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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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章程

志愿者-章程

志愿者-章程引言概述:志愿者是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他们自愿参预社会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和活动,确保志愿者服务的效果和质量,许多组织都会制定志愿者章程。

本文将详细阐述志愿者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1.1 志愿者权利志愿者有权获得组织提供的必要培训和指导,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志愿者有权获得组织提供的必要保险和福利,以确保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志愿者有权参预组织的决策和活动策划,为组织的发展和改进提供建议和意见。

1.2 志愿者义务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益,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和尊严。

志愿者应保守组织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组织和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

1.3 志愿者的培训与评估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技能培训、沟通能力培养等,以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组织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服务表现和需求,为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指导。

二、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和要求2.1 服务范围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灾害救援等各个领域。

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项目。

2.2 服务要求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对象和其他志愿者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合作。

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服务项目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志愿者应保持服务热情和责任心,积极履行自己的志愿服务义务,不得因个人原因擅自中断服务。

2.3 志愿服务的时间和时长志愿者应根据组织安排的时间表和项目要求,按时参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应尽量保证自己的服务时间和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者调整,应提前向组织报备。

三、志愿者的权益保障3.1 保险和福利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和福利,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组织应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和福利政策,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档案馆志愿者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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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档案馆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档案馆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和表彰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馆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者参与档案馆服务活动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

(二)公益性原则:档案馆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以公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平等原则:档案馆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每一位志愿者,保障志愿者权益。

(四)自律原则:档案馆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档案馆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规范。

第二章招募与培训第四条档案馆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馆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热爱档案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三)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五)服从档案馆管理,愿意接受档案馆培训。

第六条档案馆志愿者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档案馆基本情况及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二)档案馆服务流程及工作规范;(三)志愿者服务技能及团队协作能力;(四)志愿服务纪律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管理与激励第七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对志愿者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档案馆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参加档案馆组织的培训、例会等活动;(二)服从档案馆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三)维护档案馆形象,不得损害档案馆利益;(四)尊重档案及档案工作者,保护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馆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志愿服务态度;(二)志愿服务质量;(三)志愿服务时长;(四)志愿者个人表现。

第十条档案馆应当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一)颁发荣誉证书;(二)给予物质奖励;(三)优先推荐参加相关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志愿者章程模板

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项目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不追求经济利益;2. 自愿性原则: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应基于自愿,不得强迫;3. 立德树人原则: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志愿者组织第四条志愿者组织是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和奖励的机构。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组织机构;2. 有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3.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的主要职责:1. 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2. 招募、选拔、培训志愿者;3. 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4. 协调志愿者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5. 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第七条志愿者是指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公民。

第八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4. 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和专业知识;5.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者培训;2. 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3. 在服务过程中受到尊重和保护;4. 对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5.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规章制度;2. 按时参加志愿者培训和服务活动;3.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4. 保守服务过程中的秘密;5. 为服务对象提供真诚、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项目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项目是指志愿者组织根据社会需求,组织志愿者开展的服务活动。

大学生志愿者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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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全体志愿者。

第三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由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志愿者组织”)负责解释。

第二章志愿者定义与资格第五条志愿者是指不计报酬、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帮助的大学生。

第六条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资格:1. 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5. 志愿者组织认为适合从事志愿服务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志愿者组织有权对志愿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予以拒绝。

第三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志愿者的权利:1. 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2. 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信息和资源;3.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4. 受到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的尊重和认可;5. 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志愿者组织投诉。

第九条志愿者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 遵守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3. 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4. 尊重服务对象,保护其隐私和权益;5. 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和考核;6.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志愿者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章志愿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十条志愿服务内容:1. 教育助学:为贫困学生提供辅导、心理咨询等;2. 社区服务:开展敬老、助残、环保等公益活动;3. 灾害救援: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救援工作;4. 文化传播:推广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等;5. 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方式:1. 定期服务:根据志愿者组织安排,定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灵活服务:根据个人时间安排,灵活参与志愿服务;3. 长期服务:参与志愿者组织的长期项目,如支教、扶贫等;4. 应急服务: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提供志愿服务。

大学生志愿者章程范例模板

大学生志愿者章程范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志愿者活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原则,旨在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条本章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校团委设立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负责全校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下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志愿者档案。

