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本案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高补偿额纪录,当事双方分别为国内、国际低压电器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自动履行了金额高达1.75亿元的调解协议,还达成了全球一揽子和解协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面对两家企业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双方在文化、法律观念上的巨大差异,通过寻找当事双方利益契合点和共赢点,组织当事人夜以继日地进行谈判,帮助双方建立信任,达成共识,最终,彻底解决了双方多年积累的所有纷争。本案充分体现了和谐共赢的国际竞争理念,也揭示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对于中外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依法理性维权具有标杆意义。

2009年4月15日上午9点不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里气氛异常严肃,几十家境内外媒体记者挤满了整个旁听席,庭审还没有开始,“长枪短炮”已经架好机位,文字记者们更是翻开采访本或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活络一下手指,准备大干一场。

审判区里也是严阵以待,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的代理人个个神情紧张,而且都换上了正装,桌子上像摆地摊儿一样堆满资料,瞧这个阵势,这次开庭定将“旷日持久”。

9点整,全体起立,审判长庄重就座,宣布“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施耐德上诉案开庭。

“审判长,我们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书正在送来的路上。”9点07分,作为审判长的周根才刚核对完当事人身份,准备进入下一个审理程序,双方代理律师突然“变卦”。此时,离庭审开始时间还不到10分钟。现场的44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及包括欧盟驻华代表团、法国驻华使馆、美国驻沪领事馆在内的6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对眼前戏剧性的一幕惊叹不已,他们恰好成为正泰集团与施耐德公司最终和解的见证者。

上篇:十载恩怨

“中国第一”与“世界第一”的较量

故事还得从当事双方的“身家”说起。总部设在浙江省温州市的正泰集团,是一家电工电气行业综合性的民营股份制大型企业,现辖6大专业公司、2000多家国内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并在国外设有30多家销售总代理,产品畅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集团综合实力已连续六年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前茅。目前为止,公司拥有国内外各类型专利400多项。

而总部设在法国的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则是施耐德电气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施耐德电气公司是一家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名列全球500强企业,公司于1979年进入中国,目前在华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

这两家企业,一个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的领军企业,一个是这一行业的世界级龙头老大,随着二者产品在市场上日趋激烈的竞争,双方都将竞争的“王牌”压在了知识产权的抗衡上。

从“接招”到“出招”

2006年7月,正泰集团发现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起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个官司被形容为“中国第一”将“世界第一”告上法庭,一时成为传媒追踪的兴奋点。

涉案的专利产品“低压小型断路器”,是广泛应用于建筑工业及民用住宅的常规空气开关产品。该产品的出现取代了传统的用电保护装置——保险丝。正泰集团早在1997年11月份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名称为“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实用新型专利。

此番对施耐德“出招”,实际上是双方多次交手后,正泰在频繁被动“接招”后打出的第一张“翻身牌”。

事实上,最先“发难”的是法国施耐德公司。早在1995年,施耐德就开始起诉正泰侵权。从2004年起,施耐德高举反侵权大旗,在德国、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对正泰多个产品提起20多项专利诉讼,其中包括:

2005年3月,施耐德在德国法院起诉正泰一项专利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并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反诉施耐德专利无效。

2005年11月,施耐德在意大利威尼斯起诉正泰一项外观专利侵权。

2006年3月,施耐德在法国巴黎起诉正泰三项专利侵权。

这期间,意大利威尼斯法院针对正泰的所有被诉产品发出临时禁令;德国杜塞尔多夫上诉法院不仅对正泰的所有被诉产品发出临时禁令,还针对部分产品和专利作出了确认侵权的一审或二审判决;巴黎最高法院还就施耐德电气状告正泰侵犯其C60产品的三项专利权进行听证。

对于这次主动“叫板”跨国巨头,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赵国虹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她说:“原来是对方(即施耐德)把枪口对在正泰的脑袋上,一直用知识产权在逼迫,说正泰侵权,现在正泰反过来通过专利这个武器,运用法律把枪口对准对方脑袋。”

2005年年底,一直处于防御方的正泰集团意识到:自己也有实力进行反击!从2006年开始,小心收集证据,把自己的专利和施耐德产品之间进行分析、比较,后来发现施耐德天津全资子公司的产品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为谨慎起见,正泰把相关产品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被确认有效后,正泰又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确定对方产品的确使用了正泰的专利技术。

“侵权证据是有了,但当时还缺施耐德因侵权而获利的数额。”正泰集团副总裁徐志武说,无法从施耐德那边得到“获利”数据,也无法证明自己“损失”多少,法律规定只能判最低5000元到最高50万元赔偿金。

于是,正泰集团在起诉要求50万元的赔偿后,向法院递交申请,希望法庭作“施耐德获利”的司法鉴定。

一审判赔3.35亿

一般来说,“获利”由“侵权物的营业利润率”和“侵权产品数量”相乘得到。在施耐德公司的电脑里,司法鉴定人员搜索到了一份财务数据,其中刚好有产品销售额等资料。数量被找到了,但利润率有多少呢?施耐德没有提供相关资料。

鉴定人员通过到工商税务机关查询,得到了施耐德申报的产品利润率。

从“利润率”和“销售额”,法院确认了施耐德自2004年8月2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止有关侵权断路器产品的获利金额——3.35亿元。

2007年2月,正泰集团以经审计确定的销售额推算天津施耐德获得的利润为依据,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数额增加至3.35亿元。

索赔额3.35亿元、诉讼费高达166万元,这起国内最大专利侵权案因“天价”和“巧合”愈发夺人眼球。

“天价”自不必说,“巧合”颇值得品味:案件当事双方恰巧都是低压电器行业“老大”,只不过一个是中国的,一个是全球的;更为巧合的是,双方对簿公堂的时机又非常凑巧地发生在“施耐德并购德力西案”公布后风波陡起的关键时刻。

徐志武在回顾正泰集团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时说,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施耐德一直视正泰集团为它在中国的头号竞争对手,设法控股并购正泰集团,先后提出以80%、51%和50%控股的几个方案收购正泰,但谈判均以失败告终。“非常巧合的是,每次并购遭到拒绝后,施耐德就会马上起诉正泰集团。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双方代理人至少15次站在法庭上唇枪舌战。”

2006年12月17日,施耐德和德力西签署合资框架协议。与正泰集团一样,中国低压电器行业排行第二的德力西集团,总部也在中国电器之都浙江温州。1984年,其董事长胡成中与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曾合伙创办求精开关厂。至1991年,二人各自分别创办了后来声誉显赫的德力西集团、正泰集团。

2006年12月,施耐德和德力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后,素以沉稳著称的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一反平日的低调,主动约见媒体,称“通过与施耐德10年的谈判,已看清施耐德对中国低压电器市场志在必得的心思”。

随着证据的一一到位,温州中院经审理后,认定施耐德对正泰构成专利侵权,于2007年9月26日,一审判令施耐德向正泰赔偿近3.35亿元人民币。随后,施耐德以该专利无效以及公知技术等理由提出抗辩,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激烈交锋四大争议

在案件一审过程中,诉讼经验丰富的法国施耐德公司并没有“坐以待毙”,其于2006

年8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4月作出审查决定:专利有效。对此裁决,施耐德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败诉后,施耐德公司又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国内发起诉讼攻势的同时,施耐德公司又以正泰侵犯专利为由,在欧洲接连将正泰集团起诉到法院。然而,2007年圣诞前夕,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宣布施耐德所诉专利无效。2007年12月21日,巴黎高等法院以“滥用程序”判决施耐德的销售禁令申请无效。

2007年11月12日,浙江高院正式立案受理施耐德公司提出的上诉。本案中,施耐德提出侵权抗辩,并就被控侵权产品利润提出异议,同时提出正泰集团的专利效力正面临北京高院的司法审查,要求中止二审审理。面对这桩颇为棘手的案件,二审法官首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他们归纳出四点:

争议一:涉案专利是“垃圾”专利?

