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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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条定义1.幼儿:指3-6岁未入小学的儿童。

2.幼儿园:指专门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机构。

3.卫生保健工作:指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卫生保健教育、防病护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条负责人及责任1.幼儿园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卫生保健工作。

2.卫生保健工作负责人应当担负起管理和监督卫生保健工作的责任,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和档案,确保工作质量。

3.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应当共同保障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卫生保健工作能力。

第五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1.幼儿园应当制定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确保卫生保健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

2.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应当根据当地疾病流行情况、幼儿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工作需要制定。

第六条健康检查1.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流行病学情况,采取定期检查和保健指导的方式,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

2.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生长发育、健康情况和防病接种情况等信息。

3.幼儿园应当及时向幼儿家长反映健康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幼儿家长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第七条卫生保健教育1.幼儿园应当开展卫生保健教育,向幼儿传授卫生保健知识,让幼儿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

2.卫生保健教育应当贯穿在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活动中,让幼儿在趣味中学习。

3.为了加强家校合作,幼儿园应当向幼儿家长提供有关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指导,使家长能够更好地照料孩子的健康。

第八条疾病预防和控制1.幼儿园应当建立疾病预防和控制机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幼儿的健康安全。

2.幼儿园应当定期开展卫生检查,保障环境卫生,并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跟踪和管理。

3.幼儿园应当做好儿童接种工作,及时做好接种记录,并定期向家长反馈接种情况,提供幼儿防病知识和指导。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关于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条例关于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范文一1、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儿童在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根据“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要求,逐项询问与检查和填写辅助检查要查红蛋白、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

对有呼吸道传染病接触史或可疑患病的儿童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

经体检、化验、胸透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2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该儿童即可准于入园。

入园时应有预防接种证。

定期体检: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半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眼位的检查,并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

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了解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及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工作人员体检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检查项目按“健康检查表”要求的检查内容进行,作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淋病、梅毒、肛拭培养、阴道霉菌、滴虫检查。

炊事员要做便培养。

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

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体弱儿管理第 1 页共 5 页通过体检筛选体弱儿,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体弱儿管理范围:对低出生体重、早产、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小儿中度以上缺铁性贫血、中度以上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每月≥2次),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场所,孩子们在这里度过大量的时间,因此,卫生保健工作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系到孩子们的身体健康,还对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为了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环境,保障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一、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是基础。

每天定时清扫室内地面、桌椅、玩具等,确保无灰尘、无杂物。

对于室外的活动场地,也要经常清理,去除杂草、垃圾,保证地面平整、无积水。

教室和活动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每天定时开窗通风,让新鲜空气进入室内。

在气温适宜的季节,可以全天开窗通风;在气温较低或较高的季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通风时间和方式。

定期对室内环境进行消毒,特别是孩子们经常接触的物品,如玩具、餐具、水杯等。

可以采用紫外线消毒、消毒剂擦拭等方法,但要注意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方法,避免对孩子们的健康造成损害。

二、个人卫生培养孩子们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关键。

教育孩子们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正确的方法洗手,如“七步洗手法”。

定期为孩子们修剪指甲,防止抓伤自己和他人。

孩子们的衣物要保持整洁干净,定期更换和清洗。

被褥也要定期晾晒,保持干爽。

工作人员要注意自身的卫生,工作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三、饮食卫生饮食卫生是保障孩子们健康的重要环节。

托儿所和幼儿园要为孩子们提供营养均衡、新鲜卫生的食物。

食品采购要选择正规的渠道,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严格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标签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变质食品。

食品加工要符合卫生标准,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烹饪过程要煮熟煮透,避免食物半生不熟。

餐具要定期消毒,餐桌要在每餐前后进行清洁和消毒。

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

四、健康检查入园前,孩子们要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等项目。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相关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相关制度条例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相关制度条例一、健康体检制度1.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身高、体重、牙齿、听力、视力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儿童的健康问题。

2.建立体检档案,记录每个孩子的身体状况及发展情况,为后续教育和照顾提供参考。

二、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定期对幼儿园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幼儿园内部的卫生洁净。

2.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定期清理垃圾,确保儿童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3.定期检查水源和供水设施,确保水质安全,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三、食品卫生制度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2.加强饮食监管,制定营养健康餐标准,合理安排餐饮品种和营养成分,保证儿童的膳食需求。

3.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幼儿的饮食卫生意识,教导他们正确选择食物。

四、疾病预防管理制度1.加强传染病预防,要求幼儿园内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隔离病患儿童,阻断传染源。

2.定期组织疫苗接种活动,按照国家规定对儿童进行免疫接种,提高儿童的免疫力。

3.教育幼儿正确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勤洗手等,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园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教导幼儿正确应对突发情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园区的设施设备,确保幼儿园内部的安全。

