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度评奖评优规定及评分细则
学校年终评优实施方案

学校年终评优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了学校年终评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评优对象。
本次评优对象为全校各年级学生,包括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表现突出、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优标准。
1.学习成绩优秀,年级前10%的学生将被评为“学习之星”,前20%的学生将被评为“学习标兵”。
2.品德表现突出,表现出优秀的品德行为,如乐于助人、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将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评优程序。
1.学习成绩评定,根据学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学校将对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品德表现评定,学校将通过班级评议、教师推荐等方式对学生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
3.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学校将根据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四、奖励措施。
对于评优对象,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举行颁奖典礼等,以激励学生继续努力。
五、宣传推广。
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校报、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优成绩的宣传推广,以树立典型,激励更多学生向优秀学习。
六、监督检查。
学校将建立评优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一切作假行为。
七、总结反馈。
学校将定期对评优工作进行总结反馈,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评优制度,提高评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本次学校年终评优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培养更多优秀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评奖评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条评奖评优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章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第四条设立以下奖项:(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二)单项奖学金: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三)三好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优秀的学生。
(四)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的学生。
第五条评选条件:(一)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二)单项奖学金: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三)三好学生: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活动。
(四)优秀学生干部: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六条每学期末,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评选程序如下:(一)学生自荐或推荐,填写相关表格。
(二)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获奖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第八条获奖学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获奖学生名单记入学生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条对于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3篇)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学校所有中学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年度考核评选旨在综合评价学生在学术、德育、体育、艺术等方面的表现,并依据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年度考核评选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日常表现、体育锻炼、艺术表现等方面。
第五条年度考核评选结果用于记载在学生的档案中,并作为学生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年度考核评选工作由学校确定负责人,并组织相关教职工参与。
第二章学习成绩评选第七条学习成绩评选的依据主要包括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
第八条学习成绩评选采取总评分制度,按照所学课程设置的权重进行加权评定。
第九条学习成绩评选的权重设置如下: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平时成绩占30%。
第十条学习成绩评选采用百分制,按照百分制转换为五级评级,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第十一条学考成绩评选每年进行一次,评选结果由学校对每个学生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学习成绩评选结果在学生评奖时作为重要依据,优秀者可以获得奖励和表彰。
第三章思想品德评选第十三条思想品德评选的依据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情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行为习惯等。
第十四条思想品德评选由班主任、德育导师等负责对学生平时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思想品德评选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第十六条思想品德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结果由学校公示,每个学生都可以查阅自己的评选结果。
第十七条思想品德评选结果在学生评奖时作为重要依据,优秀者可以获得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日常表现评选第十八条日常表现评选的依据主要包括课堂表现、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主动帮助等。
第十九条日常表现评选由各学科教师、班主任等负责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日常表现评选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评奖评优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普通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各类学生。
