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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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法考主观题背诵素材

25年法考主观题背诵素材

25年法考主观题背诵素材一、刑法相关。

刑法可是法考里的重头戏呢。

就说犯罪构成这一块吧,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这四个要素就像一个小团队,缺了谁都不行。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主体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那肯定得是故意的,总不能不小心把人弄死就叫故意杀人吧,那可不行。

客体呢,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客观方面就是要有杀人的行为啦。

在量刑情节上,也有好多需要记住的点。

自首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主动承认错误,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立功就更棒啦,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那在量刑的时候也是会得到从宽处理的。

不过呢,要注意区分是一般立功还是重大立功哦。

还有刑法分则里的那些罪名,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啥的。

抢劫罪那可是很暴力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这里的暴力程度得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呢。

盗窃罪就比较偷偷摸摸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诈骗罪就是靠骗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财物交出来,就像那些电信诈骗的坏蛋一样。

二、民法相关。

民法就像是一个大家庭里的各种规矩。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在民法的保护范围内呢。

法人就像是一个被法律赋予了人格的组织,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这一块也很重要。

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约和承诺就像两个人在对话。

要约是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另一方同意这个要约的表示。

合同成立之后,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啦,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那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哦。

物权方面,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就像一个宝贝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就像是在所有权这个大蛋糕上切出来的小块。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像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典型的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呢,就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像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司法考试主观题必备二

司法考试主观题必备二

法律文化与法律意识1.习惯上,我国法学界将“中国法律传统”用于指中国古代的传统,而“法律文化”则更多地用于指现代中国的法律。

2.从文化的角度看,现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渊源有:a.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思想及社会主义各国尤其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

b.西方法律制度及法律思想c.中国传统文化d.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依据。

3.法律文化可分为物化的、制度的、思想的三个层面。

其中,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最内在的深层次因素。

4.在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之间,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

在现实的发的创制过程中,法律意识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在法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现代法治观点的原因1.现代化之工商化加城市化,法的现代化指与现代化的需求相适应。

2.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过程可分为内发型和外源型的法的现代化。

3.不协调原因: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以政治经济为中心,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生长于该社会的文化土壤,外来法律制度与本土生活不协调。

中国传统意识对法的现代化具有抵抗作用,所以要树立现代法治观点,表现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模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

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强化制约监督,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人权是现代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切进步的法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法区别于传统法的基本标志。

人权指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个人或群体按其本意和尊严享有基本权利。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主观题观点展示(背诵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主观题观点展示(背诵版)

法考刑法主观题观点展示(背诵版)1、事前故意答:甲以为是故意杀人行为导致乙死亡,但乙实际上死于之后的毁尸灭迹行为,这种情形属于因果关系错误中的事前故意。

观点一认为: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甲的杀人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性,与乙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之后介入甲的毁尸灭迹行为具有通常性,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没有中断因果关系,虽然客观上的因果进程与行为人预想的不一样,这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一罪。

观点二认为: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甲的毁尸灭迹行为中断了因果关系,是毁尸灭迹行为导致乙的死亡,应将乙的死亡归属于甲的毁尸灭迹行为,所以甲的前面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后面的毁尸灭迹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

2、打击错误答: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将旁边的丙打死,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甲将丙打死的行为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方法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将丙打死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将丙打死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与针对乙的故意杀人罪未遂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3、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答:乙意图杀害小某,客观上也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导致李某和小某同时死亡,乙主观上存在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一方面针对李某的死亡,乙属于对象错误,无论按照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另一面,针对小某的死亡,乙属于打击错误,按照法定符合,乙的行为成立故意人罪既遂,与针对李本某的故意杀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按照具体符合说,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针对李某的故人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4、偶然防卫答:观点一认为:如果坚持防卫意识必要说,甲对乙的行为没有防卫意识,不成立正当防卫,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对乙的死亡存在犯罪故意,但乙正在实施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或故意杀人罪既遂,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考主观题背诵模板答题金句

