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规定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15【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受控状态:受控号:持有者:发放日期: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4.2 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4.3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4 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供应商业绩级别评定规定办法

供应商业绩级别评定暂行办法
QEO-ZL1008
评定目的
为深化配套与主机单位双方的良好合作,鼓励供方实施优质保障,根据《供方业绩评价标准》定期对供方进行综合业绩评价分级,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判定供应商业绩等级,改善沟通并持续改进。
评定构成
四个方面:质量、供货、服务、资金(详见附表)。
分别由质量部、采购部、售后服务部、仓储部、分厂进行评价。
评定时间
评价为合同期内每月进行一次,半年进行汇总评定级别。
每月初相关部门将评价结果及评价依据提交给质量部,质量部汇总后向公司公布。
评定说明
质量部根据有关部门每月评价结果按本规定核算,根据供应商得分,评定出相应级别。
级别与得分关系如下:
A类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85分,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40
B类供应商:70<综合评价得分≤85,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35
C类供应商:60≤综合评价得分≤70,且质量分项评分不得<30分
D类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得分<60分
评定结果的相关奖惩政策
A类:增加供货量,新产品定点,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下限执行,参加年度“优秀供应商”评定。
B类:保持供货量,推荐新产品定点,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中间
值执行。
C类:减少供货量,安排备用方案,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上限执行。
D类:取消合格供方资格,考核按《质量协议》相应条款上限执行
其它说明
1.评价单位对评价的真实性负责并在需要时能提供相关依据
2. 公司内部人员和供方对评定提出异议时,书面通知评定方质量部或评定方公司领导最终裁定。
质量部
附表:供方业绩评价标准。
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

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一、供应商评估1.评估标准:-供应商历史业绩:评估供应商过去的业绩,包括按时交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供应商能力: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实力、管理水平等。
-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ISO认证、质量保证等。
-供应商合规性:评估供应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评估方法:-供应商自评:供应商填写自评表,详细描述供应商的能力、质量体系等。
-现场评估:公司专业团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交流和评估。
-客户评价:公司与供应商的客户进行联络,了解供应商的实际表现和口碑。
3.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供应商是优秀的供应商,具备稳定的业绩和较高的能力。
-B级供应商是良好的供应商,业绩和能力一般。
-C级供应商是需要改进的供应商,业绩和能力较差。
二、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根据评估结果,与A级和B级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关键条款包括:交付时间、产品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
2.合同履行:-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与供应商保持及时的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合同评估:-对合同履行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交付准确性、质量满意度、客户反馈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合同条款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绩效优化1.问题解决:-对供应商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例如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针对问题,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制定改进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
2.绩效奖励:-根据供应商的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延期交付赔偿、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等。
-绩效奖励可以形式多样,例如奖金、合同优先续签等。
3.绩效改进计划:-根据供应商评估和合同评估的结果,制定供应商绩效改进计划。
-跟踪执行改进计划,及时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供应商绩效管理制度,公司可以从供应链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不断优化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营。
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

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
标题: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
引言概述:
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是企业对其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和管理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可以匡助企业有效管理供应链,保障产品质量,降低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
一、建立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1 提高供应链透明度
1.2 降低采购风险
1.3 优化供应商合作关系
二、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步骤
2.1 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
2.2 采集供应商信息
2.3 进行供应商评估和分类
三、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评估方法
3.1 供应商绩效评估
3.2 供应商风险评估
3.3 供应商关系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控
4.1 制定供应商管理计划
4.2 定期评估供应商绩效
4.3 监控供应商合作过程
五、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
5.1 定期回顾评估制度
5.2 听取供应商反馈意见
5.3 不断优化评估管理流程
结论:
通过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供应链,提高供应商绩效,降低风险,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应该重视供应商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改进,以实现供应链管理的有效运作。