二审中,施耐德认为正泰集团的该项专利不具备专利性,为“无效专利”,其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施耐德被诉产品早在1990年就已开始生产并投入使用,是在获得申请在先的专利合法授权基础上进行生产的。

但正泰集团认为其专利是对原有技术的全新改进,完全达到技术发明的程度,只是因为追求认定快,便于迅速投产,才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争议二: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施耐德提出被控侵权产品与正泰专利技术方案有四点不同。但正泰两次组织专家评议都认为其构成技术特征相同的侵权。

争议三:一审巨额损害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施耐德提出一审审计是按照施耐德的平均利润计算出来的,没有考虑施耐德产品与正泰产品的市场份额以及品牌效益差异。国内市场上同样一个产品,正泰的只要10多元,而施耐德的要30多元。

争议四:是否应该中止审理?

施耐德提出,涉案专利在无效程序进行过程中,正泰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处于不稳定状态。

一审中,施耐德也曾因专利效力正处于行政复查和司法审查而提出中止审理,但温州中院认为:“对专利无效与否的判定权力不属于本院,法院只是为了决定案件是否中止审理而考虑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大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等因素决定本案不中止诉讼。”

下篇:司法突围

我们给跨国公司的是国民待遇

一边是国内低压电器老大,一边是国际低压电器老大,双方的竞争处于白热化状态,在国内外的诉讼就有20多起,面对一审作出的巨额赔偿判决,法国政府和欧盟组织的一些人,发出了质疑浙江法院搞地方保护的论调。二审法院该如何审理此案?主审法官们必须面对一场司法智慧的大考验。

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周根才亲自担纲了本案的审判长。至今,他还留存着当时看到的一篇美国律师写的文章,文中讲外国企业在中国维权艰难,赔偿数额很低,不会超过50万元。“但中国的浙江法院突然强硬起来了”,随后文章列举了华立与三星案、G2000案、蓝色风暴案、正泰与施耐德案等,还说所有的高额赔偿都是针对国外企业、跨国企业的。

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不仅使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正泰集团也对跨国大公司的超级“外交和公关”能力颇为忧虑,但浙江法院的坦诚表达让徐志武倍感欣慰:“我们必须给法国企业国民待遇,但也绝不会给其超国民待遇。”

分析案情,确定全面和解思路

浙江高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了案情。“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存在众多历史遗留问题,文化、法律观念也存在巨大差异,调解工作甚为艰难。”周根才说,但从多方面考虑,觉得双方还是存在很大的调解可能。合议庭经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工作思路: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力求双方握手言和。

合议庭从正泰公司方面考量,尽管其一审胜诉,但施耐德毕竟是相关行业的国际龙头企业,与之多年的诉讼及竞争已令正泰不堪其累。虽然调解可能会使正泰最终得到的赔偿数额有所减少,但如果能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协议,将会在国际上和行业内为正泰集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同时,涉案专利在二审期间已过保护期,今后将不再具有价值,而施耐德仍在继续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涉案专利无效。何况,对于原审判决所判定的赔偿金额,尽管有施耐德公司的财务账册作为计算依据,但是在施耐德的利润中也存在着其品牌及技术分成因素。

从施耐德公司方面考量,其寄予厚望的近两年的专利无效诉讼,尚未宣告涉案专利无效,使其在本案中侵权成立的可能大增,一旦在本案中被认定侵权并被判令巨额赔偿,将严重影响施耐德公司作为国际龙头企业的形象。另外,施耐德与正泰集团之间在国际国内的诉讼及商业竞争中,均未达到预期目的,如果能够与正泰集团和解,不仅能够作为本案降低赔偿数额的筹码,而且能够终结双方之间在国际国内的恶性竞争,达到与正泰集团合作共赢的目的。

“最初我们仅仅限于能否就本案达成一个和解协议,还没有‘雄心壮志’要一下子达成全球和解协议。”主审法官周平坦言。此后,审判团队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价值取向进行充分的定量分析后,步步为营,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和共赢点,促使双方向达成全球一揽子和解协议的目标一步步迈进。

延长审限,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

二审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历时一年半。“既不能中止审理,也不能及时审判”,其中况味让法官们回味万千。

“施耐德既然认为正泰的专利是垃圾专利,就要充分保障其在北京行使诉讼权利,看能否把正泰的专利无效掉。而在正泰涉案专利有效性未得到确认的情况下,任何轻率的判决都可能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调解工作亦无从做起。如果简单地作出维持原判或改判判决,很可能变成一个国际笑话。”周根才娓娓道来,合议庭认为,一审法院未中止本案诉讼亦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二审决定中止诉讼,实际上是对一审审判程序的否定。为慎重起见,浙江高院决定不中止诉讼,但延长了本案审限。“这一决定,既没有否定一审法院的程序合法性,又体现了我们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的态度和决心。”

2009年3月26日,北京高院作出了维持正泰涉案专利有效的行政判决,浙江高院请求将判决当天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一生效,二审程序就正式启动。

考虑到双方代理人都是北京的律师,很多技术资料也都在国家专利局和图书馆,浙江高院审判团队拉着满满一行李箱的诉讼材料,于3月29日赶到北京准备开庭。

3月30日,借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二审开始第一次质证。因为双方都没有新证据,主要进行了技术特征的比对。“到底认为哪些技术细节不一致,庭上都把产品拆开进行比对。”周平说,“比对后,我们心里有了底,在这个基础上再作调解,比一上来就围绕一审所判金额进行‘和稀泥’式的调解会更有效。”

一波三折,通宵谈判艰难推进

在程序启动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拟定了多种调解方案,从中选取了最优的全球和解方案,并确定有关调解谈判的原则。但该方案由于涉及双方遍布全球的20多个诉讼纠纷及几万种的产品细目,争点繁多,几近一系统工程。为此,双方当事人各自成立由技术、管理、法律人员组成的10人左右的谈判团队,常常夜以继日地进行谈判,对于双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背靠背调解,努力寻找利益契合点和共赢点来替代纷争点,以期达成共识。

谈判马不停蹄地进行着。4月8日,浙江高院要求施耐德首席执行官赵国华、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出面,因为即将要涉及实质性谈判。

“这一天,我们把赔偿数额基本定在1.575亿元,并形成了六点共识,形成全球和解协议的大框架。包括措辞问题,争议也很大,施耐德绝对不愿意讲自己侵权,而正泰坚持要认定施耐德侵权。”周平说,审判团队讨论了很久,要找到一个词,既体现正泰的专利,又不伤施耐德的荣誉,最终,“施耐德在尊重正泰集团专利的基础上”这个提法,被双方“尊重”。

剩下的一些小细节,由谈判小组继续。直到4月14日下午,离正式开庭只剩半天时间,在个别全局性的大问题上双方再次产生分歧。谈判小组应邀来到浙江高院,被告知“珍惜最后一次调解机会”。

晚上八点多,谈判又在互不起诉的清单上卡住,双方都几近泄气。施耐德谈判人员提出要出去吃饭,并问道:“是否我们一出去,法院调解的大门就此关上了?”

