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须知修正2014年3月1日正式执行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和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现就《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转达各医疗卫生单位,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和正确引导。
1、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即无新生儿母亲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不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3、因涉及入户相关规定,随三方姓的出生医学证明一律不予签发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4、所有资料和表格均用签字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5、办理出生证明除提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外还必须提供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予办理。
6、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必须是新生儿父母本人办理。
一、首次签发办证1、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签发机构必须核实相关信息和住院相关信息一致方可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签发机构)。
2、因急产在家或送往医院途中等原因,未经住院分娩和家庭接生的非医学助产新生儿应到万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首先到乡镇卫生院或者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亲子关系声明》两张表并按要求进行如实填写。
户籍所在地政府盖章后再到万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办理时必须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填表时应注意:(1)填写了“接生人员”的须提供接生人员《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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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一、《出生医学证明》概述《出生医学证明》是由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用于确认新生儿的出生情况和相关健康信息。
证明内容包括: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父母信息、新生儿的身体健康状况等。
该证明对于新生儿户口登记、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二、办理需提供的材料1.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该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2.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需提供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以证明申请人确实是新生儿的父母。
3.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需提供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以证明新生儿的身份。
5.新生儿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新生儿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新生儿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三、办理流程2.选择办理机构:根据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选择合适的办理机构,如综合医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
3.前往办理机构:按照办理机构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前往办理机构进行办理。
4.填写申请表: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办理机构,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表。
5.现场核验信息: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缴费: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办理费用的缴纳。
7.制证:办理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制作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8.领取证明:等待办理机构通知,前往领取已制作好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注意事项1.办理时限: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时限为办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费用标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所在地区和办理机构的规定而定。
4.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完整性:申请人在办理时应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
5.办理地点选择: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办理机构,确保办理的顺利进行。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对新生儿的一项重要保障和权益保护措施,有助于建设健康的人口体系。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及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及注意事项《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办理入托入学、迁户、保险、出国等事项的必要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张非常重要证件。
一、首次申领。
01.办理时间:《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孩子出生的医疗机构办理,办理期限为出生后1个月以内,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02.所需资料:产妇本人领证: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宝宝父亲领证: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产妇本人签名并加盖指纹印的授权委托书。
03.注意事项:1.入院待产时,父母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办理证件,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新生儿父母提前确定好宝宝姓名,姓名需使用规范汉字,不能用繁体字、生僻字,否则无法进行上户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办理,所有信息将不得随意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在孩子上户前正页与副页不得私自拆切、涂改、过塑、乱折叠,否则将视为无效证件。
二、换发申领。
01.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1.未用计算机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2.《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的;3.项目填写不全或不规范的;4.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5.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6.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
02.所需资料1.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首次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完整原件;3.换发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原始病历复印件。
03.注意事项1.换发地点是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机构;2.换发机构将对换发原因和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无效原因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换发;3.换发后证件不会变更原证所记载的内容;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及村、社区、工作单位提供的旁证材料等。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请详细阅读附表1和告知书,并需“扫描二维码”自行打印“附表1和附表3”(正反面打印)。
出生证开具后正页由监护人妥善保存,副页由户口登记公安机关裁切保存,存根由签发机构保存,此证严禁塑封。
请于宝宝出生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办理: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 中性笔填写,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2.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请自行扫描预约处二维码后下载打印填写,(非母亲本人申领,父亲需携带母亲填写完整的委托书);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役军人或武装警察请出示居民身份证);4.父母双方户口本首页原件或复印件。
特殊情况说明1. 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出生证上父亲信息栏为“∕”表示,必须由母亲亲临办理。
2.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产妇病历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者,母亲需提供住院病历和户口登记机关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指定鉴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
3. 超过3个月未办理者,需另提供母亲住院病历首页、产时分娩记录、新生儿产时记录单复印件,由母亲亲临办理。
4. 如《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第三方姓氏,申请人须提交第三方姓氏对应人与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原始户籍档案)复印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5. 属以上特殊情况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在每周五上午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样表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黏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
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
