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原则之区别对待原则
试析老挝刑法对毒品犯罪的惩治

体 系落后 ,法 律法 规欠 缺 ,很 不完 善 ,涉及 禁 毒肃 毒方 面 的法规 一 直 处 于 空 白。 自 19 90年 老 挝 政 府 把 禁毒 条款 写入 刑法 以来 ,老 挝先 后颁 布毒 品治理 条 例 、毒品 检验 标准 、医用 麻 醉品使 用 条例 等一系
列 规定 ,此外 ,随着制 毒 贩毒活 动 的 日益 猖獗 ,老 挝政 府对 原刑 法 中有 关 禁毒 条款作 了适 当修 改 和补
中 图 分 类 号 :D 1 97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l7 — 6 5 (0 6 0 0 3 0 6 2 o 7 2 0 ) 2— 0 6— 4
老 挝人 民民 主共 和 国在 17 9 5年 解 放 后 ,法 律
从 老 挝刑法 整体 结构 看 ,刑法 第 15条 是 关于 3
法 规 ,遵守 社会 秩序 和公 德 ,并 以之警 示 自己和他
人 不 可犯罪 。
老 挝现行 刑 法 ,是 19 9 0年 颁 布 实 施 的 ,一 共
为1 7章 12条 。其 中总 则八 章 ,共 5 6 0条 。分 别为 总原 则 ( 1—2条 ) 第 ,刑 法 使 用 范 围 ( 3—5 第
条 ;第 六章 ( 17—17条 ) 第 1 2 :侵 害夫 妻 、家 庭 、 风 俗 习惯 罪 ,共 1 1条 ;第 七 章 ( 18我 一1 1 第同种 类 的毒 品在 同种行
为 中所带来 的危 害不 同。如走 私 、运输 、加工 、生
条) :经 济 罪 ,共 1 条 ;第 八 章 ( 12—16 4 第 4 4 条) :国家工 作人 员职 务 罪 ,共 5条 ;第 九 章 ( 第
1 7—12条 ) 4 6 :违 反行政 和 司法管 理秩 序罪 ,共 1 6
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辨析

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辨析作者:花文静来源:《理论观察》2017年第03期摘要:当前我国仍应保留毒品犯罪的死刑,并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毒品犯罪的“罪行极其严重”具体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參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另一类是在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的前提下,主观恶性极深的情形。
在此基础上,如若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方能认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以此准确把握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条件,合理评价毒品犯罪的罪行,实现毒品犯罪死刑的司法控制。
关键词:毒品犯;死刑;罪行极其严重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3 — 0140 — 03现阶段我国不能废除毒品犯罪的死刑。
为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废除死刑的长远目标,做到刑事司法宽严相济,就必须坚持“保留死刑,控制死刑并慎用死刑”的基本刑事政策,通过立法和司法途径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
《刑法》第48条对死刑适用的标准作了统一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又对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条件和情形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为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提供了指引。
然而要应付复杂的毒品刑事司法活动,这些标准过于笼统。
毒品犯罪“罪行极其严重”包括哪些要素?其死刑执行方式该如何区分?这些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未达成共识。
不仅造成不同法官在不同的案件是否适用死刑上的观点差异,还会由于死刑适用标准统一认识的缺失,导致在是否适用死刑的结论上大相径庭,造成死刑的泛滥。
〔1〕因此,有效消除分歧、准确认识毒品犯罪“罪行极其严重”的内涵尤为重要。
一、定基调:“罪行极其严重”的内涵《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此,“罪行极其严重”是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必要条件,而死刑缓期执行则还必须具备“不是必须执行”这一条件。
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处罚规定

一、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处罚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禁毒常识测试试题及答案