实际不然,饭后谈判继续,法官仍然在法院等待。“由于文化差异,一些法文、德文在翻译后双方理解不同。有的条款,在中国法律是很好理解的问题,但翻译后法国人却很难接受。”周平说,并且,在中国这个发展速度特别快的巨大市场上,施耐德5个产品两年就能销售8亿元,利润达3亿元,双方在互相不起诉的产品清单上各不相让也能够理解。

到4月15日凌晨4点多,看谈判小组谈得差不多了,周根才和周平才去睡觉。

不料,当天早上7点,双方仍然没有达成最终的和解协议。“施耐德带来的公章是天津公司的,不能代表总部。”正泰觉得施耐德的诚意要打折扣,谈判再度陷入僵持。

浙江高院言必有信,8点整通知双方代理人,“既然达不成协议,9点准时开庭!”

“准时开庭对于双方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已做好了开庭准备,一旦调解不成就将当庭宣判。”周平说,“给他们时间限制,一是考虑如果不给一定的时间限制,双方就细节谈几个月都有可能;二是前几次谈判都不像这次双方的人员这么齐,高管、技术人员、翻译、法律人员都在场。如果再拖下去,达成协议的希望很可能会变渺茫。”

开庭10分钟,传来和解喜讯

正如本文开始的那一幕,2009年4月15日上午九点,浙江高院3号法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的代理人都在等待“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上诉案的开庭审理。

“审判长,我们刚刚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书正在送来的路上。”施耐德代理律师向审判长周根才报告,此时,刚开庭不到10分钟。

随后,审判长周根才宣布休庭。这一戏剧性的场面让所有在场旁听人员,特别是媒体记者有些措手不及,因为早在一周前,浙江高院就准备公开开庭并全程网上直播该案的审理情况。“刚开庭,怎么就调解了?有这么巧吗?”

审判长周根才解释说:“双方一直在协商,直到昨天晚上还没有结果,没想到开庭时居然已有了结果,不过这个结果是个最好的结果。”

随即,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亲自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接受媒体采访,最后他还特意询问前来的欧盟官员和法国驻中国大使:“你们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对方则连连说:“NO,NO,NO。”

主审法官介绍说,齐奇院长曾要求此案一定要做到高度公开,他说:“不能让人觉得我们中国搞地方保护主义,偷偷摸摸把案子搞掉了。”

案件调解协议最终达成令人欣喜,原本应在15天内履行的付款义务,施耐德公司仅在第9天就主动全部履行完毕。目前,双方达成的全球和解协议也在全面履行中。

尾声:发挥司法智慧开创合作双赢局面

2009年,本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第一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评为“十佳案例”,并被编入《中国知识产权年鉴》、《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对此案的成功调解也“乐观其成”,他说:“二审法官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全球和解协议,解决了长期的知识产权争议,创造了良性竞争、合作双赢的市场环境。”

正泰集团副总裁徐志武认为,正泰和施耐德这起官司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向世界证明了中国民企不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而且开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他还告诉记者:“对于1.575亿元的调解赔偿款我们正泰的做法是:全部捐出去!”正泰集团用这笔资金专门成立了浙江正泰公益基金会,除了用于做慈善以外,这笔基金还有两个用途:一是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贡献一份财力;二是希望能够促进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如果有好的项目需要支持,我们的基金会就拿出钱来予以支持。

的确,2005年,浙江高院就曾经对浙企海外应诉情况作过一个统计,发现极少有企业敢于到国外打官司。“当时调查了500多家收到国外法院传票的企业,很少有表示出去应诉的。语言不通、应诉费用高等都是原因,但一旦放弃应诉,就意味着失去那一地的市场。”周根才告诉记者。

齐奇院长最后总结说,本案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面,减少了境外机构及媒体对中国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偏见。长期以来,国内企业多模仿,疏于自主创新,在与境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多为被告,败诉率极高,本案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从而具有标杆作用。另一方面,境外媒体一直认为中国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本案系境内外当事人自愿和解,将缓和境外媒体的主观偏见,同时为进一步增进中法两国友好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

采访结束后,记者深深感到,本案作为国内一审最大赔偿额、二审最高补偿额的知识产权案件,不仅揭示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巨大市场价值,而且其复杂的诉讼过程也为国内企业应对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司法冲突提供了一个双赢的模本。

正泰集团

2005年,正值正泰品牌创立20周年,正泰已经在低压电器产业里跻身中国第一、亚洲第一和世界第三。南存辉对此感到担忧,他认为,正泰过去的20年,更多的是机会型的增长方式。未来20年的正泰是否依然能够凭借原来的战略制胜? 创业要耐得住寂寞 正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慈善家、“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创业领袖”……在Googl e37500个对南存辉关键词搜索中可以看到他的名誉地位以及社会威望。都说自古成功多磨难,南存辉也不例外,他的童年经历了无数艰辛与磨难。 南存辉自幼家境贫寒,住着碎石片垒墙、茅草盖顶的房子,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从小,南存辉感受到那种遭人歧视的刻骨铭心之痛。初中毕业那年,父亲劳动中受伤造成粉碎性骨折,一躺就是两年,拉扯弟妹、养家糊口的重担落在了南存辉与母亲的肩上。1973年,1 3岁的南存辉与学校告别,子承父业成了走街串巷的补鞋匠。每天挑工具箱早出晚归,一晃就是3年。回忆这段“非常经历”时,南存辉说:“修鞋那阵子,我每天赚的钱都比同行多,我就凭自己的速度快,修得用功一点,质量可靠一点。”即使是修鞋,南存辉已经在思考自己所做的工作,有媒体称南存辉的这些想法已经包含着“原生态的企业家素质”。 苦难并没把他压垮,反而更坚定了南存辉的生活信心和不屈信念,1984年,南存辉的家乡温州柳市雨后春笋般冒出许多生产低压电器的作坊小厂时,他也以房屋折价5万元,与朋友合作办起了“乐清求精开关厂”。回忆第一个月的经营状况,南存辉笑言:“赚到35块钱,我就觉得成功了。” 那时的柳市,低压电器市场固然发展很快,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生产伪劣产品的人也不

少。而南存辉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上踏踏实实的创业之路,他从上海请来了工程师,正规地搞产品开发。南存辉说:“如果要发财,你不会比别人差。如果要创牌子,那你就要耐得住寂寞。”南存辉没有被诱惑卷走。电器产品的质量人命关天,家家要用,行行难离。他的想法很简单:“我不能图财害命。”他选择了“忍耐”。事实证明南存辉是有远见的,几年以后,柳市低压电器生产由于质量问题跌入低谷,昔日车水马龙的街衢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然而,“求精”的产品却在全国畅销,1989年的产值达到了100多万元。那些年,有关部门曾对柳市低压电器市场进行了3 次拉网式地清理整顿,求精开关厂每次都因质量过硬而受到褒奖。优质产品赢得了信誉,占领了市场,也使南存辉和“求精开关厂”完成了最初的资金积累。 1990年9月,南存辉与美商合资创办了“中美合资温州正泰电器有限公司”,企业迅速进入科学管理和现代经营的轨道。以1000万元的投入,更新了全部生产和检测设备,并建造了2 200平方米的生产、办公大楼。此外还投资近百万元开通了生产、销售、财务和人事等方面19个终端微机管理网络,以使企业内部实行真正的现代化管理。 1994年,“正泰”投资400万元,购置了当时最先进的设备,建立了一个产品检测试验站,其规模列全国第三、全国乡镇企业之首。同年,南存辉组建了“温州正泰集团”,又在一年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正式定名为“正泰集团公司”。 正泰集团以奔跑的速度向前发展,如今,辖6大专业公司、50余家持股企业、800多家专业协作厂,并在全国各地设有2000多家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此外还在国外设立了5家分公司和30多家销售总代理,产品畅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生产经营高低压电器、输变电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电器、汽车电器等100多个系列、5000多个品种、20000多种规格的产品。集团综合实力已连续5年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前十位。“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三大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4年集团员工14500多人,厂房面积40多万平方米,总资产35亿元,工业总产值121亿元,销售收入119亿元,系中国

