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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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3•【字号】粤府办[2006]49号•【施行日期】2006.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6]4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门户网站()自1999年开通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通过各种方式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丰富了网站内容,基本保障了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提高了行政效能。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省政府门户网站正着手进行改版。

为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坚持及时公布我省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实行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省府办公厅与各地、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全面真实。

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政府对外发布信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窗口,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据统计, 90% 以上的政府部门都建成了门户网站,普遍实现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功能。

大量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应用,为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的来说,我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还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务公开不够充分、网上信息不够丰富、更新频率低、应用水平比较低、网上办事功能有限、网站交互性相对较差,服务功能较弱,由其是跨部门的协同办工能力还相对很低等。

随着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简单的信息发布、内容检索等基本功能已无法满足需要,便民服务、网上审批、一站式办公等应用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具备强大交互功能和协同作业能力的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成为电子政务时代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并将成为政府高效行政,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平台保证。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一个功能完善、进出捷便、实现电子政务各项职能的一个最重要窗口,门户的建设应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网站的建设应实现如下目标:建成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信息资源并进行科学分类,形成政府信息资源库;建立以事务链为中心的政务公开系统,体现服务型政府新形象;整合网上服务项目,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对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方便、高效的渠道,使公民能够通过门户网站,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批评,逐步实现政府与企业、公民的互动式交流。

“三横两纵”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中的应用服务是政府门户网站的生命线,为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应将尽可能多的功能和资讯综合起来,没有整合,就没有高服务能力的政府门户网站的诞生。

以“三横两纵”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搭建的政府门户网站总体结构如下图所示:X + 1 布局整个信息交换平台包括四个层次,以及安全支撑和管理监控两个支持体系,核心是统一支撑平台,即 X+1 中的 1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30•【字号】粤府办[2003]42号•【施行日期】200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目标(一)指导思想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以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十五”期间全省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加大力度,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带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资源共享、讲求实效;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三)建设目标建成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开展各类业务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信息共享;初步形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逐步完善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政府内部办公运作规范高效,实行公开对外服务,管理、决策、服务、应变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省电子政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6年4月29日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16年底,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一个提升、两个拓展、三个突破。

一个提升,即实现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逐步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

两个拓展,即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应用上,拓展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以及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真正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

三个突破,即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初步建立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支撑各部门网上办事应用;在一网式主题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以主题服务为导向,探索整合优化关联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逐步完善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重点提升县(市、区)、镇(街)两级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粤办函[2017]26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5.05【实施日期】2017.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6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7年5月5日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围绕“放管服”改革一个核心,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简政放权与全程监管”、“公共服务与一机两页”两个结合,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与智慧城市建设对接、网上全流程效能监督三项行动,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网上办事“三率一数”稳步提升,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7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加快推进证照(批文)电子化,深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结婚证、残疾人证等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中的应用。

--省级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80%以上,98%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60%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证照(批文)电子化率达30%以上。

--珠三角九市。

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5%以上,87%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粤府办〔2014〕73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7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所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主管政府网站工作,并明确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建立由政府办公室(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逐步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具体建设方案及有关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由省府办公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另行研究制订。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XXX内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建政府网站专业运行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制度。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XXX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关闭无内容保障、链接错误的栏目。

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数据对接,充分利用目录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加工开发符合公众使用习惯的政务服务产品。

充分发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动。

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地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服务能力和站内搜索智能化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省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省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省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公布日期】2002.01.16•【字号】粤府办[2002]1号•【施行日期】200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强省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的通知(粤府办(2002)1号)省各有关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WWW.GD.GOV.CN)自1999年开通以来,形成了每周发布政府文件、政务动态的制度,在国内外的影响越来越大,既是政府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和发布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国内外人士了解广东的主要窗口。

但是,目前网站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某些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有些链接网站没有信息等。

为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工作,更好地宣传广东,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政府公众网站的内容编辑由省府办公厅负责,包括栏目的设立、删除,栏目内容和来源的确定。

二、省政府公众网站的技术保障由省信息中心负责。

省信息中心保证网站的不间断正常开通,并负责网站信息的制作加载,制作加载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省政府公众网各栏目的信息内容由省各有关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交省信息中心统一制作上网。

其中,“政府领导”、“政府文件”、“政务动态”、“广东政报”四个栏目由省府办公厅负责提供资料,“政府机构”栏目由省人事厅根据情况变化提供资料,“广东概况”栏目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提供资料,“法律法规”栏目中省政府规章内容由省法制办负责提供资料,省人大法规内容由省信息中心负责与省人大有关部门联系收集,“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和“投资招商”两个栏目的内容,由省计委负责及时更新。

各部门的投诉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省信息中心更新上网。

四、请省各单位切实重视省政府公众网和链接网站上网内容更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内容的及时更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粤办函〔2017〕156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集约,推动我省基层政府网站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

(一)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

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必须关停,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实现统一运维。