禁毒常识测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 毒品是指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哪项不是毒品?A. 鸦片B. 海洛因C. 酒精D. 大麻答案:C2.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毒品犯罪的什么原则?A. 从重处罚原则B. 从轻处罚原则C. 无罪推定原则D. 罪刑法定原则答案:A3. 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吸毒行为?A. 吸食海洛因B. 服用摇头丸C. 服用处方药D. 吸食大麻答案:C4. 吸毒会对人体造成哪些危害?A. 影响身体健康B. 影响心理健康C. 影响社会稳定D. 以上都是答案:D5. 我国禁毒法规定,以下哪项措施不是预防毒品危害的措施?A. 宣传教育B. 强制隔离戒毒C. 社区康复D. 预防教育答案:B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毒品的常见种类?A. 可卡因B. 冰毒C. 咖啡因D. 摇头丸答案:A、B、D2. 吸毒会导致哪些社会问题?A. 犯罪率上升B. 家庭破裂C. 经济负担加重D. 社会秩序混乱答案:A、B、C、D3. 以下哪些措施属于我国禁毒法规定的预防毒品危害的措施?A. 宣传教育B. 强制隔离戒毒C. 社区康复D. 预防教育答案:A、C、D4. 以下哪些属于吸毒的法律后果?A. 罚款B. 行政拘留C. 强制隔离戒毒D. 刑事处罚答案:A、B、C、D5. 以下哪些是毒品的危害?A. 损害身体健康B. 破坏家庭和谐C. 影响社会稳定D. 增加医疗负担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2. 吸毒者可以完全通过意志力戒除毒瘾。
(错)3. 毒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
(对)4. 吸毒会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
(对)5. 我国禁毒法规定,吸毒者可以自愿接受戒毒治疗。
(对)6. 吸毒者在戒毒过程中不需要心理辅导。
(错)7. 毒品犯罪属于刑事犯罪。
毒品纯度应当成为量刑的标准——论《刑法》357条第2款公正性之欠缺及其完善

围内, 如果 超 出这个 范 围 。 国家的刑 罚权 就是不 公正
的 。而这个 “ ” 度 的范 围 的体 现 就 是 “ 刑 均 衡” 而 罪 ,
衡 量 罪 刑 是 否 均 衡 的 标 准 就 是 看 行 为 人 行 为 的 社 会
Vo18, . . No 2
Ap . O O r2 1
毒 品纯度应 当成为量刑 的标准
论《 法) 刑 )5 3 第 2款公 正性之 欠缺 及 其 完善 7条
姜 敏
( 南政 法 大 学 法 学 院 , 庆 西 重
摘
4 t2 ) 0 1 0
要 : 刑 均 衡 是 刑 法 的 基 本原 则 , 罚 之 度 应 以责 任 为 限 , 是 法 治 语 境 下 刑 法 的基 本原 则 。但 刑 法 第 3 7条 第 2款 “ 毒 品 罪 刑 这 5 对
根 除 毒 品 犯 罪 、 底 消 灭 毒 品犯 罪 的 想 法 是 正 当 的 , 彻
终 贯彻 罪责刑 相适 应 这 一 刑 法 的 基本 原 则 , 分 考 充 虑不 同纯度 毒品 之 间 的差 异 , 乎 这 应 是 常识 性 问 似
题 。但 我 国《 刑法 》 3 7条第 2款规 定 :毒 品的数 第 5 “ 量 以查 证属 实 的走 私 、 贩卖 、 运输 、 制造 、 法持 有毒 非 品的数 量计算 , 以纯 度 折算 。 就 与 这个 常识 性 的 不 ” 答 案相 矛盾 , 在 实 践 中也 颇 让 司法 界 为 难 。 因为 且 就 目前 市场 上 的毒 品 来 看 , 纯 度 的差 别 非 常 大 : 其
的检讨 。
但 预期 的效 果却 不理 想 。所 以 1 9 { 法 ) 5 97刑 { ) 7条第 3 2款 的规 定 , 出发 点是 善 良的 , 就结 果 看 确实 不 其 但
毒品犯罪