正泰集团的转型升级

正泰集团的转型升级正泰集团的转型升级 2014年08月18日 一揽子解决方案不仅能提供高性价比的成本竞争力一揽子解决方案不仅能提供高性价比的成本竞争力,,还有各种如节省沟通成本和建设时间等方面的好处等方面的好处,,系统集成优势和成本优势不言而喻系统集成优势和成本优势不言而喻。。 正泰集团从小作坊起家,经过艰苦创业,其低压电器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然而,正泰并没有满足于“低压电器龙头”的称誉。他们围绕“电”字主线,布局新能源、智能电器和自动化系统等产业,形成了覆盖“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的全产业链,逐渐成为工业电器龙头和新能源领军企业。 一、聚焦电器发展聚焦电器发展,,延伸产业链 延伸产业链 正泰从低压电器制造和销售起步,不断扩张市场份额,扩充产品线,逐步进入中压、高压输配电行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采用“减法”,剥离非相关、非熟悉产业,专注电器主业。从2003年开始,正泰先后在高压输配电以及太阳能产业上大举投入。打造输配电产业全系列产品,公司专门成立了高压开关与电力变压器事业部、成套设备事业部、电缆事业部、安装工程事业部等。正泰旗下企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上市,是上海A 股第一家以低压电器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仪器仪表、建筑电器等,都是集团较有实力的支柱企业。 为适应新的市场竞争形势,在以系统集成手段延长产品全寿命、提升综合能效、实现绿色环保等方面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提高产品附加值,占据高端电器市场,正泰确立了“成为世界领先的新能源开发商和系列能效管理方案提供商”的愿景,先后在上海建立主攻低压电器高端市场的“诺雅克”品牌;在杭州滨江高新区成立先进量测系统研发基地,开发智能电表及满足电网即时监控需要的先进量测系统。正泰还以外延式扩张来加速公司主业的成长,如斥资3.15亿元收购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加快了正泰电器实现由硬件向软硬结合的产业升级,为正泰实现由单个元器件制造商向系统集成商的转型迈出了关键一步。公开资料显示,自动化控制领域是正泰电器将来实现电气产业升级的关键业务,而新华集团是我国火力发电设备控制系统国产化的先行者,具有强大的硬件及软件开发能力和工程实力。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使正泰很快形成了以智能电器、新能源、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的产业格局。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探索盈利模式 积极探索盈利模式 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全球能源竞争的趋势增强,谁能抢占新能源市场的先机,谁就有可能成为下一轮产业兴起的龙头。正泰从稳健经营考虑,决定做太阳能。正泰于2006年注册成立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产业链的基础上发展光伏等新能源。刚刚成立第一年,藉由正泰苦心经营多年的海外营销渠道,很快找到客户,1年半之后宣告盈利,2008年,营业额达到12亿元人民币。 在新能源领域,正泰与同行一样,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正泰最初选择以二代薄膜太阳能技术进入光伏产业。与较成熟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相比,硅材料占用量少、最终成本更低的第二代薄膜太阳能技术被业界认为是光伏行业明日之星。他们曾将薄膜太阳能电池作为自己的“看家武器”,并致力于提高它的转化率以及高端设备的国产化。在以“千人计划”专家杨立友博士的带领下,正泰薄膜太阳能电池终于突破技术瓶颈,成功地将转化率提升至12%,这个转化率在全球的薄膜太阳能领域里是最高的。同时,由正泰为主投资研发的首台“中国造”太阳能高端薄膜设备也已在上海张江顺利下线。但谁也没有想到,光

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纠纷

浙江在线2009年04月16日讯从昨天上午双方拿到调解书开始15天内,施耐德公司如果不支付正泰股份公司1.575亿元人民币,那么正泰公司可申请法院执行一审判决,施耐德公司的赔偿数额将是近3.35亿元。 昨天上午,争执了近3年的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在浙江省高院尘埃落定,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简称施耐德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泰公司),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 不到10分钟,庭审结束。44家境内外媒体的记者与包括欧盟驻华代表团、法国驻华使馆、美国驻沪领事馆在内的6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现场见证了这一过程。 浙江民企叫板跨国巨头 总部在温州的正泰公司是中国输配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名列中国民企十强。而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是施耐德电气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施耐德电气公司总部在法国,是一家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名列全球五百强企业。 施耐德于1979年进入中国,目前在华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 涉案的专利产品“低压小型断路器”,是广泛应用于建筑工业及民用住宅的常规空气开关产品。该产品的出现取代了传统的用电保护

装置——保险丝。正泰公司早在1997年11月份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名称为“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新型专利。 2006年7月,正泰公司发现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起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施耐德构成侵权,一审于2007年9月26日判令施耐德向正泰赔偿3.34869872亿元人民币。施耐德以专利无效以及公知技术等理由提出抗辩,并向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 事实上,最先挑起官司的是施耐德公司,从2004年起施耐德在德国、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对正泰多个产品提起20多项专利诉讼,其中包括: 2005年3月,施耐德在德国法院起诉正泰一项专利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并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反诉施耐德专利无效; 2005年11月,施耐德在意大利威尼斯起诉正泰一项外观专利侵权; 2006年3月,施耐德在法国巴黎起诉正泰三项专利侵权。