三、评奖评优内容1. 优秀学生奖:表彰学习成绩优秀、品德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奖励证书及奖金。
2. 校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
3. 班级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4. 品德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表现出色、言行举止端正的学生。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
6. 优秀团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团队协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
2. 推荐阶段:由各班级推荐评选候选人,形成班级候选名单。
3. 报名阶段:候选人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材料。
4. 评审阶段:学校设置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仪式:学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及奖金,以表彰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
五、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奖:奖励5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2. 校优秀学生:奖励3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3. 班级优秀学生:奖励2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4. 品德优秀学生:奖励1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6. 优秀团干部: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六、奖励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各科目成绩优秀,综合排名靠前。
2. 品德表现:言行举止端正,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色。
4. 团队协作:团队合作能力强,具有领导才能,工作认真负责。
七、违规处理1. 若评选学生的个人行为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4篇)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1.评选对象:中学的学生。
2.评选时间:每年学年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评选。
3.评选依据: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堂表现、考勤情况、社会实践、特长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4.评选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平时作业质量、课堂参与度等因素,定期进行评估。
(2)课堂表现: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积极回答问题、参与讨论、合作学习、礼貌待人等方面。
(3)考勤情况:评估学生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等。
(4)社会实践:评估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
(5)特长表现:评估学生在特长领域的表现,包括艺术、科技、体育等方面。
5.评选程序:(1)收集评选资料:学校根据学生的学籍资料、成绩单、考勤记录等收集评选所需资料。
(2)评选小组评估:学校组织评选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评估,根据评选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评选结果:学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接受异议和申诉。
(4)评选结果确定:学校根据评选小组的评估结果和申诉情况,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6.评选奖励:(1)年度优秀学生:根据评选结果,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并给予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2)其他奖项: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可以设立其他奖项,以鼓励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努力和表现。
以上是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的细则,具体实施过程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2)是对中学学生进行年度考核评选的具体规定和细则。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中学年度考核评选细则的示例:1. 评选对象:全体中学学生;2. 评选内容:综合素质评选,包括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学术竞赛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3. 评选方法:- 学业成绩:根据学期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科权重计算得出综合学业成绩;- 品德表现:评选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根据学生的课堂纪律、卫生习惯、团队合作能力、公益活动参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学术竞赛成绩:根据学生在学校内部和外部学术竞赛中的表现进行评定,考虑比赛级别、获奖情况等因素;-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考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参与度、表现等因素;4. 评选标准:综合权衡各项评选内容的优秀学生,按照得分排名确定获奖名额;5. 评选奖项:根据评选结果,设立优秀学生奖、进步学生奖等奖项,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品;6. 评选流程:- 评选前期准备:确定评选时间、组建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细则;- 材料收集:组织学生提交参评材料,包括学业成绩单、奖状证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初审: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定;- 评选终审:评选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进行评选终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颁奖仪式:组织年度评选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宣传榜样;7. 宣传推广: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班级通知等途径宣传评选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8. 定期评估:评估评选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中学学生“评优、评先”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评优、评先”制度范本评优、评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中学学生的积极进取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综合能力,特设立“评优、评先”制度。