六、幼儿保健档案制度1.对每个幼儿建立个人保健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情况、生长发育、疫苗接种情况等,并根据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

2.建立幼儿园的健康管理团队,包括医生、健康教育专家等,负责对幼儿进行健康管理和卫生教育工作。

以上是幼儿园卫生保健的相关制度条例,通过完善的卫生保健制度,可以保障儿童的健康与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儿童的身心发展提供保障。

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细则

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细则

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细则1. 前言卫生保健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幼儿园幼儿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幼儿园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2. 卫生保健责任2.1 幼儿园的领导层应明确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责任和分工,设立专门的卫生保健负责人;2.2 卫生保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开展培训,以提高专业素养;2.3 教职工应了解和遵守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制度,积极参与卫生保健工作,并配合卫生保健人员的工作;2.4 家长也是幼儿卫生保健的重要参与者,应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健康。

3. 幼儿卫生管理3.1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卫生管理档案,包括各幼儿的健康检查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等;3.2 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幼儿的健康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的健康状况;3.3 幼儿园应进行幼儿的疫苗接种管理,确保幼儿接受规定的疫苗接种;3.4 幼儿园应保持幼儿园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对幼儿园进行消毒和通风。

4. 幼儿饮食管理4.1 幼儿园应制定健康饮食方案,提供均衡、营养丰富的饮食,避免给幼儿提供含糖、高盐、高脂肪的食物;4.2 幼儿园应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4.3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饮食,特殊情况下需提供个别定制的饮食方案;4.4 幼儿园应设立餐饮管理人员,负责餐食的准备、分配和食品卫生。

5. 幼儿身体健康管理5.1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幼儿身体素质测评,包括身高、体重等指标,根据测评结果制定幼儿个别健康管理方案;5.2 幼儿园应组织幼儿参加日常体育活动,增强幼儿体质;5.3 幼儿园应制定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幼儿发生意外伤害;5.4 幼儿园应组织幼儿定期参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

6.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6.1 幼儿园应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洗手、刷牙等;6.2 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指导幼儿的个人卫生状况,督促幼儿及时整理衣物、清理个人用品;6.3 幼儿园应提供相应的个人卫生用品,如肥皂、牙刷等;6.4 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进行身体清洁和换洗衣物,确保幼儿的个人卫生。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托儿所幼儿园幼儿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幼儿园成为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的场所,制定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防止疾病传播和发生,提高幼儿的身体素质;2.科学合理,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卫生保健措施;3.综合治理,各部门各岗位配合协调,共同推进卫生保健工作;4.全员参与,幼儿园幼儿、教职工、家长共同参与,形成有效的卫生保健环境。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包括:1.健康档案管理;2.卫生宣教;3.疾病预防;4.环境卫生保健;5.食品安全;6.常见疾病的应急处理;7.其他相关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应制定相关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每名幼儿都有一个健康档案。

第六条健康档案包括幼儿个人信息、身体检查记录、接种疫苗记录、病历记录等内容。

第七条幼儿园要定期对幼儿进行身体检查,记录相关的身体指标,并及时通知家长。

第八条幼儿园要妥善保管幼儿的健康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三章卫生宣教第九条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卫生宣教活动,提高幼儿的卫生意识和保健知识。

第十条卫生宣教内容应包括个人卫生、洗手卫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一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卫生宣教,如课堂教育、宣传海报、示范活动等。

第四章疾病预防第十二条幼儿园要加强疾病的预防工作,包括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预防。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健康体检,筛查儿童常见的传染病和非传染病。

第十四条幼儿园要对幼儿进行常规的疫苗接种,确保幼儿获得必要的免疫保护。

第十五条幼儿园要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进行隔离和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

第五章环境卫生保健第十六条幼儿园的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

第十七条幼儿园要定期清洁和消毒教室、厕所、餐厅、玩具等场所和物品。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全)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参预园(所)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参预儿童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保育要求的制订。

儿童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每日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日不少于2 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 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调整。

儿童进餐时间20~30 分钟/餐、餐后肃静活动或者散步时间10~15 分钟/餐、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为2~2.5 小时/日为宜。

(四)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巡视时,应当观察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收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饮食次数(正餐+点心)3+23+1 或者2 正餐间隔时间(小时)3.5~4睡眠日间时间(小时/次1.5~2.52~2.5室外活动时间(小时)≧2夜间(小时)10~128~10年龄1~2 岁3~6 岁日间次数2 11、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

2、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等。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托幼机构应当制订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的工作职责,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工作人员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发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1、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儿童食堂和食品库房应当定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1. 目的本规范旨在确保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有效性,保障幼儿健康成长,预防疾病传播和事故发生。

2. 人员职责2.1 幼儿园管理人员- 负责组织制定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情况。

