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航班正常运行标准(试行)
对航班实施快速过站的研究

74航班内外INSIDE AND OUTSIDE THE FLIGHT中国航班CHINA FLIGHTS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航运输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航班正常工作上升到民生的高度,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增强旅客获得感,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体验。
关键词:快速过站;航班;标准;正常率近些年,航班的正常性越来越受到民航局重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着力构建“四个管理体系”,加大资源投入,强化军民协同,深化空域改革,优化航路结构,加强系统建设,陆续出台航班正常管控措施,制定航班正常考核指标,最大程度调动空管、机场、航司等单位保障航班正常的积极性。
民航局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41家客运航司共计执行航班461万班,同比2018年增幅6%,2019年航班正常率81.65%,同比提高1.52个百分点,航班正常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那么,还有其他可挖掘的点吗?如果一架飞机一天执行5班,其中首发1班,过站4班,过站航班占比为80%,我们要向过站航班要时间、抢时间,努力提高过站航班正常率。
对预计或者已经发生短时间延误的航班,通过实施快速过站减少航班延误,最终达到航班恢复正常的目的。
作为航空公司来讲,如何实施航班快速过站?如何才能让快速过站发挥较好的效果呢?1顶层设计制度方案快速过站,顾名思义就是对过站航班实施快速保障,快速过站是相对于正常过站来讲的。
航司要首先制定颁布公司级快速过站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科学设置启动条件,提供便捷的启动方式,规范启动快速过站信息传递流程,明确启动、实施快速过站航班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依据公司级快速过站实施方案制定部门级快速过站保障流程,结合本部门职责,进一步对接细化快速过站保障流程。
其次,在正常过站航班作业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快速过站航班作业保障标准,尤其是旅客下机、旅客登机、货物装卸、配餐保障、客舱清洁、机务放行、机组到位等关键环节作业时长要短于正常过站航班作业标准,同时要保证快速过站保障标准的可行性,不能无限制的压缩过站时间。
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全文

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全文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全文:随着全球航空业的发展和航班量的增加,确保航班的正常运行成为各国民航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2023年,为了提高航班的准点率、确保航班安全,并满足旅客需求,各航空公司需遵守以下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1. 准点率考核:航空公司的航班准点率是衡量航班正常运行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2023年的要求,航空公司需确保航班准点率达到90%以上。
准点率将根据每月和每季度来评估,航空公司将被要求提供详细的准点数据以供评估。
2. 安全指标考核:航空安全是航班正常运行的首要任务。
航空公司需遵守相关的国际航空安全标准,并确保航班在飞行过程中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航空公司将接受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审核,以确保其航班正常运行的安全性。
3. 服务质量考核:为了满足旅客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成为航空公司的重要任务之一。
航空公司将根据旅客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估,包括航班服务、员工服务态度、机上餐饮和航班信息准确性等。
航空公司需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来确保旅客的满意度。
为了确保航班正常运行,航空公司需遵守以下限制措施:1. 航班量限制:航空公司需根据机场的运力和资源情况,合理安排航班数量。
当某一机场的航班量超过其承载能力时,民航管理部门将制定相应的航班量限制措施,以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2. 飞行时间限制:为了确保飞行安全,航空公司需遵守各国的飞行时间限制规定。
飞行员工作时限、机组成员工作时限以及驾驶员休息时间等均受到严格限制,以保证飞行人员的健康状态和飞行安全。
3. 机型升级限制:当航空公司计划升级机型或引入新的飞机时,需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和审批。
机型升级限制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适应能力来应对新机型的运营,以保证航班的正常运行。
总之,2023年的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旨在提高航班准点率、确保航班安全,并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航空运输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航班的安全和准时运行对于保障旅客的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民航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基础,准确的计划和合理的调度可以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准点率。
航空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航班计划,包括航班起飞时间、航线、飞行间隔等信息,并在计划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旅客和相关单位,确保航班的顺利运行。
二、机场和航空器管理机场和航空器是航班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和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航班的安全和准点率。
各机场应根据航班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规划和配置停机位、跑道、滑行道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地面服务设备和人员,为航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航空公司应对航空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在航班运行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空中交通管理可以保证航班的安全和运行效率。
各国应制定统一的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和程序,并建立完善的空中通信、导航和监控系统,确保航班在空中的顺利飞行。
同时,应加强与邻近空域和机场的协调与沟通,防止空中交通的拥堵和冲突,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四、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管理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是航班运行的主要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航班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航空公司应严格选拔和培训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
同时,应加强对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遵守航班运行规定和操作程序。
五、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航班安全是航空运输的核心要素,各航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程序。
同时,应加强对航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定期对航空器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旅客权益保护旅客权益保护是航班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航空公司应加强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

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近年来,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航班的准时率和服务质量成为了广大旅客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乘客的出行体验和航空公司的运营效益,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在2023年愈发重要。
