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隐匿销售收入逃税稽查案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稽杳案例分析一、房地产行业特点的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的锲机,成为我国的重要经济支柱及主要税源。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该行业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滚动开发性,从立项、审批、报建、融资、建设、预售、到验收交付使用,其经营周期之长,所牵涉政府部门及公司之多,耗用的资金之大,市场风险不确定,这些都是该行业所特有的。
这也决定了房地产开发合作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我市的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责任居多,国有企业寥寥无几,因此房产企业的纳税意识普遍较低,所以房地产业是存在较多税收问题的一个行业。
二、房地产业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检查方法(-)常见的涉税违法行为该行业涉及的地方税种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主。
1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申报纳税。
通过把部分预收购房款挂往来帐户,甚至把现金收入存在私人帐户不入账,隐匿收入从而推迟了营业税纳税时间。
2、不按规定结转收入。
通过隐匿收入或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帐款"科目中长期挂帐,产品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结转销售收入,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3、不按规定结转成本。
通过减少可售面积,造成单位成本虚增,多结转经营成本;或者虚增开发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4、超标准列支费用。
如: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提取企业效益工资、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坏帐准备金等。
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5、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
巧立名目,制造理由,如留下部分"尾房"不及时反映收入,使整个项目不能清算,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主要的检查方法房地产业应纳的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占该行业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较大,这两个税种成为了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该行业主要采取调账检查和实地核实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方法和步骤如下:1实地踩点与外围调研先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所在地踩点,在售楼部取得项目销售宣传资料,了解项目销售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房屋的建筑规模、基本售价、何时交付使用、销售情况、承建商等;同时通过外围调研,在网上查询或到国土房管、建委部门查询的方式,了解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及出让情况,建筑面积和可预售面积,商住面积分配比例等,为我们下一步进行疑点分析,寻找重点稽查的方向打好基础。
稽查案例稽查局周进军(2010房地产)

XX置业有限公司偷税案例一、案件来源本案为省局布臵的行业专项检查案件,主要检查对象是我局辖区内房地产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企业。
根据XX国税稽〔2010〕14号稽查任务通知书的工作安排,我们检查组于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5月17日对XX臵业有限公司2007至2008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纳税人的基本情况XX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日,2005年4月4日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纳税人识别号32XXXXXXXXXXXXX,注册资金2016万元,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07年适用税率为33%,2008年适用税率25%,现由XXX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征收管理。
该臵业有限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设有总账、各种明细账及日记账,内部签字完整,配有多名专职会计,但未设开发产品会计科目,销售成本直接从开发成本中结转。
开发楼盘情况:XX臵业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8年共开发三处楼盘,分别是位于火车站的XX大厦,建筑面积9709.30平方米;XX珠宝城一期建筑面积17683.37 平方米,XX珠宝城二期建筑面积21807.84平方米。
本次检查前国税稽查部门未对该公司检查过,税源管理分局曾于2008年8月、10月二次对其2007年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4722.73元,补缴企业所得税219358.50元。
具体涉税申报情况如下:2007年(评估后补充申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26090791.09元,其他业务收入21000元(租金),营业成本19710202.78元,纳税调整前所得1879215.28元,纳税调增2635532.64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489866.81元,本期己缴658000元,本期应补831866.81元,所得税税负率为 5.71%;缴纳地方各税1973789.62元。
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30085613.93元,其他业务收入650000元(租金),营业成本22926026.12元,纳税调整前所得1924872.78元,纳税调增922641.44元,纳税调减707146.2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535092元,本期己缴304431.61元,本期应补230660.39元,所得税税负率为 1.78%;缴纳地方各税2812028.67元。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稽查案例

(5)不配比结转成本热力站成本全入一期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非常复杂,既然该企业在成本归集方面做了不少手脚,会不会在计算方法上也作文章呢?带着这些疑问,检查人员不辞辛苦,对该企业的成本结算进行了重新核实,发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热力站已经于2006年完工,其成本全部记入都市花园一期项目。
(5)不配比结转成本热力站成本全入一期
3.业务招待费分析
*
该企业2004、2005年列支业务招待费255万元。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预售阶段不允许扣除广告费用、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该问题也需要在查账阶段,取证核实。