公司企业成本控制的案例分析报告

第二部分成本控制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美的的成本控制 中国制造企业有90%的时间花费在物流上,物流仓储成本占据了总销售成本的30%~40%,供应链上物流的速度以及成本更是令中国企业苦恼的老大难问题。美的针对供应链的库存问题,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一方面从原材料的库存管理做起,追求零库存标准;另一方面针对销售商,以建立合理库存为目标,从供应链的两段实施挤压,加速了资金、物资的周转,实现了供应链的整合成本优势。 零库存梦想 美的虽多年名列空调产业的“三甲”之位,但是不无一朝城门失守之忧。自2000年来,在降低市场费用、裁员、压低采购价格等方面,美的频繁变招,其路数始终围绕着成本与效率。在广东地区已经悄悄为终端经销商安装进销存软件,即实现“供应商管理库存”(以下简称VMI)和“管理经销商库存”中的一个步骤。 对于美的来说,其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共有300多家,其零配件(出口、内销产品)加起来一共有3万多种。从2002年中期,利用信息系统,美的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产销信息的共享。有了信息平台做保障,美的原有的100多个仓库精简为8个区域仓,在8小时可以运到的地方,全靠配送。这样一来美的集团流通环节的成本降低了15%-20%。运输距离长(运货时间3-5天的)的外地供应商,一般都会在美的的仓库里租赁一个片区(仓库所有权归美的),并把其零配件放到片区里面储备。 在美的需要用到这些零配件的时候,它就会通知供应商,然后再进行资金划拨、取货等工作。这时,零配件的产权,才由供应商转移到美的手上——而在此之前,所有的库存成本都由供应商承担。此外,美的在ERP(企业资源管理)基础上与供应商建立了直接的交货平台。供应商在自己的办公地点,通过互联页(WEB)的方式就可登录到美的公司的页面上,看到美的的订单内容;品种、型号、数量和交货时间等等,然后由供应商确认信息,这样一张采购订单就已经合法化了。 实施VMI后,供应商不需要像以前一样疲于应付美的的订单,而只需做一些适当的库存即可。供应商则不用备很多货,一般有能满足3天的需求即可。美的零部年库存周转率,在2002年上升到70-80次/年。其零部件库存也由原来平均的5-7天存货水平,大幅降低为3天左右,而且这3天的库存也是由供应商管理并承担相应成本。 库存周转率提高后,一系列相关的财务“风向标”也随之“由阴转晴”,让美的“欣喜不已”;资金占用降低、资金利用率提高、资金风险下降、库存成本直线下降。 消解分销链存货 在业务链后端的供应体系进行优化的同时,美的也正在加紧对前端销售体系的管理进行渗透。在经销商管理环节上,美的利用销售管理系统可以统计到经销商的销售信息(分公司、代理商、型号、数量、日期等),而近年来则公开了与经销商的部分电子化往来,以前半年一次的手工性的繁杂对帐,现在则进行业务往来的实时对帐和审核。 在前端销售环节,美的作为经销商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管理库存。这样的结果是,经销商不用备货了,“即使备也是五台十台这种概念”——不存在以后听淡季打款。经销商缺货,美的立刻就会自动送过去,而不需经销商提醒。经销商的库存“实际是美的自己的库存”。这种存货管理上的前移,美的可以有效地削减和精准的鬼斧神工制销售渠道上昂贵的存货,而不是任其堵塞在渠道中,让其占用经销商的大量资金。 2002年,美的以空调为核心对整条供应链资源进行整合,更多的优秀供应商被纳入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中损害赔偿数额【侵犯著作权律师】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中损害赔偿数额【侵犯著作权律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侵权行为认定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的核心问题,损害赔偿责任则是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救济方式。虽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遵循民法基本理论中的填平原则,但由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无形性和可重复利用性,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使得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不可能像套用数学公式那样简单快捷地计算出赔偿数额。因此,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在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框架中,结合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在侵权损害赔偿举证责任、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和侵权损害赔偿确定途径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总结,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解决权利人举证难瓶颐,适当减轻权利人损害赔偿举证资任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四种计算方式,即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以及适用法定赔偿额。而只有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适用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和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因此,权利人要主张损害赔偿,必须尽到相应的举证责任,否则其赔偿请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但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由于侵权获利证据往往掌握在被控侵权人手中,这些证据具有隐蔽性、易失性和技术性等特点,权利人自己要获得这些证据以及通过这些证据证明侵权人获利的举证责任十分困难。因此解决权利人举证难瓶颈,适当减轻权利人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一)通过证据保全收集被控侵权人获利的证据 证据保全制度作为固定侵权人侵权证据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权利和制止侵权打下必要的证据基础,而且相关保全证据还可能成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大小的依据。应当注意的是,为防止证据保全措施的滥用,使证据保全演变成“证据搜查”的强制手段,造成当事人之间举证责任的失衡,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应无条件采纳,而必须进行审查,如果具备了申请人适格、申请人提供了侵权的初步证据和线索、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清楚明白,申请保全的证据与侵权事实、侵权状态以及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等证明对象存在关联性等条件,法院即可同意申请人的申请,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但对于证据是否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限制条件,在审查时可从宽把握。据统计,—年,浙江法院共对件案件采取了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对件案件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杭州、温州等中院,约有左右的案件会在诉讼中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通过证据保全措施,依法固定被控侵权人获利的证据。 (二)适当降低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等证据的证明标准 在实践中,权利人要举证证明其因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的获利情况比较困难。如权利人提供损失情况的证据往往是自己的财务账册、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市场销售数量在减少或价格下跌,但市场销售数量的减少或价格下跌往往是许多综合因素共同

从精益生产的角度解读正泰集团

从精益生产的角度解读正泰集团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小制造企业日益成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基础力量。但是也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等也给中小企业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要求企业加快反应速度、缩短生产周期、寻找利润空间。中小制造企业要发展,必须做好企业管理中基础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贯彻精益生产的思想。然而在中国已经有-小部分中小制造企业在努力实施精益生产,并常年进行着精益生产工具的培训和实施,但其中的大多数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即使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的企业也存在怎样深入发展的问题。本文将结合对国内外精益生产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集中完整的介绍精益生产体系,挖掘精益生产精髓,帮助中小制造企业正确理解精益生产。随后结合中小制造企业的特点和性质,建立适合中国中小制造企业的精益生产模式,系统介绍精益生产实施策略、方法、注意事项等。本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中国中小制造企业实施精益生产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关键词:中小制造企业; 精益生产; 生产模式;变革 1.正泰集团NM1车间实施了9条精益线生产,生产周期平均减少96.7%,在制 品库存平均减少96.1%。操作员工平均每线减少25.9%,人均产量每线平均提高34.6%,产品品质不良率平均降低39.3%,节约生产场地400多平方米。 2.提出凤凰计划,促进企业变革。2005年初,正泰与全球知名企业通用电气组 建了合资企业。通用电器是一家已经成功实施了精益生产模式的企业宇通的故事,让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深刻体会到正泰与通用只有5%销售的地方有95%不相似,这体现在。正泰做事情上,办法多,虽然也有规章约束,但不过规范。此外,南存辉认为,前些年正泰的发展。是沾了改革开放的光儿

