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规〔2003〕178号,2003年9月2日)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规〔2003〕178号,2003年9月2日)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规〔2003〕178号,2003年9月2日)

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建规〔2003〕178号

(2003年9月2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下简称国办发70号文件),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坚决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擅自设立开发区,盲目扩大开发区规模,违反统一规划管理原则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促进开发区的健康有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张做出的重要部署。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办发70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的五部委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组的工作,对行政辖区内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工作先由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自查,摸清本地区开发区数量、批准机关、规划面积等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虽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未按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的各类开发区。要按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对照检查。各类开发区的位置和建设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暂停建设,进行清理和纠正;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城镇体系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的,必须进行专门论证,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对超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的,暂停所有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核减开发区用地规模,重新核定开发区用地范围和四至界限;对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所圈占的土地要坚决依法收回;对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按照国办发70号文件的要求,开发区规划管理权要集中到市一级城乡规划部门。凡是违法下放规划管理权的,必须立即纠正。

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要在2003年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作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凡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顿的,停止建设用地和项目的规划审批。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拒不改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严格规范开发区的设立和扩区

对申请新设立开发区的,要按照国办发70号文件的要求,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划要求和具备设立条件的,要提出明确的选址意见。

对现有各类开发区申请扩区、改变区位或升级的,要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其用地规模和性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批准开发区设立、扩区、改变区位或升级时,必须附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开发区选址与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必须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专门论证;确需按所选地址建设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报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提出选址意见。

开发区的设立和扩区都必须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的,在通过科学论证后,按照法定程序调整近期建设规划。

三、强化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一)开发区所在地方政府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开发区规划,作为指导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开发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的,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要抓紧制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开发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各地不得新批准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

(三)城市规划区内及其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开发区规划的组织制定,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四)开发区不得设立独立的规划管理机构。各类开发区已设立的规划管理机构,都应作为所在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行使委托的建设项目建议权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权。

(五)开发区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参与组织编制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出让地块数量、面积、位置、出让步骤等,并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依据。具体地块出让前,开发区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开发强度和规划设计条件,作为测算土地出让金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四、依法监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从保证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开发区内有关土地利用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要向区内有关建设单位公开办事依据、规则、时限、程序和结果。要针对开发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要建立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建设部将对各地在开发区设立、升级和扩区的规划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要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对于违反规定随意设置开发区、扩大开发区规模、开发区内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建设单位、个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用地和项目建设,以及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要把经批准的开发区规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规范本地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随同清理整顿结果,于2003年10月30日前一并上报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九月二日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

前言 本导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总结省内开发区发展特点和建设经验,参考上海、重庆、广州、合肥等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开发区选址要求、开发区规划的构成、编制的内容及不同类型开发区内容侧重、编制深度与技术要求。本导则共有7章,包括总则、开发区选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附则。

目录 1 总则 (4) 2 开发区选址 (5) 3 总体规划 (6) 4 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5 修建性详细规划 (26) 6 专业规划 (29) 7 附则 (29)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30)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32)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安徽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编制,引导开发区和城市融合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含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编制,集中示范园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参照本导则执行。 1.2.2本导则所称开发区规划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1.3开发区分类 开发区按照其位置和功能关系,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类型。 1.3.1产业主导型开发区主要是与城市或镇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 1.3.2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或镇布局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团,其界线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他功能。 1.3.3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或镇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或镇区以外的新区,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座谈会讲话稿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座谈会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和书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明确提出给市“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下发相关文件,动作之快、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在历史上、历史上都是空前的。我们建设系统的每位同志都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所以,请同志们一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和书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用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激励斗志。下面我就如何学习领会大会和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将大会精神和领导指示落到实处,与大家共同研讨、交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目前,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一个新的战略机遇。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支持市加快发展,特别是省政府《关于支持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从8个方面、36条具体措施,给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为市的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这让我们看到了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魄力,这是市历史上不可多得的重大机遇。如果抓不住或放掉这次机遇,不仅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待,而且也对不起400万各族群众热切盼望,就是历史的罪人。我们一定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借机成事,在加速发展、加快转

型、推动跨越上取得重大突破。 理清思路,查找差距。两位主要领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市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路径,为我们思考、谋划、推动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要求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先行一步,走快一些,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成为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更加有力的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提出全力支持市加快发展,是一个非均衡推进战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重大决策。将资源向最有效、发展最快、能够创造财富更多的地方进行配置,这是对我们的巨大鞭策和巨大鼓舞。一个省会城市一定是这个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一定是这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一定是这个区域生产力聚集中心和财富创造中心。近年来,我市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相比,市的发展仍然较慢,与兄弟省会城市相比,我们经济发展的差距还较大,而且有些方面的差距还在拉大。市最大的问题还是经济总量不大,发展的步伐太慢。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两位主要领导给我们指出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结合城建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城建工作就是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来开展,城市建设投入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中占很大的比重。目前我们存

