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图3-1 莲峰河水源地周边采沙场

图3-2 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田

图3-3莲峰河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分布图

第五章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5.1 建立水源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并责成相关部门在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界桩等。

5.1.1 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如下图5-1所示,其具体尺寸比例见下图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5-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图5-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示意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5.1.2 水源保护区标志内容

(1)界标内容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XXXXXXXX"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5-3。

图5-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正面示意图图5-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示意图界标背面的上方用清晰、易懂的图形或文字说明根据HJ/T338-2007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以标明保护区准确地理坐标和范围参数等为宜。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的管理要求,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条款和内容。最下方靠右处书写"XX 政府 XX 年设立"字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背面内容的示意图如图5-4。

(2)交通警示牌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一般公路如图5-5,高速公路如图5-6。

图5-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5-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在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侧,可设立驶离告示牌,一般公路如图5-7,高速公路如图5-8。

图5-7 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告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5-8 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告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

(3)宣传牌内容

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宣传牌上的图形和文字,如介绍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貌、划分情况、保护现状、管理要求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宜在明显位置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5.1.3 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

(1)界标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应以根据 HJ/T338-2007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界线进行设置,应充分考虑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陆域界线的顶点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矩形或接近矩形时(如某些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外侧两顶点处设置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弧形或接近弧形时(如某些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两个弧端点及弧顶处设置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圆形或接近圆形时(如某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四个方向的端点处设置界标;

如果地下取水口为多个水井形成的井群,划定的保护区范围为多边形区域时,宜在多边形的各顶点处设立界标,也可结合水源地护栏围网等隔离防护工程设立界标。

在划定的陆域范围内,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

(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应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而进行设置。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旁。道路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5768的相关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5863的相关要求。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但应符合GB/T15566和GB5768 的相关要求。

5.1.4 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

(1)颜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基本色为蓝色,"两滴水"为绿色,"饮用水杯"为白色,文字为蓝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高速公路为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颜色为黄底、黑边、白色图案背景,黑色文字;立柱为黄色和黑色相间的斜向条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颜色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尺寸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附录B。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3) 支持方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宜采用双柱式的支持方式,尺寸可参考GB576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支持方式形式可多样,但必须符合GB5768和GB5863 的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支持方式由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标志柱的结构设计可参考GB576中交通标志柱的结构设计进行。

(4)材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应遵循耐久、经济的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如有必要,也可采用大理石等材质。

标志表面宜采用反光材料。道路警示牌的反光性能按照 GB5768 执行。

5.1.5 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标志的加工要求、外观质量及其测试方法可参照JT/T279的有关规定执行。

5.1.6 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管理与维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由各级地方政府或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5.2 制定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为保证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居民生活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和破坏,县环保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牵头制定《静宁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报请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1)水源地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禁止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②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③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打井开采地下水资源。

(2)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①禁止修建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②禁止从事牧业活动或集中式养殖业。

③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④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⑤禁止修建油库。

⑥禁止建立墓地。

(3)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①禁止修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②禁止设立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

③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④严禁石油勘探、钻探及开采。预防由于油井施工造成的原油对水质的污染及由于油井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止水措施不当,造成上下水体互相串通,高矿化度水对可开采淡水资源的污染。

5.3 建立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

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一个由县环保局、水务局、自来水公司、卫生局等,具有政府行为能力或相关监测资质的部门参加的监督管理机构。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桥梁两端、水源地附近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活动接近水源地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公告牌,明确水源地各级保护区边界,公布监督危害水源行为的举报电话等。同时,在交通干线进出口设置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绕行标志,禁止装载有毒有害化学

品的车辆通过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在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道路、桥梁、界碑上设置警示标牌,公布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报警电话等。

5.4 建立水源地监测预警系统

(1)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系统

由县政府责成县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在甘泉水源地、五台山水源地、东峡水源地3个集中式水源地周围设立监测井,并由具有水质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对其实时监控水源地水质变化。对地下水源补给区以及上游甘渭子河选取监测断面,进行长期水质动态观测,防止地下水被污染。