- 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设施和资源,确保其正常运作。

- 培训和督促员工遵守卫生保健规范,包括适当的卫生惯和清洁工作。

- 定期检查和评估卫生保健工作的执行情况,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质量。

2.2 教师和保育员- 做好个人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仪表。

- 指导幼儿养成卫生惯,如洗手、刷牙等。

- 定期检查幼儿的卫生状况,及时处理疾病或伤害情况。

- 组织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卫生保健水平。

2.3 家长- 协助幼儿园建立和实施卫生保健规范。

- 监督幼儿的个人卫生,如洗手、穿戴等。

- 及时向教师或保育员报告幼儿的疾病情况,配合做好处理和预防工作。

3. 环境卫生3.1 教室和休息区- 定期清理和消毒教室和休息区的地面、桌椅、玩具等物品。

- 保持教室和休息区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3.2 餐厅和食品卫生- 饭前饭后勤洗手,保持饮食器具的清洁。

- 为幼儿提供新鲜、卫生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3.3 洗手间- 定期清洁和消毒洗手间的地面、洗手池、马桶等设施。

- 配备洗手液、肥皂等卫生用品,鼓励幼儿正确洗手。

4. 疾病预防4.1 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幼儿接种疫苗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疾病监测和报告- 定期检查幼儿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疾病情况。

- 配合卫生部门的疾病监测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4.3 疾病传播预防- 教育幼儿咳嗽和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 定期清洁和消毒常用物品、玩具等,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5. 事故预防5.1 安全设施和环境- 安装和维护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急救箱等,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环境。

- 定期检查和修复安全设施的损坏,避免事故发生。

5.2 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操作规范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操作规范一、目的和意义二、操作规范1.环境卫生(1)保持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场所的通风良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定期对教室、活动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室内地面、桌椅、墙面等。

(3)定期对教室、活动室的地面进行消毒处理。

(4)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定期清洗和消毒卫生间设施,保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5)定期清理垃圾,及时分类处理垃圾。

(6)对玩具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玩具的卫生安全。

2.个人卫生(1)幼儿入园前要求家长为幼儿更换干净衣物和内衣内裤,保证衣物的干净、整洁。

(2)每天早上幼儿进园后,由老师帮助幼儿剪指甲,并检查幼儿头发是否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定期对幼儿进行体检,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采取相应措施。

(4)给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幼儿勤洗手、咳嗽时遮住口鼻等。

3.食品卫生(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要求,规范食品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2)健康饮食,合理搭配营养餐,确保供应幼儿的食品安全、卫生。

(3)食堂工作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安全。

(4)每天检查食堂环境和食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质量和幼儿饮食安全。

4.疾病预防和控制(1)严格执行幼儿健康管理制度,每天定时测量幼儿体温,注意观察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

(2)加强流行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幼儿患传染病的情况。

(3)组织幼儿进行疫苗接种,做好相关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幼儿免疫意识。

(4)发现幼儿疑似传染病,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及时请医生进行诊治。

5.安全管理(1)加强幼儿园场所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使用状况,及时维修、更换。

(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监管,确保幼儿出入幼儿园的安全。

三、操作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幼儿园应制定卫生保健操作规范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是指保育员在幼儿园中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时,应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保育员在卫生保健工作中,不仅要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还要保持环境整洁,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以下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些规范:1.保育员要具备基本的卫生保健知识,掌握儿童传染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并进行相关培训,定期更新知识。

2.保育员在进入幼儿园之前要进行身体检查,不得患有传染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保育员要按照幼儿园的规定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戴好洗手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4.保育员要经常检查幼儿园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厕所、餐厅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并且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5.幼儿园的饮食要均衡、卫生,保育员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的保存、烹饪和摆放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6.保育员要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等。

7.幼儿园的玩具要经常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幼儿玩具的安全卫生。

8.保育员要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且不得强迫幼儿吃饭,餐饮要有规律。

9.保育员要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异常,如发热、皮肤出现红斑等,及时与家长联系并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10.保育员要做好幼儿园内的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确保疫情不扩散。

11.保育员要定期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活动,提高幼儿和家长的卫生保健意识。

12.保育员要组织幼儿参与户外活动,增强幼儿的体能和免疫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13.保育员要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并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能迅速处理幼儿意外伤害等应急情况。

14.保育员要适应幼儿园的工作环境,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期间睡觉、打手机等不利于幼儿健康的行为。

15.保育员要经常进行心理疏导,建立良好的与幼儿的关系,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

以上是针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些规范和要求,保育员要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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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制定的。

第二章幼儿园环境卫生保健
幼儿园应当保证卫生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卫生标准,不
得影响儿童身体健康。

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卫生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三章儿童个人卫生保健
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儿童个人卫生保健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儿童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

第四章食品卫生保健
幼儿园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对食品相关人员
的管理和培训,对食品进行科学处理和储存,做到保证食品安全。

第五章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处置
幼儿园应当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落实疫情上报制度。

一旦发现疾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救助和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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