(二)稽查实施
*
调账遇阻
2007年7月18日,xx市国税局稽查局开始对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接到检查通知后,于次日声称所有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于2007年5月财务室失火中烧毁无法提供,并出具了当时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和企业自述材料,检查人员对其财务人员就此事件做了讯问笔录。
检查调整情况1Leabharlann 隐瞒收入1佣金发现
1000
1000
2违章建筑
400
3隐瞒首付
570
合计
2970
1000
1570
400
2
多列成本
材料价款
873.78
1087.5
建安费
1200
250.05
拆迁协议
400.56
300.55
不配比结转成本
500
利息摊入成本
-582.34
合计
4030.10
查补税款计算
3
调整后预售收入
纳税申报情况
*
(一)案头分析准备
项目/年度
2004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置内外账偷税稽查案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置内外账偷税稽查案例.txt文件描述(此部分内容是从附件中随机抽取,不代表全部内容。
查看更多请下载附件或在线阅读!):本案特点:本案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税务检查人员注重房地产开发基础数据分析比对,运用“解剖式”方式检查,从而发现纳税人设置两套账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
本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具有参考价值。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1月2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
针对举报信和举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稽查局领导按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了检查计划。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集体企业改制而成,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公司成立以来,在市内黄金地段,先后成功开发了“A花园”和“B新城”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档住宅小区和两座正在施工中的豪华写字楼,其中两个住宅小区已经开发完毕,账面上体现全部销售完毕。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举报人举报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但没有提供具体的线索和相关证据,举报人坚称,如果税务机关不查处,还要继续向上一级税务机关举报。
稽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细致研究和周密部署,并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五名稽查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小组。
根据会议部署,检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检查具体方法检查人员经过初步查看征管资料和外部调查,了解到某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较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对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也比较熟悉,该单位2005年被市政府评为“纳税百强单位”。
面对这些情况,检查人员有些犹豫:到底是举报人出于个人目的恶意报复,还是该单位偷税手段隐蔽。
为稳妥起见,报经领导批准,决定以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名义,正常调取该单位2004-2006年的账务资料进行检查。
房地产公司利用账外账逃税被罚的案例分析

房地产公司利用账外账逃税被罚的案例分析近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然而,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不法之徒也开始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责任,给国家财政造成了重大损失。
其中,利用账外账来逃税的行为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房地产公司利用账外账逃税被罚的情况。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位于某省首府城市,是该地区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
公司A在过去几年里取得了较大规模的发展,拥有多个在售或已完成的房地产项目。
然而,公司A却因为涉嫌利用账外账逃税而陷入了舆论漩涡。
事情的起因是某媒体记者在一次调查中发现,公司A在购买施工材料和支付劳务费用时采取了套取发票等手段,将实际支付的金额与申报的金额相差甚远。
对于公司A来说,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减少纳税额,从而节省大量税款。
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一行为并非个案,而是公司A在多个项目上均存在的做法。
随后,媒体报道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税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税务部门证实了公司A违法逃税的行为,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作为处罚,税务部门对公司A予以重罚,并追缴了逃税金额。
同时,公司A的相关负责人也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房地产公司利用账外账逃税的行为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追逃税款,税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而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逃税行为的存在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极大地损害了行业的声誉。
那么,为什么一些房地产公司会利用账外账逃税呢?一方面,税收负担的加重是导致这种行为的因素之一。
由于房地产行业利润丰厚,税务部门对其征税力度逐渐加大,使得一些公司不惜采取非法手段来减轻纳税负担,保持较高的利润率。
另一方面,监管力度的不足也为逃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有些地区存在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逃避责任的机会。
然而,这样的逃税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介绍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和民生的重要行业,在税务方面一直备受关注。
税务稽查是一种确保企业纳税合规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以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探讨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的一些常见问题和应对策略。
