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的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
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8月19日八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22日起施行。
市长郑人豪2016年9月21日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和改革、国土、交通、水利、建设、住房、环保、文体、市政、教育、卫生、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横琴新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各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其审议意见是审批规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确需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成果进行修改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组织编制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编制单位充分论证并组织审查后,报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或者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需再次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依法需公示的,应当在审议前进行公示。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第一节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五条市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和平衡全市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3•【字号】珠府办函〔2015〕204号•【施行日期】2015.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04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3日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城乡生态空间管控格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市情,制定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工作方案。
一、工作组织与计划(一)领导组织成立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全面统筹和指导,审议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和划定成果,协调解决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在市领导小组统筹下,设立生态控制线划定专责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本部门至少一名在编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专责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协调国土、环保、园林林业、交通、海洋农渔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空间发展意图,促进不同类型环境保护管制区的有效衔接。
原则上,在生态控制线划定期间,专责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阶段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存在问题,将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职责分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建立生态控制线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及管理实施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生态控制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介绍

2019/9/21
3 项目的技术特点-关于专题的选择
为使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全面性, 根据珠海市城市发展特有问题和城市发展的需 要,本规划在编制前期进行了22个专题研究, 分别涉及:区域发展与社会经济背景等关于规 划前提条件方面;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城市 环境、城市交通与城市设施等关于规划核心内 容方面;城市景观、城乡关系与海域岛屿等关 于城市本地特征方面;规划管理体制与规划实 施策略等关于规划实施运作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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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内容简介-城市现状 珠海拥有多样化的城市自然人文资源
海洋与口门
近海岛屿
远海岛屿
国际锚地
沙滩
生活岸线
深水岸线
湿地
淡水资源
2019/9/21
山地景观
历史人文景观 现代人文景观
4 规划内容简介-城市现状 珠海同时有着多种的城市设施资源
港口
机场
口岸
快捷道路系统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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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市土地发展策略为:
·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重要地区的土地后备
资源; · 建立供给-需求均衡、政府-市场互动的土地资源配
置机制,调整管理体制及开发政策,保障土地市场的规范 化运作;
· 加强土地盘整,消化空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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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内容简介-不确定性分析 本次规划对城市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 了重点分析,认为产生不确定性的原因有:赛车场ຫໍສະໝຸດ 教育4 规划内容简介-规划调查
在规划编制的初始阶段,项目组进行了全 面、深入、细致调查分析工作。其中,在关于 城市用地的调查分析中,我们对城市用地开发 及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对城市土地使用的 历史形成状况、功能状况、权属状况和开发状 况进行了分类调查与分析评价;将上版规划的 用地发展目标同城市土地开发的实际状况进行 了动态比较分析;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管理体 制进行了剖析。从而理清了城市用地的特征与 存在问题,为合理制定土地开发策略和用地布 局规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1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珠海市三灶海域)修改方案文本登记表图件(报批稿)-2010-5-1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6、 《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2007 年,国海发[2007]18 号。 7、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国发[2003]13 号。 8、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 年。 9、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2002 年。 10、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国务院批准,2008 年。
(三) 调整后的主要开发利用方向
2008 年 12 月,国务院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 年)》明确提出“珠海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区位优势,加快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加快建设珠海高 栏港工业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航空产业园区和国际商务休闲旅 游度假区。”同时,国内外航空产业布局调整,特别是中航通飞落户珠海, 为珠海发展航空产业提供了重要契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从开始编 制至今已超过五年,随着珠海市经济的持续迅猛发展,对现有的《广东 省海洋功能区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 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分区
(一) 三灶海域自然概况
珠海市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冬季多偏北风、空气干燥;夏季 多东南风,光照充足,春季冷暖气流交替,阴雨多雾。功能区修改的海 域位于珠海三灶岛南部沿岸海域,该区域多年平均气温 21.8°C;年平均 相对湿度 81.6%;多年平均雾日数为 6 天;多年平均降水量 2271.6mm, 多年平均降水日数 153 天;年常风向为 NE,年平均风速为 5.7m/s,以 NE、NNE 为最大。影响三灶海域的海洋自然灾害主要有热带气旋、风暴 潮、赤潮、暴雨和洪涝灾害以及地震等。域)修改方案文本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8届]第27号【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5.09.30【实施日期】2015.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八届]第二十七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30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2015年9月25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保障城乡空间发展和布局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设环境宜居、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和国际宜居城市,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对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一、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对本市空间发展模式、城市规模、功能结构及城市环境等重大事项作出的长远展望和安排,是引导及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和建设管理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二、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本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并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的编制。
三、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四、编制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遵循下列程序:(一)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市空间布局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提出编制建议;。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第3章城市性质 (4)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4)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5)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6)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8)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 (8)第2节主城区布局 (10)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 (10)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 (10)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1)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3)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17)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8)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3)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24)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26)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7)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 (27)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 (28)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 (30)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 (30)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 (31)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 (31)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 (32)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34)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34)第2节防洪 (35)第3节消防 (35)第4节人防 (36)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36)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42)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44)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45)第23章附则 (47)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49)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5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52)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53)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55)第1章 总则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 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