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一岗双责制度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四篇)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是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对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以及道路使用者进行相关岗位职责的明确规定,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具体的实施办法包括以下几点:1. 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制定和完善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同时,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管,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进行处罚和调查处理。
2. 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除了交通管理部门,还包括公共交通运营单位、道路养护单位、交通信号控制单位等等。
这些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例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确保驾驶员的素质和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道路养护单位要保持路面的良好状态,交通信号控制单位要保证信号灯的正常运行等。
3. 道路使用者的责任:道路使用者包括驾驶员、乘车人员、行人等。
他们要遵守交通法规,严守交通规则,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文明礼让,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5. 加强监督检查: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进行处罚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落实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镇行政区域内村委员会和各镇直单位。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和各镇直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交通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范本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员工和企业的生产生活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岗双责”制度是指企业内部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负责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负有交通安全责任,并根据自身岗位特点为他人提供交通安全服务和指导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职工,包括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工的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职工的交通安全责任第五条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出行,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和时间。
第七条职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尊重行人通行权,守法停车,减少道路交通拥堵。
第八条职工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提高安全驾驶意识,注意车辆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第三章职工的交通安全服务和指导第九条职工应当积极承担起交通安全服务和指导的职责,向他人提供有关交通安全的知识和指导。
第十条职工应当热情接待和解答他人的交通安全问题,提供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在工作中通过宣传板、广告等形式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和信息,提高职工和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职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应当做到时刻关注交通状况,及时提醒他人注意交通安全,并协助处理突发交通事件。
第四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人员,对职工进行定期培训,培养他们的交通安全责任和意识。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措施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职工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第十六条对于安全工作出色的职工,企业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交通安全违规的职工,应当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
一岗双责制度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范围(一)局党委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纪检委在上级纪委和局党委领导下,协助局党委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一)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范本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该制度旨在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促使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总则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除了交通管理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担负职责外,其他各级单位和个人也应该承担起责任,共同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改善。
二、职责分工1. 政府部门:(1)制定并完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交通违法行为的成本;(2)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道路标志、交通信号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3)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驾违法行为;(4)加强对交通事故原因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5)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2. 道路交通管理单位:(1)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道路畅通有序;(2)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进行处罚,确保交通安全;(3)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3. 驾驶员:(1)遵守交通法规,尊重道路交通秩序,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2)不酒驾、毒驾,不疲劳驾驶;(3)严守交通道德,礼让行人,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4)保证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上路行驶,定期检查车辆并及时维修。
4. 道路行人:(1)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随意穿越马路;(2)走人行道或人行道内,不占用车道;(3)注意观察交通情况,尽量使用人行横道过马路;(4)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不危险行为。
5. 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1)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培训;(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3)落实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4)与当地交通管理单位和社区合作,共同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运管所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1年,运管所全体员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完善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现将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考核总结如下:二、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一)安全生产方面1. 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明确分工,制定《市运管所关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运管[2021]28号),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绩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
3. 完善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壮腰工程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业务工作方面1. 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3. 推进绿色运输发展: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广绿色运输技术,减少道路运输对环境的污染。
三、年度考核总结(一)取得的成绩1.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我市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20%,为我市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2.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3.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加强企业监管,我市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旅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1. 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2. 道路运输市场仍存在非法营运行为:部分区域非法营运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交通管理执法一岗双责制度模板

交通管理执法一岗双责制度模板1. 背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和社会秩序问题,为了加强交通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制定交通管理执法一岗双责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交通管理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积极履职、规范执法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4. 岗位职责4.1. 交通管理执法岗位职责- 执行交通管理执法任务,制止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提供交通管理执法咨询和指导服务。
4.2. 双责制度下的岗位职责- 在履行交通管理执法职责的同时,主动发现并报告其他违法行为,如环境违法、安全违法等;-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接受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执法任务。
5. 职责分工为了确保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高效和专业化,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级别的执法人员进行职责分工,确保执法工作的全面覆盖和高效实施。
6. 执法流程交通管理执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执法流程进行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结果的公正和有效。
7. 工作纪律交通管理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8. 奖惩机制为了激励优秀执法人员并惩罚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必要的。
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进行奖励或者纪律处分。
9. 考核评价对交通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为提升执法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
10.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交通管理机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1. 背景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文提出了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
2. 目的通过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实现以下目标:- 确保交通安全责任被明确和执行;- 提高交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整改,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职责分配根据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相关职责将被明确分配如下:3.1 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 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监督和管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调查。
3.2 驾驶员驾驶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辆,确保其安全性能;- 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
4. 工作流程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流程如下:4.1 交通管理部门责任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将其传达给各驾驶员。
他们还将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将监督和管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并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调查。
4.2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有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并确保安全驾驶。
他们应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辆,确保其安全性能。
此外,驾驶员还需要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效果评估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的效果将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变化;-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成绩。
6. 结论通过交通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我们可以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并加强交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这将有助于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驾驶员也需要履行自己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4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范本为切实贯彻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即项目部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在履行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亦需承担业务职责所设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在职人员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责任人,需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则为主要负责人,而相关部门负责人则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需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切实履行,我们将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落实,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一、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交通厅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积极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制定并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5. 主持对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6. 负责执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察,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7. 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事故情况。
二、财务科“一岗双责”职责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厅及公司等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模版