案例一:偷税漏税在房地产行业,偷税漏税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某公司利用假发票进行虚开,虚增成本,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通过对该公司的进销存账务进行审计,发现了该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
该公司在税务稽查中被发现的偷税漏税行为主要包括虚开发票和虚增成本。
虚开发票是指利用虚假的交易进行税务骗税,虚增成本则是通过将非法开支刻意记在成本中,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部门通过查阅相关凭证和对账户进行核对,发现了这些偷税漏税行为。
案例二:虚增成本虚增成本是房地产行业中另一个常见的偷税漏税手段。
某开发商为了减少应纳税额,将非法开支刻意记为成本,虚增了开发成本,从而逃避了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在对这个开发商的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虚增成本的行为。
通过查阅相关凭证,对开发商的进销存账务进行核对,税务部门发现了大量非法开支在成本中的痕迹。
针对这个问题,税务部门对该开发商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相应的税款。
案例三:关联交易房地产行业中,关联交易是一个容易出现税务问题的领域。
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从而减少纳税额。
税务部门在对这个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
税务部门在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存在多起关联交易,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通过查阅相关凭证,对账务进行核对,并在实地调查中获得了进一步的证据。
针对这个问题,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相应的税款。
应对策略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案例的出现,提醒了企业应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遵守法律法规。
在应对税务稽查时,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纳税合规。
房地产企业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稽查案例

房地产企业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稽查案例2009-7-29 17:21【大中小】【打印】一、企业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蚌埠市某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该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61726727.41元,应缴所得税1482084.98元,已缴纳所得税1482084.98元;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10338523.99,应缴所得税6360417.41元,已缴纳所得税6360417.79元。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检查人员通过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的学习,熟悉掌握该行业税收政策以及财务核算上的特点,借鉴以往该行业易存在的问题及容易被忽视的一些核算方面的涉税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出对该企业的检查提纲,并在查前分析和初步检查的基础上调整、补充稽查内容,尽量减少稽查的盲目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检查具体方法检查人员通过省局网站综合数据查询系统调取该企业的税务登记、税种鉴定、发票购买、使用、结存等情况,及所查年度的纳税申报情况,财务核算报表等系列涉税资料。
采取从企业财务报表到总账、明细账、每月各税具体计算申报等详细逆查方法,逐月核对,按年计算应纳税额。
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派出人员配合进一步外调取证,使案件检查和取证同时进行,保证了检查时间充裕。
(三)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1.房地产企业大都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查处时受到政府干预较大;2.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成本是建安成本,而目前建安企业基本上只是管理单位,真正的施工单位基本都是个体包工头,基本上无账或账证不健全,其成本根本不实或无法核实,从而造成建安成本不实,进而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实。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1.隐匿收入检查人员通过对该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发现该企业2006年度财务报表上挂有“递延税款”,检查人员对此有疑问,因为“递延税款”贷方反映的是企业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检查人员又进一步看到其下一级科目是“所得税”,而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却是“其他应收款”,再检查“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现竟是收取的房款,于是向企业财务人员询问,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交代这部分是企业2006年1-6月收到销售存量房款25312364.90元,未结转销售收入,所提所得税挂“递延税款”,未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应补缴所得税5774801.71元。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1. 案件背景房地产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行业,在国家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交易规模庞大,往往存在着税务风险。
本文将以一个实际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案例为例,探讨其背景、问题和解决方案。
2. 案件描述该案件涉及一家名为AB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
该公司是一个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从事住宅和商业地产的开发与销售。
由于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税收规范,对于企业来说,遵守税收法律是一项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义务。
然而,税务局对该企业进行了一次税务稽查,并发现了以下问题:2.1. 偷逃税款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情况。
他们发现企业在销售房地产项目时,采取了一系列的虚报成本、骗取发票等手段来减少应纳税额。
通过稽查人员的调查,他们发现该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勾结,虚报采购成本,以此来减少实际的应纳税额。
2.2. 财务数据造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还发现了该企业的财务数据造假问题。