法考主观题背诵模板答题金句

法考主观题背诵模板答题金句1. “法律乃公正之天平,主观题答题中,‘公平正义’这一理念需贯穿始终。

”- 小片段例子:我有个他在处理邻里纠纷的案子里特纠结。

一边是多年的老邻居,一边是确实受了委屈的另一方。

他就跟我说啊,这时候就想起法考主观题那会学的,法律是公正的天平啊。

要是不按公平正义来衡量,偏向谁都不对。

不管是老关系还是啥,都得让这杆秤平平稳稳的。

这不就像咱们分蛋糕,每人都该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一块嘛。

所以啊,在法考主观题里,抓住公平正义这个核心准没错,这就是法律的灵魂所在。

2. “以事实为依据,是主观题作答的坚固基石。

如同大厦建于磐石之上,不可动摇。

”- 小片段例子:我曾经看过一个模拟法庭的比赛。

有个选手啊,讲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各种理论一套一套的。

可对手一下子就指出他脱离了事实。

就像盖房子,你光想着那些漂亮的装饰,地基都没打稳呢。

没有事实依据,说得再好听也是白搭。

在法考主观题里也一样,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先把事实弄清楚,稳稳地把答案建立在事实这块磐石上,才能立得住。

3. “法律条文是主观题解答的指南针,精准把握条文方能不迷失方向。

”- 小片段例子:我表弟学法的时候就跟我抱怨,说主观题太难了,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我就跟他说,你看那些条文啊,就像指南针似的。

有次我去山里徒步,迷路了,多亏有指南针。

在法考主观题里,你要是不熟悉条文,就跟在山里没指南针一样瞎转。

你得好好研究条文,知道哪个条文对应哪种情况,这样就不会在答题的时候迷失方向啦。

4. “逻辑严密如铁链环环相扣,主观题答案才更具说服力。

”- 小片段例子:我们宿舍几个人讨论一个法考案例。

有个舍友讲完他的答案,我们都觉得有点乱。

另一个舍友就说了,你这就像一串散掉的珠子,看着都是珠子,但不成串啊。

答案得像铁链子一样,一环扣一环的才有劲儿。

就好比推理小说,每个线索都要紧密相连,这样才能让读者相信你的结论。

法考主观题的答案也要这样,逻辑严密了,说服力自然就强了。

民法必考主观题背诵

民法必考主观题背诵

1.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追求使用价值;担保物权追求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3)用益物权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担保物权以债权存在为前提(4)用益物权先占有标的物;担保物权除留置权和质押权外不得占有(5)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用益物权没有*************************************************************************************************** 2. 简述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

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2)权利客体不同。

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给付(3)义务主体不同。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4)效力不同。

物权具有排他力、优先力、追及力;债权不具有(5)权利设定不同。

物权设立采取法定主义;债权设立为合同自由原则(6)公示方法不同。

物权是公开权利,债权具有非公开性(7)保护方法不同。

物权是返还、排除妨害等;赔偿是补充方法;债权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 3.简述抵押权和质权的异同相同点:二者都是担保物权不同点:(1)抵押权不要求标的物的占有;质押必须转移占有(2)抵押一般需要登记;质押一般不用登记(3)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不能直接占有、使用和受益;质押权人可对质押物行使占有,并可以收取孳息*************************************************************************************************** 4.试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第一,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和改变物权内容第二,公示公信原则。

法考2020主观题(回忆版)

法考2020主观题(回忆版)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回忆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32分)材料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

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材料二: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三:这场抗疫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

新征程上,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治理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问题:根据材料,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谈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二、(本题34分)案情:2010年3月,刘某与任某为了种植沉香,擅自砍伐了国有森林中的一片树木(1200株),将砍伐的树木扔在一旁,然后种植沉香,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2016年2月,森林公安局的侦查人员王某发现林木被砍伐,但因其与刘某是中学同学,碍于情面便未作任何处理。