技术分摊原则

技术分摊规则是指按照专利因素对产品利润的贡献比率来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具体而言,就是在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技术的产品的所失利润总额或侵权人的侵权产品获利总额中,扣除不是由专利因素贡献的利润。我国专利法中没有规定技术分摊规则,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2009]21号中给予了确认(第十六条),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适用的案例。但不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司法实践经验,均处于初期的粗放阶段,亟待深入研究。 一、技术分摊规则的必要性 (一)技术分摊规则与全部市场价值规则之争 在发生专利侵权后,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专利法领域的世界难题。究竟应该以全部市场价值规则,还是以技术分摊规则为基础确定赔偿额一直以来存在争议。全部市场价值规则是以涉案专利产品的全部市场价值计算赔偿额,技术分摊规则是以涉案专利在整个产品中的贡献率计算赔偿额。 美国最高法院在1884年Garretson案中阐明了技术分摊规则。19世纪后期,美国法院对技术分摊问题给予了极大重视。据统计,自1853年到1915年间,最高法院在至少35起专利赔偿的判决中提及分摊问题。但是,技术分摊始终是困扰当事人和法院的一个难题。1922年美国专利法修改增加了合理许可费计算方式。由此,原告在无法完成技术分摊的举证责任时,法院可以按照合理许可费进行判决。20世纪30年代,美国法院对技术分摊规则产生了怀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勒尼德?汉德(Learned Hand)提出了技术分摊的不可能性命题,主张一项专利技术特征对整个产品的贡献比例是难以量化的,即使量化了也未必符合市场的评价。1946年美国专利法修改取消了侵权人非法获利计.算方式。美国众议院专利委员会对此的解释:一是侵权人所获利益在多大比例上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往往难以准确地认定;二是侵权人非法获利赔偿往往造成诉讼上的附带支出和迟延。因此,技术分摊难题是美国取消侵权人获利计算方法的主要原因{1}。20世纪后半期,美国法院逐渐抛弃了以技术特征决定因果关系的做法,代之以市场价值决定因果关系。196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阿罗案中提出了“若非”标准:假设侵权人没有侵权,专利权人会获利多少?之后,许多法院认为已经不再需要技术分摊规则。由此,全部市场价值规则取而代之,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得到广泛适用{2}。美国法院采用全部市场价值规则,判决支持原告高额的赔偿金,对于威慑侵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不断刷新的天价赔偿额,也逐渐受到业界、学者的质疑。在朗讯诉微软案{3}中,加利福尼亚联邦地区法院一审适用全部市场价值规则裁定了赔偿金。微软提出上诉,Apple、Yahoo等十二家公司联名支持微软,认为:陪审团以Outlook软件的总成本,而不是Date—Picker专利功能的成本为基点计算赔偿额是极其不妥的。要求法院禁止陪审团以产品的总成本作为计算损害赔偿金的基础。而应以侵权诉讼涉及到的专利技术的功能价值作为判定损害赔偿金的唯一依据。针对微软及其盟友的诉求,3M、Exxon Mobil等十三家公司表明支持朗讯{4}。 我国专利法只是规定了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没有具体涉及技术分摊规则或全部市场价值规则。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1号),对专利侵权赔偿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其中第20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第3款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据此,全部市场价值规则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全部市场价值规则裁决了一些纠纷。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等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一审法院将施耐德公司销售全部产品的平均营业利润率认定为侵权产品的营业利润率,然后乘以侵

案例三 正泰集团的自动化立体仓库

案例三正泰集团的自动化立体仓库 正泰集团公司是中国目前低压电器行业最大销售企业。主要设计制造各种低压工业电器、部分中高压电器、电气成套设备、汽车电器、通信电器、仪器仪表等,其产品达150多个系列、5000多个品种、20000多种规格。"正泰"商标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2002年销售额达80亿元,集团综合实力被国家评定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第5位。在全国低压工业电器行业中,正泰首先在国内建立了3级分销网络体系,经销商达1000多家。同时,建立了原材料、零部件供应网络体系,协作厂家达1200多家。 一、立体仓库的功能 正泰集团公司自动化立体仓库是公司物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高度指挥下,高效、合理地贮存各种型号的低压电器成品。准确、实时、灵活地向各销售部门提供所需产成品。并为物资采购、生产调度、计划制订、产销衔接提供了准确信息。同时,它还具有节省用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物流效率、降低储运损耗、减少流动资金积压等功能。 二、立体仓库的工作流程 正泰立体库占地面积达1600平方米(入库小车通道不占用库房面积),高度近18米,3个巷道(6排货架)。作业方式为整盘入库,库外拣选。其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入库流程 仓库二、三、四层两端六个入库区各设一台入库终端,每个巷道口各设两个成品入库台。需入库的成品经入库终端操作员键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控制系统通过人机界面接收入库数据,按照均匀分配、先下后上、下重上轻、就近入库、ABC分类和原则,管理计算器自动分配一个货位,并提示入库巷道。搬运工可依据提示,将装在标准托盘上的货物由小电瓶车送至该巷道的入库台上。监控机指令堆垛将货盘存放于指定货位。 库存数据入库处理分两种类型:一种是需操作员在产品入库之后,将已入库托盘上的产品名称(或代码)、型号、规格、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单位等信息在入库客户机上通过人机界面而输入;另一种是托盘入库。 2、出库流程 底层两端为成品出库区,中央控制室和终端各设一台出库终端,在每一个巷道口设有——LED显示屏幕于提示本盘货物要送至装配平台的出门号。需出库的成品,经操作人员键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后,控制系统按照先进先出、就近出库、出库优先等原则,查出满足出库条件且数量相当或略多的货盘,修改相应帐目数据,自动地将需出库的各类成品货盘送至各个巷道口的出库台上,经电瓶车将之取出并送至汽车上。同时,出库系统在完成出库作业后,在客户机上形成出库单。 3、回库空盘处理流程 底层出库后的部分空托盘经人工叠盘后,操作员键入空托盘回库作业命令,搬运工依据提示用电瓶车送至底层某个巷道口,堆垛机自动将空托盘送回立体库二、三、四层的原入口处,再由各车间将空托盘拉走,形成一定的周转量。 三、立体库主要设施 1、托盘 所有货物均采用统一规格的钢制托盘,以提高互换性,降低备用量。此种托盘能满足堆垛机、叉车等设备装卸,又可满足在输送机上下衡运行。 2、高层货架 采用特制的组合式货架,横梁结构。该货架结构美观大方,省料实用,易安装施工,属一种优化的设计结构。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概要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一、民间艺术再创作仍受法律保护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运用自己的绘画技巧结合对京剧脸谱艺术的理解以美术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区别于其他已有作品,这是利用京剧脸谱这一民间艺术进行的再创作,体现的是一种智力创造性劳动,具有独创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企业商号搭便车被判变更名称 法院审理后认为,恶意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字号并突出使用造成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三、重庆名酒“诗仙太白”遭遇“克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方作为同业竞争者对于对方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非但不主动加以避让,反而全面抄袭克隆,造成了市场混淆,有违诚实信用,依法应予以禁止。 200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简介 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 1、正泰诉施耐德“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案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浙民三终字第276号民事调解书] 【案情摘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于1999年3月11日获得“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公司)生产、销售的型号为C65N的小型断路器侵犯了其专利权,诉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施耐德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3.348亿元。一审法院认为,施耐德公司侵犯了正泰集团的涉案专利权,并根据施耐德公司提供的数据确定其自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为3.559亿元。一审法院于2007年9月26日判决

注塑缺陷原因及经典案例分析(洪奕春)

注塑缺陷原因及经典案例分析 2012年5月26-27日上海 | 2012年6月02-03日深圳 第一讲:常用材料性能特点、使用注意事项 塑料材料概述; 材料的热力学三态详解; 材料的粘度分析; 结晶型与非结晶型塑料的不同工艺控制。 第二讲:最佳注塑工艺设定方法: 注塑成型要做哪些基础工作; 如何设定各项注塑工艺参数; 时间、温度、压力、速度、位置等参数的详细设置要点; 多级注塑工艺的设定与实际使用; 四角视窗注塑成型技术运用详解; 塑料分子取向与注塑残余应力。 第三讲:如何分析注塑不良模具? 注塑成型的基础工作; 保压切换点的设定方法; 分析注塑件不良的正确方法; 如何运用多级保压压力模式; 不良品的界定与处理; 如何处理难于正常生产的模具; 调机前的分析步骤; 如何快速判断产品不良产生的原因; 判定塑料制品质量的主要途径; 注塑缺陷的影响因素; 注塑缺陷的处理步骤。 第四讲:注塑常见缺陷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注塑件走不齐(缺胶)原因及解决方案; 注塑件缩水原因及解决方案; 披峰不良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 银纹(料花、水花)、烧焦、气纹的原因分析解决对策; 产品件结合线明显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 产品表面黑点、异物、料花原因、改善对策; 注塑件变形弯曲的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表面波纹的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喷射纹(蛇纹)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注塑件透明度不足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产品脱皮、分层、裂纹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变形弯曲、残余应力不良解决方法; 产品脆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 产品强度下降(材料分解)分析、对策探讨; 透明产品收缩空洞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表面混色/模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颜色偏黄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表面流纹、水口影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产品表面烘印(骨影)原因分析、改善对策;