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样表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新生儿父亲):××性别:男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人于×年××月××日(新生儿出生日期)在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分娩,特授权委托(新生儿父亲)××(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落户办理须知

和平区办理“出生证明 落户口光荣证”程序
收藏 分享 2010-12-8 17:42| 发布者: 沈阳妈网客服| 查看数: 1005| 评论数: 0|来自: 本站原创
一、出生证明
(什么时候办都可以,我去的时候有一个一年前出生的去办理,不过如果报销保险的需要3个月内办理)
1、小孩名字,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军人用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用护照)
2、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
3、儿童保健手册(粉本)原件—婴儿室领取
4、儿童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3页“出生情况记录”的复印件
5、 孕产妇保健手册(蓝本)原件—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
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19页“分娩简要记录”+第20页“新生儿出生评分及出院情况”的复印件(请管床医生填写完整后再复印)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一胎生育登记单
5.出生医学证明
6.孩子满一周岁的需出具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复印件须A4纸
(四)携带已盖好章的审批表到审批大厅3楼计生窗口办理
(五)将审批完的表交到单位
盛京医院(医大二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 必须由父母亲自前来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2、 必须为新生儿取好姓名,此证一经开出不得改名。 3、 《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最后一页,如没有到管床医生处索取。自填单部分由新生儿父母自行认真填写完整并签名;医院填写部分由管床医生填写。此页不用复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军人用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用护照) 2、 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 3、 儿童保健手册(粉本)原件——婴儿室领取 4、 儿童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3页“出生情况记录”的复印件 5、 孕产妇保健手册(蓝本)原件——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首页+第19页“分娩简要记录”+第20页“新生儿出生评分及出院情况”的复印件(请管床医生填写完整后再复印)注:南湖院区出生的在南湖院区办理。滑翔院区出生的在滑翔院区办理。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此处不能复印。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6:20 节假日休息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关系到孩子今后落户、升学、就业、出国等各方面业务的办理,请家长妥善保管。
2022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2022出⽣证明办理流程孩⼦的出⽣证明在办理的过程中是需要⽗母提供⼀些相关材料的,那么孩⼦的出⽣证明办理的材料和具体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出⽣证明办理流程填表及办理出⽣证明须知如下:1、填表要求:新⽣⼉姓名⼀栏可空项其余项⽬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
⽗、母亲姓名需与⾝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致,否则不能办理出⽣证明。
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
⽗、母双⽅户⼝地址需与户⼝本上(第⼀页)地址⼀致。
婴⼉户⼝随⽗、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出⽣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母双⽅的⾝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份证均⽆效)、⽗母双⽅的户⼝本原件(集体户⼝和外地户⼝可带复印件)、⽣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证明。
5、办理出⽣证明需婴⼉⽗母亲⾃办理。
如婴⼉⽗母不能亲⾃办理,委托他⼈代办需写⼀份委托书,并带齐双⽅证件。
(婴⼉⽗母只来⼀位办理即可)。
出⽣证明打印好后婴⼉姓名不能更改。
中国从1996年1⽉1⽇开始使⽤《出⽣医学证明》;2005年7⽉1⽇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新版;⾃2014年1⽉1⽇起,中国启⽤第五版《出⽣医学证明》。
旧版停⽌签发,但仍可使⽤。
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2014年1⽉1⽇起启⽤新版《出⽣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证签发⽇期截⾄2013年12⽉31⽇。
未使⽤的旧版证件由各级卫⽣部门负责回收处理。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前印发的《关于启⽤和规范管理新版<出⽣医学证明>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的新⽣⼉,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具有《家庭接⽣员技术合格证书》的⼈员接⽣的新⽣⼉,由新⽣⼉出⽣地县(区)级卫⽣计⽣⾏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其他情形由新⽣⼉出⽣地县(区)级卫⽣计⽣⾏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01首次签发(机构内)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材料: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
3.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线下办理:1.产科接生人员、新生儿父母及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直报人员登录系统完成住院分娩网络直报;2.领证人准备材料: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签发人员审验相关证件及资料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领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4.医疗机构签发人员核对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领证人核对无误后在《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签字;5.医疗机构印章管理人员再次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准确无误后加盖印章;6.领证人签收后,签发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线上办理: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或“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通过“医疗服务”-->“办卡绑卡”完成个人注册-->“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线上办理。
新生儿父母共同进行线上申请,通过身份证信息及面部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填写新生儿信息并签名确认,选取邮寄方式领取。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邮寄过程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邮寄资费按照邮政速递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网上申领的情形: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或侨胞,其它特殊无法刷脸认证的情形,在助产机构外分娩、申请单亲、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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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
亲爱的孕妇、产妇及家属:
《出生医学证明》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得变更。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规定告知您,希望您认真阅读理解,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领取流程:
1、提前为宝宝起好名字
1)根据户籍部门管理规定,宝宝姓氏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如果只显示母亲信息,宝宝姓氏需随母姓。
2)按时提交结婚证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3)请您先商定婴儿姓名,一经办理完毕后,婴儿姓名不得更改,如需改姓改名只能在入户后由户籍部门更改。
4)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但对加入中国国籍的,“新生儿姓名”必须填写为中文。
“外籍父母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一律使用中文。
2、准备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安阳市妇幼保健健康管理卡(此卡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无卡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2)产妇在出院时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外籍护照)。
4)出院证或结账单。
5)结婚证(可为复印件,即带照片一页)。
6)领证人身份证(可为复印件)。
3、领取期限:一般要求出院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三个月内。
特殊情况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可延长至一年。
4、无结婚证家属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办法:
1)可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显示婴儿姓名和母亲信息,婴儿随母姓,以后无法再添加父亲信息。
2)提供父子亲子鉴定证明,可代替结婚证。
5、超过一年申领的,除提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产妇住院病历和分娩记录。
2)父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是否未入户证明。
3)亲子鉴定证明。
6、不予签发的情形:
1)母亲没有身份证或护照。
2)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
3)入院分娩时至出院前不能提供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的,出院后补交的上述材料不予认定。
7、《出生医学证明》打印错误或丢失、损坏的,我院没有更换权,需经卫生局农卫科审核后,到林州市妇幼保健院申请补发。
咨询科室:临淇卫生院院办室(行政院西二楼)
8、家属办理完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副联沿虚线叠上拿走,请不要将副联私自撕掉,以免影响孩子上户口。
9、由于孩子一生将一直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回家后请妥善保管,严禁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出现任何涂改、毁损、过塑封皮等现象。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