2023年法考主观题民法民诉背诵重点

2023年法考主观题民法民诉背诵重点

2023年法考主观题民法民诉背诵重点一、民法背诵重点1. 基本权利行为主体在民法领域,主体是指能力行为能力的人。

民法主体的能力主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行使能力,而主体的能力行为又以能力和活力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

在民法的范围内,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主体的能力行为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行使能力。

2. 民法的客体民法的客体主要指合同和财产。

在合同的范围内,民法客体主要涉及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和合同的形式。

在财产的范围内,民法客体主要涉及财产的种类、财产的归属和财产的取得。

3. 民法的法律行为在民法的范围内,法律行为主要指合同和不履行合同责任。

在合同的范围内,民法法律行为主要涉及合同成立、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变更。

在不履行合同责任的范围内,民法法律行为主要涉及不履行合同责任的形式和不履行合同责任的后果。

4. 民法的侵权行为在民法的侵权行为范围内,主要涉及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后果。

5. 民法的继承和赠与在民法的继承和赠与范围内,主要涉及继承和赠与的主体、继承与赠与的对象和继承和赠与的形式。

二、民事诉讼背诵重点1. 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主要涉及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和民事诉讼的适用程序。

2. 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主要涉及诉讼主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权利。

3. 民事诉讼的诉讼客体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主要涉及诉讼客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请求的内容。

4. 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主要涉及审理程序的审理程序和审理程序的审理方式。

5. 民事诉讼的诉讼结果在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主要涉及诉讼结果的诉讼结果和诉讼结果的执行。

个人观点和理解民法和民事诉讼是法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对于律师和法律从业者来说,掌握这两个领域的知识至关重要。

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看,对民法和民事诉讼的深入了解,能够帮助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也能够帮助法律从业者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

2020年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复习资料

2020年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复习资料

行政法主观题考前必背40句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处罚中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以达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2.【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第一,行政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第二,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第三,公务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控权与合法行政】行政权力的行使就是要使他人的意志服从权力拥有者的意志,且无需征得被支配者的同意,所以,现代法治主张国家权力要受到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4.【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适用要件:一是存在信赖基础,即行政机关作出了相对人赖以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二是有信赖利益,即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因为实施了该行为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承受了相应的负担;三是有正当的信赖,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错。

(2)保护方式,能不撤销、废止,则不撤销、废止,但如果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变更,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合法行政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冲突解决】对已经存续的、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不可一撤了之,而是要求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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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邹建章根据司法考试大纲规定,卷四涉及九个学科,七道大题,六种题型。

其中允许有一定自由发挥的试题共两道。

一道是卷四第一题:简答题(又称政治题,考察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道是卷四最后一题:论述题(考察的内容学科不确定)。

这些试题一般被称为主观题。

在讲授和研究这些允许一定程度自由发挥的主观题时,我发现,有一些材料是使用频率很高,甚至有时这些材料直接就是考点。

所以我把这些材料从教材中筛选整理出来,供大家备考参考。

1、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的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广义上讲,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等多方面的和谐;也包括党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和谐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法理与情理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

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4、程序与实体程序与实体是法治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法治的公正也分别通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得以体现。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密切的联系。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在法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地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反对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5、公正与效率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如果执法者在法治活动中拖延推诿,贻误怠慢,使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或实现,同样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公正。

6、普遍与特殊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社会规范,维护法律及其实施的普遍性,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前提。

为此,必须强调法制的统一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体现对法律这种普遍性的尊重。

同时,又必须从我国地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群体问发展很不平衡,社会成员所处社会环境、所具有的社会条件差异较大这一客观事实出发,在法律制定及其适用中,对特殊地域以及特殊群体或个体作出必要的区别化对待,特别是为不发达地区、困难群体或个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给予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

