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详细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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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四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四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而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和规则。

它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一、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管理流程,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及时申请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和申请费用的预算管理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控和处置。

包括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外部侵权行为的监测和维权等。

三、知识产权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和条件,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误用。

包括对员工的知识产权使用权限的管理和控制,对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管理等。

四、知识产权监管管理: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监管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和保护。

包括对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产权监管,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和惩罚等。

通过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____《____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____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____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

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

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创新发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正当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内知识产权管理的协调指导、政策研究、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法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第二章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职责第八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具体负责下列职责:(一)总体协调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制度、规章和标准。

(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协调纠纷和侵权投诉的处理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政策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

(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六)其他职责。

第九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团队,从事法律事务、咨询和服务。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法协助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维权活动。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知识产权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变更、转让、许可、监督、处罚、维权和纠纷解决等。

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规定(经典权威版)

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规定(经典权威版)

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规定(经典权威版)1. 背景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规定是为了保护组织内部和相关利益方的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而制定的。

本规定旨在确保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的妥善管理和保护,维护组织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2.1 知识产权:指由法律保护的个人或组织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软件著作权等。

2.2 机密信息:指组织内部或外部获得的未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合同和客户信息等。

3. 责任3.1 组织:负责制定和执行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保护的制度、政策和措施,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

3.2 员工:有义务保护组织的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严禁未经授权的使用、披露或传播。

3.3 相关利益方:享有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组织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权益。

4. 制度和政策4.1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管理和利用,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管理等。

4.2 保密协议:明确员工保守机密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

4.3 信息安全制度: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存储设备安全和传输安全等。

5. 措施和程序5.1 知识产权登记和维护:组织应及时申请和维持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5.2 机密信息的分类和标识:将机密信息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适当的保密级别和控制措施。

5.3 授权和许可管理:管理组织的知识产权的授权和许可事宜,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5.4 员工培训与教育:向员工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保护的培训和教育。

6. 合规监督和违规处理6.1 合规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知识产权和机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进行监督和审核。

6.2 违规处理:对违反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7. 附则7.1 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利益方。

7.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组织所有,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与补充。

以上为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规定(经典权威版)的主要内容,详细条款和具体措施可根据组织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知识产权管理_保密规定(3篇)

知识产权管理_保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作人员、顾问、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

第三条知识产权管理保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2. 全面保护:全面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3. 分级管理:根据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实行分级管理。

4. 责任到人:明确知识产权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密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的专利技术、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方案等。

2. 公司的商标标识、品牌形象、广告文案等。

3. 公司的著作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

4. 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市场分析、经营策略、财务数据等。

5. 公司的其他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密措施第五条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责任、保密措施等。

2.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3. 建立知识产权保密档案,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4. 限制知识产权的访问权限,仅对需要了解的人员提供访问权限。

5.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数据等进行加密处理。

6. 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协议签订,明确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公司内部保密措施:1.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部门或岗位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2.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会议、讨论等场合实行录音、录像等记录措施。

3. 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数据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4. 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审查,确保其带走的信息不涉及公司知识产权。

【9A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9A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KK20KK年2月7日发布20KK年3月1日实施目次前言 ....................................................................................................................................................................... I I 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4.1 总体要求 (2)4.2 文件要求 (2)5 管理职责 (3)5.1 管理承诺 (3)5.2 知识产权方针 (3)5.3 策划 (4)5.4 职责、权限和沟通 (4)5.5 管理评审 (4)6 资源管理 (5)6.1 人力资源 (5)6.2 基础设施 (6)6.3 财务资源 (6)6.4 信息资源 (6)7 基础管理 (6)7.1 获取 (6)7.2 维护 (6)7.3 运用 (6)7.4 保护 (7)7.5 合同管理 (8)7.6 保密 (8)8 实施和运行 (8)8.1 立项 (8)8.2 研究开发 (8)8.3 采购 (8)8.4 生产 (9)8.5 销售和售后 (9)9 审核和改进 (9)9.1 总则 (9)9.2 内部审核 (9)9.3 分析与改进 (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KK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雷筱云、马鸿雅、刘海波、徐俊峰、唐恒、常利民、袁雷峰、张杰军、张艳、杨哲、黄晶、韩奎国、岳高峰。