2. 项目部:负责策划、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志愿者培训。

3. 宣传部:负责志愿者活动的宣传报道,提升志愿者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4. 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5. 志愿者服务总队:负责全校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招募条件:热爱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团队精神和志愿服务意识。

3. 招募程序:通过报名、面试、审核等环节,选拔优秀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行为规范、活动策划与实施、沟通技巧等。

2.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等。

3. 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志愿者资格。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志愿者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 接受志愿者培训的权利;3. 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4. 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5. 获得志愿服务荣誉和表彰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纪律和规定;3.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志愿服务任务;4. 维护志愿者形象,树立良好口碑;5. 保守志愿服务活动秘密,不得泄露活动信息。

社会组织志愿者章程模板

社会组织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社会组织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和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加入本社会组织,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个人。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会组织所有志愿者。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志愿者招募渠道包括:(一)通过本社会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募信息;(二)与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合作,共同招募志愿者;(三)举办志愿者招募活动,现场接受报名。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告知志愿者以下信息:(一)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二)志愿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三)志愿服务的相关保障措施。

第七条志愿者注册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件;(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个人基本信息;(四)志愿服务意向。

第八条本社会组织对志愿者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志愿者发放志愿者证。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二)参与本社会组织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获得志愿服务的相关培训;(四)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获得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二)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纪律和规定;(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志愿服务任务;(四)维护志愿服务活动的形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五)保护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益;(六)接受本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志愿服务第十一条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扶贫帮困;(二)支教助学;(三)环境保护;(四)社区服务;(五)其他符合本社会组织宗旨的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二)公益原则;(三)诚信原则;(四)安全原则。

学生会志愿者章程范文模板

学生会志愿者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学生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志愿者是指在学生会组织下,自愿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及学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会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生会志愿者组织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设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职责:(一)制定志愿者工作计划,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二)招募、培训、考核志愿者,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三)协调志愿者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确保志愿者活动顺利进行;(四)宣传志愿者工作,扩大志愿者影响力;(五)对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志愿者职责:(一)热爱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活动;(二)遵守志愿者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三)尊重师生,热心服务,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四)保护志愿者权益,维护志愿者队伍的团结;(五)及时反馈志愿者活动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学生会志愿者招募:(一)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募,选拔具备良好思想品质、热心公益、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二)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优秀志愿者;(三)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志愿者培训:(一)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志愿者精神、服务规范、安全知识等;(二)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三)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活动与考核第九条学生会志愿者活动:(一)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二)协助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三)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学校师生和社会。

第十条学生会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工作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文化馆志愿者章程模板范文

文化馆志愿者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馆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化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文化馆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宗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原则:自愿、无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二章志愿者资格第五条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文化馆志愿者: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4.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5.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特长,愿意为文化馆服务;6. 经文化馆审核批准。

第六条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个人简历;3. 身份证明材料;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文化馆服务项目及活动安排;2. 参加文化馆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3. 使用文化馆提供的设施、设备;4. 对文化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获得志愿服务证明和表彰;6.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八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文化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按照规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3. 保守文化馆秘密,维护文化馆形象;4. 积极宣传文化馆,扩大文化馆影响力;5. 参与文化馆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6. 依法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九条文化馆成立志愿者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招募程序:1. 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3. 文化馆审核申请材料;4. 通知入选志愿者参加培训;5. 审核通过者正式成为文化馆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培训:1. 文化馆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2. 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心理健康等;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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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厦门海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Xiamen Ocean Vocational College Young Volunteer Associasion,以下简称协会)是由我校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青年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在共青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协会秉承诚毅校训,弘扬嘉庚精神,经过组织和指导本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全校青年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她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弘扬新风。

第四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为行动口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协会的行动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六条本章程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定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院团委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依该条例登记成立。

协会根据需要能够设立分支部门或机构,协会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一)提高志愿者素质,加强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吸引更多的品学兼优的学
生加入到志愿者的队伍当中来,全心全意为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及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使我校青年健康成长,并以积极的行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发展。

(三)为校园建设、本地区的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扫盲、环境保护、无偿献血,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四)规划、组织我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我校青年志愿者机构开展工作。

发动各系青年志愿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开展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志愿服务经验交流。

(六)定期向院团委汇报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并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二章登记注册制度
第八条加入志愿者必须具有我校团籍的学生,具有乐于奉献精神者,提出加入申请,经协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经过,才可成为本协会志愿者。

