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的三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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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编辑)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

(2020年编辑)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

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一)第一卷一、法理学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二、宪法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三、国际法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二)四、国际私法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公安主禁实权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1、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2、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本性自跌,迟短不发被罢战。

论述题必背

论述题必背

论述题必背黄亚飞 2012.09一.法作用的局限性(反对法律万能论)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2. 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3.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与深度是有限的:法的调整范围最小,要求最低4. 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1)存在立法空白和立法漏洞(2)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变化性之间的矛盾(3)法律的僵化性:法律的抽象性与待决案件的具体性之间的矛盾(4)法律的模糊性:语言表达力上的局限二. 法的价值冲突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在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得价值冲突难以避免,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

主要原则有:(1)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①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②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③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此只需是最低层次的法律价值。

(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3)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

三、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1. 非正式渊源使用的条件①正式的法的渊源完全不能为法律决定提供大前提②适用某种正式的法的渊源会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冲突③一项正式的法的渊源可能会产生出两种解释的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

2. 基本原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①禁止拒绝裁判原则: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理由拒绝进行裁判。

即当没有正式渊源时,法官依然有义务借助非正式渊源做出裁判②非正式渊源的运用通常仅限于民事和行政审判的领域,由于“罪刑法定原”的存在,刑事领域不适用此标准。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要点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要点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要点编者前话: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变态水平大概大部分考生都领略过了,但是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

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点,那么它就变得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

社会现实论证。

法律人不是艺术家,其五。

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逾越真实生活。

一、画龙点睛—为你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题目不要太长,简单地讲。

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演讲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

关于题目,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标明你立场,一语道破你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观点必需鲜明。

也就是说,首先。

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观点必需切题。

也就是说,其次。

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资料或案例紧密结合,可以从资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也是最重要的观点必需正确。

所谓观点正确,最后。

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证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需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

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观点,其一。

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论证方法。

法理论证。

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其二。

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比较法论证。

简单地讲,其三。

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自己的问题。

历史论证。

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其四。

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论述题必背

论述题必背

法理学部分一、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当今时代,我国正处于历史的转型时期,在各种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新型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在这种大环境下法律不再单纯归结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也是法律不可缺少的要素,特别是在疑难案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往往是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在以下情况下适用: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因为法律规则是明确的具体的,而法律原则是抽象的模糊的,所以法官在一般情况下为了法的可预测性和安定性要首先适用具体明确的规则。

然后才能适用抽象模糊的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由于法律原则能弥补法律的漏洞,赋予了法官作出正义决定的依据,同时不能防止法官恣意裁判,而法律规则却能防止法官恣意裁判。

综上,只有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法律适用既能防止法官恣意裁判又能保证法律决定的正当性。

二、法律渊源作为法律渊源,从法理学角度是指法的效力以及法的表现形式,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法的渊源就是能够作为法官裁判的依据。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是指能够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得到的为正式渊源,不能从国家规范性文件中得到的而是仅仅表现为法律意义的准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道德信念和社会思潮等等。

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应当首先适用正式的法律渊源,找不到正式的法律渊源时才适用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非正式法律渊源存在价值只能在正式渊源出现漏洞时,为法官不能拒绝裁判提供依据。

特别注意:在刑事领域中,只能依据正式渊源且还是在法律层面的,不适用非正式渊源,没有正式渊源认定无罪。

而在民事领域中,有法律依据法律,没法律依据习惯,没有习惯依据法理。

在判例法国家也有制定法。

在英国制定法比判例法地位高,制定法可以修改判例法。

美国有成文宪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也日益重视对判例法的作用,如法国是成文法国家。

但其行政法几乎是由行政法院的判例产生。

司考论述题 考前万能必背材料汇总

司考论述题 考前万能必背材料汇总

司考论述题考前万能必背材料(打印版)司法考试中论述题所占的比重是非常高的,但是也是有章可循的。

一般都会涉及到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本文总结了司考论述题万能必背材料,只要是论述题,基本上都可以用哦。