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模版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特制定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规范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 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3. 高效科学,依法治理。
4. 整体推进,持续改善。
三、职责分工根据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实际负责范围,明确相应的交通安全职责。
1. 政府部门的职责(1)制定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3)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强化交通法规的执行力度。
(5)组织开展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6)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7)其他与交通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
2. 企事业单位的职责(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
(2)落实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4)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确保车辆符合交通安全技术要求。
(5)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驾驶人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
(6)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7)及时报告、处理交通事故,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其他与交通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
3. 个人的职责(1)严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文明驾驶或行路,不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
(2)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维护交通秩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确保行车流畅。
(4)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举报,配合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5)鼓励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6)确保个人车辆符合交通安全技术要求,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如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和吸取教训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科室、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一岗双责”制度涵义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科室行政正职(含主持工作)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安全科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对科室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同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督促对所有运行及停放车辆设备的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无证及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机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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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督查工作规范》《四川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宜运管所内部各部门及相关股室。
二工作职责第三条运管所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及细则。
2、根据管理权限,对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客运机动车租赁、货运代理、货运配载实施行政许可,核发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审批县境内客运线路、班次、站点。
3、负责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统一制定的证、照、牌、单及票据的发放、回收、管理。
4、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运输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及使用的证、照、牌、单、票据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违章者进行处罚,调解日常性运输纠纷。
5、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要节假日的旅客运输及指令性的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
6、掌握县境内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上级交通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需求信息,做好车辆投放、车辆结构和技术进步的调控工作。
7、负责运输市场源头管理,建立各种基础台帐,组织日常性运输市场调查,收集各种基本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和市场预测,制定本县行业规划。
8、组织本县运输企业工作的经验交流,并负责对运输行业协会(公会)的组织、指导。
9、负责组织本所运政人员和本县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0、承担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工作职责1、督促权限范围内客运站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和“五不出站”、“三品查验”、“车辆例检”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规范安全管理。
2、督促权限范围内汽车维修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行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3、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对行业有关证、牌的审批和发放、管理、检查。
4、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整改安全事故隐患。
5、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告诫。
6、对发生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的企业和责任驾驶员按行业规定作出处理。
7、督促乡镇源头安全管理,对乡镇安全管理委托执法活动进行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所长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主持运管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行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3、组织制定本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辖区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4、根据管理权限,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对需上报审批的申请,负责组织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落实指令性运输计划。
6、建立、健全辖区道路运输稽查网络,组织对道路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法定权限,批准上报的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负责对本所运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依法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行业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保障人员、经费和必备的工作条件。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贯彻落实。
5、督促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安全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指导排查重大安全事故并督促整改。
7、发生较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有关规定。
8、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按《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未造成事故应立即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
第五条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主持支部全面工作,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工作总结。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决议。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4、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负责人交流情况,支持行政工作,处理好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委和班子建设,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二)安全工作职责1、组织调动所机关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党团员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责制定和完善分管工作的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协助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指导分管工作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并督促整改。
4、督促分管科室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六条副所长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在所长领导下,按照行政分工,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具体业务。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3、参与全县道路运输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制定全县行业发展规划;协助所长起草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4、按分工权限,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
5、组织对运输市场的检查监督,根据法定权限,协助所长审批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6、协助所长组织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
7、做好分管业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副所长安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依法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2、针对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特点,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经常性组织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重大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3、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组织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4、按照县交通局和市运管处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督促完成。
5、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责落实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源头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办法和工作措施,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掌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6、加强道路客货运输“源头”安全管理,督促有关股、室、队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组织领导一般责任事故调查。
7、所长出差在外不在本地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8、发生较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有关规定,9、组织、指导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三)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所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依法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分管工作中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2、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责制定和完善分管工作的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协助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指导分管工作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并督促整改。
4、督促分管科室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5、完成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负责全所文件收发、登记、送审、催办、投递、清退、立归档。
2、拟定文件、公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执行上级有关工资政策、负责全所工资调整。
4、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协调各股、室、队工作。
5、负责来信、来访接待。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工作职责1、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县交通局和市运管处报送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政务信息。
2、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落实所领导带班和机关干部安全值班的监督检查。
3、为所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健全本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培训和管理。
5、在道路运输建设和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中实施法律援助,指导和协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运政管理人员和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第八条安全管理股工作职责(一)岗位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法》,宣传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对业主和司乘人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
2、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3、负责县内三级以上客运站驻站管理以及四级以下(含四级)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4、负责消防安全、安全检查、事故报告、事故档案管理、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活动等相关档案的健全和管理。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按制度进行处理。
6、要及时赶赴重特大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和调查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对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事故分析。
7、负责受理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所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所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交办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经费、装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分解县交通局和市运管处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督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3、按照“抓基础、抓源头、抓落实、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具体组织开展对道路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县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的综合指导、监督与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防汛、防雷、消防安全教育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