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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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引-河南环保厅

河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引-河南环保厅

河南集中式饮⽤⽔⽔源地保护区勘界⽴标技术指引-河南环保厅附件河南省集中式饮⽤⽔⽔源地保护区勘界⽴标技术指南1适⽤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源保护区勘界、制图、标识标志设⽴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于河南省全部集中式饮⽤⽔⽔源地保护区的勘界、制图和⽴标。

2 规范性引⽤⽂件本标准内容引⽤了下列⽂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有效版本适⽤于本标准。

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H/T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GB/T 20257 国家基本⽐例尺地图图式GB/T2260 中华⼈民共和国⾏政区划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278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 —GB/T 1794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HJ/T433 饮⽤⽔⽔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 773 集中式饮⽤⽔⽔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原则与要求3 基本规定3.1坐标系统、⾼程系统和投影平⾯坐标系统采⽤国家2000坐标系,⾼程系统采⽤1985国家⾼程基准。

投影⽅式采⽤⾼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3.2⽐例尺3.2.1调绘底图应当采⽤1:1万的地图;没有1:1万地图的地区,应当采⽤相应精度的卫星遥感或航空摄影影像地图。

3.2.2勘界成果⽮量数据精度应⼤于或等于1:1万。

3.2.3勘界成果印刷图可根据图幅⼤⼩选择合适的⽐例尺。

4 勘界技术要求4.1勘测内容4.1.1按照先远后近、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勘界路线,编制勘测计划。

4.1.2依据保护区范围批复⽂件、保护区划技术报告、⽰意图等相关技术资料,测定主要控制点、边界拐点、⽔井中⼼、取⽔⼝等位置的地理坐标,勘测界定批复⽂件中保护区范围的边界— 2 —⾛向。

4.1.3勘测保护区区域内及外延100⽶范围内的建筑物、县道及以上级别道路等各类基础信息,⽔⼚、各类型排污⼝、⽔源地取⽔⽔质监测点位等专题信息。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v 介绍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气候特 征、河流水系和水文地质特征等自然状况。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背景分析
2.2社会经济状况
❖ 介绍饮用水源地所在区域的行政区划、人口、GDP、产业结构、 城市建设等社会经济状况。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总论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1. 总论
❖ 区划背景
❖ 介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必要性、目的、意义及任务来源。
❖ 区划依据
❖ 依据国家和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和已经批准实施的 相关规划等。
❖ 区划原则
❖ 介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原则。
❖ 区划范围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
v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选用以下参数作为水源保护 区划分的技术指标:
§ (1)距离:从取水点或某一界线起算的距离。 § (2)边界:根据集水区划定水源保护区的边界,水源保护区的边界不应超
出集水区(饮用水水C源o卫n生t防e护n带t 范围例外)。 § (3)拐点坐标:各级保T护it区le边界主要拐点所处坐标。
§ (4)面积:水源保护区所包括的水域面积、陆域面积和总面积。
河南省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3.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
v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和卫监发 (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区 域水源地实际,确定本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陵川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陵川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陵川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情况说明字体:大中小 2008-11-24 [关闭]一、编制报告的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精神,科学规划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陵川县政府响应省政府及晋城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对陵川县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解决县城水源长期以来保护区界不清、管理依据不足的状况,为完善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削除和减轻影响水源地的各类污染因素奠定基础。

二、技术报告的篇章包括六章:1 编制依据1.1 相关法律法规1.2 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1.3 相关工作依据2 区域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2.1 自然地理概况(矿产资源、旅游资源)2.2 社会经济状况2.3 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概况2.4 地下水污染类型及分布3 陵川县城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与水质状况评价3.1 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3.2 饮用水水质评价4 水源保护区划分4.1 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原则4.2 磨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分计算4.3 水源地划分结论5 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措施5.1 水源保护区标志设计5.2 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措施5.3 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对策6 结论与建议三、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和基本原则磨河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为:一级保护区范围:泉口半径100m。

二级保护区范围:呈带状分布,具体范围为:西部边界:仙红双~板窑村西~南河西~蒿地掌~花落坨东~大磨河泉一线;东部边界:仙红双~源拳掌~苇池凹~虎味井东~大凹一线;北部边界:仙红双村一线;南部边界:大磨河泉南2km。