(二)地级以上市各部门网站逐步整合。

对外服务较少及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市直部门网站可选择关停,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市级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实现统一运维。

市直部门要加快整合其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网站,原则上1个部门只保留1个政府网站。

二、实施步骤(一)制订集约化建设方案。

各级政府办公室(厅)组织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摸查,确定拟关停迁移和拟保留的政府网站名单,制订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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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WWW.GD.GOV.CN)由省府办公厅
创建于1999年8月。

主要设有“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动态”、“广东政报”和“广东概况”等栏目,侧重于发布政府文件和信息。

网站开通以来,对宣传政府方针政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没有很好地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资源等原因,目前网站存在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部分资料更新不及时,提供的网上服务少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互联网网站的作用,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经省府领导同意,拟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调整充实,
将其建成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名称为“中国广东”,标注“政府门户网站”
字样(域名不变,仍为WWW.GD.GOV.CN)。

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将省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代表广东省政府形象的、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成为广东省政府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对社会经济实行在线行政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以及国内外了解广东的重要渠道。

(一)近期目标。

用一年的时间(即在2003年内),建立以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为主的省级政府门户网站。

其主要任务:
1.省直部门开通和完善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政务。

2.初步建立省政府及其部门通过互联网发布政务信息,实施政务公开的机制。

3.整合省直部门的网站信息。

4.链接已开通的省委,省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各省政府的互联网网站。

5.有条件的省直部门开展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二)远期目标。

用两年的时间(即从2004年至2005年),建立具有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功能的“网上政府”。

其主要任务:1.建立完善的政府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机制。

2.省直部门实现在线政府业务管理和服务。

3.门户网站整合各部门的在线管理和服务,向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内容定位
省政府门户网站基本定位为传递政务信息,提供政府服务。

网站整体风格要求庄重严肃,充分体现政府形象。

内容要有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

具体内容分为六大块:
(一)政务公开。

主要公布政府政务信息。

所设栏目: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广东政报、政府工作报告、政策动态、政务新闻、政府公告、发展规划、统计数据、重大项目、投诉电话、公众意见箱等。

(二)省情资料。

主要介绍广东概况。

所设栏目:基本概况、经济发展概况、精神文明建设概况等。

(三)网上办公。

主要提供政府网上办事服务。

要求省直部门所有对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均一一列入。

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理程序,表格下载,网上咨询、呈送、批复,结果查询等。

(四)便民服务。

主要介绍与民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情况和服务指引。

所设栏目:天气预报、交通旅游、劳动社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五)专题栏目。

主要登载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重大新闻、投资招商信息等。

(六)相关链接。

主要链接省委,省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省直部门,地级以上市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各省政府等的网站,以及本省5网互联平台。

三、建设方式
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部门建网、专题组栏、高效链接”的模式,由省府办公厅和其他省直部门合力共建。

省府办公厅负责门户网站的总体规划、栏目设置、
督促检查、网站运行监控等。

网站的软件开发、日常维护委托省信息产业厅负责。

网站栏目内容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工见《省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和工作分工一览表》)。

“部门建网”是指省直部门建立独立的互联网网站,按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设置相关栏目:“专题组栏”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按栏目整合和链接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相关的内容:“高效链接”是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之间的链接要高效、畅通。

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内容上网,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向省府办公厅提供统一集中上网的内容,资料上网后如有更改,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更改资料。

要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自行上网的栏目,保证省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

没有统一要求的,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栏目,办出本部门的特色。

目前仍未建互联网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建设,争取在今年5月之前建成。

自建网或主机维护、通讯费用有困难的,省信息产业厅和省信息中心可以免费提供网站空间或主机托管。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省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并加载上网的内容由省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自行组织上网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

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由本部门主办,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互联网网站
的领导,部门办公室要做好上网内容的组织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采编、发布以及网站的信息交流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各部门普发性文件以及应向公众公开的内容一定要公开,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公开。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门户网站由省府办公厅主办。

为了协调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的工作,拟成立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络组,由省府办公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主任任组长,省信息产业厅分管政务信息化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府直属各部门办公室和负责本部门互联网网站管理的处室或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

六、安全措施
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的互联网网站都要加强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整体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政府网站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切实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省公安厅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范计算机病毒和黑客
入侵的指导工作,省保密局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防泄密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七、资金保障
要加大对政府网站的资金投入,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经费。

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所需经费由省政府政务信息化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省直部门互联网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由各部门在本单位行政经费中统筹安排。

八、时间进度(指正式开通前的进度)
(一)2003年1月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络组会议,讨论《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稿)。

(二)2003年3月下发《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

(三)2003年3-5月
1.省直部门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划要求增加或修改必上的栏目,还没有网站的建立网站。

2.设计省政府门户网站网页。

3.组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并加载上网。

(四)2003年6-7月
1.整合或链接省直部门网站相关的内容。

2.做好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2003年8月1日省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

附件:省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和工作分工一览表
附:
省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栏目和工作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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