(2)水源监测网建设

为了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控,需要建立静宁县水源地监测系统。地下水水源地监测井网的布设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之规定,考虑到静宁县水源地地下水径流场的流动方向,水源地地下水监测井数目布设应不少于4眼为宜,布设位置应在水源地地下水径流场的上游和旁侧。这些监测井对水源地地下水水质实时监控的同时,还应建立专门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实验室,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规定的检测项目。

5.5 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县环保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水源地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处置措施。认真执行水源地安全值班、报告制度和有效的预警、应急救助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污染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监测、紧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程序,措施落实要到位。

5.6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与教育

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供水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地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提供保障。

6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应急措施建设

6.1 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按《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严格对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进行管理。采取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的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确保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

6.1.1 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程的建设

陇西县政府宜根据水源保护区划分平面布置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重要拐点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按照环保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逐步建设隔离防护与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在饮用水源保护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应根据乡镇发展适时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省政府备案,并抄送省环保厅。

6.1.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

县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投入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肃查处造成饮用水水源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

6.1.3 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尽快拟订《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定西市陇西县首阳镇莲峰河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定西市陇西县首阳莲峰河排污口管理办法》等地方规定;并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定西市陇西县首阳镇莲峰河水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同时,在未来相关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等各类发展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相关成果。6.1.4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整治饮用水源污染的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思广益,更好地搞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应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和会议、宣传车等宣传方式,着力做好饮水安全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戮力同心,共同搞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6.1.5 设定相关法律

(1)禁止或限制在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可能对水源地产生影响的区域建立污染型或具有潜在污染威胁的企业;

(2)严禁建立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无关的建筑。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应禁止存在任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此保证水源的绝对安全;

(3)饮用水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周围及准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不得进行非有益性的变更。建议关闭莲峰河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采砂企业等;

(4)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一定范围内的垃圾处理行为。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完全禁止包括深埋、焚烧等处理措施在内的垃圾处理行为;在二级及准保护区内处理垃圾的,应先经相关部门对水源地做影响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依评估进行;

(5)对于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作物种植,应加强管理化学肥料及农药的使用,需先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依科学指标使用;

(6)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非法开采或超采地下水。

6.2 保护区的风险应急措施建设

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应急预案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等四级进行预警,分别以蓝、黄、橙、红进行标识。事件分级规定参见《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陇西县首阳镇供、用水和地表、地下水环境特点确定。

建立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

明确职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水务管理工作,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停止洗浴、洗车等用水供应,企业限制用水;如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应启动快速的调水运水机制。准备一定数量的运水车,从污染事故发生到污染团迁移出境24小时不间断运水。同时判断水源地受污染程度级别,迅速制定污染源控制办法,并及时发布污染信息。在污染源得到暂时性控制后,应及时启动污染修复工程。

相应的建立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小组、应急监测小组、安全专家咨询组。工作机制的建立主要包括预警预测机制的建立、应急处置程序的建立、决策会商系统、部门会商制度、恢复与重建机制的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的建立、紧急用水管理制度的建立、水价临时调整方的确定等内容。应急保障措施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紧急救援、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水量调度等内容。

7结论及建议

7.1结论

(1)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是保障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迫切需要,为确保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围内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本报告对该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进行了划分。

(2)根据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首阳镇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检测结果,该水源地水质不劣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Ⅲ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准保护区)水质要求,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要求,可为农村人饮供水。

(3)考虑到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地下水型水源地,同时又受到了莲峰河地表水的直接补给,水源受地表水影响大。故同时考虑地下水型和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结合陇西县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范围。

(4)综合确定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截水墙为中心,向河道上游延伸500m,沿河流下游延伸50m。两侧各沿河道中线向外扩展150m,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8 km2。二级保护区以截水墙为中心,向河道上游延伸1000m,沿河流下游延伸100m,两侧各沿河道中线向外扩展200m,二级保护区总范围0.57 km2。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设准保护区。

7.2 建议

(1)以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结果为基础,结合陇西县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2)尽快按定西市陇西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的范围,划定各级保护区,并建立相应的标识物,严格按《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水源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进行管理和约束。

(3)建议取缔对首阳镇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砂企业。搬迁莲峰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农户,废弃一级保护区内的农田。严格管理二级保护区内各类排污行为,尽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和完善,从根本上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