7、司法救济与社会救济我国司法和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都担负着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但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恰当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多方面社会资源解决矛盾和纠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外国人入境,必须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B.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C.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以免办签证,搭乘邮轮过境的则不可以D.华侨要求回国定居的,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2.试题: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有() A.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其他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定不一致的,均应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B.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而其他法律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C.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及适用国际条约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经转化或者需要转化为国内法律的除外D.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3.试题: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关于“经常居所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A.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指自然人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B.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C.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法人的设立登记地D.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营业地4.试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强调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允许当事人基于协议选择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意思自治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有?() A.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选择有效B.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D.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不能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5.试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当事人约定适用国际惯例的,从其规定B.因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涉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C.存在信用证欺诈时,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D.信用证项下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不应认定为不符 6.试题:中国 A 公司在勘探阶段需要引进一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在中国购买,构成了当地成分要求,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B.如果 A 公司的投资大部分来自于银团贷款,由 A 公司直接和牵头银行签订协议,再由牵头银行与各参与银行分别签合同,让渡其在贷款协议中的份额的做法,叫做间接式银团贷款1 C.如果中国向 A 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中国的营业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甲国又将 A 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部所得纳入 A 公司全球收入的一部分按照甲国的税率进行征税时,就构成了重叠征税 D.如果中国依据与甲国的双边税收协定,要求甲国将中国给予A公司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为已缴税款而给予抵免的制度,叫税收饶让抵免甲国、乙国和中国都是 WTO 成员国。

据此,请回答以下 7~10 题。

7. 2012 年,甲国、乙国和中国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相互给予贸易方面的高于 WTO 协定的特殊优惠,成立了“中甲乙自由贸易区”。

该协定包含以下内容:(1)若本协定与三国参加的任何其他协定不一致,三国应当立即进行磋商,以期达成三国满意的解决方案;(2)该协定须经三国各自批准之后方能发生法律拘束力。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该条约须由全国人大决定批准B.该条约应在中国优先直接适用,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C.根据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如果该协定的内容与 WTO 规则相冲突,三国应适用该协定的规定D.既然甲中两国都是 WTO 成员,他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背离了 GATT 最惠国待遇原则 8. 甲国 A 公司与中国 B 公司签订在中国投资设立C 公司的合资协议,双方因该合资协议争议诉诸中国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该两公司并未约定争议适用的法律,在庭审中均援引甲国法且对之没有提出异议,可以推断他们选择了甲国法 B.因为对该合资争议中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故该两公司就其争议的解决自始不能选择仲裁 C.如果 A 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其分支机构送达司法文书 D.如果 A 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则关于 A 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适用乙国法 9. 中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营业地在中国的 D公司和营业地在乙国的 E 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约定Incoterms®2010CIF 上海,货物投保的是平安险。

由 F 公司承运,运输合同约定适用《海牙规则》。

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了台风的影响,船舱进水。

货物到港后 B 公司发现了一部分机械设备受损是由于海水浸泡,另一部分机械设备有锈损被鉴定为装船前就有。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本案中货物风险是在装运港货物被装上船后转移给买方B. 本案中应由E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和投保C. 海水浸泡导致的机械设备损失,保险公司应予理赔D. 如果货物投保的是一切险,保险公司对题中锈损应予理赔10. 根据上题的案情,如果D公司欲向E公司和 F 公司提起诉讼,你作为律师可以提出的正确建议是() A.承运人 F 公司无须对本案的货物损失负责B.D公司有权向E公司索赔海水浸泡导致的机械设备损失C.因为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D公司无权向卖方E公司索赔锈损责任D.D公司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答案及解析】1. 【答案】BD2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四)国务院规定的可以免办签证的其他情形。

”可见,一般情况,外国人进入中国要在中国驻外机关办理入境中国的签证,特殊情况可以在口岸签证机关办理签证。

另外,满足条件还存在免办签证的情况,故 A、C项说法不正确;第 21 条第 2 款规定:“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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