正泰集团发展的启示

正泰集团发展的启示正泰集团始创于1984年7月,历经20余年的艰苦创业,从一个家庭小作坊发展成为中国电器巨头,正泰的发展壮大是改革开放后整个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其跨越式成长的经验,给正处于成长期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带来诸多启示。1、抓住机遇,借助于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经了曲折反复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后,民营经济终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支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民营经济获得了跨跃式发展。正泰的成长历程,正好顺应了国家的这种政策变动趋势。例如,我国的改革开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而南存辉与合伙人于1984年开始创业;1988年第二次修宪,国家明确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南存辉又敏锐地意识到民营企业的发展机遇来了,他审时度势与合伙人分开经营,以求获得更大的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国家又进一步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存辉又抓住机遇,在1994年组建了正泰集团公司,加快了正泰发展的步伐。南存辉认为,正泰的跨越发展归因于三大前提:

天时、地利、人和。其中的天时,就是党和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企业办任何事情都不能离开当时的政治环境与社会背景,这是企业最大的政治。民营企业家必须关心政治,掌握政策,否则,企业的发展就会迷失方向。梳理正泰的发展脉络,就会发现正泰很讲政治,善于学习、分析和研究国家的方针政策。当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正泰总能捕捉到发展的机遇,从最初的创业,到两家分立,再到后来的成立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等,在成长的每一步,都很好地抓住当时的机遇,借助于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最大限度地发展自身。 2、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观来推进企业的全面成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表明我们对于发展的认 识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正泰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佼佼者,就因为它能够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自觉或不自觉地实践着科学发展观。南存辉的格言是:“办企业,第一目标是赚钱,但这不是唯一的目标。”他认为,企业既是以赢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又是社会的细胞。它不仅具有谋取经济效益的功能,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要时时处处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证企业持续发展。为此,在环保上,正泰坚持增长与环境并举,一直没有投资高耗

施耐德疯狂并购席卷中国顺者亡逆者亦亡

施耐德疯狂并购席卷中国顺者亡逆者亦亡 施耐德电气简介 施耐德电气是法国的工业先锋之一。世界500强企业,全球顶级电工企业。19世纪,施耐德电气从事钢铁工业、重型机械工业、轮船建造业;20世纪,从事电力与自动化管理业。在成立的170多年里,施耐德电气遇到过无数次挑战,也做过数次重大战略选择,现在集团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导者。 施耐德电气2004年全球销售额超过103.65亿欧元,在全世界130多个国家拥有84,866名员工,197家工业公司、150个客户服务中心及9000多个销售点。施耐德电气于1979年进入中国,目前在华已经拥有6000名员工,4个分公司,42个地区办事处,14家生产型企业,4个物流中心,2个培训中心和1个全球研发中心,400多家代理商和全国性的销售网络。自1995年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公司的平均增长率高达35%,2004年完成销售额56.97亿人民币。 正泰集团简介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7月,现有员工23000余名,下辖8大专业公司、2000多家国内销售中心和特约经销处,并在国外设有50多家销售机构。产品覆盖高低压电器、输配电设备、仪器仪表、建筑电器、汽车电器、工业自动化和光伏电池及组件系统等七大产业,产品畅销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泰集团是中国工业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综合实力连续多年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前十位,年利税总额连续三年名列中国民营企业纳税百强前五名。"正泰"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四大系列产品跻身"中国名牌"。 南存辉质疑施耐德:顺者亡,逆者亦亡? “大棒加胡萝卜”,以知识产权为打压手段,施耐德兵不血刃席卷中国。 在双方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周密的技术保护条款,德力西能否借助与施耐德的合资提高自主研发实力,答案并不乐观。 2006年,是施耐德并购战车加速攻城略地的一年,在先后与S宝光和德力西达成并购和合资协议后,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的质疑,让这两起尚未完全完成审批的并购案,徒增变数。

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正泰集团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调解纪实 本案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高补偿额纪录,当事双方分别为国内、国际低压电器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自动履行了金额高达1.75亿元的调解协议,还达成了全球一揽子和解协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面对两家企业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双方在文化、法律观念上的巨大差异,通过寻找当事双方利益契合点和共赢点,组织当事人夜以继日地进行谈判,帮助双方建立信任,达成共识,最终,彻底解决了双方多年积累的所有纷争。本案充分体现了和谐共赢的国际竞争理念,也揭示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对于中外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依法理性维权具有标杆意义。 2009年4月15日上午9点不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里气氛异常严肃,几十家境内外媒体记者挤满了整个旁听席,庭审还没有开始,“长枪短炮”已经架好机位,文字记者们更是翻开采访本或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活络一下手指,准备大干一场。 审判区里也是严阵以待,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的代理人个个神情紧张,而且都换上了正装,桌子上像摆地摊儿一样堆满资料,瞧这个阵势,这次开庭定将“旷日持久”。 9点整,全体起立,审判长庄重就座,宣布“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施耐德上诉案开庭。 “审判长,我们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书正在送来的路上。”9点07分,作为审判长的周根才刚核对完当事人身份,准备进入下一个审理程序,双方代理律师突然“变卦”。此时,离庭审开始时间还不到10分钟。现场的44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及包括欧盟驻华代表团、法国驻华使馆、美国驻沪领事馆在内的6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对眼前戏剧性的一幕惊叹不已,他们恰好成为正泰集团与施耐德公司最终和解的见证者。 上篇:十载恩怨 “中国第一”与“世界第一”的较量 故事还得从当事双方的“身家”说起。总部设在浙江省温州市的正泰集团,是一家电工电气行业综合性的民营股份制大型企业,现辖6大专业公司、2000多家国内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并在国外设有30多家销售总代理,产品畅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集团综合实力已连续六年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前茅。目前为止,公司拥有国内外各类型专利400多项。 而总部设在法国的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则是施耐德电气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施耐德电气公司是一家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名列全球500强企业,公司于1979年进入中国,目前在华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 这两家企业,一个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的领军企业,一个是这一行业的世界级龙头老大,随着二者产品在市场上日趋激烈的竞争,双方都将竞争的“王牌”压在了知识产权的抗衡上。 从“接招”到“出招”

