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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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是一种用于评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规范性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或组织在机电和运输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制度:评估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缺陷或不足。

2. 安全培训和教育:评估企业或组织是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检查培训和教育的效果。

3. 安全设备和设施:评估企业或组织的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评估企业或组织在机电和运输方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全面,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来减少风险。

5. 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处理:评估企业或组织对安全事故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 安全监督和检查:评估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是否能够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根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评估结果,企业或组织可以了解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发现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改
进措施,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同时,也可以作为管理部门或监管机构对企业或组织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机电设备计划管理1、机电科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安排,对照现有和其他矿已经投入使用设备装备及技术状态,会同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选型、购置以及更新改造计划。

2、使用单位会同机电科共同提出设备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由公司领导主持相关部门参加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策,制定计划。

3、机电科要按相关要求,由设备管理组及时编写“机电设备更新计划”、“机电设备租赁计划”、“安全技改设备计划”、“设备修理计划”以及“机电设备月度计划”。

4、按采掘衔接安排,生产技术部要及时通知采掘队组,区队根据本队的生产情况编制设备需用计划,并由分管领导、队长、机电队长审核签章后报机电科;项目部自行编制计划采购设备或编制租赁设备计划,并由分管领导、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机电经理审核签章后报机电科。

5、机电科要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每月25日前组织召开一次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机电副总工程师参加的全矿性设备协调会,。

按照设备需用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设备管理组组织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机电设备验收与入库管理1、机电设备到货、修复入库以及回收都要按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由机电科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2、机电设备及设备零部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以及相关的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三证一标,否则不准验收入库。

3、机电设备验收要按照合同要求,对照装箱单,产品说明书等,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4、电气设备和所属有电气部分设备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通电试验后,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后由参与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规格、数量、技术标准以及随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分管科长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验收报告单,未通过验收的设备另行存放,妥善保存不得使用。

6、设备一旦通过验收即由机电科负责保存,如损坏或丢失由机电科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在机电科与保卫部办理移交工作单后,如损坏或丢失由保卫部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标准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标准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标准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全过程。

三、标准内容(一)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标准1.考核对象:机电队、机运队、运输队、机修厂及各区队机电相关内容。

2.考核主体:以矿生产科室 (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为主,相关科室协助。

3.考核办法:日常检查、旬检、月末验收相结合,综合打分。

(1)日常检查1)日常检查以机电科防爆组人员为主进行检查,其他人员辅助检查,矿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到的安全质量问题、防爆组的五定表中的安全质量问题都将作为月末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重点检查皮带、刮板、小绞车、无极绳绞车、轨道运输及安全设施、排水、消防、机电硐室、接地保护装置、保护整定、小型电器设备、电缆、管路敷设、机电设备标志牌、记录本配置及填写等方面,检查出来的安全质量问题由问题单位班长以上级别的人员签字认可方为有效,但对于那些对存在问题拒不认账的单位不受此限。

日常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机电运输规范化、统一化考核表》进行打分(见附表),并分区队进行建档汇总。

2)对查出的问题不按期整改或不整改的单位,按《机电运输规范化、统一化考核》予以加倍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改。

(2)旬检1)每旬进行一次,一月两次(上、中旬),旬检前一天由机电科通知。

旬检由机电科组织有关科室及各个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队长参加,按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由队陪检人员签字认可。

2)机电安全质量检查规定:具体检查要求见附表《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3)月末验收每月月末由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及各施工单位主管队长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对所有工作面机电设备质量及零星工程进行验收,按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由队陪检人员签字认可。

最后经验收评比评定本月区队机电设备安全质量等级。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希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分标准按照《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和《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项目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别进行评分。

二、评分方法1.总分为____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视生产工艺,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式中A--实得分数;B--检查得分数;C--缺项分数。

三、检查及考核(一)机电运输部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缆线、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问题采用整改单形式下发到各项目部,各单位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组织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机电运输部,逾期不反馈对单位机电班长考核____元,对检查问题不及时整改每条考核机电经理____元。

(二)每月两次分别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所管辖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评价;上半月____日前完成,下半月____日前完成,月底以检查结果平均综合评定得分,按月度兑现奖罚。

