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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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案件(3篇)

法律意见书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当事人基本情况1. 原告:甲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

2. 被告:乙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总经理。

(二)案件事实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开发一项新技术。

协议约定,甲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乙公司负责生产、销售该新技术产品。

协议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技术支持,乙公司也开始了生产、销售该新技术产品。

然而,在2019年7月,乙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甲公司技术服务费。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及违约金。

二、法律意见(一)关于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合法性1.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提供了技术支持,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构成违约。

因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具有法律依据。

2.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比例,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合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具有法律依据。

(二)关于乙公司抗辩理由的合法性1. 乙公司抗辩:甲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销售不畅,故不应支付技术服务费及违约金。

合同纠纷的法律意见书

合同纠纷的法律意见书

合同纠纷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经过我们对您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事实的研究和分析,针对合同纠纷的问题,我们向您提供以下的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以民事权益为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合同义务。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合同文件显示,本次纠纷的主要争议点在于一方未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由于一方未按照约定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损失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合同的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的,则您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您因其违反合同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能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

在此,我们建议您尽量搜集与该纠纷相关的证据,例如合同文件、电子邮件、短信、转账记录等,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显示,违约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存在恶意或者故意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违约,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维护您的权益时,我们建议您搜集与违约方恶意违约、重大过失有关的证据。

综上所述,根据对您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和事实的研究和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您在本次合同纠纷中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同时,如能提供证据证明违约方的恶意或者故意违约行为的存在,您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您与违约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同时,如果协商解决无果,我们建议您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09]13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三庭、民四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黄浦法院民五庭、浦东法院民六庭: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在违约金调整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统一全市法院商事法官的裁判思路,高院民二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认定违约金过高等问题形成了倾向性的意见。

现将《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庭,供你庭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参考。

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高院民二庭。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为正确审理涉及违约金调整的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规范法官在违约金调整方面的自由裁量权,统一全市法院商事法官的裁判思路,针对合同纠纷案件中在违约金数额“过高”认定和处理方面遇到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高院民二庭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一(违约金调整程序的启动原则)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未经当事人明确请求,法院不主动依职权进行审查和作出是否调整的裁判。

二(担保人提出调整请求的处理与法院释明)诉讼中违约方未提出调整请求,但担保人提出明确请求,法院亦应当进行审查。

法院要注意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问题进行释明,具体释明方式可参照《商事法官释明百问》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三(对当事人调整违约金请求进行审查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明确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法院在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自治,依法审慎作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认定,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金责任问题。

四(当事人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的程序阶段)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法官在审理中应当注意释明。

当事人一审到庭但未提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审查,但是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除外。

如何认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何认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何认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最高院2009年5月13日实施的合同法解释二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司法施行中也五花八门,尺度不一,当事人心中没有底,法官有时也无所适从,目前在违约金的调整归纳起来主要有10种。

1、参照民间借贷理论,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调整;2、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调整;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标准或以该标准的四倍为基础调整;4、不超过损失的一倍进行调整;5;不超过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两年的承包金或租金;6;按未履行合同金额的每日5%0的标准调整;7、按未履行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调整;8、依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合同违约金利率过高上诉状

合同违约金利率过高上诉状

合同违约金利率过高上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XXX,现就被告XXX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利率过高的情况,向贵院提起上诉,并请求贵院对此进行审理和判决。

一、事实陈述(在这里,你需要详细描述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的签署时间、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合同的内容及违约条款等。

)根据我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并约定了违约金的利率为XX%。

然而,我认为这一违约金利率过高,超出了合同法规定的合理范围。

二、法律分析(在这里,你需要对法律进行分析,解释为什么违约金利率过高违背了法律规定。

你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法律解释或者相关案例来支持你的观点。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实际损失或者约定利益。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公司约定的违约金利率明显高于实际损失或约定利益的范围。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超过合同金额1%的约定利率应被视为违约金利率过高。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利率过高,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且超出了合理范围。

三、请求判决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分析,本人请求贵院依法判决:1.宣告被告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金利率的约定无效;2.要求被告公司按照我和被告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重新计算违约金,并按照实际损失或约定利益支付违约金;3.被告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补充说明: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人请求贵院审理本案,并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

敬请贵院依法处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案件的法律意见(3篇)

关于案件的法律意见(3篇)

第1篇案件名称:[具体案件名称]委托人:[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一、案件背景[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争议焦点等。

]二、案件事实[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经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2. 争议焦点:明确指出案件中的争议点,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

3. 争议事实:详细描述案件发生的事实经过,包括双方的主张、证据、证人证言等。

4. 当事人的行为: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三、法律依据[根据案件事实,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以下列举部分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四、法律意见1. 关于当事人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在本案中,当事人具备诉讼权利能力,有权提起诉讼。

2. 关于争议焦点(1)关于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合同关系,需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判断。

(2)关于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当事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需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判断。

(3)关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判断。

3. 关于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本案中,当事人需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违约金主张过高的答辩思路