航班正常考核指标是评估航班准点率、航班取消率以及航班延误率等关键指标的重要工具。
这一指标对于航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形象有着直接影响。
航空公司应确保航班准点率达到一定的标准,避免过多的航班取消和延误。
乘客对于航班的准时性有着极高的期望,因此航空公司需要通过提高航班调度的精准性和合理性,来提升航班正常考核指标。
航班调控是保证航班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航空公司需要合理规划航班的起降时刻,确保航班之间的时间间隔合理,避免拥堵和延误。
航班调控部门需要根据航班需求和机场资源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航班计划和调度策略。
同时,航空公司应加强与机场、航空管制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提前预测和应对可能的运行风险,确保航班的正常运行。
为了提高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的效果,航空公司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
内部管理方面,航空公司应加强对航班调度、机组配备、机场资源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性。
外部协作方面,航空公司应与航空管制、机场管理等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突发情况和挑战,确保航班运行的顺畅和安全。
在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的过程中,人类的视角和情感是不可或缺的。
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工作人员需要以乘客的角度思考问题,关注乘客的需求和感受。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对乘客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提供周到的服务。
同时,航空公司和机场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2023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航空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提高航班准点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工作人员应以乘客为中心,注重人性化服务,为乘客提供愉快的航行体验。
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创新,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才能不断提升,为乘客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制定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并于2017年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班正常率,有效处置航班延误,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航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承运人(以下简称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
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也适用本规定。
货邮航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
(二)“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三)“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四)“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或者因延误而导致停止飞行计划的情况。
(五)“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六)“民航行政机关”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七)“大面积航班延误”是指机场在某一时段内一定数量的进、出港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导致大量旅客滞留的情况。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班操作规范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班操作规范航空公司是一个重要的运输行业,它们的工作人员在航班操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航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航班操作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航班操作中需要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一、飞行前准备在每一次航班起飞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详细而周密的飞行前准备工作。
这些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熟悉航班计划:工作人员需要仔细研究航班计划,了解起飞和降落时间、航线、飞行高度等信息。
对于特殊航班条件和天气情况,工作人员需要额外关注并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2. 检查飞机设备:工作人员需要确保飞机的各项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
这包括检查发动机、机翼、机身以及电气和导航设备等。
任何异常情况都必须及时报告并解决。
3. 核对乘客名单:工作人员需要核对乘客名单,确保所有乘客信息准确无误。
检查乘客证件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同时做好登机手续和安全检查。
二、航班起飞与飞行过程航班起飞和飞行过程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重点工作阶段。
他们需要保证航班的安全并提供舒适的飞行体验。
以下是航班起飞与飞行过程中的一些规范和要求:1. 紧急情况的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紧急指示准确、快速地应对。
这包括处理火警、机械故障、客舱紧急情况等。
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
2. 安全演示和指示:在航班起飞前,工作人员必须向乘客进行安全演示,并提供安全指示。
这包括如何正确使用救生设备、应对紧急情况等。
工作人员需要展现专业和耐心,确保每个乘客都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 行程服务: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需要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
他们需要关注和照顾乘客的需求,提供适当的饮食和饮料,确保航程中的舒适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需要及时回答乘客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航班到达和后续工作航班到达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未结束。
他们需要做一系列的后续工作,以保证航班的顺利结束和旅客的满意。
140429_航班正常

• 航班正常 • 机场放行正常 • 始发航班起飞正常
2012年88号文件-航班正常
• 航班正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在STD后规定的机场地面滑行时间之内起飞,且不发生返航、备降 等不正常情况
– 不晚于STA+10分钟落地
• 怎么理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符合条件1,不符合条件2:正常?不正常?
– 前段航班晚到的,其延误原因由航空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并负责 通知前段落地机场空管统计部门;涉及空管原因或流量原因时, 由前段起飞机场空管部门负责将航班延误原因通知前段落地机场 空管统计部门。
统计部门和工作职责-2013
• 工作职责
– 1.机场地面保障部门负责记录每架飞机从落地到起飞各环节的保 障情况。
– 5.民航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国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对各单位履行相关 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汇总、审核、发布全国民航航班正常统计 数据。
– 6.民航局负责组织各地区管理局、地区空管局、航空公司和机场代 表组成“民航航班正常统计核查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全国民航航班 正常统计数据进行核查,当不同单位对统计数据或航班延误原因争议 较大时进行检查和裁决。
• 如果STD还没有关闭舱门,是否不正常?