规划建设部年终总结

时光荏苒,新年的钟声即将响起,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对过往的一年做深刻的总结。2014年对于我们项目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规划建设部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公司各级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一期项目的开发工作。作为公司工程建设专业的核心职能部门,我们严记公司领导的教诲和嘱托,从部门职能出发,从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建设要求着手,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部门在工程技术管理上的核心作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规划建设部形成一个专业配套齐全,岗位职责分明的团结奋进、有很强战斗力的集体。 在部门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今年12月底,我们已先后完成了综合楼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垫层和防水卷材施工、幕墙、屋面SBC防水卷材施工,完成了固体制剂车间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幕墙骨架、钢结构施工,完成了原料药车间主体结构、砌体工程、6-13轴地面垫层、屋面SBC防水层、幕墙骨架施工,完成了仓库主体结构、砌体工程、地面、屋面防水层、幕墙的施工,并且综合楼被评为山东省优质结构工程,固体制剂车间被评为威海市优质结构工程,一期项目被评为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本着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而丰富和改善自己的原则,为此,我们规划建设部对2014年的工作情况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总结。 一、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工作是我部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延续13年的基础施工的工作,我部更加全力以赴地投入到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中。在部门同事的齐心协力,我部克服了今年七八月份暴风雨天气、施工单位投入不足、监理力度不够等种种困难,经过一年的辛勤工作,我们先后完成了主体结构封顶、砌体工程等多个分项工程。我部严格遵守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管理方法。从对进度、质量、成本三个重要因素的控制,加强合同的管理与信息的管理,努力协调与设计、监理、总包、各分包的关系,以及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加强了管理措施。 1.定目标,建章建制,抓好建设工作,为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努力拼搏。 总体计划的执行按以前完成的节点共计达到了90%,对此,我们也深刻反省,总结了如下几点原因:(1)个别控制节点工期制定计划或调整计划考虑欠周,对计划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欠敏感性和前瞻性。(2)暴雨季节,恶劣的天气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3)设计变更较多及其他不利因素增加了计划实施的难度。(4)一些施工单位组织不力,劳动力不足,现场管理不到位,计划得不到落实。(5)进场的材料、设备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2..注重合同对工程管理的作用,分类归档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积极协调各方工作关系和处理现场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在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部严格遵守合同,对合同中规定质量责任,划分界限,材料设备的采购,图纸设计,工艺使用的认可和批准制度都有较好的贯彻执行。通过研究各方面提出来的与合同实施有关的问题,对涉及到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必要时对施工手段、施工资源、施工组织直至合同工期进行调整,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抓好安全与文明现场管理工作 安全文明是施工项目中不可疏忽的一项工作,我部根据本工程安全文明项目管理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生产条例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做如下几点工作: (1) 为了提升工地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安排、合理调配使用施工场地,并使之与各种环境保持协调关系,要求施工单位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2) 督促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控制,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

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48号令)

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市政府令第48号) 《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业经2008年7月21日十届5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8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改革、创新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惠民之州”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便民利民、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职责,推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第二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第三条“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更名为“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增设“村镇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一)对各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制订全市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修编)计划。 (三)制订村庄规划技术标准。 (四)负责审查、呈批各县城和中心镇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六)完成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各县、区要整合现有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统一组建“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增设“村镇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管理股的工作职责: (一)对本县、区乡镇(街道)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根据全市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修编)计划制订本县、区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修编)计划。 (三)负责审查、呈批本县、区的乡镇(街道)、村庄规划。 (四)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的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完成本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整合现有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中心镇统一组建“规划建设分局”,其余乡镇(街道)统一组建“规划建设办公室”。行政上,“规划建设分局”和“规划建设办公室”为其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属工作机构;业务上,“规划建设分局”同时接受市、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规划建设办公室”接受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规划建设分局”和“规划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总结【最新版】

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规划建设部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两年重返,三年再造”的总体思路和发展要求,以“争创全省一流开发区,促进xx经济大发展”为目标,克服人员少、任务繁重等重重困难,强力推进xx 经济开发区辖下各个园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过全体人员艰苦努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严格按照《四川xx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要求,加强管理,致力于提高开发区规划管理水平;规范入园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所有工业项目的设计方案都备案在录;严格把握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规范企业围墙的色调、高度和规格,规范工业项目大门地坪与园区道路的衔接;调整工业项目用地建筑退让红线,加强马尾河、人民渠沿线的规划控制,最大限度提高园区工业用地的使用强度,据此对《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市工业园详细性规划》进行相应调整。经与江苏邮电设计院的多次沟