一、关于毒品犯罪的罪名确定问题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当前司法实践当中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
关于毒品犯罪法的适用问题最高法院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
最高法院有五个刑庭,分工上刑五庭负责毒品犯罪的调研问题。
我们今年九月份在大连市召开了一个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座谈会。
会后准备出一个审理毒品犯罪的会议纪要。
目前已经准备差不多了,估计今年底或者明年初会下放,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纪要中的一部分内容。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毒品犯罪的罪名确定问题。
这里面主要想讲四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走私贩卖毒品罪的罪名;第二个是吸毒者在运输毒品的过程当中被查获的定罪问题;第三是为他人代购代买毒品和居间介绍毒品的问题;第四是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定罪问题。
(一)如何确定走私贩卖毒品罪的罪名1.对这个选择性罪名的理解先讲第一个问题,如何确定走私贩卖毒品罪的罪名。
这四个罪名它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规定在刑法347条当中,应该说这四个罪名在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的,用得最多的,大量的毒品犯罪案件基本是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罪;另外有一个非法持有罪,其他的罪名用得就比较少。
这四个罪名是选择性的罪名,对于选择性的罪名如何定罪问题最高法院有过明确的规定,但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差异的。
从最高法院审理下级报送的案件中发现:一些法院在定罪的问题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需要定几个罪名的只定一个罪。
比如贩卖又运输的,应该定贩卖运输毒品罪,但只定一个运输毒品罪或者贩卖毒品罪。
也有漏定错定的,这里面我想讲这么几个小问题,一个是对同种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的把握它是有个变化的过程。
在97刑法之前,那时是按主要的行为来定罪,就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一般的情况下被告人为了贩卖毒品而又运输毒品的定贩卖毒品罪,因为这时他的运输行为已经被贩卖行为所吸收。
后来最高法院出台了南宁会议纪要,就明确规定行为人对同一种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的并有相应确凿证据证明的,应该按照他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那这个时候就是有几个行为定几个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2014年真题)对于下列毒品犯罪,我国可按照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有( )。
A.无国籍人在外国生产毒品,后来到我国旅游,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B.他国公民从第三国购买毒品回本国贩卖,被本国通缉,后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C.我国公民在外国乘坐外国客机将毒品带往第三国贩卖,被他国司法机关抓获D.他国公民携带贩卖的毒品乘坐他国飞机在我国机场换乘时,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正确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范围中的普遍管辖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毒品犯罪,可依照普遍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即使该罪行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未侵犯中国国家和公民,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管辖该案件。
A、B选项中无国籍人、他国公民生产、贩卖毒品,我国无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和保护管辖权,故如果行使管辖权只能按普遍管辖原则。
C、D选项应分别依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进行管辖。
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抓住普遍管辖原则的补充性,即只有在不能适用其他管辖原则的情况下,才有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可能性。
知识模块:刑法学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有( )。
A.贪污罪B.受贿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公款罪正确答案:A,B,D解析: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故选A、B、D项。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故不选C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当化事由的有( )A.法令行为B.自救行为C.被害人承诺D.正当业务行为正确答案:A,B,C,D解析: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正当化事由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有以下情形:(1)法令行为:依照法律明文规定从事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2)执行命令的行为,即基于上级的命令实施的行为;(3)正当业务行为,具体指医疗行为和竞技行为;(4)被害人承诺,即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是指权利人请求、许可、默认行为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行为人根据权利人的承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5)自救行为,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依靠自己力量及时恢复权益。
毒品犯罪量刑的若干问题 看