引言0.1概述本标准提供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分,该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内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中的各项行为。

第三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流程规定等。

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防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和宣传机制,提升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素质。

第八条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第九条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发明、技术改进等。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估和管理机制,合理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效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合理利用自身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四章知识产权交易与合作第十二条企业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交易与合作,推动知识产权的有效流转和运用。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职务发明的管理,明确职务发明的归属和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与相关国内外机构的合作,拓宽知识产权的获取渠道,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第五章知识产权维权与纠纷解决第十五条企业应主动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维权活动。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企业良好的商业声誉。

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第十七条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养和交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水平。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权责,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依事实行事。

三、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事业单位内所有员工和组织,包括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相关部门。

四、知识产权的划分和保护1.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我单位将根据其特点和法律规定,分别进行保护。

2. 对于我单位的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我们将积极申请专利权保护,保护我们的创新成果免受侵权。

3. 商标权的保护是为了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商业声誉,我们将对企事业单位的标识和商标进行注册和保护。

4. 著作权的保护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创作成果,我们将建立健全著作权登记和保护制度。

5. 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为了保护我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将对商业秘密加强保密管理,并签署保密协议。

五、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用1. 我单位将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

2.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及时记录和管理我单位的知识产权信息。

3. 员工在进行创新研发和生产经营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制度,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4. 在合作、转让和许可等合作项目中,我单位应明确写明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方式,并签订相关协议。

六、侵权纠纷的处理1. 在发现他人对我单位的知识产权进行侵犯时,我单位将立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律师进行侵权纠纷的解决,保护我单位的知识产权。

3. 同时,我单位也将加强对外部侵权行为的监测和预防工作,确保我单位的知识产权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我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本规章制度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确保企业的创新和竞争优势,规范员工在工作中的保密行为和知识产权管理,维护企业的利益以及员工和合作伙伴的权益。

二、保密责任1.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以及合作伙伴,都有责任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保护知识产权。

2.全部员工在加入公司时,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承诺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履行保密责任。

三、商业秘密保护1.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方案、生产工艺、销售策略、客户信息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存在,都属于商业秘密范畴。

2.全部员工都应当妥当保管商业秘密,而且严禁未经授权将商业秘密外泄给任何无关人员或机构。

3.员工在离职或调离原岗位时,必需交出与其工作相关的实物和文件,并妥当处理电子文件,包含删除或移交给相关职位的员工,并确保任何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四、知识产权管理1.公司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均属于公司的资产。

2.公司鼓舞和支持员工进行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产生,但对于员工所创造的知识产权,公司享有优先权。

3.员工在工作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将依据情况进行保护和申请专利等措施。

4.员工不得私自申请专利或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披露未经公司同意的创新成绩。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使用1.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将采取必需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加密、备份、访问权限掌控等。

2.公司的知识产权应当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标识,以便于辨识和保护。

3.在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员工必需事先获得合法授权,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授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六、保密与知识产权的违约与惩罚1.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大过、停职、解雇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如发现员工利用公司商业秘密或者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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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供企事业单位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同本单位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管理原则:知识产权工作实行一级管理。

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整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下属单位设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技术的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技术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是:新药研发中心、综合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例。

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目标的实施。

3、调查处理和解决与其他单位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制订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计划、规划。

2、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和培训。

3、办理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手续,管理本本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事宜。

4、会同单位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处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办理知识产权诉讼(或调处)事务。

5、监视国内外涉及本单位业务的知识产权动向,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6、参与组织专利实施和管理知识产权合同。

7、参与管理技术进出口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工作。

8、管理专利文献、商标文献和其他知识产权文献并提供服务。

9、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其他职务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奖励、支付报酬等手续。

10、筹措和管理知识产权经费。

11、研究和制订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等),并积极组织实施。

12、支持、组织职工的发明创造活动,并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咨询。

13、组织职工签订《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约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所做出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职工保证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同单位相竞争的业务,离开单位后在一定时间内也应承担上述义务,以及单位如何付给对方报酬或奖励等。

