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示例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示例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示例

教留服认()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姓名

国别(地区)

填表日期年月日

受理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制表

认证机关盖章

备注:填表说明

一、表内所列各项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二、表内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三、交表时请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3、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验看

原件;

4、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复印件,验看原件;

5、合作办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验看原件;

6、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复印件,验看原

件;

7、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

8、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最后学历为大专,

须出具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9、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 外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习成绩单等均须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译成中文,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四、栏目空间不足时请另附纸。

申请人详细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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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拟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 申请类别:□申请筹备设立□直接申请正式设立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填表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者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如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一、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教育机构简介”栏目(第2、3、5页)中请填写包括教育机构沿革、基本数据、与拟举办机构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内容。 二、外国教育机构的“评估认证情况”栏目(第4页)中请填写外国教育机构或其某一学科专业获得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的情况,包括评估认证机构名称、评估认证方式、评估机构是否获得政府认可等。 三、合作办学事项中: “机构属性”栏目(第7页)是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培养目标”栏目(第8页)请明确通过合作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 “招收学生”栏目(第8页)中的“年招生人数”请按专业分类表述。 “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8页)中所填写的证书请提供获得所属国承认并与在该国所颁证书完全相同的实样。 “教育教学”栏目(第9页)请详细说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拟设置的学科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并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四、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的“收费”栏目中的“项目”、“标准”(第11页)栏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 五、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中的“类别”、“层次”、“颁发证书”栏目(第2、4页)以及合作办学事项中的“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8页),均可复选。 六、真实性保证(第12页)中的签名必须是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如由被授权人签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一、学历学位基本信息(一证一表) □到受理前台自取 委托前台邮寄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 □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 三、认证时限四、认证用途 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认证资料和缴纳认证费用后,□升学□单位人事管理□留学 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超15个工作日□移民□职业资格认证□个人就业 未能出具认证结果,可选择:1延期办理,2撤消申请□其它,请注明: 请确认: 五、说明(请仔细阅读) 1、办理认证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按 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如需申请学位认证的,还要提供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复印件。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办理须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如需要委托本中心邮寄认证结果的,须一并填写邮政快递单(收件人姓名和地址及联系电话需写清楚)。 2、交纳证书认证费: 缴费标准:广东省院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学历、学位)100元/本,本科(学历、学位)、专科、中专证书各70 元/本;广东省外院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学历、学位)150元/本,本科(学历、学位)、专科、中专证书各140元/本。证书一经受理,15个工作日内不予退费(含快件邮递费用),若一个月后,证书无法出证明,才可协商申请退费。 3、领取认证结论: 委托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情况,查询的网址是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s://www.360docs.net/doc/706758216.html,,受理号与密码均印在受理回执上,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发票到本中心前台领取认证结果,单位领取结果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发票。 4、申请复议: 如委托人对认证结论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疑义的认证结果原件。 5、备注: A.凡申请成人教育“专升本”(含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认证,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及证明该学历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过鉴定可凭鉴定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申请),普通“专升本”本科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B.申请学位认证,须同时提交与学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及证明该证书有效的相关材料(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除外); C.申请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凡成人本科的年龄在23岁以下的,须提供专科证书,无专科证书请注明; D.申请外省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申请(委托)人确认签名联系电话受理日期 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申请中外合作办学要求