月底上报公司经理、书记审核。

(三)美日、营沙壕项目部分别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内部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每月对回采、掘进、机电区队分别考核评定打分,每月____日前将评分考核结果报公司机运部,逾期不报考核项目部机电经理____元。

(四) 各项目部机电、运输分别评定打分,得分在____分以上(不含____分)对项目部生产经理奖励____元,机电经理奖励____元,经理助理奖励____元,机电技术员____元;____分至____分不奖不罚;____分以下对生产经理罚款____元,机电经理罚款____元,经理助理罚款____元,机电技术员罚款____元。

大众矿机电运输管理量化考核办法[1]

大众矿机电运输管理量化考核办法[1]

大众煤矿机电运输管理量化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矿机电运输管理水平,真正调动各基层单位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矿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安全生产再创新水平,在总结和分析原考核办法执行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各专项考核内容,达到综合考核的目的,保证考核评比的合理性、准确性、公正性及实效性,特重新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主要考核项目:1.设备(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包机制(5分)2. 相关制度收集整理(5分)3. 职工培训(10分)4. 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两化工作(15分)5. 机电运输影响生产情况(15分)6. 机电设备(备件)管理(20分)7. 机电运输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情况(20分)8. 机电运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二、量化考核评比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成员:机电科其它成员三、考核项目评分办法量化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月评比和季度评比打分的办法,其中季度评比结果为该季度三个月评比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具体分项量化打分标准如下:1.设备包机制(5分)1.1制度建立情况(1分)制度不健全,设备有漏包现象每处扣1分,无制度不得分。

1.2制度落实情况(3分)制度与现场不符,一处扣1分,事故、隐患与包机人不挂钩,一处扣1分。

1.3包机制度随人员或工作地点变化及时调整(1分)一次调整不及时不得分。

2.相关制度收集整理(5分)2.1明确责任人(1分)队内没有明确责任人对机电科下发和网上发布的制度、办法进行收集,不得分。

2.2制度收集情况(4分)每月对下发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缺少一项扣1分,装订不规范(内容多的可以用电子版存档)扣2分。

3.职工培训(10分)3.1培训计划及考察内容(2分)计划内容为机电运输设备完好标准和施工标准,机电例会的精神要求以及相关的文件精神,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等涉及机电运输专业内容。

没有针对性扣1分,无计划不得分。

3.2培训落实(8分)3.2.1资料:每月保证进行四次培训工作,要有点名册、笔记、试卷、考核,缺少一项扣1分。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是针对机电设备以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一种考核方式和办法。

它旨在通过对机电设备和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运输安全的有效管理。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机电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情况考核:对机电设备的检测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能。

包括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情况、设备的运行记录等方面。

2. 运输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运输路线的安全评估等方面。

评估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情况、驾驶员的培训和岗前考核情况等。

3. 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评估:对机电设备和运输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 考核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为进一步提高机电设备和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统计分析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不足的地方以及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通过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机电设备和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机电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考核管理办法

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考核管理办法

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考核管理,促进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稳定运行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三、考核内容1.经营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2.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机电运输设备,以满足市场需求。

3.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没有不良经营记录和违法行为。

4.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要求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服务质量高。

5.经营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包机服务的按时到达和按时完成。

6.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做到价格合理、公平竞争,不得有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现象。

7.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开展相关管理报表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对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按照一定周期进行定期考核,具体频次和方式由主管部门确定。

2.不定期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不定期考核,要求单位给予解释和整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3.考核结果:针对考核结果,主管部门将根据综合评价,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能会组织再培训或暂停包机资格;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可能会进行奖励或续签及扩大包机规模。

五、监督管理1.主管部门:对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2.监督检查: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以确保其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监督举报:对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的不正当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公布处理结果。

六、法律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或撤销包机资格等。

机电运输安全考核细则范文(3篇)

机电运输安全考核细则范文(3篇)

机电运输安全考核细则范文1. 简介机电运输安全考核是为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和损失而制定的一套评估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电运输安全考核的细则,并提供一个范本供参考。

2. 考核内容2.1 设备安全2.1.1 检查车辆或设备的基本状况,包括车辆的机械结构和电气线路。

2.1.2 检查车辆或设备的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是否完好,如紧急刹车、防抱死系统等。