• 航班不正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
– 不符合正常航班全部条件的航班 • 不符合条件1和条件2
– 当日取消的航班 – 未经批准,航空公司自行变更航班计划的航班
• 备注1:机场地面滑行时间分类
– PEK,SHA,PVG,CAN,SZX,CTU,KMG及境外机场为30分钟 – HGH,CKG,XIY为25分钟 – TSN为20分钟 – 其他机场为15分钟
• 航班平均延误时间
– 反映航班总体延误程度的指标 – 计划航段班次总延误时间/计划航段班次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转保障标准1 为了规范航班运转保障,提升运转效率,促使航班正常,拟订本标准。
2本标准合用于机场航班运转保障工作。
3定义机型分类 :C 类航班空器 :翼展 24 米 (含 )-36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米(含)-9 米,如 B737 系列、 A320 系列等。
D 类航空器 :翼展 36 米 (含)-52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 米,如 B757、 B747、 A300、 A310 等。
类航空器 :翼展 52 米 (含 )-65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含 )-14 米 ,如 B777、B747、 A300 等。
F 类航空器 :翼展 65 米(含 )-80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米(含)-16 米,如 A380、B747-8 等。
9 米14航空器开关舱门时间计划开航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开舱门的时间。
估计开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开舱门的时间。
计划关舱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关舱门的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关舱门的时间。
上述定义只合用于本标准。
4航班信息机场、航空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应成立信息共享体制,实时向游客和各航班保障部门供应必需的生产运营信息。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应实时将获知的航班腾飞、落地时间供应给各航班保障单位。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负责公布航班停机位分派信息,并至少在航班抵达前30 分钟确立停机位。
到港航班估计落地前30 分钟,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原则上不得更改停机位。
如停机位发生更改时,应实时通知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如机场拜托其余保障单位履行停机位分派工作,被拜托单位应将机位信息及更改信息实时见告机场运转指挥部门,机场运转部门通告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5航空器始发始发拖曳机务应在航空器拖曳前达成拖曳检查工作。
在出港机位供应使用后,航空器达成拖曳时间C、 D、 E 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90 分钟( B747 不该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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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航班正常运行标准(试行)为了做好航空公司航班运行保障工作,提高运行效率,保障航班安全和正常,依据相关行业标准,总结航空公司运营经验,特就航班各环节运行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提供航空旅客运输的国内航空公司,以及与航空公司签订地面代理服务协议并为其提供服务的地面服务代理企业,为离港航班和到港航班提供的运行保障。
二、有关定义1、计划离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2、预计离港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推测的关舱门时间。
3、计划到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4、预计到港时间:航班从对方机场起飞后,预计到达目的地的开舱门时间。
三、离港航班(一)特种车辆到位及工作完成时间1、廊桥对接航空公司应与机场协商,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廊桥对接保障。
航空器拖曳至其他停机位出港时,航空器按规范挡好轮挡后,机务应立即给出明确对接指令,10分钟之内完成廊桥对接。
2、客梯车(1)始发离港航班,客梯车应在下列时间内完成对接工作:A380飞机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20分钟;其它飞机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
(2)过站离港航班,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位;客梯车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3)客梯车撤离应在航班关闭舱门后进行,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3、摆渡车(1)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其它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2分钟内到位。
(2)旅客在停机坪行走距离大于100米时,宜提供摆渡车服务。
重要旅客、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应使用贵宾摆渡车摆渡。
应有专人为旅客提供上、下摆渡车的引导服务。
(3)旅客在贵宾摆渡车上的等候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旅客在普通摆渡车上的等候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4、牵引车牵引车应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分钟内到位。
(二)机务维修1、人员到位按照航班类型和机型,工作人员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到位:(1)对于始发离港航班,要求如下: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2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8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8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8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80分钟。
(2)对于过站离港航班,所有机型在计划/预计到港前15分钟到位。
2、人员到位后40分钟内完成航班放行准备。
(三)舱门开启1、客舱门开启客舱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成后1分钟内开启。
2、货舱门开启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开始装货时开启。
(四)客舱清洁1、人员到位按照航班类型和机型,工作人员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到位:(1)对于始发离港航班,要求如下: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20分钟;25l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
(2)对于过站离港航班所有机型在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15分钟到位。
2、客舱清洁完成客舱清洁应在旅客开始登机前完成。
(五)餐食及机供品供应餐食及机供品应在旅客开始登机前完成。
(六)航油加注一般情况下,航油加注操作应当在旅客开始登机前5分钟完成。
载客加油应满足《民用航空器加油规范》(MH/T 6005)要求载客加油或特殊情况下加油应在预计离港时间前5分钟完成。
(七)舱单上传或送达所有机型舱单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前5分钟上传或送达。
(八)货邮、行李装载1、货邮实际重量报载按照机型,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完成货邮实际重量报载:(1)国际航班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1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9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9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9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90分钟。