毒品犯罪量刑的若干问题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严重,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多年来司法实践已形成了一些毒品犯罪量刑的共识和经验,但如何在毒品犯罪量刑中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本文拟就毒品犯罪量刑中常见的重要问题作一粗略分析,以期与大家共同探索毒品案件量刑疑难问题和解决对策。
一、毒品的数量与量刑毒品数量直接反映出毒品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对定罪、量刑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某些毒品犯罪中,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毒品数量具有犯罪构成要件意义,未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就不能定罪。
但整体上看,毒品数量对量刑的影响比对定罪的影响更大,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毒品数量与量刑的关系也是更为突出的问题.毒品数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情节。
刑法分则根据毒品数量大小,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
确定了毒品数量,就可以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找到对应的法定刑幅度。
如果毒品系同一种类的,确定毒品数量的方法较为简单,可以直接相加,累计计算。
如果毒品系不同种类的,特别是有新类型毒品的,如何确定毒品的数量就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
目前,我国明确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已有240多种,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更多达600余种,涉案的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
但刑法典只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3种常见毒品的数量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制定的《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对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大麻、可卡因、吗啡、度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咖啡因、罂粟壳8种毒品,明确了“数量大”、“数量较大”的标准。
但是,对于大量的新类型毒品,司法解释尚未规定量刑的数量标准和换算方法。
不同种类毒品的换算,要求确定某一种类的毒品作为基准物。
在美国,大麻是最流行的毒品,市场占有量最大,美国便以大麻作为毒品换算的基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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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学作业(一)
姓名:霍红霞学号:3080075 区队:08防艾一区队
作业: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从严惩处、注重经济处罚、区别对待。
请结合实际,任选其一加以论述。
作答:(关于毒品犯罪刑罚适用的区别对待原则的论述)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毒品犯罪所触犯的禁毒法规既包括我国所制定、实施的国内禁毒法规,也包括我国缔结或参加并有义务履行的国际禁毒法律。
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是我国在打击毒品犯罪的长期实践中,根据国际禁毒公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所遵循的原则。
主要包括从严惩处原则、注重经济处罚原则、区别对待原则。
下面我仅针对区别对待原则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
区别对待,指对毒品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时不搞一刀切,在遵循罪责行相应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不同的刑罚。
区别对待原则要求,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认真严谨的判断从重、从轻情节,在适当的法定刑幅度内适用与个案相符的宣判刑。
首先,毒品犯罪刑罚适用区别对待原则在刑法上的体现:
(1)以毒品犯罪的数量为主要标准,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
在刑法的13个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中均规定了数个量刑情节及与之相适应的刑罚幅度。
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了四个不同的量刑幅度:①.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②.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③.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检举、揭发其他毒品犯罪,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刑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则规定自然也适用于分则中有关毒品犯罪的处罚情形。
(3)缉毒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职务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的一般毒品犯罪分子处罚。
此外,在毒品犯罪案件侦办中,初犯与累犯、毒品贩卖者与以贩养吸者、发达地区犯罪分子与边境穷困地区犯罪分子等不同情况的处理都体现出了区别对待原则,以达到惩治毒品犯罪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的刑法目的。
其次,我对区别对待原则的意义的理解如下:
(1)区别对待原则是毒品犯罪惩处中贯彻执行从严惩处原则及注重经济处罚原则的必然要求。
毒品犯罪,不仅对一国的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而且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和健康都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
正是认识到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我国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当,坚持“从严惩处”、“注重经济处罚”。
刑罚的严厉性必然要求对每一件案件都要严谨侦办,全面审判,区别此案与彼案、此犯与彼犯的不同情形,给以合理有别的判决。
(2)区别对待原则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在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中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打击毒品犯罪,目的就在于遏制毒品给国家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国家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带来的种种危害,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健康,让群众享受最大程度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美好。
在惩治毒品犯罪时,贯彻执行区别对待原则,对犯罪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人身危害性不同、主观恶性不同、的犯罪分子加以区分,给予不同的刑法处罚,使其“罪有应得”,不枉不纵,维护好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才是真真正正的实现了“以人为本”。
(3)区别对待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法治,不仅要求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更需要一套完善适宜的法律适用机制,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的根本目的。
区别对待——要求在惩治毒品犯罪分子时在准确定罪、选择适宜的法定刑幅度的前提下,综合其他相关情节因素,最终给予符合个案特情的刑量,即要求
国家有一套合理的法律,更要求国家有合情的适用法律机制。
这样,才可能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前进。
总之,我认为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中,区别对待原则是最高层次的要求,是基于从严惩处原则和注重经济处罚原则的更进一步的刑罚适用原则要求,是实施“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需精神。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