14、负责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评估工作。

15、做好本单位著作权管理,主要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

16、做好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保密制度,保密措施,保密资料室,处理商业秘密争议等)。

17、做好本单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和管理。

三、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的职责:1、协助知识产权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尤其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项目的统计、申报和上报工作。

3、负责与知识产权办公室一起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单位知识产权是指本单位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享受本单位的待遇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益。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一、在本职工工作中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含补充计划和临时计划)课题和合同计划课题,完成计划创作任务和设计任务,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或履行其他所在岗位职责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完成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三、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一年内完成的与原所在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是指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试验研究设备、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说明、声像材料等。

“享受本单位的待遇”是指自选课题、自筹资金、自立项目,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经过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的各种实验研究技改和技术创新成果、实验原始记录和各种数据、文件材料、图片、技术资料、实验装臵与样机、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各种声像材料、程序软件、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及其他文艺作品等成果。

第六条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权。

二、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指未申请专利但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和经验,如关键工艺技术参数、技术诀窍、操作规程、消化引进的各种资料、图片和国家以及单位保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科学技术秘密等。

三、商标、服务标记:指单位拥有注册的和尚未注册的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四、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制备方法、分析方法、财务信息、供销网络、客户名单、涉外合同等。

五、著作权(版权)1.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时,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质图、声像材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作品。

2.指由本单位职工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提供资金、设备、设施或资料等创造条件并承担责任的论文、专著、年鉴、辞书、教材、报刊、画册、声像作品、美术摄影作品以及其他艺术作品和编辑作品的版权。

第四章知识产权归属第七条按本《规定》第五条,凡职务发明创造及其他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以及本单位委托他方研究、开发、设计、制作等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其申请和所有权利必须是本单位,但有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一、本职工作范围内或执行单位分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承担责任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属于职务创作软件,软件设计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和报酬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属于本单位。

二、本单位职工开发的软件,如不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并与开发者在单位从事的工作内容无直接关系,同时又未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则属于非职务创作软件,其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自己。

三、由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其他单位与本单位合作开发的软件,除另有协议者外,其软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拥有,行使时按书面协议约定办理。

如无书面协议,而合作开发的软件可独立使用的,由合作开发者协商使用,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四、委托他人开发或他人委托本单位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无书面协议约定或者协议中未作明确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受托方。

五、按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计划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的规定确定权属,如无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属本单位所有。

第九条商标权及其保护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委托、合作开发或研究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按其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或合同办理,没签协议或合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按《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章知识产权管理第一节知识产权管理第十二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立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在签订合作研究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商标转让许可、版权转让许可合同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的合同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时,均须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经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查,重大项目须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签字方能生效。

向国外转让时,还须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转让。

第十四条本单位在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时,在引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以及在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时,均须事先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一同对其法律状态进行调查,确定恰当的研究开发方向和起点,制定正确的生产经营战略、目标,避免重复研究,造成人财物的浪费,防止侵权纠纷的发生。

第十五条本单位对外宣传(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参加国内外科技展览、举办技术鉴定会、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接待参观访问等,凡涉及本单位知识产权时,应严格按照本单位保密规定和本《规定》及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职工非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凡需申请和登记予以保护的,必须由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并出具证明,方可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或登记。

第十六条本单位研究、开发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能申请法律保护的,应及时办理申请、注册和登记。

第二节专利管理一、专利申请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的各类发明创造,应严格遵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来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科技开发计划内的项目,包括委托研究开发项目和共同研究开发项目,专利申请人的确定按开发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第一申请人是本单位的,相关的专利工作由本单位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第十九条单位及个人申请专利前,应填报《专利申请表》,《专利申请表》必须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是本单位的计划项目。

2、申请专利的理由及发明创造的专利性(附文献检索报告)。

3、申请人及确立申请人的理由,属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4、发明人和设计人。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及时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办理专利申请。

职工对其职务发明创造要求申请专利,但经单位主管领导及专利管理部门研究认为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道理、妥善处理。

在发明(设计)人就其职务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协商不一致时,发明(设计)人不得以个人作为申请人申请专利。

第二十一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发明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制。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的研究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应根据事先签订的书面协议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转让手续后,应向国务院专利主管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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