大家可以打印出来作为考前背诵。

一、法的局限性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

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行不仅要有利于秩序的维持,更主要的是要实现社会正义。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五、法的实施与实现⑴法在制定出来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一种书本上的法律。

法的实施就是要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走向实然;⑵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学法网⑶法的实施强调一种过程和行动,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实效强调实施后的状态和结果,侧重于结果;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过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关系来调整们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在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在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都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

它体现了如下含意:司法权专属于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而且不受他们的非法干涉,但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卡尔。

马克思这样说过: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在贯彻司法独立的同时,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a.要正确处理司法机关与党组织的关系;b.在全社会进行有关树立、维护司法机关权威与尊重、服从司法机关决定的法制教育;c.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七、法治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

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考行政法三原则

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考行政法三原则

2014年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考行政法三原则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较为详尽地提出了行政活动的基本原则。

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六项,这里由于论述题论述的需要,简化为三个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相抵触。

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与这一原则相比,其他原则都处于从属、补充的地位。

合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两个方面。

1.所谓法律保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法律保留的具体含义包括:(1)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2)在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法无授权即禁止。

2.所谓法律优先,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

法律优先的具体含义包括:(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二)合理行政原则所谓合理,即合乎理性,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平”。

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

法律原则中所讲的合理,指的是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而不是十全十美的、尽善尽美的理性,即符合一个理智健全的人所应当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即可。

具体而言,合理行政原则又包括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1.公平公正对待,即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3.符合适当比例,即行政机关为实现某一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当以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

司法考试民法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

司法考试民法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民法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
民法中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
民法学科和论述题有关:一是意思自治原则。

2006年考题:某国民法典规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据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依照法理,请你比较该条规定和罪刑法定主义的区别。

二是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是指公民的权利是有限的,是有边界的,但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也要有法律的依据;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符合比例原则;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补偿或赔偿;对公民权利的限制要追求利益的平衡。

注意以下几点为论述题的重点:
(1)民法权中的人格的保护,如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法治理论;
(3)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意味着法律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我们应积极吸取包括调解和解等方式在内的各种解决方式;
(4)最高法院推行案例指导制度;
(5)判例法;
(6)行政法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及信赖保护原则。

司法考试论述题资料

司法考试论述题资料
【参考答案】
答: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不合法且不合理。理由如下:
一、从合法性看,该市的新举措不合法 ,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法律优越,即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二是法律保留,即行政机关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和基础。
(1)从法律优越角度看,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导致了多处公民的私权利遭到侵犯,比如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也就是说,该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违反了现行民事法律。法典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圣经,正是由于该市没有严格依法行政,才导致了公民权利遭到了侵犯。
2、论述题的结尾部分的升华部分很重要。具体要求是:
A:文字不宜太多,不能冲淡了论述题的主题,即主要属于行政法学科。
B:文字尽可能简练有力。
C:论述题的升华方向是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宪法学基本知识。所以思考的方向要紧紧围绕大纲规定的法理和宪法学科基本知识点。
注意:一般来说,论述题的主要内容是部门法学科,而不宜确立为宪法和法理。
自己不能成为自己案子的法官。
认真地对待权利。[美国](法学家)德沃金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徒法不足以自行。
关于名言的使用:
1、建议结合案情使用,有一些名言属于万能使用的,例如凡是涉及程序的内容几乎都可以使用:“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或者:“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从法律保留角度看,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不能采取法律没有规定的手段。根据我国现行法,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并且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交通管理,而不能另辟蹊径。没有法律依据的所谓新举错,是违背依法行政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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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的三大内容
每年司法考试考生都会面临司法考试论述题失分的情况,尽管考生们理论基础知识扎实。

特总结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的三大内容,助考生们论述题得高分。

司法考试论述题是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此总结了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内容,考生们一定要花点功夫把他背下来,到考试时才会顺利的进行答题。

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内容如下:
1. 法的局限性
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得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

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2. 自由
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

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3.秩序
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

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

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纵观历年真题,几乎每一道真题都需要进行高度抽象地概括和论述,出题人实际上希望通过论述题的考查来培养考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因此,考生们在掌握各大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再结合以上三大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内容,考生们得高分将不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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