2.1.3 检查车辆或设备是否进行了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2.2 运输管理2.2.1 检查司机或操作人员的资质和证件是否齐全。

2.2.2 检查运输工具是否配备规范的标识和正确的称重设备。

2.2.3 检查运输工具是否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进行运输。

2.3 安全培训2.3.1 检查企业是否对司机或操作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

2.3.2 检查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2.4 运输文件2.4.1 检查运输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运输合同、交接单等。

2.4.2 检查运输文件是否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和管理。

2.4.3 检查运输文件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证据。

3. 考核方法3.1 实地考察3.1.1 考核人员对车辆或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1.2 考核人员对企业现场进行考察,包括车辆保管区域、操作人员培训场地等。

3.1.3 考核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司机或操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情况。

3.2 文件审查3.2.1 考核人员查阅运输文件,核对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2 考核人员对文件的保存和管理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面试3.3.1 考核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司机或操作人员进行面试,了解其工作经验和安全意识。

3.3.2 考核人员提出具体问题,考察其对机电运输安全规定的了解程度。

4. 考核评分4.1 设备安全评分根据设备的基本状况、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完好程度,运输工具的维护和保养情况评定分数。

4.2 运输管理评分根据司机或操作人员的资质和证件情况,运输工具配备的标识和称重设备的准确性评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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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机电设备管理的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管理;办公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各种车辆等)由矿综合科建账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设备的每年不少于10天的停产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供应,在组织生产中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三率指标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煤矿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煤矿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

检查凡达不到三率之一者,对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罚款300至1000元。

第二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六条各单位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由公司、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购置计划,由物资部负责订货。

第七条各单位需购置的主要大型生产设备(包括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带式输送机、综采、综掘设备、4吨及以上锅炉、各种安全、自动化系统等)和特殊高精度或价格高的设备,在购置前必须报公司,并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调研,由各单位组织编写技术规书,报物资部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书由各矿与厂家签订。

第八条购置设备前,必须落实好资金来源。

第九条设备的选型应遵从以下原则:(一)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二)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的、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非淘汰产品;(三)对选购的设备应了解其各技术参数、效率、精度、性能、制造质量等情况;(四)选购的设备应具有:技术先进、生产效率高、设备可靠、便于维修、经济合理、标准化程度高、设备投资少等要求。

第十条订购及发放设备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凡需购置设备应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计划(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用时间),机电科平衡库存后,每月一次向物资供应科提出采购计划及设备技术规书,由公司物资供应部汇总招标采购;(二)设备购进后,由物资、机电、计划、使用单位及厂家共同进行验收。

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领取,建账、剔号、登记后,按照各生产单位所报计划发放。

(三)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矿用生产设备。

第十一条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前应有验收交接、建档管理与包机制度,并将全部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集中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第十三条主要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及生技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矿井提升机必须按《矿井主要提升装置许可运行证书发放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取得许可运行证书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三章设备的基础管理第十四条各矿机电科必须设置设备管理组,设备管理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设备基础工作的要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牌一致,实现数字化管理,并做到:(一)各类设备必须分类逐台编号、登记、建卡、挂牌、入微机,公司建立设备总台帐,矿建立分类设备台帐;队、科负责管理的设备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二)公司、矿台帐每半年核对一次;生产单位设备保管手册每月核对一次;矿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

第十六条矿机电科要有设备存放仓库,以备领取设备及回收修理好的设备存放。

计划及领取设备应严格按照第十条规定执行,生产单位若私自从物资科领取或使用未在机电科设备组建账的设备,按照设备总值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并补齐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在某一工作地点使用完后,需要升井的,使用单位要及时回收升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回收交接手续,由机电科设备组组织检查验收。

若有人为损坏行为或丢失设备者,按照损坏和丢失设备的价值乘以1.5系数,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赔偿,并对责任者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对回收的设备,机电科设备组要组织检查鉴定,分完好、小修和大修。

完好和小修的由矿自行清理、小修后,机电科设备组验收入库待用;需要大修的,机电科提出大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生技部审核,由物资部外委大修。

需要在修理厂家拆开鉴定的,由矿机电、生技部、物资部派人一块参加,并签订大修容费用鉴定单。

大修竣工后,上述人员一块验收,并签订大修竣工验收单。

机电科设备组要对设备的小修、大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十九条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齐全,全部进入数字化系统。