由以上圈定的面积约10.97km2。

准保护区: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准保护区范围为磨河泉泉域范围。

水厂生产区、清水池保护区范围为设施围墙外10m,供水管线为两侧5m。

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原则:(1)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7〕14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7〕14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7〕145号成都市、乐山市、宜宾市、巴中市人民政府:你们报送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成都市自来水六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成府〔2017〕3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乐山市青衣江陶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乐府〔2017〕24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县南广河油罐口、惠泽水库和调整南广河沙湾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宜府〔2017〕108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南江县金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巴府〔2017〕1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自来水六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一)取水口:设置2个取水口分别位于郫都区三道堰镇古堰社区的徐堰河左岸(东经103°53′25″、北纬30°52′26″)、郫都区三道堰镇古堰社区柏条河右岸(东经103°53′31″、北纬30°52′33″)。

(二)一级保护区:徐堰河取水口下游闸门处(包括电站引水渠道)至其取水口上游2000米处、两岸河堤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水平距离200米的陆域范围。

柏条河取水口下游闸门处至其上游2000米处、两岸河堤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向两岸纵深水平距离200米的陆域范围。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2.08
•【字号】汕府函〔2020〕488号
•【施行日期】2020.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汕府函〔2020〕4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确定本次划定的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线并按规范设置界标和警示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定界成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彻底清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
设施,建立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和水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因划定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四、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县(市、区)对本次划定的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汕尾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修编技术报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修编技术报告

目录1总论 (3)1.1 工作背景 (3)1.2规划修编原则 (3)1.3规划修编依据 (4)1.4规划范围与目标 (5)1.5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5)2 区域概况 (7)2.1 自然环境概况 (7)2.2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10)2.3 社会经济概况 (12)2.4城市供水和用水情况 (16)2.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17)2.6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源调查 (21)2.7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26)2.8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现状与规划 (28)2.9 环境管理状况 (28)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价 (30)3.1功能区划 (30)3.2水质评价 (31)3.3xx河A取水口断面历年变化趋势 (54)3.4底泥评价 (57)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 (60)4.1原饮用水源保护区 (60)4.2保护区划分的一般技术原则 (63)4.3水质要求 (64)4.4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4)4.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验法划分方案 (67)4.6 模型计算法 (70)4.7水源地各级保护区选定 (80)4.8 与其他规划的适应性 (83)5纳污能力计算与总量控制 (86)5.1 纳污能力 (86)5.2水质模型 (87)5.3水文条件和边界条件 (87)5.4容量计算 (88)5.5污染负荷预测 (89)5.6总量控制 (90)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策及管理监督措施 (92)6.1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92)6.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96)6.3水源地保护对策与工程措施 (97)6.4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103)6.5工程费用估算 (105)6.6管理监督措施建议 (107)6.7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08)7 结论与建议 (110)7.1结论 (110)7.2建议 (111)专家评审意见1总论1.1 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海南省政府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2007年xx市完成了《xxxx河A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为保护水源和饮水安全提供了必要保障。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56.1
TOP2
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1 月阳春 市“河长制”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53.9
2022 年第二季度至 2023 年第一
TOP3
季度阳春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广东利诚检测技术 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 有限公司
\
2022-06-28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5)质检技术服务(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1 月阳春 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76.8
TOP2
目标单位: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报告时间:
2023-02-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阳府[2012]106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2〕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六届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31日阳江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城市供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粤府〔1995〕51号)、《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1〕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供水管理以及城市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城市供水设施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用水,是指因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需要直接使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设施,是指用于生产、输送、供应、计量城市供水和保障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的各种建(构)筑物、设备和设施。

第四条城市供水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第五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市、县(市、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进行监督和管理。

环保、卫生、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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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
(公开征求意见稿)
自1999年起,阳江市陆续划定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包括:1999年,粤府函〔1999〕87号划定了阳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阳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阳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阳西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即阳西县织篢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5年,粤府函〔2015〕17号划定2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粤府函〔2015〕232号划定阳西县陂底水库、茅垌水库、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8年,粤府函〔2018〕72号对阳西县新湖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调整。

2018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优化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

同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阳江市部分区县因供水格局发生变化、取水口迁移、现行区划方案不符合技术规范等原因,原划定的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无法适应当前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需求。

在此背景下,阳江市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前提,优化调整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各保护区调整方案详见附表。

附表阳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注:漠江水厂取水口迁移完成之前,漠江水厂现取水口周边区域仍需按照一级保护区进行保护:①.水域范围:阳江市漠江水厂取水口上溯1500米至下游500米;②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至两岸河堤之间的陆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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