(4)在定西市首阳镇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期内,对水源地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以确保水质的合格,供水的安全。当水质不达标时,尽早掌握情况,启动莲峰河农村供水应急处理体系。

(5)定西市首阳镇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处渭源县和陇西县交界处,该水源工程位于渭源县莲峰镇下游4km处,距陇西县首阳镇8km。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两县应就保护区范围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各种措施,共同做好定西市首阳镇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篇一: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沙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划分方案 为加强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拟定我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 已作为水源地的水源有:五郞沟水库、柴家沟水库。 二、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介绍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五郎沟水库位于南江县沙河镇五郎村三社,距南江县城约46km,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4万m,死水位为927.0m。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五郞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106°43′13.2″,北纬32°14′57.9″,服务人口5000人,年提供饮用水20万立方米。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 柴家沟水库位于南江县红四乡石梁村,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40万

m。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20XX年投入使用,柴家沟水库沙河镇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东经33 106°39′48.4″,北纬32°12′55.1″,服务人口5600人,年提供饮用水22万立方米。 三、划定保护区的有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XX)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七)国家环保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四、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一)五郞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11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五郎沟水库上游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流域,面积3.5平方公里。 (二)柴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柴家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面积0.24平方公里;

校园饮水解决方案范本

校园饮水解决方案

校园饮水解决方案 一、健康饮水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饮用水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由于水环境治理滞后,健康饮水成了一个大问题。近年来,因水发生的事故频繁发生,据卫生部门调查,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大约有50%与水有关。在全国饮水方式多样,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供水不及时、不足量,满足不了健康饮水要求;有的水质太差,不能确保饮水的安全、健康。当前直饮水市场参差不齐,在选择安装健康饮水机时,建议一定要充分考虑它的性价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力、品牌和售后服务,一定要健康饮水建成真正的优质安全健康饮用水! 健康饮水存在不少问题:当前存在的不良饮水习惯,不注意喝水,每日饮水量不足,如今人们对饮水的认识程度远赶不上“吃”,认为吃要讲营养,而饮水只可用来解渴,不渴就不用喝水。在单位大部分时间是在工作中度过,单位饮水设施不完善,不是想喝水就立即能喝到,时间长了,喝水欲望就减弱了。 每日摄入的水主要来源有三个途径:饮水、食物中所含水、固形有机营养物质在体内生物氧化过程中产生的代谢水。其中代谢水来源很少,只占总摄入量的8%左右。60%是靠饮水来补充,饮水对保持每日机体内水的动态平衡,特别是保持血管中血浆稳定,即血液循环稳定起很大作用。

现在很多单位提供的开水往往很难达到100度(煮沸),长期饮用对人体是有很大害处。有些地方水质硬度大即使是开水煮沸也只能起到杀菌作用,对于水中有害离子无法去除;水垢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物质有镉CD、铝PB、砷AS、汞HG、这些重金属离子对人体的。特别是水中三氯甲烷、硝酸盐对人体害处很大。 二、市场的占有率及影响力 旭莱特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客户的口碑放在首位,使“旭莱特”品牌深入人心。从产品到强大的售后服务团队,公司本着传播环保节能文化、打造中国公共饮水设备第一品牌的发展目标,秉承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合作永续的经营理念,销售业绩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有口皆碑。当前在全国拥有200多家经销代理商、办事处、近30万名稳定的高端客户资源,占全国市场40%以上。 三、企业简介 北京旭莱特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健康环保产业的高科技企业。研发、制造、销售节水设备、空气净化设备、节能饮水器、饮水机、校园饮水设备。同时还致力于提供健康、节能、安全的公共饮水设备与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在改进水环境、水资源管理、水量平衡测试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 2007

农村生活饮用水净化处理设计方案

农村生活饮用水处理设计方案 我国南方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地处山区,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交通情况的影响很大,部分地区存在人口聚集规模较小、饮水规模小和水源分散等问题,大规模的村镇集中供水建设方案无法在这些地区实行,导致部分农村安全饮用水供给存在困难。 “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扶贫力度和农村饮水改造资金的投入,但薄弱的科技力量、运营管理等问题,使得部分中小型集中饮水问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在一些山区村镇,水处理设备、基础设施配置不完善,普遍存在处理工艺简单、无净化设备配置、投资高、耗能高、占用面积大、操作管理不方便等情况。 农村已设计使用的传统水处理工艺与过滤池,晴时处理水质尚可,一旦遇上大到暴雨,原水迅速恶化,水中泥沙、枯枝腐叶、细菌等大量增加,