申请中外合作办学要求 发布时间:2011-06-27 浏览次数: 一、申请范围: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拟举办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合作办学申请书。合作办学申请书应有上行文文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县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需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并由区县教育局行文上报。非教育系统教育机构应按隶属关系由其系统主管单位发函。 2.合作办学申请表。填写要求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如有附件应按顺序列出目录。 3.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仅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合作办学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层次、类别,投入资产数额、来源、性质,财务制度、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机构终止试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合作协议(中外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中外合作机构名称,办学地址、中外合作办学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合作内容和期限、各方投入方式、数额及资金缴纳器期限、权利、义务、争端解决办法等内容。协议应由中外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5.教学场地使用证明和简图。办学场地和各项设施条件应不低于各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应属于所申报项目和机构专用。 6.相关证明。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验资证明(有财产、资金投入的)、教师资格证明、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仅限机构)资格证明。 7.办学评估报告。拟申报在沪合作办学的外国教育机构如已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须提交经原审批机关或其委托中介机构的办学评估报告。 8.其他材料。申报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1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含本科以上属教育部审批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另附mdb电子文本1份。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请勿特殊装订,以便归档处理)。 三、申办申办主体及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连续办学经验,且没有违规办学和行政处罚记录;2.有正确的办学宗旨;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合格的教师; 5.有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场所、图书和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必要条件; 6.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 2005年受理时间: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2005年的受理时间分别为3月和9月。具体时间如下: 1、 3月28—30日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30 2、 9月14—16日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30 五、受理地点: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底楼) 联系电话:54037605 六、审批权限与时间: 申报内容上海市教委权限上海市政府权限教育部 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提出意见 ************** 审批 专科及以下学历项目审批 ************** 备案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申请书中查看更多范文。 篇一:学位认证申请表 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篇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高等教育、中专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个人填写) 申请(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受理日期回邮地址 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2、认证结论领取方式 3、学历认证的目的: □到认证现场自取□升学□单位人事管理□留学□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移民□职业资格认证□个人就业□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

□其它,请注明:4、认证时限:一般从收到申请表、查询材料及认证费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15个工作日未完成,请选择:□延期办理□撤消申请 5、说明 (1)办理认证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高等中专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个人)》,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办理须填写《高等中专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机构)》,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报告的,须一并填写邮政快递单。(复印件要求:A4纸按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 (2)交纳证书认证费: 缴费标准:广东省内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0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70元/本;广东省外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5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140元/本。 (3)领取认证结论: 委托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情况,查询的网址与密码均印在受理回执上。(网址: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cn),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发票到本中心前台领取证书认证报告。单位领取须出具:单位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经验攻略,超详细!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经验攻略,超详细!我是11年年底从加拿大毕业回国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外留学生留学回国,哈哈,我也算是你们的学姐啦!现在留学生回国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都说复杂难搞,可本学姐当年只花一两个月就拿到了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能有些运气,但还是有些要注意的要点,有些要注意的细节,其实也蛮简单的,接下来本学姐就讲讲认证过程中的经验,希望对最近回国需要学历学位认证办理的同学们有些帮助啦! 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又不是假的,可不可以不用办理? 本学姐可以为您一一回答。 1.根据国家部委级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留学生回国后报考公务员,进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学位报

考,大型外企入职必须提供的国外学历的证明材料,同时,在此类单位的职位升迁和调整时也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即想要有好的工作待遇,好的工作升迁机会与前途,这个认证是必须的;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大陆范围内对国外学历学位的合法及真实有效性及同中国大陆范围内学历学位相对应关系的唯一的权威的确认方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之所以如此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重视,是因为随着留学的日益盛行,留学生的选择越来越广泛,而国外院校的质量却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的“野鸡大学”、违规办学机构等,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就是对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的一个鉴定,以确定其海外学历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其海归身份,唉,简单的说就是,确认你是一只如假包换真正的“海龟”。 下面本学姐就来跟你们讲讲具体的认证流程。 一.准备一张二寸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 这个是必须要准备的,不过本学姐要提醒的是, 大家最好多准备几张,到时候要用的,因为照片 比较小,容易丢失或遗漏,以免到时候带来不必 要的麻烦,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啦!往往大家认为 最不容易遗漏的,就是最容易遗漏的,所以本学姐再次提醒小伙伴们切记多准备几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至于大家如何获取照片,可以去专门的照相馆去照,非常容易,不过照相费用有点贵,我当初就花了近60块钱,其实照片也可以大家自己打印,要便宜的多,如果亲们手中有,那就更好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附件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 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 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 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 业)。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一、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一、学历学位基本信息 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三、认证结果领取方式四、认证用途 □到受理点自取□升学□单位人事管理□留学 □委托邮寄(快递)□移民□职业资格认证□个人就业 □其它,请注明: 五、说明(请仔细阅读) 1、办理认证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按 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 2、交纳证书认证费: 缴费标准:广东省内学校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80元/本;广东省外学校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150元/本。证书一经受理,15个工作日内不予退费(含快件邮递费用)。 3、申请复议: 如委托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报告或证明。复议个案在1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4、备注: A.凡申请成人教育“专升本”(含网络教育)本科学历认证,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及证明该学历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过鉴定可凭鉴定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申请); B.申请学位认证,须同时提交与学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及证明该证书有效的相关材料(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除外); C.申请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凡成人本科的年龄在23岁以下的,须提供专科证书,无专科证书请注明; D.申请外省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申请(委托)人确认签名联系电话受理日期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1、认证流程 2、在线申请网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706758216.html,/Login.aspx 3、注册并登录系统后,完成各项信息填写 4、支付费用 信息填写完成后,在线支付费用385元(含25元认证证书邮寄费用)5、提交纸质材料 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苏州市提交材料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需提交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 6、发放证书 纸质材料经过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无误后,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调研,即可发放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