本制度旨在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德育表现和综合素质,评选出优秀学生和先进个人,并以此为激励,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氛围。
第二章评优标准1. 学业成绩评优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按照100分制进行评定。
评定的主要指标包括学科成绩、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具体评优标准如下:- 优秀:综合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 良好:综合评分达到80分至89分;- 成绩进步明显:综合评分在一学期内提升5分以上。
2. 德育表现评优标准学生的德育表现是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德育评优主要从学生的品德、纪律、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公民意识等方面进行评定。
具体评优标准如下:- 优秀:表现出良好的品德素养,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等;- 良好:具备基本的道德修养,较好地遵守学校纪律;- 进步明显:德育表现在一学期内有明显进展。
3. 综合素质评优标准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综合素质评优标准包括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具体评优标准如下:- 优秀:具备出色的实践、创新、领导和表达能力;- 良好:具备基本的实践、创新、领导和表达能力;- 进步明显:在一学期内有明显的综合素质提升。
第三章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将通过教师、班级评议和学生自荐的方式,初步确定评优和评先的候选名单。
2. 评审阶段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优标准,对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审和讨论,最终确定评优和评先的学生名单。
3. 公示阶段学校将在校园内公示评优和评先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学生和家长可以针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
4. 颁奖阶段学校将组织隆重的颁奖典礼,表彰评优和评先的学生。
同时,学校还将在校网站、学校宣传栏等媒介上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发布获奖学生名单。
中学评优制度

XXXX中学评优制度一、学校每年度分两次进行考核(每学期一次),两次考核总分的平均分为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二、领导干部一等人数占一等总人数的30%。
三、考核办法:1.考核小组评价45分+民主评议45分+出勤10分=1 分。
2.按上级文件要求,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加分项目:(各种奖项以证为准,每项不重复加分。
各项加分总和上限为10分)1)教学成绩:在期末教学质量调研中成绩获得A、B、C 等级教师依次加5、3、1分(分差在1分之内的算同一等级,去掉末尾),级部某科只有1人任课的加2分。
(非考试学科参照执行)2)教研成绩:在区、市、省、国取得成绩发表论文:分别加0・5、1、1・5、2分(获奖论文减半); 教师个人出版专著4分(2015.3.9周一办公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课题国家级主持人2分,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减半,省市区级逐渐递减。
公开课优质课:分别加1、2、3、4分(开放课、观摩课、示范课、录像课等减半)(每项取最高得分,三等奖降档)3)在艺术节比赛中团体获得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5、3分。
(单项减半)体育:运动会总分获得区级前四名分别加5、3、2、1 分。
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三名分别加2、1、0.5分。
(总分不超过5分)科技团体比赛中获得区级一、二等奖的依次加1、0.5 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2分。
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加4、3分(该项不重复加分,所有比赛中只加最高分,总分不超过5分)。
信息技术比赛获得区级一、二等奖的依次加2、1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2分。
(总分不超过5分)4)在各项竞赛及各项活动中获得辅导奖的加0・5分。
5)《青岛教育》等市级刊物信息每条0.5分;《崂山教育》、《新崂山》等信息每条0.3分;区以上网站信息每条0.2 分。
6)在七项评比中进入学校本级部前四名的班级,班主任依次加3、2、1、0.5分。
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评奖评优成为了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评奖评优,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学习动力和综合素质。
然而,如何制定和实施学生评奖评优的管理细则,是一个关键问题。
二、目标制定学生评奖评优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奖励和鼓励,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优良品质和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学生评奖评优的管理细则应该合理设置奖项,既能够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够鼓励他们的全面发展。
例如,可以设置学术奖、文艺奖、体育奖等多个奖项,以覆盖不同方面的学生努力和成就。
四、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并与学生评奖评优的目标相一致。
例如,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同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年级、特长等因素。
五、评奖评优程序评奖评优应该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终审等环节。
申报阶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与评选,初审和终审阶段则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和决策。
同时,应该设立申诉渠道,保证评选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六、奖项公示评奖评优结果应该及时公示,以增强学生对奖励制度的信任和参与的积极性。