依靠传统的自然沉淀、滤池渗透过滤方法处理的水质很难达到生活饮水水质要求,保证不了农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与健康。 西安天浩环保针对农村饮用水净化处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设计使用 TH-YYA饮用水净化设备,解决了山区有限条件下建设施工困难、设备占地面积大、铁质设备腐蚀生锈、过滤设备自动化程度低、操作复杂、后期维护成本高等烦人问题。

设备将絮凝、沉清、过滤、曝气增氧、自动控制反冲洗等功能集中一体,体积相对于普通的过滤设备缩小了70%以上,运输、安装更加方便,不需要使用吊车等工具;设备过滤净化运行过程不需要电力辅助(当水源地与设备高差>10m,水自流入设备,设备前无需另置水泵提升);不更换滤料,不生锈、不需专人管理维护,使用寿命可长达40年之久。 TH-YYA一体化净水设备现场安装照 工艺流程: 工艺一:(用于水量大、水质较差或用户已建设沉淀/絮凝等设施) 原水(河沟水/山泉水/水库水等)→沉淀池→TH-YYA净水设备→消毒设备→清水池→用户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04 64页简介:1.1项目名称 1.2项目主管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1.4项目承办单位 1.5项目法人 1.6项目建设地点 1.7项目建设时间 1.8项目类型 2.1编制依据 2.2编制原则 2.3编制范围 3.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2主要环境问题 4.1项目实施背景 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项目建设内容 5.1水源保护地划分及保护地范围 5.2水源地保护措施 5.3项目建设内容 6.1工程设计年限 6.2工程设计内容 6.3水源保护地划分 6.4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6.5截污清淤工程 6.6隔离工程 6.7监测管理 6.8工程数量表 7.1劳动安全生产内容 7.2卫生要求 7.3劳动安全 7.4劳动保护 7.5安全卫生 8.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水源保护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8.3环境保护措施 8.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5环境保护投资 9.1实施组织机构与分工 9.2计划主要履行单位 9.3设计、施工及安装 9.4项目实施计划表 11.1组织管理 11.2财务管理

11.3工程管理 11.4技术管理 12.1经济效益分析 12.2社会效益分析 12.3环境效益分析 1.1法律法规 (1)一级保护地 (2)二级保护地 5.2水源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0mg/m3。 一、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1、拆除居民房屋 2、仓房 3、简易厕所 4、畜禽舍 32 5、柴草垛 3 6、拆除排污管线及排污口 二、截污工程 1、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3、畜禽养殖厂残留粪便清除工程 3 4、青一干清淤工程 6.3.1划分的基本原则 6.3.2水源保护水质要求 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GB5749-2006)。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主要分布在萝北县的嘟噜河、鸭蛋河流域,岩性中下部以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总厚度大于3470。 (2)含水岩组富水性 7.17.38,为弱碱性水。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4)地下水位动态 13.5米左右,观测工作始于2009年1月5日,截止于2009年12月15日。根据观测资料,对地下水位动态分析如下: 1)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动态 2.8米;11~12月份,地下水接受的补给量逐渐减少,小于排泄量,造成水位持续下降 图2 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态曲线图 (5)水化学特征 4.524 5.42毫克/升,Na+含量5.52 6.49毫克/升,Ca+含量为30.13100.5毫克/升,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PH值为 7.107.38,总硬度为27毫克/升,为弱碱性 724.60毫克/升,其中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在0.684.46毫克/升,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高铁含量对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影响最大。 6.3.4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法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1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1.4.7 承压水 承压水,是指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 1.4.8 浅层水 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 1.5 基本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按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其上游地区必须保证达到出境水质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其上游地区排污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承压含水层单指补给区)。 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