管理咨询师辅导:正泰集团成功的三大原因

2010 年管理咨询师辅导:正泰集团成功的三大原因 从5 万元起家的民营企业到如今能够与国际企业抗衡的正泰集团,历经了20 年的发展。可以说这20 年走得是顺利的,而这种顺利正是因为正泰集团总裁南存辉这位立足于民族企业、放眼世界的企业家具有战略眼光,不断创新 --- 变家族企业为企业家族。 正泰设立之初,南氏家族中人参与了股份,而成为集团公司后,正泰集团股东一下子增加到数十个,南存辉个人股权被稀释至40%左右。南存辉看到,家族企业的一个致命弱点就是无 法更多更好地吸纳和利用优秀外来人才,而人才又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 1998 年,几经思考的南存辉突破阻力,毅然决定弱化南氏家族的股权绝对数,对家族控制的集团公司核心层(即低压电器主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把家族核心利益让出来,并在集团内推行股权配送制度,将良的资本配送给企业最为优秀的人才。就这样,正泰的股东由原来的 10 个增加到现在的 100 多个,南存辉的股份下降至 20%多。数十位百万富翁诞生了。家族色彩逐步在淡化,企业却在不断壮大,由家族企业变成真正的企业家族。 对此,南存辉坦陈: " 分享不是慷慨,对创业者来说,分享是一种明智。 " 组织体系不断创新 正泰集团的组织结构总是在不断进行创新。南存辉解释:”最早是U型的工厂制结构,后来是 交叉的矩阵式结构,再后来是双U型,现在是立体交叉的母子公司构架。”早在中外合资经营 的时候,正泰集团就初步建立起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组织结构。到了集团化经营的阶段,形成了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议层等4个群体架构组成的双 U型结构。但 随着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南存辉把集团公司划分为3 个层面,分别赋予不同职能,上层为母公司,是投资中心,对子公司主要管理的事情有重大投资决策、投资收益和重大人事任免;按产品大类组建的六大专业子公司为中层,是利润中心;各专业的工厂为成本中心,进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更好地发挥集团优势。 从 5 万元起家的民营企业到如今能够与国际企业抗衡的正泰集团,历经了 20 年的发展。可以 说这 20 年走得是顺利的,而这种顺利正是因为正泰集团总裁南存辉这位立足于民族企业、放眼世界的企业家具有战略眼光,不断创新 --- 变家族企业为企业家族。 正泰设立之初,南氏家族中人参与了股份,而成为集团公司后,正泰集团股东一下子增加到数十个,南存辉个人股权被稀释至40%左右。南存辉看到,家族企业的一个致命弱点就是无 法更多更好地吸纳和利用优秀外来人才,而人才又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 1998 年,几经思考的南存辉突破阻力,毅然决定弱化南氏家族的股权绝对数,对家族控制的 集团公司核心层(即低压电器主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把家族核心利益让出来,并在集团内推行股权配送制度,将良的资本配送给企业最为优秀的人才。就这样,正泰的股东由原来的 10 个增加到现在的 100 多个,南存辉的股份下降至 20%多。数十位百万富翁诞生了。家族色彩逐步在淡化,企业却在不断壮大,由家族企业变成真正的企业家族。 对此,南存辉坦陈: " 分享不是慷慨,对创业者来说,分享是一种明智。II

(董事会管理)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最有风度的企业主

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最有风度的老板 摘自:第五财富 编者按:初中便辍学的南存辉从昔日温州城内辛苦操劳的小小修鞋匠,几经奋斗一手创办起国内一流的电气企业——浙江正泰集团,终成资产超过亿万美元的年轻富豪。如今,正泰集团的年销售额已达150亿元,在低压电器产业中排名世界第三,并成为中国乃至亚洲低压电器产业的龙头老大。 事业成功后,南存辉突破阻力,主动发起股权之变,以家族股份稀释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将自己的股权从100%一直稀释到20%.在家族企业聚集的温州,南存辉率先提倡的“新集体主义”已经成为现代家族企业的典范和样板。 个人简历·1963年7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县; ·1978年初中毕业后从事修鞋行当; ·1984-1990年创办乐清县求精开关厂,任厂长; ·1991-1993年创建中美合资温州正泰电器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1994至今任正泰集团公司董事长。 南存辉践行“分享财富观” 两三年前,关于南存辉、正泰集团的报道连篇累牍。这两年,南存辉以及正泰有意疏远媒体隐藏在公众视线之外。8月5日,当记者与南存辉在上海四季酒店会面的时候,这位穿着普通T恤的温州老板笑着说:“企业要多做事,少说话。”南存辉以及正泰这几年做成的事情就是成为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的老大。 鞋匠出身 眼前这个拥有几亿美元资产,目标成为国际电气巨头的南存辉,20年前初中没毕业就当上了小鞋匠。 南存辉回忆说,“我初二的时候,那时我13岁,离毕业还有15天,我父亲因为意外腿部骨折。”医生说,可能要休息一两年,而母亲身体一向虚弱,作为长子,照顾弟妹、养家糊口的生活重担就压在了南存辉的肩上。初中没毕业,南存辉就当上了小鞋匠。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问题研究(一)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问题研究(一) 关键词: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完善建议 内容提要:在实现和谐社会,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背景下,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知识产权纠纷的特征以及与调解优势的契合,决定了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能够发挥比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更好的作用,在实践中,调解被广泛地运用在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也证明了这一点。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制约了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针对司法、行政、民间等不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手段的特点加以完善。一、从“好想你”一案看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应用2010年初,一场持续了八年的商标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从2003年开始,河南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想你”公司)和郑州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龙”公司)围绕着商标纠纷展开了马拉松式的官司战,纠纷不断地升级,从国家商标局到商评委再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这场官司几乎穷尽了中国现有商标法律框架内的所有行政和司法程序,而最终化解这场纠纷的正是调解的有效运用。这场纠纷缘于两家企业在商标注册上的争议。2002年,“好想你”公司在注册了“好想”商标和购买了“想你”商标之后,向商标局递交了注册“好想你”商标的申请。而此时“帅龙”公司申请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已经进入了初审公告期,虽然“好想你”公司随即提出了异议,但是“帅龙公司”还是如愿拿到了“真的好想你”商标,之后双方围绕着谁先使用了“好想你”、“真的好想你”商标开始了拉锯战,从商标局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4月,该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复审阶段。2009年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下,河南省高级人民院开始介入“好想你”商标系列纠纷案件的调解,在历尽长达几十次的调解后,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圆满地解决了纠纷。1]尘埃落定之际,我们可以发现,调解在解决这场无休止的纠纷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两家看似不可调解的矛盾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本案中,无论哪一方,对于持续下去的诉讼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这场经年累月的诉讼迟迟得不到一致的判决正说明任何一方都没有足够的胜算,如果继续打下去,两家还有涉及40件商标的120场官司,真可谓路漫漫其“讼”远兮,这使得双方失去了诉讼解决该纠纷的信心。其次,在过去的八年里,这场商标官司的反复拉锯耗费了双方巨大的精力、财力,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案中的“好想你”公司在2009年进入了上市辅导期,即将可以依托上市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但却因为迟迟没有属于自己的注册商标而通不过审批。由此可见双方都难以承受无休止的争讼带来的损失。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好想你”一案中,虽然双方用尽了一切救济手段,针锋相对地打了八年的官司,但这并不代表双方的矛盾无法调和,在经过反复的博弈后,双方还是可以寻求到利益的一致点,达成相互间的妥协,而调解程序则正是为双方达成最后的和解提供了渠道,圆满地解决了纠纷。实际上,本案只是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在许多知识产权纠纷中,争议双方并不一定要争个“鱼死网破”,多数情况下,知识产权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所追求的归根结底还是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这就为调解在其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条件。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手段,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 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现状 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司法为民的大背景下,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领域,相比较诉讼和仲裁等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承担了大部分纠纷的化解。具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现状主要有如下表现: (一)司法调解是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主导2]由于司法调解在公信力和强制力方面强于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因此,现阶段知识产权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为避免结果的反复,更愿意选择司法调解。此外,由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特点,需要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参与主持调解,而目前我国专门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较缺乏,民间调解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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