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依法治国与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摘要:

通过社会调查,使家乡人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了解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掌握依法治国与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关系。提出新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了解如何抓好新农村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建设和谐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这个建设过程中,法治的力量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强有力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和谐要通过新农村建设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必须以法治作保障。

关键词:

依法治国,新农村法制建设,以德治国,党的领导,公民职责

引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相关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

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正文:

我们生活在法治的国家,社会变得祥和,我们的家乡也不例外。全力打造和谐大家园,经济大开发、文化大发展。目前,泽州县全力推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泽州县已经建成农家书屋97个,基本上解决了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农民读书看报难的问题。几年来,泽州县农家书屋法律类图书无论是品种、册数、码洋,还是信息量,实用性、通俗性,都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内容涉及农业生产经营、财产权、义务教育、税收、环境保护、婚姻、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经过几年的农家书屋建设,以宪法为核心,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都得到广泛宣传,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原先有村民买到假的种子只能唉声叹气,造成了损失也没有办法,现在知道了投诉途径,就能很好的解决一切问题。在外面打工的年轻人回家过年时再农家书屋看了相关的法律书籍,等出去工作了,若是碰到包工头没有发放他们的劳动报酬时,他们就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劳动获偿权。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依法治村”活动在全县的农村全面展开,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法治建设。

所以说一个国家的文明离不开依法治国,一个社会的文明离不开广大的人民群众,群众知法懂法,社会才更进步更稳定,世界才更和谐!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

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

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一、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

1、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良好的道德规范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其次是因为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确地把握立法宗旨,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证据采信方面的自由心证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再次是因为道德是守法的基础。大多数人对法律和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权利是现代法律的核心,如何将法定权利兑现成为现实权利取决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与权利意识相对应的义务意识也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相关联。

2、以德治国需要以依法治国为补充与保障。以德治国着力于通过提高人的内心觉悟和建设人的动机文明,来端正人的文明行为;依法治国则着力于通过约束人的外部行为和建设人的行为文明,来开掘人的内心文明。以德治国着力于建设个体文明,通过榜样的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群体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国则着力于建设群体文明,通过群体文明的提高,防范、震慑个体的越轨行为。以德治国着力于强调人的义务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治国着力于维护人的权利,强调人的权利意识,两者相得益彰。

二、如何抓好新农村法治建设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尊重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律。首先,结合我国“三农”最根本问题,切实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可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采取现代开放式的农村立法思路,以《农业法》为核心法律,再制定和完善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各种法律、法规。完善修改《农业法》,同时,尽早制定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其次,要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立法目的,

以民为本,通过切实调查农村,了解农村真实状况,懂得农民心声,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农民所用,为农民尊重,使农民切实感受到法律存在的意义。

2、保障村民自治基础,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基层乡镇政府要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方法,鼓励村民自治、自理村中事务,从而增强村民主人翁的意识。重要的是要让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增强,促进农民法律意识逐步由外在走向内生,从抽象走向具体,让农民能够真正感觉到法律的存在。

3、加强宣传人员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首先,利用村中现有设备宣传法律基础知识。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建立农民法制学校,这个学校可以建在村委会中,方便组织召集村民,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本、有老师、有考核,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二是利用学校资源,通过高校法律专业的老师和法学院的学生组成法律宣传小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法律宣传。

4、发挥法律保证功能,优化法制环境。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乡政府司法所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选举人民调解员,调解员可由村委会成员、有威信的村民或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员担任。从而加大调解的成功率,使村民相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权力和能力,争取使村内矛盾解决在村内。二是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保好驾。积极打造便民法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简化案件审批手续,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同时,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诉讼指导、举证指导,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三是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由法院、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村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联合组建大调解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5、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在制定政策、确定规划、健全组织、用人导向、考察考核等方面为农村法治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人大的权力监督,通过质询、报告、调查、个案监督等形式,监督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司法公开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让农民了解执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三、改变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

回顾我国农村改革的启动和深化,主要是靠国家适时、正确的农村政策来推动的。它实际上是在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使得我国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仍然缺乏全面系统而又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也要发生转变,要靠政策,更要靠法律,把新农村建设置放在一个新的制度环境中去思考,既要把行之有效的农村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又要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制度。

1、树立新的法治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培育法治理念,最重要的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的观念,把保护“三农”利益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为此,要改变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出现的“政府包办一切,农民依靠政府”的状况,政府一方面要为新农村建设创

造一个公平、正义、有序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主动和负责地办好市场和社会自治组织办不到或者办不好的事情,同时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用法律制度激发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以实现农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以法律制度为支撑。过去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更多地是停留在号召层面,而今天的新农村建设,完全不同于以往,它是一种需要实践的行动纲领。在这种背景下,新农村建设与法治建设就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新农村建设推动着法治的发展,而法治的发展又支撑着新农村建设。体现和落实新农村建设目标如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新型农民的培养、人居环境的改善、乡村治理新机制的建立、农民权益的保护、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等,都必须要以明确的、权威的、稳定的法律制度为支撑。

四、每个广大公民应尽的职责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所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大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的发展现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机遇与面对的挑战都前所未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每个广大公民应尽的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会议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深入持久地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从中感受到我们党的光辉历程,并从内心深处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在自己的岗位上更加地努力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具体的工作上,而不是不切合实际空谈,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形式主义。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争创一流业绩。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我们要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必须要注重学习,不断地充实、提高自己。要学习好党的理论知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利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民生水平的一个重大举措,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办实事好事。

3、配合村两委工作让新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当期我们大学生村官的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面面俱到,移民安置工作处于攻坚阶段,矛盾纠纷,维稳工作量相当大。我们应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与村两委的同志一道,把我们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力度。

十八大报告中对新农村建设做了重要指示,相信十八大会给农村经济带来更

多的发展,我们的日子将越过越红火!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我将会努力为村民服好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