附件1: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前往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的翻译公司办理翻译;如前往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和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直接选择同处该办公大厅的翻译公司进行认证翻译。每份认证翻译均需额外提供一套证书及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复印件,因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内暂无法提供复印服务,烦请有需求的申请者提前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翻译件将在翻译完成后直接转入认证程序,无需现场等待翻译结果。) ;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根据不同情况另需提交的相关证明(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 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非远程方式)就读证明等); 2.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等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等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表及MDB数据软件下载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mdb电子文档生成程序)下载说明(已升级) 三、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要求: 1、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均需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正规教育机构,是教育教学的实施单位。

2、合作办学应贯彻我国教育方针,应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3、申请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不具有法人资格。 4、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应于每年的3月或9月送交申请材料。 四、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如跨地举办,则由中方学校向合作办学机构拟设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本科(含本科)、学士(含学士)学位(包括申请颁发境外院校同层次学历、学位)以上的合作办学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申请,经省政府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并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五、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拟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 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名称: 外国教育培训机构名称: 申请类别:□申请筹备设立□直接申请正式设立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填表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者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如中国教育培训机构或外国教育培训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一、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和外国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机构简介”栏目(第2、3、5页)中请填写包括该教育培训机构沿革、基本数据、与拟举办机构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职业)(以下简称专业)培训教学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内容。 二、外国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认证情况”栏目(第4页)中请填写外国教育培训机构或其某一专业(职业)培训教学获得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的情况,包括评估认证机构名称、评估认证方式、评估机构是否获得政府认可等。 三、合作办学事项中: “培养目标”栏目(第8页)请明确通过合作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 “办学规模”栏目(第8页)中的关于全日制学生数和非全日制培训人次,请按专业分类表述。

“拟开设专业”栏目(第8页)中的专业清分别注明培训期限。 “颁发证书”栏目(第8页)中所填写的证书请提供获得所属国承认并与在该国所颁证书完全相同的实样。 “教育教学”栏目(第9页)请详细说明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拟设置的专业、就业前景、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并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与当地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程度、在实施地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引进的专业、课程具有国际先进性。 四、收费情况中的“项目”“标准”栏目(第11页)是指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 五、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和外国教育培训机构的中的“类别”、“层次”、“颁发证书”栏目(第2、4)以及合作办学事项中的“类别”、“层次”、“办学形式”、“颁发证书”栏目(第8页),均可复选。 六、真实性保证(第12页)中的签名必须是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和外国教育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如由被授权人签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精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2004年6月2日教育部令第20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扶持与奖励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当包括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住所,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合作内容和期限,各方投入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权利、义务,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合作协议应当有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六条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实习生学历证明

实习生学历证明 实习生学历证明 证明 我校***系***专业学生***,准备报名参加2xx-xx年(某某)考试。该同学系XX年应届本科(或大专)毕业生,已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 特此证明。 ******学院(校) 二xx-xx年月日 学历证明格式 1.办证申请人必须先亲自到原就读学校办理有关证明手续。 2.学校经专人核查,证实申请人学历后,出具学历证明书(电脑打印,格式附后)。其中,申请人是肄业的,要注明读到几年级;“经办人”指具体负责核查学历资料的人员。“校长签名”,“校长”指的是现任校长;学校曾更名或撤消、合并的,也要注明。 3.办证人持学历证明书、有关的证明资料(学校提供的毕业学籍册,如无毕业学籍册,要提供申请人的毕业集体像、学生手册等有效证明)、办证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签名、盖章。申请人属镇区学校的,先到当地教办,再到市教育局,属直属直管学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局。 注:

1.办证申请人现居澳门的,应先到澳门教育司领取学历申请表格,并按其要求回内地学校办理上述有关手续并到教育行政部门鉴证。 2.各学校要将发出的学历证明书复印一份自存,并立卷归档。 编号: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系省市/县人,于 年月至年月在本校就读(普通高中/职高/成高/)(专业)毕业。 现因遗失毕业证书,本人要求证明其学历。经核实,特发此件,以资证明。 学校(盖章): 现任校长(签章): 年月日 格式2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中学хх年х月х日发给хх的第хх号毕业证书,兹证明х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于хх年х月至хх年х月在хх市(县)хх中学学习,于хх年хх月高中(或初中)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意事项 1.《学历证明书》应按相应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出具;没有统一规定的地市,可参照此式样。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_0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篇一: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高等中专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个人填写)申请(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受理日期回邮地址1、学历基本信息:(请尽量填写表格内容,为查询提供详尽的资料)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2、认证结论领取方式3、学历认证的目的:□ 到认证现场自取□ 升学□ 单位人事管理□ 留学□ 国内特快专递□ 移民□ 职业资格认证□ 个人就业□ 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 其它,请注明:4、认证时限:一般从收到申请表、查询材料及认证费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15个工作日未完成,请选择:□延期办理□撤消申请申请(委托)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篇二:学历学位

认证申请表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一、学历学位基本信息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二、认证时限: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认证资料和缴纳费用后,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特殊情况例外(比如:军队证书、学位、中专、应届及较早的证书办理没有大概的时间),如15个工作日左右内未能出具认证报告(或证明),请选择:□延期办理□撤消申请三、认证结果领取方式四、认证用途□ 到受理点自取□升学□单位人事管理□留学□移民□职业资格认证□个人就业□其它,请注明:□ 委托邮寄(快递)五、说明(请仔细阅读)1、办理认证申请: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按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2、交纳证书认证费:缴费标准:广东省内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00元/本,本科、专科、

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上报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1 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上报材料清单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拟同意中方合作办学者申报该项目的审核意见原件(含填写好 的形式审查表和实质内容初审表) 2.中方合作办学者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请示原件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原件(详细要求参见附件二填表指南) 4.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证原件后 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5.中方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给签字人的授权书原件(申请表和合作办学协议等相 关文件的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6.外方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给签字人的授权书原件(申请表和合作办学协议等相 关文件的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7.中方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中国教育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8.外方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外国教育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所在国相关法 律文件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9.验资证明原件(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10.捐赠协议及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捐赠的) 11.拟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实样(外方证书要求为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本项目证书原 件;中方证书要求为填写完整的本项目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详细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配备、选用教材。(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 纲至少应包括课程类别和性质、课程名称、课程安排、学分数和学时数、考核方 式、授课方式、授课地点等内容)