生活饮用水处理项目设计方案

羚山泵站生活饮用水处理项目 设 计 方 案 2011年8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2工程设计依据及原则 (1) 2.1设计依据 (1) 2.2设计原则 (1) 3项目范围 (2) 4进水水质和出水要求、处理水量 (2) 4.1进水水质 (2) 4.2出水要求 (2) 4.3设计处理水量 (3) 5处理方案选择及工艺流程 (3) 5.1处理方案选择 (3) 5.2原则流程 (3) 5.3工艺说明 (4) 6设备参数 (4) 6.1高效过滤器系统 (4) 6.1.1原水提升泵(兼反洗水泵) (4) 6.1.2絮凝加药装置 (4) 6.1.3高效过滤器技术参数 (5) 6.1.4配套反洗设备 (7) 6.2中间水池 (7) 6.3锰砂过滤器 (8) 6.4消毒水池 (8) 6.5消毒加药装置 (9) 6.6电控系统 (9) 7电气及自控 (10) 7.1电气 (10) 7.2自动控制 (10) 8主要设备(材料)及报价 (11)

1项目概况 本处理项目为新建工程。该项目处理水量为3m3/d, 原水为井水,要求经处理后,达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2工程设计依据及原则 2.1设计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3)《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GB5749-2006);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5)《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T2932-1999); 6)建设方提供的原始水质、水量等基础资料。 2.2设计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卫生和安全等法规,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均符合建设方提出的要求; 2)设计中坚持科学态度,采用的水处理工艺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 3)处理单元相对紧凑、占地尽可能少,在确保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及运行成本。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

第一节设计原则 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原则为: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的规定要求。 2、提高全民意识、警示及保护地下水,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3、根据实际需求设计警示牌上的图形和文字。 4、根据现场情况设计绿化形式及植株选择。 第二节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包括:界标、警示牌图形文字;隔离栅布设;绿化。 (2)界标、警示牌的制作安装;隔离栅的采购、安装;绿化所需种植地整理、种植、浇水等。 第三节设计依据 本项目方案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有: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4.《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5.《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 (HJ588-2010) 第四节项目概况 在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设立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来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建立植被绿化,利用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农业污染物进入水源,构建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①隔离栅建设 隔离栅的建设坚持以下原则:根据地形及实际情况,避开较大面积耕地、居住区,有利于彻底保护水源地的生态及安全,所用材质为PVC浸塑护栏。 ②警示牌设置 在水源地区域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警示牌注明保护区范围及注意事项。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村居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④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对水源地周围进行植被绿化,改善土壤环境,提高植被蓄水能力,有效防止其他生物对水源地进行污染和破坏。 辖区内14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内容清单参照下表: 采购项目分布如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设计

图3-1 莲峰河水源地周边采沙场 图3-2 莲峰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田

图3-3莲峰河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分布图

第五章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 5.1 建立水源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会同县水务局、卫生局等部门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请县政府、市政府审定后,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并责成相关部门在一、二级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碑、界桩等。 5.1.1 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如下图5-1所示,其具体尺寸比例见下图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5-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

图5-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志尺寸比例示意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并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又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根据实际需要,为保护当地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5.1.2 水源保护区标志内容 (1)界标内容

直饮水系统设计方案

直饮水系统 设 计 方 案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设计日期: 一、商务场所饮用水简介 目前,绝大部分商务场所,如办公室、机关办公楼、大型企事单位、工厂、餐厅等,均采用饮水机+桶装水的方式,由桶装水公司提供日常送水业务,该方式应该是目前采用最为广泛的模式,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行,有以下一些问题日益显露: (1)终端水质不一定保险,水桶二次污染、水桶不卫生,没有对水桶定期清洗、消毒、甚至回收和使用一些不合格的破旧水桶,部分用社会上廉价的废旧塑料,报废桶装水光碟以及通过各种途径进口的塑料洋垃圾制桶,甚至有些无良的送水公司用普通的自来水来代替桶装水,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危害巨大; (2)大量的桶装水在单位堆积,周转不方便,送水的人多,管理不便,并且还需要占用一定面积堆放,难以管理; (3)虽然每桶水不贵,但是通过几年的时间累计计算的话,整体成本仍然