供应商评价及业绩考评细则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
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
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
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
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
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不需要理由的:
比如天空的颜色;
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
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
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
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
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背叛自己更可怕。
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人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
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地奋斗了一把;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
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沉默却又努力的自己。
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

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一、目的本供应商评估管理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提供稳定可靠的物资和服务,以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包括物资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
三、评估标准1. 供应能力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稳定的供应能力,能够按时完成订单,满足公司需求量。
- 供应商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 供应商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必须强大,确保物资供应不受外部环境影响。
2. 质量管理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环节。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 供应商必须主动配合公司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解决,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3. 价格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市场合理的价格水平,与公司保持良好的价格协商能力。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确保公司获得合理的成本控制。
- 供应商必须保证价格的透明度,不得出现任何额外的隐藏费用。
4. 服务评估:- 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响应公司的需求和问题。
- 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公司业务运行正常。
- 供应商必须能够与公司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四、评估过程1. 评估计划制定:公司将根据供应商的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供应商评估计划,明确评估内容和评估时间。
2. 数据收集:公司将收集供应商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产品质量认证、经营情况等。
3. 评估方法: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考察、样品检验等多种方法进行,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综合评估。
4. 评估结果分析:公司将根据评估数据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结果分析,并给予相应的评价和等级。
5. 结果反馈: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向供应商提供评估反馈意见,指导其改进和提升。
六、改进和考核1.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与供应商一起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帮助其提升供应能力和服务质量。
供应商管理规定(含供应商考核-附供应商品质评分规则)

1.目的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规范化、有市场竞争力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供应链的整体层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提供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并作为供应商批量供货的前提,在签订供货协议前传达到供应商。
即供应商一旦批量供货,便视同认可本管理规定。
3.定义3.1新供应商:按照采购物料(或服务)的性质,将新供应商分为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和转点供应商。
3.1.1新物料(或服务)供应商,即公司之前从未批量采购过的新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之前的合格供应商。
注:本定义中的新物料原则上是指在功能、性能、结构或制造工艺方面与之前公司已批量采购的物料不一致的部分物料。
但在以下情况可以不作新物料处理:1)、结构与功能一致的标准件系列;2)、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的非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3)、同一家供应商供应且同一家制造商制造的功能和结构一致的电子/电气类系列产品;4)、其他经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和品质保证部共同确认可不作新物料处理的: 以上物料虽不需要选点申请,请必需送样确认,以获得规格书,或发出《器件使用通知单》。
3.1.2转点供应商,即公司已在批量采购的物料(或服务),因某种原因,需增加或另外寻求该物料(或服务)原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
既可以是从未合作过的供应商,也可以是其它物料(或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3.2零星采购:从未评审通过的新供应商处临时性、单批、少量采购,以应急交付客户而采取的采购行为即称之为“零星采购”3. 3供应商分类管理:按照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服务)对我司产品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将供应商分为I、II、III类供应商:n、样品评审(B):即送样或取样型式试验确认。
所提供或抽取样品应是稳定量产后的产品;也可以是小批量试产通过后的产品。
III、现场评审(C):采购部门组成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评审标准》,结合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到达供应商现场,公开公正地评审其质量保证能力、工艺技术力量、制造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提交评审报告,作出评审判定。