公示的方式可以采用学校官网、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同时可以在学校内部进行宣传,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到评奖评优的活动中来。
七、奖励措施奖励不仅仅是一纸证书,还应该有实际的措施和回馈。
例如,可以设立奖学金、提供学习资源、安排讲座或实习等方式,让学生在奖励中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和成长机会。
八、建立评估机制评奖评优的管理应该建立起一个持续的评估机制,以确保评选的公正和有效。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定期对评奖评优的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和改进。
九、教师指导教师是学生评奖评优中的重要参与者和指导者。
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培训和指导资源,让教师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参与评奖评优的活动,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评选指导。
十、家长参与家长在学生评奖评优中的角色也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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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化工学院2011-2012学年度评奖评优规定及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为了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暂行条例》、《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及细则。
一、综合测评是我院对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测评的成绩作为当学年度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依据。
我院学生实行全员测评制度,所有学生必须在德、智、体三项进行学年总结的基础上,按测评细则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再由班级测评小组按各项标准评分,经院测评小组复核、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作为学生的最后测评结果,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综合测评共分为德、智、体三大项,在具体测评过程中,各大项均按100分计算,最后换算成综合测评总分时(满分100分)德育占20%、智育占70%、文体占10%。
其中:德育大项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社会工作、学习态度、文明卫生劳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德育考核分基本分、加分和减分三项。
基本分为65分,加分上限为35分,扣分不封顶。
智育大项考核学生学年成绩、英语过级、学习和科技竞赛、宣传和科研论文等方面的情况。
智育考核分为学习成绩和加分两部分。
学习成绩以学科加权平均分计算,占智育项的90%。
文体大项考核学生的体育成绩和文体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文体考核分为基本分和加分两个方面。
三、2011-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时间为:2011年9月——2012年8月。
四、测评注意事项1、德育大项评分公式为:总分=基本分+加分-减分;其中基本分与加分之和超过100分按100分记,减分不封顶。
2、德育大项中的社会工作一栏,除养成教育辅导员、英语辅导员、院爱心支教教员、院代理家长可累计加分外,其他社会工作均取最高分项,在校学生会及自管会、社团联合会、雷锋公司、三翼、校报、校科协等组织担任干部的,需出示聘书或证明。
3、院爱心教员的评分标准按照:初中组教员加分=支教次数/8×3分,小学组教员加分=支教次数/8×3分,封顶分为3分。
4、德育大项中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指2012年暑期开展的实践活动,以学校、学院的名单为准,且第13项与第14项不累加。
5、德育测评中的“参加校、院、班级的公共活动(含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学雷锋活动;校、院、班各类比赛的啦啦队成员;学院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座、报告等;校级各类组织的支教教员、志愿服务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等。
院爱心支教教员、代理家长参加的支教活动不与本项的青年志愿者活动重复加分。
(该项加分以学校、学院、班级记录为准,需要有相关证明,封顶分为3分)6、2011级参加晨读的同学,在第22项晨读加分项中参照以下标准加分:2011-2012学年度开展周数共26周(第一学期14 周,第二学期12 周)参与晨读且被评为晨读积极分子的+3分;参与晨读但未被评为晨读积极分子的+(及格周数/总周数)×2分。
(以院学生会学习部记录为准,一周中有一次缺勤即算不及格周)7、智育测评中的各类文化、学习、科技竞赛(含团体及个人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词汇竞赛、各类学科、数模、征文、英文演讲、“挑战杯”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
8、文体测评中文体类竞赛(含团体及个人比赛)包括:校运会、拔河比赛、球类比赛、校棋类比赛、定向越野、中英文辩论赛、中文演讲比赛、寝室设计大赛、手抄报比赛、百科知识竞赛、党的知识竞赛、班徽/ 班服设计大赛主要设计者、班级网页/ 微博设计大赛主要设计者、书画大赛、校园歌手大赛、爱心箱设计大赛、国防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班级擂台赛中的各类比赛、职场精英挑战赛、化工趣味知识竞赛、公益环保项目创意大赛、三院联合“英语风暴”等。
9、在校各类比赛中荣获校“十佳辩手”等“十佳”称号的,参照文体类校级竞赛一等奖加分;在校、院各类比赛中荣获“最佳”称号的,如比赛中同时设有一、二、三等奖,分别参照智育、文体类校、院级竞赛二等奖加分;如比赛中未设有一、二、三等奖,则分别参照智育、文体类校、院级竞赛一等奖加分。
获校、院“优秀辩手”的分别参照文体类校、院级竞赛三等奖加分。
10、在智育、文体两大项中,不同类别的竞赛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不同类(同一竞赛不同级别)只计高分,不累计加分;各类竞赛获奖需以获奖证书为证,否则不能加分。
获奖系集体项目,则全体成员均可计分(对于班级手抄报、班服班徽设计大赛等活动的班级主要设计者(非班干部)根据获奖情况加分,其他参与成员加获奖得分×0.7)。
智育、文体两项总分各超过100分者均以100分计算。
11、请各班班评小组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及评分细则进行各项评议。
严禁在评比中弄虚作假、吵闹、制造事端,一经发现则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测评细则中加分、扣分依据是校、院、班的原始记录和公认的事实。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院学工办负责完善和解释。