(一)机电科负责对新到货设备开箱验收时图纸资料收集、分配及复制的管理工作。

原则上设备组保存一份原件,矿档案室保存一份原件,使用单位、物供部门各保留一份复印件。

(二)在茂华公司部调剂设备时随机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

第二十条按时向公司报送年、季、月度设备在用统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无误、时间及时、印章齐全。

第四章设备的调剂利用与调拨第二十一条除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特种储备的设备外,其它连续停用1年以上的不用设备或新购进的2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称为闲置设备。

第二十二条暂不需用的或需要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设备的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公司生技部、财务部核准后不提折旧。

重新启用的设备,公司鉴定审批后方能列入使用设备。

封存的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套。

第二十三条闲置设备应根据各矿生产需要,尽早投入到生产中去。

第二十四条转售或出租闲置设备的收入,应用于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国家规定已淘汰的设备和报废的设备,严禁作为闲置设备转让和出租。

第二十五条设备的调拨按以下办法办理:(一)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由公司集中办理,各使用单位不经公司批准无权进行调拨、出让、转售设备;(二)公司的调拨由物资部填写《机电设备部调拨单》,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章,经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审批后,物资部进行调拨,各部门相应变更固定资产所属单位;(三)需要向外单位转让的设备,可由使用单位写出转让申请报告,由公司生技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性能及状态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提出转让价格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物资部进行转让及销账处理;(四)转让的设备应连同附属设备、专用配件及技术档案一并交使用单位。

第五章设备的更新改造和报废第二十六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改造费用不超过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开支;若超过时,可列入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或维简费中支出。

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费支付的不办理增值;用折旧或维简费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设备更新的原则。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报废更新:(一)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三)严重污染环境,进行改造不经济的设备;(四)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设备;(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报废结合设备清查每年进行一次。

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矿逐级审核后报公司。

公司组织工程部、生技部、财务部、物资部等进行鉴定审查后,按下列规定批准执行:(一)凡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公司批准;(二)未提足折旧确需报废的设备,由公司审查后,报华电国际批准。

第二十九条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的利用部份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第三十条己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六章设备的事故管理第三十一条凡发生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矿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第三十二条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价值5000元及以下的,由矿安监科组织机电等单位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报公司生技部和安监部;造成设备损坏价值5000元以上的,由公司安监部牵头,组织生技部、物资部及矿相关人员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第三十三条属于责任事故的,5000元及以下的,除全额对责任单位罚款赔偿外,还应对责任者分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5000元以上的,除全额对责任单位罚款赔偿外,应对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损失且属失职行为的,除罚款赔偿外,应对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加倍处罚。

第三十四条事故分析后,属于矿上分析处理的由矿进行通报;属于公司参与分析处理的,由公司进行通报。

第三十五条矿机电科要对每次机电事故填写登记表存档,并计算机电事故率。

公司生技部对公司参与分析处理的机电事故要记录存档。

第七章设备的备件管理第三十六条机电科要设专职或兼职设备备件管理人员,负责矿所有设备备件的计划编制、备件的保存、发放、消耗定额及考核。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每月向机电科报送一次备件需求计划,机电科汇总后每月给物资科提交备件采购计划,由公司物资部汇总采购。

计划备件购进后,由机电科统一领取,建账后按照各生产单位计划发放。

第三十八条备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备件库存情况,常用备件要做到常备不缺。

备件严格按照计划领用,并以旧换新。

第三十九条备件采购要确保质量,发现以次充好或伪劣产品,将给与采购人员等价罚款并退货。

使用要规保养且及时维护,凡是人为损坏备件,将给与责任者等价罚款。

二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固定设备的综合规定第一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钢丝绳芯皮带、10kv以上供电系统。

第二条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分管固定设备的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四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容和周期(详见附表1—4),实行强制性的检修,每年的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10天,并严格执行每日两小时检修制度,停产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一)停产检修计划要编制停风、停电和停水通知,随检修计划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提前五天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二)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副矿长带领机电科分管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来公司汇报检修项目和安全措施,检修计划一式两份报公司;(三)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一般项目要经机电副矿长批准,重点项目要经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检修完毕,要由机电副矿长组织验收.整理各种检修资料、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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