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办法受控状态:文件编号:修订状态: B0分发号: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会签与修订页:会签页:1 目的为规范供应商业绩评价工作,全面反映供应商综合能力,强化供应商管理,促进其持续改进,,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稳定提高,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密封件、管料、棒料、铸锻件、缓冲相关、轴套、标准件、接头、外协加工类等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其它供应商的业绩评价可参照执行。
3 职责3.1 各事业部质量部负责对外购外协产品内外部反馈质量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和传递,并参与供应商业绩评价。
3.2采购部、外协科负责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价格、交付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传递,建立供应商业绩档案,参与供应商现场评价和年度、月度业绩评价。
3.3 供应商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质量改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传递,组织质量部、采购部、外协科进行现场评价以及年度和月度业绩评价,提出月度、年度评价意见。
3.4质量总监、采购部总经理或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审批供应商月度业绩评价报告,审核供应商年度业绩评价报告。
3.5公司总经理批准供应商年度业绩评价报告。
4 工作程序4.1供应商业绩评价分类供应商业绩评价的的方法分为现场评价和月度、年度业绩评价:4.1.1 现场评价是指供应商管理部制定现场审核计划,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供应商处对其质量保证能力、加工工艺能力、产能等方面进行评价;4.1.2 月度、年度业绩评价是指通过对供应商的质量合格率、供货及时率、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月度、年度统计,从而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4.2 供应商现场评价4.2.1 审核时机a. 新进入公司供应链的供应商,供应商管理部组织采购部及事业部技术、工艺、质量部审查“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要求后,供货前需进行现场质量审核。
b. 当供应商生产场地、工艺、关键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进行现场质量审核。
c. 供应商因非质量原因停供、停产半年及以上时间后,恢复供货前需进行现场质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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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YM/WI-704-21版本: 1.0版分发号:受控状态:发布日期:2013年1月15日实施日期:2013年2月1日更改页{表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流程序言本规定为本公司与各供方之间紧密合作的规范性管理文件,也是双方携手并进的行动指南。
供方必须完全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为保证各供方能及时提供具有稳定质量,适宜价格的产品,并能周到地服务,以不断满足本公司的期望和要求,本着双方能建立长期合作的,互惠互利的,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本流程主要阐明了本公司各外购,外协件在正常供货情况下,对产品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在整个过程中各供方必须开展并完成的各项工作。
此外,本流程还明确了本公司对供方的考评,奖惩的原则和程序,并规定了相应的质量损失赔偿标准。
同时要求各供方能通过过程控制的方法来实现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为了尽可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供方,本公司专门采购部、质检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供方管理工作小组。
主要负责供方日常管理、年度综合考评,优秀供方的评定及其供货份额和付款方式的确定等工作。
最后,本公司在此承诺:原则上每年度只进行一次集中派员到供方处实地考核,同时本公司各相关职能单位到访人员将严格按照本流程的规定,对供方产品开发各阶段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认可。
决不允许本公司人员随意到访,也不允许供方业务人员到本公司随意宴请相关人员。
请各供方给予配合并相互监督。
目录1.目的2.范围3.职责4.质量控制管理4.1总体原则4.2过程控制4.2.1工艺过程控制4.2.2生产设施控制4.3成品控制4.3.1成品检验4.3.2成品包装和运输4.3.3成品可追溯性标识4.4质量问题处理4.5质量损失赔偿4.5.1质量损失定义4.5.2质量损失赔偿原则4.5.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5交付及服务管理5.1交付5.1.1产品交付保证措施5.1.2成品检具交付5.2服务5.2.1本公司未作要求的服务5.2.2本公司有要求的服务6供方综合考评及奖惩6.1供方年度综合考评6.1.1考评原则6.1.2考评方法6.1.3考评标准6.2供方年度奖惩6.2.1奖惩标准1、目的为了有效的评价合格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评,确保供应商其供货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价格、服务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日常考核管理与评价。
3、职责3.1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方的再评价;负责对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及日常管理;3.2质检部负责参与供方供货业绩的评价;4. 质量控制管理程序4.1 总体原则4.1.1 供方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原则上应通过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ISO9001、TS16949等的认证。
4.1.2供方交付产品的质量必须满足我公司规定的产品要求。
4.1.3供方所供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主要外购件和工序协作件的供货状态必须报经本公司确认、备案,使用我司指定的原材料。
4.1.4供方所供产品的PPAP状态需发生变更时必须预先向本公司技术部提出书面申请(零件提交保证书),经本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1.5我公司顾客指定的供方,不能免除其产品质量的责任。
4.2 过程控制4.2.1 工艺过程控制4.2.1.1 供方为确保向本公司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必须根据产品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并按要求予以有效地实施。
4.2.1.2 供方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应包含产品所有特性的控制手段及检验要求,包括与工艺过程稳定性有关的检查频度及所选择的检测、试验设备和检查方法。
4.2.1.3为保证制造和装配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使过程的所有关键特性处于控制之中,供方必须对工艺参数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具体应采用过程统计技术和/或过程连续监控记录等方法。
4.2.2 生产设施控制4.2.2.1 供方实施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生产设备,必须使生产的产品能够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通过测量关键特性的工艺过程能力Cp,Cpk进行评价。