化工学院学工办2012年10月湘潭大学化工学院2011-2012学年度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定稿)分类序号测评项目分数得分德育测评加分项基分 1 每人所得基本分65 政治素质2 参加了团校、党校,每项各1分(学生党员按3分计,每年均可加分)≤33 认真参加班会及各类政治学习,出满勤(根据各班班会记录进行考核)+2社会工作及实践4校、院学生会、自管会、社团联合会、雷锋公司、三翼、校报、校科协、校艺术团、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校网政中心、孝行协会、木槿、金翼518等主席团成员,党支部书记;学工助理工作三年及以上/兼任两项+8/+105 养成教育辅导员、英语辅导员分别加+8/+56校、院学生会、自管会、社团联合会、雷锋公司、三翼、校报、校科协等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含院科创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环保协会会长、副会长;辩论队、礼仪队、各球队队长);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学工助理工作两年/兼任其中两项+ 5/+77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网政中心、孝行协会、木槿、金翼518等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兼任6或7中两项+4/+68班团其他干部;学工助理工作一年;校、院学生会、自管会、社团联合会、雷锋公司、三翼、校报、校科协等学生组织干事;院科创中心理事会成员;各支部党务助理/兼任其中两项+3/+5 9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网政中心、孝行协会、木槿、金翼518等学生组织干事/兼任8或9中两项+2/+410 寝室长+111院爱心支教教员/被评为“优秀爱心教员”(由实践部进行考核评分)(此项不与第11、12项累加,取最高分)+3/+412校爱心支教教员/被评为“优秀爱心教员”.(如支教次数达到8次,则同等第10项加分)(需出示相关证明)(此项不与第11、13项累加,取最高分)+1.5/+313 院代理家长/被评为“优秀代理家长”(由实践部进行考核评分)(此项不与第11、12项累加,取最高分)+2/+314 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寝室长”、“优秀共产党员”的每项/获两项及以上+8/+1015 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此项与第14项不累加)+316被评为国家、省、市、校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或优秀个人或优秀论文奖的成员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在省、市、校级中荣获两项及以上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此项与第13项不累加,取最高分)封顶分为10分17申报成功的省、校级德育实践项目团队的分别加6分/4分,主要负责人按获评情况加分,参与者获奖得分×0.7+6/+418 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的公共活动(含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每次(此项封顶分为3分)+0.5号分德育测评文明卫生活动19 本学年度内在校寝室评比中被评为“示范寝室”/“文明寝室”的每成员分别加+4/+320 本学年度内在院寝室评比中被评为“爱心寝室”的每成员分别加(可累加)+121 本学年度内在院寝室卫生检查评比中被表扬的寝室,寝室成员每次加1分(可累加)+1学习态度22 课堂出满勤(正当理由请假除外)的每期+223 每次均按时交作业+224 积极参加晨读活动,并达到晨读要求的/在晨读活动中被评为晨读积极分子(以院学习部记录为准) +2/+3 扣分项25 扣分总计政治素质26 未经请假、缺席班会、政治学习、有关会议、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每次-127 2011--2012学年度(含11年下学期、12年上学期)内马列课、德育课等两课,不及格的每科次-228 经查实书写张贴大字报或进行反动宣传者-429 不敢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或知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430 因违纪受学校处分的,每次扣-1031 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坏公物的每次-232 和同学吵架、打闹或起哄未构成纪律处分者每次-3学习态度33 上课迟到或早退、无故不参加晨读的每次-134 旷课每节(根据院学习部及班级考勤记录进行考核)-235 无故不交作业每次-136 自习时间在寝室大声叫喊打闹、打牌下棋或打球影响他人休息者(以院日管中心的记录为准)-237 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态度消极,完不成任务者每次-4日常表现38 酗酒闹事每次(另作校纪处分)-439 宿舍卫生、纪律检查不合格的成员每次(以院日管中心的记录为准)-140 未经审批在校内外私自调房(另作校纪处分)-441 夜不归宿(正当理由请假除外)-442 在寝室里做饭菜、使用大功率电器-2学习成绩43∑学科分×学分数E = ────────×90% (含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52.528736总学分数号分智育测评智育测评加分项英语及其他小语种、计算机等级考试44通过国家英语考试(三者均过加6分)大学英语六级(四、六级均过取4分)+445 大学英语四级+246 英语口语获A及以上证书+447 通过其他小语种(通过两项加4分,封顶分4分)日语2级、韩语3级、法语四级(其他小语种难度可以和英语四级兑换的)+248通过国家级算机考试(45、46项可累加,封顶为6分)通过二级或三级/两者均过+2/+349 通过计算机四级或网络工程师+350 通过省级计算机考试(不和国家二级叠加)+151普通话二乙以上(含),驾照(C以上)、营养师证、人力资源管理证、会计、教师资格证证书每项加2分,SIYB培训结业证加1分封顶分6分+2/+1各类文化学习科技竞赛52国家级各类竞赛(团体类如“三井化学”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负责人根据获奖情况加分,其他参与成员加获奖得分×0.7)特等奖+8一等奖+6二等奖+4三等奖+2优胜奖+153省级或省赛区各类竞赛(团体类竞赛,负责人根据获奖情况加分,其他参与成员加获奖得分×0.7)特等奖+4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优胜奖+0.554 市、校级各类竞赛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8优胜奖+0.555 院级各类竞赛一等奖+1二等奖+0.8三等奖+0.5优胜奖+0.3参与56 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申报成功的,负责人/成员分别加参与老师科研项目每项加1分(需有项目负责老师开具的证明,不同项目可累加)国家级+6/+4号分科研项目省级+4/+2 校级+2/+1申报专利57 成功申报专利一项,第2、3作者加2分,第4、5作者加1.5分,第6、7、8作者加1分累积发表学术论文58在SCI、EI等国外权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加6分(第一作者加6分,其他合作者依次加4、3、2、1分);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加4分(第一作者加4分,其他合作者依次加3、2、1、0.5分);省级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第一作者加3分,其他合作者依次加2、1、0.5、0.3分)老师为第一作者的,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按第一作者加分;不同作品可累加,同一作品取最高项累积发表各类文章59在国家级刊物或媒体上发稿每篇加3/1.5分,在省级刊物或媒体上发稿每篇加2/1分,在市级、校报、三翼、学工在线等校级媒体上发表文学类、通讯类文章每篇加0.5分,封顶分为5分;在校报、三翼、学工在线等校级媒体上发表的各类新闻稿每篇加0.1分,封顶分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