(2)国内航班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0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
2、接收装机单按照机型,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完成预配载并制作装机单:(1)国际航班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8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
(2)国内航班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5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5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离港时间前55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离港时间前55分钟。
3、货邮、行李装载所有机型应在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分钟完成货邮、行李的装载。
4、挑拣行李按照机型,应在以下时间点前通知挑拣行李: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25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5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5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5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5分钟。
(九)机组、乘务组到达航空器或机位1、按照机型,机组、乘务组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到达航空器或机位: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
2、按照机型,机组、乘务组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完成机组协作:A380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60分钟;251座以上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151—2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61—150座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60座以下飞机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
3、飞机准备工作完成(包括客货舱门关闭、廊桥客梯车撤离、轮挡撤去、拖车到位)后1分钟内,机组申请开车。
(十)办理乘机手续1、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开启和关闭时间(1)国内航班一般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90分钟办理乘机手续,不早于公布的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关闭柜台。
(2)国际航班一般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20分钟办理乘机手续,不早于公布的截止办理乘机手续时间关闭柜台。
2、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排队时间(1)国内航班95%的国内经济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95%的国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2)国际航班95%的国际经济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
95%的国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应不超过5分钟。
(十一)登机1、人员到位按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应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旅客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
登机时保证不少于1—2位工作人员提供登机服务。
2、旅客登机按照机型,应在如下时间点前开始登机:A380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5分钟;251座以上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5分钟;151—250座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61—150座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60座以下飞机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40分钟。
应当根据座位区域分批组织旅客登机。
3、登机口关闭时间航班停靠廊桥时,登机口关闭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分钟关闭登机口。
航班停放远机位时,应根据远机位距离控制登机口关闭时间以及最后一辆摆渡车旅客数量,最迟关闭登机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0分钟。
(十二)舱门关闭l、客舱门关闭客舱门关闭操作在旅客登机完毕、单据交接完毕、边防手续交接(适用于国际航线)确认完毕和地面保障人员全部下机后进行。
客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客舱门关闭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
2、货舱门关闭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在货物、邮件、行李装卸完毕,且无需翻找和加减行李后执行。
货舱门(合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2分钟关闭。
(十三)运行控制。
遵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的规定,做到:1、及时发布飞行计划和航班动态信息;2、及时对当日和次日航班进行临时调整;3、掌握飞机适航状态和客货载量;4、及时签发放行单,完成航班放行工作。
四、到港航班(一)接机接机工作人员应在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岗。
在接机过程中应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引导旅客下机以及为旅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遇有需要分流旅客或有中转旅客的航班,应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为旅客提供服务。
(二)特种车辆到位及工作完成时间1、廊桥对接航空公司与机场应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廊桥对接保障。
工作人员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单头廊桥在挡轮挡后3分钟内完成对接,双头廊桥在挡轮挡后6分钟完成对接。
2、客梯车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客梯车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3、摆渡车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其它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2分钟内到位。
(三)舱门开启1、客舱门开启客舱门开启操作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确认后进行。
客舱门开启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2、货舱门开启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位。
发动机关闭、防撞灯关闭、航空器刹车松开、轮档按规范设置、安全锥筒摆放完毕后,机务应立即给出允许作业的指令,装卸人员开始执行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开启操作,并立即开始卸行李、货物、邮件。
(四)货邮、行李卸载1、人员及设备到位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位。
2、进港行李国际航班的第一件行李的传送时间,不晚于飞机挡轮挡后40分钟;最后一件行李传送时间不晚于飞机挡轮挡后70分钟。
国内航班的第一件行李的传送时间,不晚于飞机挡轮挡后30分钟;最后一件行李传送时间不晚于飞机挡轮挡后50分钟。
五、中转旅客运行保障(一)最短中转衔接时间国内转国内:60分钟国内转国际:90分钟国际转国内:90分钟国际转国际:90分钟(二)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排队等候时间头等舱、公务舱旅客等候时间在5分钟内。
经济舱旅客等候时间在10分钟之内。
(三)接机对于团体中转旅客以及衔接时间短于最短中转衔接时间的中转旅客都应有专人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