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山东城市各地补贴政策

山东省济南德州菏泽等各重点市“煤改”政策汇总山东省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煤改电、电代气、油改电等)的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供暖覆盖率。
2016年,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和10个建制镇,开展农村供暖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全面提升农村供暖污染治理水平。
调整优化农村供热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绿色清洁能源,鼓励通过清洁燃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减少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污染,促进相关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探索和形成适应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完善农村供暖体制机制。
到2018年年底,建立健全农村供暖的技术支持政策、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一、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1、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攻坚目标措施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采暖季,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力争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2、全力推进冬季清洁采暖完善“电代煤”价格政策,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电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济南市到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减少取暖煤炭消费量187万吨、排放量比2016年下降%;实现全市100%清洁取暖,实现100%散煤销号清零。
一是“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的原则,拆除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2018年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
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屋顶、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0.6;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0.6.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0.8;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0.6.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基地,规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河南安阳及下辖县市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

安阳市级煤改电、煤改气统一补贴政策一、空气源热泵等设备购置补贴1.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原高新区招标的空调设备补助标准参照高新区2017年制定的相关政策,即空调每户限购买一台,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2.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原则上按照政府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60%,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进行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其中对文峰区宝莲寺镇辖区的“气代煤”居民户,设备补贴统一调整为3500元,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2018年新增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水源热泵、相变电储能分散式分户分室取暖的“电代煤”居民户,实行“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原则,按照设备购置成本(包含设备初装费用)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60%补贴,每户财政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4800元(采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部分用户自行承担)。
4.为鼓励使用热泵技术,对新增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集中式“煤改电”项目,根据安散烧字〔2017〕2号文件精神,可以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50平方米),超过补贴定额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运行补贴1.采暖期,对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采暖期,对实施“气代煤”的居民户,按照经核定的新增用气量,给予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600立方米,超过补贴定额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3.对炊事用煤改为用罐装液化气的居民,按照每户每年12罐液化石油气(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市级统一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市辖各区,各县(市)参照此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细化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
河津“煤改电”方案出台,空气能热泵、热风机获政府补贴

近日,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河津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10月31日前,全市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8419户,其中煤改电11060户。
“煤改电”部分提到,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应该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泵、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采暖设备,不建议采用电锅炉、电暖气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
同时,政府将对“煤改电”用户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城区补助4000元,农村地区补助4600元。
对于空气能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的大好消息。
众所周知,空气能采暖的优点非常多,比如安全、环保、节能、稳定、舒适度高等,是一种非常适合北方“煤改电”用户使用的清洁取暖设备。
但遗憾的是,空气能在家庭采暖上的普及率并不高,主要还是用于学校、医院、酒店、工厂等商用建筑的采暖。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空气能热泵、热风机的购机成本太高了。
一台热风机需要3-4千元,一台热泵则需要几千甚至上万元,对于城市中产阶级或是商用用户来说,这个价格并不算特别贵,但对于“煤改电”的主力用户——农村居民来说,这个价格着实负担不起。
因此,就算空气能采暖有非常多的优点,后期使用非常节能,农村居民也不太愿意使用初期购机投入比较大的空气能热泵。
但现在有了政府补贴就不同了,补贴之后,农村居民只需要花一点点钱,甚至是不花一分钱就能拥有一台空气能热泵或热风机,农村居民对于空气能采暖的抵抗心理会小很多。
因此,此政策的出台将大大有利于空气能采暖在北方农村居民中的推广。
凭借着空气能采暖低廉的运行成本、舒适的采暖效果等优点,居民们在使用过空气能采暖之后好评不断,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空气能行业在“煤改电”,甚至整个采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场占有率,空气能行业必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
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

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如今各种政策向农村倾斜,农村变的越来越好了,作为一个农村人来讲打心眼里面高兴。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内蒙古煤改电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内蒙古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根据《优惠办法》明确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
适用范围为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电采暖用户。
电采暖是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的采暖方式,包括热泵系统、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普通电暖器等。
《优惠办法》还提出,集中供热的电采暖设备用电,全部用于居民采暖的,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即非低谷优惠时段0.44元/千瓦时,低谷优惠时段0.2元/千瓦时;含有非居民采暖的,可按居民采暖面积和非居民采暖面积比例分摊后,对居民采暖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集中供热的用户,电采暖设备单独计量;分户式电采暖居民需实施“一户一表”,安装一块分时电能计量装置,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其他省市煤改电补贴政策北京《2017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补贴1、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
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2、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
3、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1/3进行补贴。
2023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解读