他们发现,该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账目、资金流向不清晰等问题。
通过与企业的供应商和客户进行交流,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与其他相关方存在不正当的勾结,以此来篡改财务数据,达到逃税的目的。
2.3. 高额薪酬避税此外,税务稽查人员还发现了该企业通过高额薪酬来避税的问题。
他们发现该企业对高管人员进行高额薪酬的安排,并通过各种手段将利润转移至这些高管个人账户,在税务纳税时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3. 解决方案面对上述问题,税务稽查人员采取了以下解决方案:3.1. 责令补缴税款针对该企业的偷逃税款问题,税务稽查人员责令企业补缴相应的税款。
他们通过调查取证,确保企业按照实际销售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3.2. 撤销虚假财务数据针对企业财务数据造假的问题,税务稽查人员撤销了企业提交的虚假财务数据,并责令其重新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
同时,对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税务稽查人员还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的审计,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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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隐匿销售收入逃税稽查案例房地产公司隐匿销售收入逃税稽查案例一、案件背景情况案件来源根据查询选案,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列入检查计划。
纳税人基本情况该房地产公司成立于xx年12月15日,经济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兼财务负责人为李某,注册资本:10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企业所得税由县国家税务局征收。
涉及主要地方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检查预案1、了解情况。
稽查局下达任务后,检查组围绕该房地产公司的涉税情况到税源管理部门了解该企业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情况。
资料显示:该房地产公司成立于xx年12月15日,于2016年9月变更股东、变更法人、未变更企业名称和经济性质。
该房地产公司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合计申报地方各税费元,其中: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收入元、地方教育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印花税元。
2、查找疑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做到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到该房地产公司销售部,以购房者的身份与售房人员交谈,了解房源和销售情况。
售房人员指着售房一览表说:现在销售情况很好,所剩房源不多,售房一览表上明示的销售数据都是2016年销售出去的。
检查人员看到,售房一览表上800套房源多数都贴了红旗,有10多户贴的是黄旗,没贴旗子的所剩无几。
询问售房人员粘贴红旗、黄旗所蕴含的意义,售房人员说红旗表示已售出,黄旗表示客户已预订,但未签合同,如果其他客户想要,需与预订户联系,没贴红旗、黄旗的房源可以当场成交。
检查人员核对售房一览表,已贴红旗的有700多户,按700多户乘以户均120多平米再乘以2300多元的每平米均价,再加上车库、商铺等,以此测算2016年以来收入起码有2亿元,申报的营业税应达1000多万元,该公司少申报缴纳地方各税的嫌疑很大,加上该房地产公司刚变更股东、变更法人的特殊情况,有隐瞒销售收入的嫌疑。
3、准备充分。
检查组最初想从购房户入手,从外围逐户核实楼盘售出情况。
但检查人员发现整个小区入住率很低。
通过多渠道了解到购房者身份非常复杂:有外地打工人员,没入住;有投资者购买的第二套、三套房,不准备入住,核实购房者的身份非常困难。
检查组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决定还是从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寻找突破口,同时进行了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一组人员从外围了解情况,分别到城建局,房管局,土管局了解与该房地产公司相关情况,另一组人到该房地产公司实施检查。
检查具体过程和方法1、发现线索2016年2月20日,检查小组按计划对该房地产公司进行检查,在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件后,检查组成员来到销售部门,要求销售负责人提供楼盘的《销售明细表》,该负责人声称数据在电脑中,没有最新的《销售明细表》,而电脑管理员下乡做宣传推介活动了,不能提供《销售明细表》,由于担心销售数据被修改,检查人员表示以其售房一览表中销售数据核算其销售收入,销售负责人说那是一种促销手段,是不实的销售数据,并表示会督促电脑管理员赶回。
在销售负责人督促下,检查人员等到了电脑管理员,按法定程序调取并封存了销售部门电脑主机中的数据。
电脑数据显示,房地产公司2016年度销售503户,其中普通标准住宅实现收入元,每套144㎡以上住房及车库、地下室等非普通标准住宅实现收入元,店铺实现收入元,合计收入元。
随后,检查小组人员来到财务室,按相关程序对该房地产公司账簿和财务报表及凭证进行检查。
其2016年度预收款科目账面反映房地产销售额合计为元。
账载销售收入与销售部门销售收入不相符。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房地产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合计元,签订建筑安装合同金额合计元,都未贴花。
在检查房地产公司许可权证中,检查人员发现房地产公司xx年2月21日取得土地38334㎡,其2016年平均占有县级三等土地面积㎡未申报缴纳税款。
稽查人员对相关检查结果进行了记录、复印并要求当事人确认签字。
2、刨根问底为查清事实,了解来龙去脉,检查小组决定对该房地产公司实际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发出了《询问通知书》。
2016年2月22日,检查小组对该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钟某进行询问,该财务人员如实回答了相关问题:因公司资金紧张,从销售部门转过来的预收售房款有元没有开具专用预收款收据,只要资金宽松了再入账缴税,非有意隐瞒收入,且总经理事先知道。
对于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元及建筑安装合同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和2016年度平均占用土地面积㎡未按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疏忽所致。
2016年2月23日和2016年2月28日,检查小组两次对该房地产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进行询问,李某如实回答了相关问题:非有意隐瞒收入,主要是刚接手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财务上暂时以普通收据代替专用预收款收据开具了部分预收款,造成少申报缴纳地方各税,并认为2016年度已缴纳地方各税900多万,纳税诚信度较好,要求地税部门能依据其实际情况不予处罚。
钟某和李某对各自的询问笔录进行了签字画押确认。
实地检查情况,检查小组实地对销售楼盘逐房逐户登记其销售情况。
除闻某等75户外出打工、更换电话确实无法联系外,经核实,其他428户购房情况与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电脑数据相符。