4.2.2.2 供方必备的检具、量具和检验设备必须齐全且状态完好,以保证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所有阶段均能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验设备的精度和校验必须按书面维护规程执行。
如果供方不具备某些检查和试验所必要的设备,供方必须向本公司采购部告知无法检查的特性以及准备委托试验的合格实验室的名称,并向本公司相关部门提交试验报告副本,必要时,试验报告副本必须与质量合格证书等文件一起提交,并在规定时限内保存好原始试验文件。
4.2.2.3 当本公司需要时,供方必须能表明在批量供货前,试验所得出的资料和检验设备早已投入到有效使用中。
4.3 成品控制4.3.1 成品检验4.3.1.1 供方在产品完工后,必须按本公司确认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验收条件,对产品进行成品入库检验,并按要求作好标识。
4.3.3.1.2 对有试验和特殊检测要求的产品,供方还需对其进行必要的台架试验和性能试验,特殊特性检测,并出具相应的试验或检测报告。
4.3.1.3 对所有发交本公司的产品,在出厂时,供方必须予以出厂复检,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4.3.2 成品包装和运输4.3.2.1 产品包装方法的选择可能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
供方有责任向本公司咨询或按照我司规定的包装方式,并按要求使用能保证所有产品无损坏地到达其目的地的包装方法。
包装应做到牢固,防撞击,防护与隔离,能起到有效保护产品的作用。
4.3.2.2 对已确定的包装方法的任何改动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
4.3.2.3 产品发交本公司,供方必须采取可靠的运输方式,谨防产品的磕碰伤现象发生。
4.3.3 成品可追溯性标识4.3.3.1 对于在本公司技术文件上有可追溯性标识要求的产品,供方必须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a. 用相应的文件来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
b. 用相关的工艺过程来控制产品的特性,以便保证100%的合格性。
c. 建立相关制度,能明确地标记出制造日期、检查工号、检查日期、所用材料批号等,并能对每一批产品作确切的跟踪。
4.3.3.2 对于本公司在技术文件上未作特别要求的其它产品,供方也应自觉地做好相应的追溯性标识,以便本公司需要时能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现跟踪追溯。
4.4 质量问题处理4.4.1 供方所供产品在本公司进行验收、装配、加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供方必须及时补货。
4.4.2 供方产品在本公司(包括本公司顾客)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后,供方必须及时安排应急解决措施。
重大问题省内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及时解决。
4.4.3 供方必须重视本公司的质量信息反馈,并按本公司要求及时返回详细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本公司在未收到供方的书面整改措施之前,有权对供方产品拒收,并在供方下次供货时验证其整改程度。
4.4.4 经抽样检验,供方产品被判为不合格的,本公司视不合格性质做出让步接收,退货等处置,供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4.4.5 对供方不合格产品原则上本公司不作让步接收处理。
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可做让步接收使用的,由供方提出让步接收申请,经本公司组织评审认可后,方可作让步接收。
4.4.6 供方同一产品连续3次接收抽样检验不合格,或出现批质量问题,或出现本公司顾客反馈重大质量问题的,本公司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并有权在整改期间暂停供方供货。
整改结束,由本公司验收整改报告是否合适或组织评审小组到供方生产现场进行复查、验证。
合格后,继续供货,但减少供货份额。
不合格者,取消供方资格。
4.4.7 本公司对供方的不合格旧件原则上只保存20天,若超出期限,将由本公司全权处理。
4.5 质量损失赔偿4.5.1 质量损失定义是指由于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在入库验收,制造或/和售后服务过程中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5.2 质量损失赔偿原则4.5.2.1 凡因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本公司的质量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质量损失的赔偿直接从本公司应付供方的货款额中扣除。
4.5.2.2 本公司在供方产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时,按让步接收的,产品将降价处理,赔偿将在货款中额中扣除。
4.5.2.3 在本公司制造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按以下原则赔偿:a.作报废处理的,供方应承担报废产品损失,相关联产品的损失以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b.报废零件用合格品调换的,供方必须及时用合格品调换,最迟必须在下批送货时用已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调换,并承担相关联产品的损失以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c.作返工处理的,将按让步接收处理;4.5.2.4 在本公司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供方应承担用户(包括直接用户、中间用户、最终用户)索赔费、信誉损失费、验证处理费及相应的加工损失费等;4.5.2.5 供方所供产品因不合格由本公司作让步接收的,按以下原则赔偿:按产品自身价格的1%~3%降价结算,具体降价比率按照检验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轻微项目降价1%,一般项目降价2%,重要项目降价3%;对于关键项目等不能用降价1%~3%处理的,经甲方在评审会议中确定处置方案;4.5.2.6 供方未及时供货而导致本公司停工的,供方应承担本公司的停工损失费。
4.5.2.7因供方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本公司产品延期交付的,供方承担相关的损失。
4.5.2.8 供方所供的产品重复发生同一质量问题的,供方应按以上赔偿原则加倍赔偿质量损失。
4.5.2.9 因供方对本公司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4.5.3 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4.5.3.1检验费用(Fe:本公司检验所发生的费用Fe=检验时间×15元/小时人;4.5.3.2 返工费(Ff):本公司不合格品返工(含挑选)所发生的费用.Ff=不合格品数量×单件返工工时×10元/小时人,当返工费难以用上述公式计算时,另行商定。
4.5.3.3 加工损失费(Fj):本公司因供方所供产品质量原因加工不合格品所发生的费用Fj=不合格品数量×(零件价格的50%)。
4.5.3.4 停工损失费(Ft):因供方提供不合格品或未及时供货所引起的停工损失Ft=停工人数×停工时间×10元/小时人。
4.5.3.5 验证处理费(Fc):本公司因协调处理不合格品和因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而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等发生的费用Fc=Fc1+Fc2+Fc3,其中Fc1: 本公司和其他相关调查人员工时费(按30元/小时人),Fc2:本公司和其他相关调查处理人员旅差费,Fc3:产品质量验证费,如产品检测,化验以及可靠性检验和试验费用。
4.5.3.6 信誉损失(Fx):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本公司顾客反馈质量问题,影响本公司信誉的,供方每次赔偿(Fx)1000~4000元;由于供方产品质量责任引起本公司用户投诉,严重影响本公司信誉或导致死亡安全事故的,每次赔偿(Fx)5000~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