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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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2008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2008
⑤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工程内容无需描述。一是 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二是讲操作程序。
(四)实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书备案制度 招标控制价备案:
①监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②确保价格取定的合理性; ③有效遏制超概算行为; ④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 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竣工结算书备案: 竣工结算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 的最终文件。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 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 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 件”。 1、防止拖欠工程款行为 2、有效监督和检查对本规范执行情况 3、将工程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 用的必备条件 4、由发包人将双方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五、表格应用
四 种 封 面 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表 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 项目清单与计价 表 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表式统一
1、体现工程造价规章规定的主要载体; 2、贯彻本规范的重要手段; 3、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统一计价方法的有效形 式; 4、强调封面的有关签署和盖章的规定是工程 造价文件是否生效的必备条件。
合同价
概念:(2.0.22)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 约定的工程造价。 编制依据:中标价 要求:1、(1、4.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30天内,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2、(4.4.2)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 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竣工结算价
招标控制价
概念:(2.0.20)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及行业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 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 价。 编制依据:(4.2.3) 1、本规范;2、国家或省及行 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 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 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参 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下面是摘录自广州的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 格涨超过合同工期基准期价格10%时,发 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 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公式调整价款。
4.2 招标控制价
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 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 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 拒绝。 • 本条规定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4.2.2条文说明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不 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 容和要求估算,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 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 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0.7暂估价(“03规范”中没有, “ 08深圳范本” 中叫“暂定价”) 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 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肯定要发生的; • 招标阶段,不能确定材料的单价、工程的 金额。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定义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章节义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章节义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个统一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计价规范”的内容可用以下“六个字”概括:
“二”是计价规范分两大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使用最多的是附录部分,一共有五个附录。 即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为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对工程造价进行的动态调整 主要有: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几点意见》,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等。
转轨时期
计划经 济时期
现阶段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转轨 时期
现阶段
计划经 济时期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
1
“一”是一个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颁布,可见国家对它的重视程度。
2
3
“三”是三个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如: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和预留金,总包服务费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3.2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 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 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 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 单位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的计价方 式。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4.1 其它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 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 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清单的内 容。
2术语
【条文】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 一定范围内的风义做了 修改。与“03规范”相比,一是将“完成 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表述 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二是将“并考虑 风险因素”表述为“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 费用”。
2术语
【条文】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 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要点说明】“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 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与“03规范”相比, 一是增加了规费和税金,使工程量清单计价 包含内容更为全面。二是将“拟建工程”更 名为“建设工程”,因竣工工程仍可称工程 量清单,这样定义更加完整。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条文】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组成内 容。与“03规范”相比,增加了“规费和 税金项目”

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1 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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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必须使用,非国有自己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注意无规费税金)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所以在预付款的时候要减去暂列金额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2.0.12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5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合同价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这里是清单的选择题考点,并且在市政以外的其他专业也出现过类似的案例题目。

回答这类案例题目的特点就是判断很容易,但是回答理由或者为什么的时候,往往会丢一点分数,像这种地方,理由最好就是规范的原文。

(如无以上条款作为建设单位就可能在这个地方暗箱操作,比如有意的将工程遗漏,而作为施工单位在招标期间又很忙,就会造成漏项,最后如果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真的要是由施工单位负责,那么施工单位就会在这个地方蒙受巨大损失。

)不过施工单位还需不需要核实清单呢,当然需要,你可以将对自己有力的地方和不利的地方区别对待,提高和降低单价——不平衡报价,这是其一,其二,有的工程,只有核实工程量以后,你才可以报出你的综合单价。

(参3.2解读)如果清单量与施工方案量出入在合理范围,可以进行综合报价,如果差距过大,就证明清单量有误,根据情况提出答疑或者不平衡报价。

3.1.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

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小考点)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3.1.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清单中最主要的强条都在这里,有可能考核到建造师的地方是3.2.5,也就是说清单应该是净量,例如土方开挖;在比如我们做带有树池的步道,在摊铺无机料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满铺,在将树池部位无机料挖除;再就是我们铺筑沥青混凝土的时候,路面上的井室摊铺办法,都是属于计算净量,但是我们需要计算这个净量所包含的的单价如何组成。

3.3措施项目清单3.3.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3.3.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

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3.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3.3.2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这个地方如果出题,命题人最喜欢出的就是将措施费里面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混淆。

或者一起作为规范的计算基数。

3.4其他项目清单3.4.1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3.4.2出现本规范第3.4.1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5规费项目清单3.5.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5.2出现本规范第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其他取费基数比较明朗,就是规范取费基数大家要注意。

3.6税金项目清单3.6.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3.6.2出现本规范第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4 工程量清单计价4.1 一般规定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在去年的建筑实务就出现这个题目,过去可以整体降价,但是在清单模式下不行。

有规费和税金等都是不能作为竞争性费用。

4.1.6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范第4.2.6、4.3.6、4.8.6 条的规定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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