第九条申请加入志愿者的条件:
(一)不准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在校期间未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行为准则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志于青年志愿者事业,热心于公益事业;
(三)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有突出技能和表现、受过上级部门或学校表彰、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考虑;
(四)经过本协会组织的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
(五)能保证每年至少参加120小时的志愿服务;
(七)愿意主动接受本协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登记注册加入志愿者的程序:
(一)填写提交《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二)申请人经过协会的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
(三)经过本协会一个月试用期;
(四)正式注册并备案;
(五)发放《志愿者服务手册》。

(六)网上注册:登入“厦门市志愿者联合网页”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后需经过本协会的考核才能成为协会成员。

第十一条为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实行活动记录制度。

(一) 审核协会及各分支部门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参加国家、省、市、区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需经过院团委审核;
(二)对全校志愿服务机构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服务项目、服务时长及志愿者在该次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在《志愿服务手册》中记录并盖章。

对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活动中迟到、早退、不履行职责者等给予记录并通报批评,此记录做为各项评优评先、入党等方面考核的重要依据。

情节恶劣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机构的有关会议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向协会推荐志愿者的权利;
(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物质、安全保障权利;
(五)对我校青年志愿者的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六)参与评选优秀志愿者的权利;
(七)加入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八)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要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必须牢记青年志愿者的原则和立场,尊重自己的人格,尊重她人;
(二)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纪律,维护协会的团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声誉和形象,不能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功德的活动;
(四)热情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认真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
(五)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志愿者退会须向志愿者所在部门递交书面报告,由协会决定除名并备案。

对未提出退会申请,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三次以上的志愿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除名处理。

第四章奖励处罚
第十五条工作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通报表扬;成绩显著者,推荐参评“优秀志愿者”的资格,并建议团组织给予团内表彰。

第十六条志愿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或有损协会荣誉的行为,由协会依照有关规定撤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志愿者协会设置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

部门设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编辑部、人事部、策划部、纪检部、后勤部。

共八个各部门,各部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一)会长工作职责:
(1)全面组织、协调、安排各部门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
排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等;
(2)制定各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等,学期工作总结;
(3)定期主持召开部门工作例会,处理临时突发的事宜等。

(二)副会长工作职责:
(1)配合主任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等;
(2)检查、督促部门各小组、成员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志愿者内部工作内外的协调,做好大家间的相互沟通
(三)秘书处:协助会长工作,做好各项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及资料整理;对协会文档进行整理与管理;根据会长的安排,拟制协会的规章制度;审核协会各部门的工作报告;做好各部门的协调联络;保管经费以及各类财物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分配。

(四)外联部:促进协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经过寻找赞助商的方式为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协会与校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联系与交流;提高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宣传部:负责协会各项活动前期宣传工作(如宣传板面制作、海报、宣传板、横幅以及宣传栏的出版和管理)
(六)编辑部:志愿协会网页的维护、更新;活动结束后,及时宣传报道并将报道、图片上交院团委。

(七)人事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活动记录及培训。

活动期间各部门人员的调配。

(八)策划部:撰写协会各类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明确各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安排等工作。

(九)纪检部:负责制定协会的考勤制度,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记录与评比,保存纪检档案并定期汇总。

负责协会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持,保障活动中成员的人身安全。

(十)后勤部:负责活动前期及后期的准备及收场工作,保证各项活动所需物品到指定位置,以便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经费
第十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为学院对协会的支持,企业赞助或其它形式的社会捐助等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建立青年志愿者基金,进行协会经费的统一筹集和管理,经费的使用管理由基金组织具体接受共青团厦门海洋学院委员会和广大同学的监督。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以任何名义挪用、借用甚至占有。

第二十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由秘书处管理经费,设会计1名、出纳1名;
(2)财务人员定期结算,每学期向全院公布收支状况;
(3)接受成员和广大同学的监督;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七章活动审批制度
第二十一条所有活动均需院团委审核同意后方能开展。

第二十二条审批流程:
(一)协会必须向团委提交活动策划案(含经费预算)和安全预案;
(二)经团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三)审批表经学生处、保卫科、分管院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服务对象因自身过错给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协会将会协助其依法获得补偿。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章程规定利用协会或志愿者名义、标识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协会和志愿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需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会上进行审议并表决,经团委审议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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