不容忽视(根据统计,一个150人以的办公场所,一年仅购买桶装水需花费约5万元; (4)饮水机使用时间一长,由于缺乏维护清洗,必然导致二次污染严重,甚至会出现长“青苔”等现象,这是由于细菌杂质长期积累,导致水机里面水质超标,长期饮用对人体健康不利。 二、项目状况介绍 1.项目概况 我们以一个30人的办公场所为例,该办公室日用水量大约3-5桶左右,因此,基本每天有5桶水要做周转,费用大概为50元左右,估算一年水费需要大约1.8万元,并且每天需要有人送水,倘若采用净水机方案,详见下图所示:

与采用水机方案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桶装水方案净水机方案 1、终端水质不一定保险,水桶二次污染、水桶不卫生,没有对水桶定期清洗、消毒、甚至回收和使用一些不合格的破1、采用国际顶尖逆渗透技术,产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逆渗透装置》(2001)的要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事项的法律依据

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市政府将对我市部分区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划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第三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省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饮用水处理方案

饮用水处理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广西**县**村饮用水处理 技 术 方 案 北京***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1 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为了让“生命之水”更洁净安全,崇左市切实把解决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从完善规划、加强监管、加大应急储备以及消除污染隐患等多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健全崇左市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根据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崇左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保护良好,左江沿岸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环境质量标准达II类标准。 崇左市辖区饮用水源包括江河及水库水源两部分,有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23个(含乡镇),其中以河流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有19个,以水库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有4个。大多数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处偏僻,远离污染源,饮用水源水质好,左江沿岸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到二类标准。2012年,崇左市开展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7个县(市、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顺利完成。2013年,崇左市还重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划定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市级水功能区的同时,崇左市注重开展日常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环保、水务部门对全市主要水厂取水口以及供水水库开展经常性水质监测,并在左江河段设立有自动化监测点。着力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环保、水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城市河流型集中饮水水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排污企业以及非法养殖场进行逐一清理,保障供水安全。 表一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左江水质为II类标准。 项目概述 **村位于广西崇左市**县昌平镇东南方向,距左江仅200米左右,现有人口1752人,目前饮用水主要靠村内的自备井,但在枯水期,出水量不能满足村民的生活用水要求。为了彻底解决**村村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县政府出资,**县移民局具体负责,筹建**村饮用水处理项目,水源水为左江水,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乔官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实施方案 (采购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地点: 二、整治范围及问题 1. 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集中在()村庄区域,对集中产生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2. 水毁问题 (1)()村庄区域还处于开放状态,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域后,简单设立了各保护区标志标牌。龙丹河流域拦河坝缺少,导致出水散排,进入周边流域,水流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河流治理麻烦。 (2)河道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治理,河道周边脏乱差,直接影响了龙丹河流域水质问题。 (3)居民生活垃圾配套处理设施的不完善,造成进入垃圾池的垃圾收运转运不及时;村民习惯于将少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其余大部分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房前屋后、路边、山坳河沟处,农田,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造成水质恶化。

三、预期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 1. 整治目标 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巩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完成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 2. 整治技术措施 规划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情况调查为基础,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情况;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污染环境等问题各方面的研究,为各级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1.整治内容 溎河路修复、姜家坊子村至老庄村路修复、姜家坊子至山秦村沿河公路修复、曹西楼村小桥修复、三官庙村至老庄村涵洞修复、溎河路涵洞修复、南水北调干渠修复12米、孤山水库溢洪道下游受损1处10米、刘双泉水库2处35米。 2.整治措施 (1)建设拦河坝,及时有效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2)对脏乱河道进行治理,清理河道垃圾等影响水质的杂物,从根本上解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 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水库水净化处理实施方案