通和实地勘察,以人民渠与马尾河三角地带为核心的江苏工业园景观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全面启动康宁工业园的发展,总面积11平方公里,以食品和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康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中。为打造xx经济开发区商贸文娱中心,启动江苏工业园产业孵化基地商业项目,其初步规划方案已完成。 二、积极落实3亿中央资金,群策群力抓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工程:江苏工业园一、二期发展地块内的“九条道路、七座桥梁”及配套设施工程已全面完工,区内道路全长16公里,均按城市道路标准实施;总长3.4公里的汽车城苏援大道项目,经一路、经二路、纬二路和纬三路四条道路已全部竣工。目前,江苏工业园一期区域的路网、水、电、气和通讯等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齐全,初步形成“七通一平”的成片开发土地。投资1000万的拱星工业干道支线道路工程(经十三路)将于年底开工建设。总投资约3000万元的新市工业干道至关羽延伸段道路工程和江苏工业园泰州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的设计和立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在正在前期报批中,有望明年初开工建设。供电工程:投资约700万元全长约3公里的江苏工业园110kv供电线路已全面铺设完成;由德阳市供电局出资新建的江苏工业园110kv变电站也已启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第 8 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部长 姜伟新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张 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43号 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促进开发区的土地合理利用和各项建设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开发区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实施规划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城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发区的立项和选址工作必须有开发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开发区报请批准时,应当附有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第五条开发区必须依法编制开发区规划。 开发区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 开发区规划可以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阶段和开发区详细规划阶段进行编制。 第六条编制开发区规划的单位应当具备城市规划设计资格。 编制开发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勘测的技术规范。 第七条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开发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区详细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修改开发区总体规划,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浅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内涵及其关系!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09447972.html, 浅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内涵及其关系 城市是一定区域政治、文化科技和信息中心。现代城市的形式和发展除自然条件外,主要是在规划指导下,进行不断建设和有效的管理。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关系。认真研究并处理好三者之见的关系,对城市的发展具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上述三者的内涵及其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一、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建设与管理的直接依据。 (一)规划对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城市规划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起着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对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重大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作用,集中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一个城市能否建设的好,管理的好,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规划。只有这样,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才能依据规划科学的、有序的进行。否则,建设的管理就在很大程度上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城市规划对于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自觉依据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城市规划有一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趋于科学、合理、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有一个对城市规划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换言之,也就是如何自觉依据规划来进行建设和管理。这些年来,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我国的城市建设近十年来日新月异,新建筑、新景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也出现了一些败笔,如一些城市或是拆毁了具有历史风貌的区域,或是在风貌保护区新建了一些现代高层建筑。一个城市要发展好、建设好、管理好,首先要规划好。所谓规划是“龙头”,就是讲规划要先行。这样城市的发展、建设、管理才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才能避免盲目性,甚至破坏性。规划已经一定程序确定,就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由于长官意志或地区(部门)利益而随变更。规划必须高起点,才适应和满足城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以科学的规划减少建设的失误。规划要体现超前性、科学性、特色化、历史变化等,努力克服“千城一面”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城市展速度的快慢,城市建设和管水平的高低,一方面取于城市规划是否高起点,具有超前性、科学性、特色性;另一方面取决于建设与管理是否严格依据规划的要求,科学有序的进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建设是城市发展和基础,是规划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前提条件

建设部87号文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

XXX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方案说明

重庆XX工业园区 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方案说明 重庆XX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

重庆XX工业园区 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方案说明 编制单位:XXXX有限公司 负责人:XX 编写人员: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编制日期:2014年7月

目录 摘要 (1) 一、发展方向区划定工作开展的作用和意义 (2) (一)发展方向区划定的背景 (2) (二)、发展方向区划定的作用 (3) (三)、发展方向区划定的意义 (3) 二、发展方向区划定的依据和原则 (4) (一)、发展方向区划定的依据 (4) (二)发展方向区划定的的原则 (5) 三、工作思路及技术路线 (6) (一)、发展方向区划定的工作思路 (6) (二)、发展方向区划定的技术路线 (7) 四、工作程序 (1) 五、园区概况 (1) (一)、发展历程 (1) (二)发展现状 (2) 六、发展方向区划定的方法 (3) (一)资料收集 (3) (二)划定方法 (3) 七、划定结果 (5) (一)开发区主区 (6) (二)发展方向区 (7)