2023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解读
2023年,我国继续推行煤改电取暖政策,主要目标是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燃煤污染,并提升农村居民的用能质量和生活水平。
具体来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补贴政策
政策明确提出,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电量进行核定。
此外,还提供了补贴,比如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以及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
2. 阶梯电价
对于“煤改电”取暖的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而是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
3. 燃气补贴
对于采用燃气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气”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气量进行核定。
同时,政策还明确了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
4. 运行费用
对于采用空气源热泵、电锅炉等电力供热设备整村集中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煤改电”政策执行,由各区组织对集中供热单位实际供热用电量进行核定。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补贴和电价优惠,鼓励更多的用户使用清洁能源取暖,从而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各地政策补贴汇总

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各地政策补贴汇总空气能(源)热泵,作为热泵技术的一种,有“大自然能量的搬运工”的美誉,有着使用成本低、易操作、采暖效果好、安全、干净等多重优势。
以无处不在的空气中的能量作为主要动力,通过少量电能驱动压缩机运转,实现能量的转移,无需复杂的配置、昂贵的取水、回灌或者土壤换热系统和专用机房,能够逐步减少传统采暖给大气环境带来的大量污染物排放,保证采暖功效的同时兼顾节能环保的目的。
随着空气能热泵的市场推广及发展,各地对空气能热泵的使用出具了相关政策,今日小编汇总各地政策及补贴,分享给大家。
【河北】:将低温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煤改电项目享受专项补贴河北省农业厅2014年7月30日下发《关于抓紧上报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2014年省级开展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试点建设,打造一批重点县。
对于煤改电每户补贴3000元,其中省级2700元,县级300元。
河北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5年版)》,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2015版目录》中,低温空气源热泵地暖系统明确纳入了可再生能源范畴,获得推荐使用。
【福建】:将空气能列入可再生能源2014年12月1日,福建省发布了《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空气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并建议热水系统优先选用空气能,该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列入可再生能源范畴浙江省2014年12月19日发布的《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中,明确表示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应优先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并且,该省已将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列入可再生能源范畴。
该标准已于2015年3月1日施行。
【江苏】: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人大通过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表示,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煤改电