外调情况,另一检查小组分别到城建局,房管局,土管局核实与该房地产公司相关情况:在城建局了解到,该房地产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的建筑、预售许可等证件;在房管局了解到,该房地产公司2016年度备案销售房地产合同503份,合同金额合计为元,与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电脑数据相符;在土管局了解到,房地产公司xx年2月21日取得土地38334㎡,经计算,其2016年平均占有县级三等土地面积㎡,与房地产公司财务部门数据相符。
3、重重阻力办案过程中,稽查局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不少人前来说情,有些是部门领导、有些是稽查人员的亲戚朋友。
还有一位县领导,该领导要求切实“保护好投资环境”。
对于部门领导和亲友,稽查局干部晓之于法、动之以情。
对于县领导的指示,稽查局向县地税局领导作了汇报,经县地税局领导请示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得到的答复是“依法公平征税就是对投资环境最好的保护”。
有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支持,稽查人员吃了“定心丸”,有了办“铁案”的信心。
4、事实真相经核实,该房地产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共取得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应税收入元,其中取得普通标准住宅收入元,非普通标准住宅收入元,店铺收入元,采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手段,在账簿上隐匿收入元。
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合计元,签订建筑安装合同金额合计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该房地产公司xx 年2月21日取得土地38334㎡.2016年平均占有县级三等土地面积㎡,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案件分析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税?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房地产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偷税。
理由如下:主观上有偷税的故意。
根据法律法规定,构成偷税,主观上必须具有偷税的故意,必须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骗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
该房地产公司虽每月均进行了纳税申报,但在资金周转困难时,有意隐瞒收入,主观上有偷税的故意。
客观上实施了法定的偷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 对偷税的构成特征做了具体、详细的描述,只有实施了该种行为且偷税的数额和比例达到法定的标准才足以构成偷税罪。
本案中,房地产公司虽能够主动配合专案组实施检查,并能主动提供相关的数据,但通过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而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行为已是客观存在,所以客观上实施了法定的偷税行为。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行定性。
如何处罚?本案中,该房地产公司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隐匿收入,实施偷税,是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发票违章处罚还是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偷税违法处罚,宜参照刑法的“吸收犯”和“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处罚”,即重的处罚吸收轻的处罚,选择较重的偷税论处。
由于该房地产公司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为%,比例未达到移送标准,且认错态度较好,因此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四类第1条第1点规定,处以50%罚款。
四、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违法事实1、营业税经检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共取得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应税收入元,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元,实际申报缴纳营业税元,因为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原因,少缴纳营业税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检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和查补营业税额合计元,按5%的税率,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实际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因为纳税人少缴纳营业税原因,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3、印花税经检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在本检查所属期间书立的各类合同、书据、启用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情况如下:合计应纳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税额元,实际申报无,因为纳税人原因,少申报缴纳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元;应纳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税额元,实际申报无,因为纳税人原因,少申报缴纳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元;应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额元,实际申报元,因为纳税人原因,少申报缴纳元;合计少申报缴纳印花税元。
4、土地增值税经检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在本次检查所属期间内应申报土地增值税有万载县某城市花园项目,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求,对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
2016年度1-12月取得普通标准住宅收入元,非普通标准住宅收入元,店铺收入元,2016年1-12月普通标准住宅应按1%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元,非普通标准住宅应按3%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元,营业用房应按5%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元,合计应纳预征土地增值税元,实际申报缴纳元,因为纳税人原因,少申报缴纳预征土地增值税元。
5、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检查核实,该房地产公司xx年2月21日取得土地38334㎡.2016年平均占有县级三等土地面积㎡,应纳县级三等城镇土地使用税元,实际申报无,因为纳税人原因,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