13.评估报告(外方合作办学者已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尚未经 过评估的可用已开展合作的中方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情况总结等材料替代) 14.电子文档光盘(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合作办 学协议WORD电子文档、详细教育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WORD电子文档和 MDB数据库电子文档 注意事项: 1.一份申报材料只能申报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 专业); 2.所有外文材料须有中文翻译件; 3.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编制带页码的目录; 4.申请材料一式五份,一份含原件(不要求提交原件的除 外),四份复印件。五份材料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一致; 未列入以上清单的材料请只提供电子文档(刻入光盘)。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高等教育、中专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个人填写) 申请(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受理日期 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 2、认证结论领取方式 3、学历认证的目的: □到认证现场自取□升学□单位人事管理□留学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移民□职业资格认证□个人就业 □国际快件(按EMS标准收取)□其它,请注明: 4、认证时限:一般从收到申请表、查询材料及认证费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15个工作日未完成,请选择:□延期办理□撤消申请 5、说明 (1)办理认证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高等中专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个人)》,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办理须填写《高等中专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机构)》,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如需要本中心邮寄认证报告的,须一并填写邮政快递单。(复印件要求:A4纸按 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 (2)交纳证书认证费: 缴费标准:广东省内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0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70元/本;广东省外学校研究生证书(含博士、硕士)150元/本,本科、专科、中专证书各140元/本。 (3)领取认证结论: 委托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情况,查询的网址与密码均印在受理回执上。(网址: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 https://www.360docs.net/doc/706758216.html,),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缴费发票到本中心前台领取证书认证报告。单位领取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发票。 (4)申请复议: 如委托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报告。复议个案在15个工作日内办复,特殊情况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5)备注: A.凡申请成人教育“专升本”(含网络教育)本科学历认证,须同时提交专科学历及证明该学历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过鉴定可凭鉴定证明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申请); B.申请学位认证,须同时提交与学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及证明该证书有效的相关材料(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除外); C.军校学历证书认证,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2000年(含)后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籍管理登记表; D.申请外省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供学校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地级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 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 ? 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的认定、填写、变更和材料归档工作,涉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党和国家,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有关学历、学位教 1 育、 2、 3 4、 2000《中 5 查询;二是将有关材料寄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查询。 各种学历或学位证书,除按上述途径进行查询认定外,还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学历或学位证书发放、格式和印制的不同特点,进行综合鉴别认定。 6、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中专学历证书,1986年以前,由国家批准成立、取得招生资格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有关规定颁发普通中专学历证书。1987年起实行学历证书验印制度,普通中专学历证书由省教委验印,中师学历证书由市(地)教委验印。 职业中专学历证书,1990年以前由省教委统一验印,自1991年起市(地)属以下职业中专的学历证书由市(地)教委验印,省属职业中专及有关高校、省属普通中专举办的职业中专学历证书,仍由省教委统一验印。

成人中专学历证书,2001年秋季以前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冬季起市属以下成人中专的学历证书由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局)验印,省属成人中专及有关高校、省属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中专学历证书,仍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各类职工中专学历证书,1997年1月以前由省职工教育办公室验印,夏季开始,纳入省教育厅统一管理。 7、普通高等教育专、本科学历证书。1993年以前,全国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方式不尽一致,部分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对其所属高校的毕业证书统一印制或管理,部分则由高校自行印制或管理。我省省属高校自恢复高考至1985年,均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1986年至1993年,由省教委在学历证书上加盖钢印。1994年至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的学历证书内芯均由国家教委(教育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有防伪标记,各省教委不验印;2000年起,教育部开始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不再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内芯,改由高等学校自行印制,但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在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试点,其他省市高等学校仍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8 1998年, (山东代码: 辽宁、 度。 9、 年1月1 辽宁、10 班(共 化进修班(仅1期),毕业时授予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研究生院于1993年试办、1994年正式举办的在职研究生班次(学制3年,报考条件是“处级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党员干部”,主要从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毕业学员和进修班毕业学员中招生,实行导师制;1995年开始在北京和京外少数省市招生,实行教学班制);函授学院举办的中央党校函授学历班次(分为四类,一是招收具有高中文凭和三年以上工龄的党员的函授大专班,二是招收有大专文凭和两年以上工龄的党员干部的函授普通本科班,三是招收有大专文凭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本科班,四是在职研究生班,其中甲班招收省部级领导干部,普通班招收有大学本科文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山东省委党校的“党校学历”教育班次有:省委党校1980年以来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脱产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研究班);1985年以来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函授(业余)大专、本科、研究生班;1992年至1995年省委党校举办的专业证书续读大专班,学历证书由“山东省干部教育

学历认证流程

一、受理范围: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都能受理。认证范围为: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二、所需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总类为: ①填写完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红章的毕业院校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录取审批表不受理缩印件)。 ③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红章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包括封面,内容页3页)。 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按学历证书类型区分,认证所需材料为: (一)认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②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提供:②③。 (二)认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入学时间在1985年之前(包括1985年)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③④。 2.入学时间在1986年及1986年之后,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②③。 3.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成人毕业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补充提供:②③。

4.成人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的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三)认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2001年12月之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卫星电视师范类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④或①⑤。 3.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4.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四)认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五)认证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网络教育专科、高中起点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学历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六)认证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2001年12月之前取得的军队院校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3.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军队院校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4.2001年12月之后(包括2001年12月)取得的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七)认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 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 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用中文(除 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 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 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 “不适用”或“。无” 4. 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 格部分填写。 5. 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业)。 6.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的 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 “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 “合作举办”专业+层次+ “教育项目 (如: 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 范名称。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外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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