八、规划符合情况说明 (7)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7) (二)符合城乡规划情况 (8) 九、部门意见征询情况 (8)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完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和技术体系,全面掌握开发区实际开发建设状况和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情况,界定开发区未来规划发展方向和用地空间,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用地管理制度,规范开发区扩区、区位调整等用地管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4〕143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4〕25号)等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成果更新工作的要求,此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主要对开发区“主区”及“发展方向区”进行综合评价。重庆XX工业园区发展方向区划定范围确定工作,自2014年4月上旬启动以来,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在重庆市XX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经确定了发展方向区的范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会议讲话

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会议讲话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讲两个方面: 一、关于前八个月工作的基本估价 今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高点定位抓规划,勤督实查抓项目,多措并举抓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一是重点项目在抓早抓实、合力推进上取得了较好进展。 如期完成了新城西路建设、安定街改造工程,全力加快X等工程进度;XX幢多层主体;X套公租房全部开工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建设X户,棚户区改造完成勘丈登记X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X户,X片区X户安置楼建成主体,一些制约工程进度的难点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二是城乡规划在体系完善、执法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面完成了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X个修建性详细规划、X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启动了X新型城镇化试点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X个扶贫项目村村庄建设规划和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修建性规划,前八个月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X起,拆除违章建筑X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内乱修乱建、未批先建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三是城市管理在设施完善、日常监管上呈现出新的变化。 多方筹措资金,对X路进行了更换和修补,对缺失的树

木进行了补栽;组织各单位全面落实“五包”责任制和周五卫生大扫除活动,结合市县上半年工作督查和XX等活动节点,对城区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一些影响城区环境的突出问题。 前八个月,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尽管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力度不大,个别项目进展不够理想。面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补偿兑现等问题,一些部门和乡镇等靠思想、畏难情绪严重,工作一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导致棚户区改造、安置楼建设等工程长期处于停顿状态;对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不提前进行研究,不主动衔接协调,致使公共租赁房建设等工程开工滞后,进展十分缓慢。 二是城镇建设理念陈旧,规划编制特色不够鲜明。特别是在小城镇、中心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对乡村发展实际缺乏深入调研,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规衔接不紧密,思路不统一,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 三是工作落实不深不细,各类遗留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和安置楼建设方面,政策宣传、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来源:请选择2009-06-19 13:29:48 (2001年9月13日公布烟开[2001]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保证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规划管理区域系指根据国务院(84)国函字(149)号文和烟台市人民政府(1992)41号文所确定的范围:东至夹河桥,南至一级公路,西至柳林河,北至黄海负二十米水深范围。在本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及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规划管理系指开发区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用地和建设的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各类房屋、道路、桥涵、广场、各种管道、管线、防灾工程、绿化、雕塑小品工程、海河水系整治、农贸市场摊点和广告牌等工程。 第四条开发区建设环保土地局(以下简称建设环保土地局)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开发区规划的管理,并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城市规划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二)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主干道两侧的街景规划; (三)审查报批建筑物单体设计方案;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批准的总体规划,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报管委会审查后,报请烟台市政府批准; (五)负责项目选址定点和建设规划管理; (六)负责勘查设计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委会重视城市规划事业的发展,鼓励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水平。 对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对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划能力的思考

对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划能力的思考 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 阶段,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城乡规划设 计过程中,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并要积极引进新理念、新技术,从而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合理规划农村特有的空间,突出乡村 建设的特色,对居民住房的合理规划能够使农村空间尽可能利用起来,完善基础 设施建设,吸引高素质人才回来建设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建立合 理的相关机制,整治乡村的生态环境,尽最大可能保证机制的有效落实,能使村 民之间相互监督,共同进步本。文就对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划能力展开探讨。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规划 引言 在现代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乡村建设非常重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 走乡村振兴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城镇、乡村发展新格局,是新的历 史性任务。 1城乡规划设计中的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城市化建设、新农 村建设不断加快,各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实现人们生活环境、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了良 好的支持。但现阶段,城乡规划设计中不可避免的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例如建筑领域中,一 些不法分子为谋求更高的利益,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是使用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 求的材料,不仅影响着建筑建设质量,也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一些危害,甚至引发住房 安全问题,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面对这样的情况,城乡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引进绿色、环 保理念,积极推进生态建筑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的、安全的、健康的生活环境。 2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美丽乡村规划的原则 系统性:美丽乡村规划工作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在具体规 划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针对农村地区诸多要素进行分析,并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 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一步保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 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为农村地区更快更好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可持续性:美丽乡村规划需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这样才能够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创造出效益更大化。在具体规划建设过 程中,宜针对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对 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生态优先:美丽乡村规划建设需要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和基础,积极围绕农村的生态经济、人居、环境和文化等方面的特点来发展特色的生态农业,并整合资源,将村庄建设、村 居工程、农村旅游等发展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依托于不同项目之间的相互带动作用,提升美 丽乡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划能力的措施 3.1科学规划乡村布局及改善人居住房环境

