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排污许可证需提交材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5篇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5篇第一篇: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2015年最新版)一、申请表及申请文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三、试生产批复文件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五、监测设备验收表六、突发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七、近年监督性监测报告八、近一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九、企业资质、设备工艺流程及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说明十、排污口照片十一、排污许可证州环保局审核意见书十二、《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表十三、临时排污许可证原件2015年2月26日供稿第二篇:申请办理排污证需要哪些资料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所需材料1、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实行))4、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5、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文件(实行总量控制的主要排污单位)7、新建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材料(含监测报告);其它排污单位提供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 8 9 10 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笔录、排污费缴款证明 1.新办排污证的企业需准备以上10份材料。
2.排污证年检的企业需准备1、2、3、5、6、8、9七份材料。
3.1、2、3经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到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
项的表格见表格下载。
第三篇: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图后有详细说明)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污控科不属许可受理(当日)审查(15日)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不发放排污许可证准予许可的,向社会公开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
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需哪些材料

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需哪些材料第一篇: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需哪些材料申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需哪些材料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填报《污染控制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书》、《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二)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环保部门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后应于二十日内,做出决定。
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篇:3.15 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12.25] 市环保局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环保总〔2012〕479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行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经2012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该办法自2012年12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12月14日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规范排污行为,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及原则)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县)级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
排污许可证核发采用分期、分批的方式。
未按规定申领并获得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不得排放主要污染物。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环保局组织本市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并负责本市市级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
各区(县)环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区(县)级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申领)市环保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定期会同各区(县)环保局制定排污许可证申领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清单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在最后一栏的“提交申请”页面,选择提交至“市级”;同时下载该页面自动生成的排污许可证pdf格式的电子档,打印盖章后将纸质资料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
(二)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采样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
自行监测方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同时打印盖章后将纸质资料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样本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的附件资料下载,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将盖章后的纸质资料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
综合窗口收原件。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企业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进行规范化设置,如实说明企业实际情况。
情况说明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将盖章后的纸质资料提交至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第一篇: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新办证、换发正式证、延续提供以下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见附件1,国、省控企业一式四份),并交电子版。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人代表委托函。
(五)近期环境监测报告(自申报日期近半年以内监测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
即:环评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环评报告书或表、环评审批文件、验收批复);其它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一控双达标文件等)。
(七)证明材料。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设施委托运行的,需提交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情况。
3.排放污染物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写明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合符国家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情况,年排放污染物多少吨,可参考环评中总量控制情况。
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需写清总量削减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需分别写明水和气各有几个排污口,是否编号且设置标识。
水排放口需说明排放口位置,形状,是否可视化,排污口是否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流量计等。
气排放口需说明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等,最好附排污口照5.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情况,包括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验收及与环保部门联网证明等。
(若无,则不必提供)6.近两年排污费申报及缴纳情况(需复印近两年排污申报表及排污费缴纳发票)。
7.进两年遵守环保法规和受处罚的情况(需由监察大队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8.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的企业需提供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包括接收单位的处置合同、资质证明及危废转移联单等)。
排污许可证申报指南

排污许可证申报指南1. 概述排污许可证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一种行政许可,用于管理和监督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材料准备,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排污许可证申报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流程。
2. 准备材料在申请排污许可证之前,您需要准备下列材料:•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申请表: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企业行业类别:根据所属行业准确选择相应的行业类别。
•排污口相关信息:包括排污口位置、排污方式、排污物种类等。
•排污情况说明: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监测设施和方法:说明企业的排污监测设施和监测方法。
•环境管理措施:说明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部分特定行业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 申请流程步骤一:准备材料按照上述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步骤三:递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步骤四:现场审核环境保护部门将对企业的排污口进行现场审核,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步骤五:专家评审一些特定行业需要经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措施、排污情况等进行审核。
步骤六: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环境保护部门将颁发排污许可证给企业。
4. 注意事项•在填写申请表时,要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不同地区对排污许可证申请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以了解具体需求。
•申请过程中要配合环保部门的审核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
5. 结论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排放污染物的重要凭证,申请流程需要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完成一系列的审核程序。
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份排污许可证申报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获取排污许可证,更好地履行环保责任。
申请国家排污许可证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交件标准
申领:适用于现有企业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注销后完成整改要求后再次申领排污证等情形
1
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必交;2.该申请表必须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
2
自行监测方案
1.必交;2原件核对
3
承诺书
1.必交;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1.必交;2.原件核对。
9
排污权交易资料
1.选交;2.涉及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交;3.原件核对
10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1.选交;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交。
11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委托书
1.选交;2.委托办理必交。
延续:适用于正常营运期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提出延续申请的情形
1.选交;2.变更事项涉及重新环评(含改、扩建项目)的,必交;3.原件核对。
9
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与分配审批确认表或排污权交易资料
1.选交;2.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发生变化的,或者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交;3.原件备查
10
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1.选交;2.涉及污染治理设施变更的,必交;3.原件备查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或排污评估报告
1.选交;2.变更事项涉及重新环评(含改、扩建项目)的,必交;3.原件核对。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环保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环保备案的函/环保备案登记表/环保备案登记意见的函)
办理排污许可证提供材料清单