水库水净化处理方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条件的改善,对饮用水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水处理技术也逐渐提高。生活饮用水多数来源于处理后的地表水。山上水流下汇集形成的水库水具有明显的特点:浊度较低,细菌含量较少,但有机物较多。下面就山上水形成的水库水的特点,设计其净化处理方案,使经过处理后的水达到直接饮用标准。 传统的水处理工艺是:混凝、沉淀、砂滤、消毒。现行常规处理工艺出水存在细菌、藻类和有机物超标以及微生物泄漏等问题,水中有机杂质、重金属无法除去, 另外, 水中有机杂质或腐殖酸会与氯气反应生成致癌物质三氯甲烷,不能达到直接饮用的标准。为了改善常规处理工艺的缺陷,我们可以结合现代膜分离技术,采用常规工艺-膜分离相结合的方法来净化处理水。 一膜分离技术的特点 以压力为推动力的膜分离技术有反渗透(RO) 、纳滤(NF) 、超滤(UF) 以及微孔过滤(MF) 。膜分离技术的特点是能提供稳定可靠的水质, 这是由于膜分离水中杂质的主要原理是机械筛分, 因而出水水质仅仅依据膜孔径的大小, 与原水水质以及运行条件无关。此外, 膜分离还会使水厂用地大大减少, 运行操作自动化,使水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造水工厂。 用膜技术处理水,要求进水几乎不含浊度,故在用膜技术处理水库水时,最好先用常规工艺作为预处理。膜分离水中微粒和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RO 运行压力高, 为1~ 10MPa, 能耗大, 而且由于良好的截留性能将大多数无机离子( 包括对人体有益的) 从水中去除。长期饮用这种水, 会影响人体健康, 因此不适宜作为水厂处理工艺。NF 进水要求几乎不含浊度, 故仅适用于地下水处理。超滤过程是比微滤膜孔径更小的膜操作过程, 它的出水水质好, 操作压力不高,故采用常规工艺-超滤。 二设计方案 天然水中的溶解性有机物多为腐殖酸类的天然有机物(NOM) , 其中的低分子量部分最易与氯反应生成三氯甲烷等的三致物质。UF 膜的污染多发生在膜表面, 因而透水通量下降程度不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 一、水源地概况 ***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 *** 三、划分方案 ***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 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

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 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

有关1000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附件: 湖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方案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法划分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基础和依据。为科学划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分范围、步骤及依据 (一)划分范围 全省范围内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包含现用、备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 (二)划分步骤 1、2016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其中包含完善《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中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陆域范围。 2、2016年底前完成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3、2017年完成全部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二、主要内容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主要内容包括:全省1000人以上未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中已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建立“一源一档”机制,对水源地建立环境管理档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后,各地政府要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 1、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主要调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及社会经济状况(辖区面积、人口、GDP、水资源利用、供水格局等)。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水源地类型、分布及水质现状、取水口位置、供水规模、服务人口、供水方式、水源地水文特征等)。

办公直饮水系统设计方案

链家地产直饮水系统 设计方案

一、设计依据 1.1 设计原则 1) 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可行和安全卫生的设计原则,采用合理、成熟、的技术优化工艺,为客户减少投资和运行费用。 2) 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节约能源,防止二次污染,降低运行成本。 3) 在设计中采用适当的自动化技术及监测仪表,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1.2 设计依据 1)《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其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给用户直接饮用的管道直饮水。 2)《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规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的指标要求。适用于经过滤、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封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3)《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2006):规定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的管道直饮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要求。 1.3 设计产水水质及产水水量 1) 产水水质 产水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要求。 2) 产水水量 该办公楼1~6楼为办公场所,2~6楼每层按400人计,1楼按200人计,总计2人。饮用水量按照每人2L/d计,则2~6楼每层办公楼日用水量为:400×2=800L/d。1楼每层办公楼日用水量为:200×2=400L/d。考虑到办公人员的间接用水,以及其他不确定的因素,设计2~6楼每层办公直饮水设备总产水量为1200L/d,设计1楼办公直饮水设备总产水量为600L/d,设备运行时间按每天8小时计,则2~6楼每层每天平均产水量为100L/h,最大产水量以200L/h计。1楼每天平均产水量为50L/h,最大产水量以100L/h计。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应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送审稿)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六年十一月

1、任务由来与背景 饮用水安全关系千百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饮用水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用水越来越高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 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最大可能免受人类活动影响、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措施。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1989年起,部分省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科学的划分标准,各地保护区划分工作随意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区作用的发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在参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本规范是《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工作的基础。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先后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对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经专家修改后,国家环保总局发文到各部委、各有关单位及各省市环保局征求意见。最后,编写组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后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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