规划建设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中山公用信息管线有限公司 规划建设部岗位职责 (试行) 为规范工程建设部的部门管理,明确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能,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全面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部各项工作。 2、组织本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协调好本部内部间、本部与其他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及工作氛围,营造公司的团队合作精神。 4、领导本部协调好相关政府部门、各运营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工作关系,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环境。 5、负责组织生产例会,并根据会议相关决议,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 6、根据公司的管理办法,制定对项目组的考核办法,综合评价项目组的工作绩效。 7、组织部门的专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素质和整体业务水平。 8、对本部人员的设置、奖罚、晋升、调动、任免等向公司提出建议及评价。

9、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本部工作,积极参与公司各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安排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本部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协调好部门内各项目组工作关系及工作气氛,营造部门团队合作精神。 4、协助部门经理与相关政府部门、各运营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 5、统一协调、安排和审核各片区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等全程系列工作。 6、根据公司的管理办法,协助部门经理指定对项目组及项目人员的考核办法,综合客观评价项目组的工作绩效。 7、定期对项目组进行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考核,严抓安全生产。 8、统一整理各项目组上报的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向部门经理汇报。 9、及时掌握各项目组工作情况,了解可遇见性的工作问题,向部门经理汇报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提高环境意识,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公共设施,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城镇环保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是事关城市整体发展和全局利益的一项大事,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综合性以及政策性。规划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规划工作的承担者和领导者有较高的要求。我们在选择谁来做XX城市规划的问题上,费了一番脑筋。经过多方比较,最后选择了省城乡规划设计院。高院长亲自牵头做这个规划。XX这一轮城市规划不追求数量,不追求速度,追求质量和品位。XX县城建设过去走在其它区市县的前面,现在落后了,但我们不后悔。我们一定要搞好规划,把XX未来发展的“定海神针”定准。 这个规划到底怎样定位?我们四大班子参观了仁寿,大家认为仁寿城市建设搞得很不错,是欧式风格。XX选什么风格,我想应该和XX 的历史文化相一致。XX自古就是盐马古道,卓筒井发源地就在XX。我看了XX县志,县志上的XX古城非常漂亮,XX历史文化很厚重,城市建设应有自己的特点。成都市正在进行旧城改造,定位非常准确:西部民居。我们和高院长研究,认为城市规划有没有生命力,要看管多少年。我们这一轮规划出来的建筑,如果20xx年就淘汰了,说明我们的眼光就短浅了。城市的生命力与规划的素质、眼界

是密切相关的。我们一定要高起点搞好规划,要防止因为规划的失误造成浪费土地资源,破坏城市布局,危害城市环境,损害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XX县城山环水绕,山青水秀,茫溪河穿城而过,非常有灵气,而且还很温顺。如果我们把XX建设成为显山露水、邻水而居、开门见绿,应是很美的。所以我们提出要把茫溪河两边15米到20米要整体控制起来,要真正体现XX显山露水、邻水而居、开门见绿这样一种特点。XX城市中心的几座山,要好好地保护好、绿化好。 下大力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 关于城市建设的问题,蒋县长已经讲了意见,我同意,不再重复。 XX城市建设的欠帐是比较多的。从规划建设的角度,我们落后了,但从管理看,XX的县城是一年比一年好。尽管我们县城很小,但很干净,很整洁。随着旧城改造的步伐加大,随着新区规划的加快,XX城市的品位会进一步提高。因此,在城市管理的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敢于硬碰硬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我强调是硬碰硬。任何单位,只要敢于硬碰硬地解决问题,积累的矛盾就会很少。问题积累就象一个垃圾桶,我们打开一看,这么多,盖上盖子。下一届揭

1995-07-01【建设部】《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已废止】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经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废止下列规章 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7月8日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2、《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30号发布) 3、《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43号发布)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促进开发区的土地合理利用和各项建设合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开发区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实施规划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城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发区的立项和选址工作必须有开发区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开发区报请批准时,应当附有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第五条开发区必须依法编制开发区规划。 开发区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 开发区规划可以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阶段和开发区详细规划阶段进行编制。 第六条编制开发区规划的单位应当具备城市规划设计资格。 编制开发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勘测的技术规范。 第七条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开发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送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发区详细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修改开发区总体规划,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九条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 第十条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前提,以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行政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 意见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 (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五)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基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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