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立项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立项招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措施。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立项招标的定义、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立项招标工作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立项招标的定义建设工程立项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和信誉的施工单位(中标人)进行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立项招标旨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建设工程立项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明确招标项目需求:招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等,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准确。
(2)组建招标工作小组:招标人应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要求等。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投标阶段(1)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3)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 开标、评标阶段(1)开标:招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2)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3)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一般为3天。
4. 签订合同阶段(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明确中标项目的名称、中标金额、工期等。
(2)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建设工程招标审批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标审批程序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工程招标审批程序,包括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审批条件等内容。
二、审批流程1. 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工程招标前,首先需要进行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立项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招标方式选择审批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需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选择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投资规模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招标方式审批:项目单位将选择的招标方式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 招标文件审批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需进行审批。
招标文件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审批:项目单位将编制的招标文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 招标公告发布审批招标公告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需进行审批。
招标公告发布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招标公告编制:项目单位根据招标公告编制要求,编制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审批:项目单位将编制的招标公告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5. 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批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需进行审批。
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审批:项目单位将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6. 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开标、评标、定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需进行审批。
开标、评标、定标审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开标、评标、定标方案编制: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开标、评标、定标方案。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建设工程招标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择优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
下面将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包括准备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解释和答疑、投标和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1. 准备阶段在项目需求确定后,招标人开始准备招标工作。
这包括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招标范围、评标办法等事项。
同时,招标人还需要编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和第一次招标文件的草案,以便在后续程序中使用。
2. 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传达项目需求和评标标准的重要文件。
招标人需要根据工程特点、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合同草案、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
发放招标文件时,招标人需要制定明确的方式和时间表,确保投标人能够及时取得招标文件。
3. 招标解释和答疑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后,可能会收到投标人的问题和疑问。
为了公平公正,招标人会组织招标解释会议,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澄清投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
招标人需要记录解释会议的内容,制定相关解释文件,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位置进行公示。
4. 投标和评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同时,招标人还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常由招标人、工程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组成,他们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还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实地调查或要求投标人进行技术讲解等环节。
5. 中标和合同签订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将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进行洽谈和商议合同事项。
中标人需要提交相关证照和文件,确保其资质符合要求。
招标人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约定工程的价格、工期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最后,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招标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落实。
同时,投标人也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确、规范地参与投标,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建筑工程公司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招标概述建筑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建筑工程承包商,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招标流程是招标工作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步骤。
二、招标公告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2. 招标公告期限:招标公告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三、投标报名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等。
3. 投标报名审核:招标人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招标要求。
四、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2. 资格预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 资格后审: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招标要求。
五、投标文件编制1.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等。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六、开标1.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
3. 开标程序: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宣布开标纪律,投标人代表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果。
七、评标1.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一、前言建设工程招标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效率,规范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二、招标范围1. 本程序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
2. 本程序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
三、招标条件1. 招标人应当具备招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2. 招标人应当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条件。
3. 招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4. 招标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四、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1)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条件、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
(2)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工期、质量标准、招标代理机构等信息。
2. 投标人报名(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出投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等内容。
(2)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作出明确规定。
4. 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材料等。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项目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作出详细说明。
5. 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建设程序分为(3篇)

第1篇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项目立项。
2. 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3.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等。
4. 资格预审: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保投标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二、招标阶段1. 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
4.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公开宣读投标文件内容。
5.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公示: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同签订阶段1.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合同备案:将签订的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施工阶段1. 施工准备: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案等。
2.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
3. 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4.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包括自检、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五、竣工交付阶段1. 竣工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环保等方面。
2. 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交付使用。
3. 工程保修: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
2.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3. 公告发布:项目单位将招标文件和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如政府采购网、行业网站等,公告期一般为20-30天。
4. 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单位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 预算编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向项目单位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
3.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了解项目需求、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等。
4.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方案等。
5.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项目单位。
三、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单位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 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资格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3.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天。
四、中标阶段1. 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备案:项目单位将签订的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履约阶段1. 项目实施: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2. 监理单位介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建设工程招标操作流程(3篇)

第1篇一、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1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文件,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评标标准等内容。
1.2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意见。
1.3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二、招标公告与邀请2.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2 发送招标邀请书对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向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
三、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3.1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报名材料。
3.2 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四、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4.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
4.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5.1 开标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组织。
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5.2 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意见。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5.3 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中标人。
六、合同签订与履约6.1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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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1、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2、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3、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连同应交验的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一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国家计委审查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的自行招标条件和招标范围。
对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不得拒绝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
认定招标人不符合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建设项目。
三、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须知;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4、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12、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13、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1、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3、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1、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
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3、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
4、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
六、发招标文件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2、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七、项目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
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
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3、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4、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5、现场的环境;6、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3、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5、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3、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4、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
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5、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3、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4、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十一、确定中标人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签定合同如何编制标底标底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
它不仅是衡量投标报价的准绳、评标的尺度,而且是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
标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标底的编制要以招标项目批准的预算为基本依据,编制的标底高于预算的,采购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变更预算后,方可委托招标。
标底一般根据以下原则确定:⑴正常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作为编制标底的基本依据。
市场价格一般以权威机构所统计的价格为准,同类产品如果有几个品牌且价格不同时,可选择居中的一种品牌的价格作为市场价格。
⑵依法管制价格时以管制价格为标底。
⑶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参考交易实例价格编制标底。
⑷因新开发品、特殊规格品等特殊物品以及劳务的特殊性,无市场价格和适当的交易实例价格时,可以以成本加利润的方法确定标底。
编制标底时,应当考虑合同数量、履行前景、履行期限、供给状况、合同条件以其他有关情况。
还需注意的是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但在招标投标法中却没有作相应的区分。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活动。
通过资格预审程序,可以增加对投标人资信的了解,缩减招投标人评审和比较招投标文件的数量,降低交易成本,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公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金的来源、资金所投入的项目名称和合同的名称;(2)对预审人的要求,主要偏重于经验、设备、人员及资金等方面;(3)业主的名称和邀请投标人对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的工作,包括工程概述和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主要工程量清单;(4)获取进一步信息资料和预审文件的地点、负责人姓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价格;(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地址和负责人姓名;(6)公布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加入资格审查的内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资料。
评标委员会在正式评标前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对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行评标的活动。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加入资格审查的内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要求填写资格审查资料。
评标委员会在正式评标前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对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行评标的活动。
资格后审的内容与资格预审的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状况、人员与设备情况、施工经验等方面。
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填报,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不得提出附带条件。
投标文件通常包括:(1)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信誉、合法性的文件。
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
(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