违约金主张过高的答辩思路
如果你认为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可以采取一些策略来进行答辩。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思路:
1. 合同解释:仔细审查合同中与违约金相关的条款,看是否有任何歧义或需要特别解释的地方。

合同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正确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对争议解决至关重要。

2. 违约的实质程度:强调违约的实质程度,即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

如果对方主张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害不成比例,可以通过详细说明事实来支持你的观点。

3. 法律规定:调查当地法律对于违约金的规定,确保对方主张的违约金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如果对方的主张违法或违反了法规,这将是你答辩的一个重要依据。

4. 商业惯例:参考行业内的商业惯例,看看类似情况下其他公司对于违约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超出行业标准,可以作为你答辩的依据。

5. 谈判余地:提出愿意重新谈判违约金的可能性,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可能包括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分期支付,或者采取其他形式的补偿。

6. 举证材料:收集有关证据,证明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是不合理的。

这可以包括合同、相关沟通记录、实际损害的证明等。

7. 专业意见:如果情况较为复杂,考虑咨询专业律师或合同专家的意见,他们可能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帮助你更好地理清权利义务关系。

在进行答辩时,保持冷静和专业,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进行论述。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可能需要考虑仲裁或法律程序来解决争端。

建议书法律解除违约金范本

建议书法律解除违约金范本尊敬的XXX公司:您好!经过我们的认真分析和评估,我们认为针对目前合同中的解除违约金规定,为了进一步保障双方的合作和利益,我们建议对解除违约金进行相应的修订。

一、解除违约金的调整原因当前的合同针对解除违约金的约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 解除违约金过高:根据原合同规定,解除违约金金额过高,对于违约方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这不仅限制了违约方的自主选择权,也增加了合同的风险。

2. 缺乏灵活性:原合同中对于解除违约金规定的灵活性不够,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以较低的违约金解除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针对解除违约金的调整建议。

二、解除违约金的调整建议针对目前解除违约金的具体调整,我们在法律、经济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虑,特提出如下建议:1. 合理确定违约金的金额:在考虑现实情况和风险因素的基础上,重新确定解除违约金的金额,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确保解除违约金的数额合理且能够更好地反映双方的合作意愿和经济利益。

2. 引入灵活性条款:在新的合同中加入一定的灵活性条款,允许双方在特殊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相应的违约金数额。

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合同履行的实际需求。

3. 案件处理费用规定:为了避免可能的争议和纠纷,建议在解除违约金中合理设置案件处理费用规定。

这样可以为违约方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 考虑利益平衡:在协商解除合同时,除了违约金的金额之外,还应充分考虑双方的权益平衡和合理利益的分配。

只有在平等和谐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5. 合同解除程序:明确合同解除的程序和要求,并在新合同中清晰地规定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方式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出现误解和争议。

三、总结通过对解除违约金的调整建议,我们力求在平衡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优化合同规定、减少风险、提高合作效率的目标。

律师对案件的法律意见书(2篇)

第1篇案由:[具体案由,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被告:[被告姓名或名称]原告:[原告姓名或名称]委托代理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起因、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二、案件法律分析(一)案件事实认定根据现有证据,我们认为以下事实基本清楚:1. [列举案件事实,如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等。

]2. [列举案件事实,如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损害后果等。

](二)法律适用1. 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侵权责任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三、律师意见(一)关于合同纠纷案件1. 原告主张的合同解除理由成立,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3. 原告提出的违约金过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关于侵权责任案件1. 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3. 被告提出抗辩理由,但不足以推翻原告的主张,其抗辩主张不予采纳。

赔偿承诺书高于损失怎么办

赔偿承诺书高于损失怎么办1. 背景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越来越紧密,各种各样的交易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在交易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意外事故,从而造成一方的损失。

为了解决这种情况,一些交易中会要求制定赔偿承诺书。

赔偿承诺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约定交易双方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损失由一方赔偿的情形。

在赔偿承诺书中,一般会约定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如果赔偿金额高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应该怎么办呢?2. 解决方案2.1 补偿责任在制定赔偿承诺书时,一般会约定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

这种赔偿金额高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的情况,在法律上称为“过高赔偿”。

对于过高赔偿的情况,赔偿方应当对受害方尽到补偿责任,避免其受到二次损失。

同时,赔偿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变更或者撤销赔偿协议。

2.2 取消协议在赔偿承诺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如果赔偿方在签订协议后,觉得赔偿金额超过了受害方的实际损失,可以向协议订立方提出取消协议。

但是,应当注意,取消协议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条件,否则会引起法律纠纷。

2.3 合理协商如果受害方同意赔偿金额高于实际损失金额,可以与赔偿方合理协商,调整赔偿金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协商时应当依法依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应当公平、公正、诚信地进行协商。

3. 结论在制定赔偿承诺书时,一般会约定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

但是,如果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赔偿金额高于受害方的损失金额该怎么办呢?可以采取补偿责任、取消协议、合理协商等措施。