办理排污许可证提供材料清单一、申领排污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3所有涉及外排废水、废气污染物以及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变化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本省政策规定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4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不再提交《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5按要求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交其验收材料及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到期前按照规定频次最后1次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比对监测报告及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证明;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7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排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及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本省政策规定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5未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提交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 7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合法有效的《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原件,应包含企业执行标准中所有需监测、检查或确认事项和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的重点污染物的年排放量;5按要求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提交排污许可证到期前按照规定频次最后1次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对比监测报告及合格证书,排污许可证到期前1年内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证明;6《河北省排污许可技术报告》原件; 7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场所分别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三)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
(五)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一)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
(二)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三)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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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与分配审批确认表或排污权交易资料
1.选交;2.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发生变化的,或者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交;3.原件核对
10
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1.选交;2.涉及污染治理设施变更的,必交;3.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必交;2.原件核对。
3
排污许可证遗失声明
1.选交;2.适用于国家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的情形,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包括序号2-4。
4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委托书
1.选交;2.委托办理必交
备注:1.若申请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提交相关必交材料,需根据环保部门意见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1.必交;2.原件核对。
6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委托书
1.选交;2.委托办理必交
变更:适用于已核发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的排污单位,因企业自身或国家法规政策调整,造成许可事项(因技改、扩建)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的情形
1
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必交;2.该申请表必须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
1.必交;2.原件核对。
9
排污权交易资料
1.选交;2.涉及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交;3.原件核对
10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1.选交;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交。
11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委托书
1.选交;2.委托办理必交。
延续:适用于正常营运期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提出延续申请的情形4排污ຫໍສະໝຸດ 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
必交
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1.必交;2.原件核对。
6
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
必交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或排污评估报告
1.必交;2.原件核对。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环保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环保备案的函/环保备案登记表/环保备案登记意见的函)
1
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必交;2.该申请表必须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
2
承诺书
1.必交;2.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
必交
4
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1.必交;2.核发机关作出延续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同时收回原件。
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是否需提交上述“选交”资料,排污单位应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排污评估报告、验收意见等实际现状进行判断。
3.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样板可在南海一点通环境保护局板块下载,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参照模板填写。
2
承诺书
1.必交;2.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
必交
4
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1.必交;2.核发机关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同时收回原件。
5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必交;2.原件核对。
6
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
1.选交;2.涉及排污口变更的,必交;3.原件核对。
11
单位名称或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备案资料
1.选交;2.涉及单位名称或单位法人代表变更的,必交;3.原件核对
12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委托书
1.选交;2.委托办理必交
遗失补办:适用于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情形
1
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1.选交;2.适用于国家排污许可证发生损毁的情形,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包括序号1、2、4。
申请国家排污许可证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交件标准
申领:适用于现有企业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注销后完成整改要求后再次申领排污证等情形
1
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1.必交;2.该申请表必须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
2
自行监测方案
1.必交;2原件核对
3
承诺书
1.必交;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或排污评估报告
1.选交;2.变更事项涉及重新环评(含改、扩建项目)的,必交;3.原件核对。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环保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环保备案的函/环保备案登记表/环保备案登记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