国内煤改电等相关政策各地区都不尽相同,补助也不尽相同。
北京规定指出严禁使用“直热式”电取暖设备,鼓励使用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
补助产品类型包括:高效节能燃煤炉具、储能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多能联动等。
主要政策取向:1.编制居民取暖方案:《农村居民取暖技术产品选择和使用指导手册》,及时让农村居民了解各种取暖设备产品的优点和缺点,便于选择。
要将每个农村居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要组织技术力量或中标企业,根据农村居民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取暖系统设计方案2.鼓励使用“多能联动、多热复合、多源合一”等多种设备相融合的低温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
各区推广热泵和“多能联动”类设备要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
根据目前现有的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平原地区村庄要引导居民使用能效(COP)较高的空气源热泵、具有“冬夏两用、地温冷热互补”功能的地源热泵设备,并鼓励使用太阳能加辅助加热设备;对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居住面积较小的住户,可有条件的使用“蓄放热量可控式”储能式电暖器;在海拔较高、冬季气温较低的村庄要慎重选用储能式电暖器,在地质条件适宜地区鼓励使用统一供暖的集中式地源热泵。
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各区可选择一些居民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
3.统一招标设施农业和畜禽舍冬季取暖减煤换煤。
补助办法:一、补助原则1、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原则。
每年采暖期内(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可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仍使用小煤炉取暖的居民,不能领取此采暖补助。
2、不重复补助的原则。
已按照《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暂行办法》享受分户自采暖补助的居民,不再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3、“先用后补”的原则。
居民须在使用电采暖设备后,凭电费交款凭证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4、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原则。
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从专项资金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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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政策补贴煤改电政策补贴热泵政策补贴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1.1国家最新热泵节能补贴政策汇总1、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采用分项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创新类绿色建筑项目将在评价中得到额外加分。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5年2月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
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
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
3、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工业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10%,分值;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于30%,分值.在全面评价阶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调能耗的70%以上,分值;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生活热水不低于生活热水总量的50%,分值;空气源热泵供热量占空调供热量或生活热水供热量不低30%,分值.4、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在能源领域,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建筑领域,完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标准,修订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立绿色建材标准体系。
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5、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规划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节能环保市场发展,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海洋能等应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智能电网,完善运行管理体系。
6、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4月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
提出城镇建筑能效标准提升路线图,完善分地区、分类型的建筑能效指标体系及节能量核算办法,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开展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和超低能绿色建筑试点工作。
力争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亿平方米。
7、2015年5月国家财政部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结合节能减排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节能减排效果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补助、以奖代补、贴息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以奖代补主要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绩效分配;据实结算项目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
8、2015年6月国家财政部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
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现有节能环保领域资金按照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六类进行统筹整合。
9、2015年11月住建部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严寒和寒冷地区宜设置辅助热源,辅助热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方式;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宜设置辅助冷源。
辅助热源和冷源宜采用以下方式:严寒地区,当分散供暖时,宜优先采用燃气供暖炉;当集中供暖时,宜以地源热泵、工业余热或生物质锅炉为热源,并采用低温供暖方式。
有峰谷电价的地区,可利用夜间低谷电蓄热供暖。
寒冷地区宜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
夏热冬冷地区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
热冬暖地区宜采用分体式空调。
1.22018年各地“煤改电”政策北京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了2018年各区取暖时间。
天津结合2018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形势,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了我市2018至2019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坚持“优先用电”原则,大力实施“煤改电”,能改尽改;对具备电采暖条件的,“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通过蓄热电锅炉、电地暖、电暖画、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形式,一律全部实施“煤改电”,鼓励采用新、新技术。
加快“煤改电”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除山区外,全市居民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河南为进一步做好电能替代打包交易,降低居民冬季取暖用电成本,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地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指导方针,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以村庄(自然村)、社区(小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居民电能清洁取暖,鼓励热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热泵、蓄热电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碳晶等电能供暖设施,并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已经具备或改造后具备“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条件的用户,均可参与电能替代市场交易。
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参与电能清洁取暖电量“打包交易”,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给予成交电量30%发电量奖励,并在满足调度机构安全校核的前提下不受电力交易最大利用小时数限制,交易电量按照实际用电量据实结算。
各地已出台的居民电能清洁取暖设备购置和电价补贴按照电能清洁取暖用户数量,可直接补贴给电能清洁取暖项目。
山东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专项资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出威海市将重点支持“+”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鼓励将太阳能与空气能、电能等能源相结合,鼓励建设储能设施,多能互补,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绿色能源深度开发用。
青海大力发展天然气,重点推进“煤改气”集中供暖,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
其他地区要进一步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加快替代散烧煤供暖,提高清洁供暖水平。
城市城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房为主的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
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县城和城市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
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2021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指出用好国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指导推动建成一批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在农村和城市供热管网未覆盖地区积极推广电采暖模式。
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
辽宁阜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全力做好煤改电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阜新市将继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为节能公司和电采暖用户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广大电取暖用户对相关政策和清洁能源设备应用灵活、安全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优势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吉林吉林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分户式电采暖价格,在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时(8:00-21:00)电价为每千瓦时元、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每千瓦时元。
非取暖期期间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集中式居民电取暖和非居民电采暖,在采暖期内用电执行居民非阶梯电价政策,即1千伏以下每千瓦时元,1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元。
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
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
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
对重点公共建筑实施用能在线监测,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在农村地区推广节能建筑,鼓励建设低碳乡村。
1.32018年25省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及补贴1、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开发利用。
同时,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018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00余家企业热泵产品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3、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8年2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和《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技术报告》,其中空气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2017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4、各地政策陕西2018年2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
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
到2020年,陕西省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70%以内。
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减碳技术,因地制宜推动空气能等建筑技术应用。
福建2018年2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在领域,应积极推进利用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率先使用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