但是,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需要依法依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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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钢材购销合同纠纷
典律(2015)意字第×号××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钢材有限公司钢材购销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案基本事实
××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与××钢材有限公司先后于2011年11月24日、2013年5月9日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和《钢材补充合同》。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项目部迟延支付货款以致违约。

钢材价款为200万已经支付,但违约金高达270万未支付。

双方多次对违约事实及违约金额等事宜进行磋商,但均未达成一致。

据此,××钢材有限公司声称将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1、合同对价款的约定
《钢材钢材购销合同》第一条第五款单价:“以下单当日《我的钢铁网》上‘贵阳市场建筑钢材行情’水钢指导价为基础,规格为φ6-φ10的盘元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300元/吨。

规格为φ12-φ25的螺纹钢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280元/吨。

规格为φ28-φ32的螺纹钢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300元/吨。

”;《钢材补充合同》第二条单价:“以下单当日‘我的钢铁网’上‘贵阳市场建筑钢材行情’水钢指导价为基础,规格为φ6-φ10的盘元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300元/吨。

规格为φ12-φ25的螺纹钢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280元/吨。

规格为φ28-φ32的螺纹钢在水钢指导价基础上浮300元/吨”。

2、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钢材购销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依据销货单上日期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
60天,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钢材钢材购销合同第三条第5款:从销货单上日期起超过60天未付款的,从超期第61天起乙方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每天千分之零点七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直至货款付清为止”;《钢材补充合同》第一条及第二条:“从2012年5月9日送货起根据销货单上日期7日内未付款的,从第7日起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每天千分之壹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及违约金付清为止;2012年5月前所供货物未结清货款的按原合同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及违约金。

结算后为结清货款及违约金的从2012年5月9日起乙方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每天千分之壹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及违约金付清为止”。

二、法律分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司法案例进行调研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极有可能存在以下结果:
1、合同无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无法恢复的部分可折价偿还。

从本案的合同主体来看,贵司项目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不具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在贵司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项目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材料采购、签订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除非××钢材有限公司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是在授权范围内,则合同有效。

否则,若贵司不予追认则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但考虑到××钢材有限公司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发货(钢材)义务,贵司项目部已经将钢材用于工程建设,客观上无法返还原物,所以应按照市场价折价返还。

若还存有其他损失,则根据双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2、合同有效,贵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违约金过高则可向法院申请调低。

司法实务界存在第二种意见认为,法人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代表了法人的行为,如产生民事责任,应由企业法人承担。

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即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有效。

理由: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项目部是由工程承包人委派,专为某一项建设工程而设置的,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主体单位,具体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因此,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

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即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有效。

从贵司项目部与××钢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可以看出,××钢材有限公司没有执行市场指导价,而是明目提价,在巨大交易量的基础上已经获取了相当的利润。

若其还存有损失的话,则是200万钢材价款因迟延支付所带来的损失,相当于守约方的资金被占用,所以守约方的损失系不能如期使用自己金钱的损失,即另行贷款所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实际损失)。

而且根据《钢材购销合同》的约定,付款期限较长,贵司不可能违约,而对方仍然获利。

但××钢材有限公司发现按第一份合同约定贵司不可能违约的情况下,再次要求签订补充合同,并提高违约计价方式、缩短付款期限。

这样一来,达到了贵司违约的目的。

事实上,贵司也只是按照补充合同的约定才构成违约。

在此情况下,贵司只需证明270万的违约金超出了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30%,即可完成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

如果××钢材有限公司认为还有其他损失,则
必须举证证明。

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判断和掌控的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贵司不承担××钢材有限公司其他不可预期的损失。

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之规定,贵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对270万元的违约金进行下调,即当贵司向××钢材有限公司支付按迟延支付价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后,××钢材有限公司的实际损失已经得到了填补;另行向××钢材有限公司支付超出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30%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性赔偿。

三、法律意见
根据上述事实及法律分析,本所律师认为,因贵司项目部已经将迟延支付200万元的钢材价款,所以建议以向与××钢材有限公司支付同期同类贷款(200万元)利息的130%左右的违约金为底线进行和解;也可考虑以此底线在应诉过
程中持调解结案的态度请求法院协调;若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则申请法院下调违约金额。

四、声明与承诺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来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贵司的陈述和贵司提交的相关材料。

贵司应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且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合同条款、对账单、财务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参类似司法判例出具。

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当然,我们可以根据立法动态作出预测)。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

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某某
二〇一五年×月×日附: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注:该法律意见书由笔者在某国企做全职法务过程中所经历的一个真实案例改编而成,同时“声明与承诺”部分借鉴了某前辈的文章。

若有不妥之处,欢迎拍砖指正。

事实上,当时笔者系以法律分析报告的形式出具的,但并没有受到公司上层的重视。

最终,该公司以向对方支付约200万元的违约金达成了和解。

然而,就算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违约金也不超过70万元。

后记:在与法人的内部机构,如项目部、售楼部、经营部等进行交易时,一定要对主体资格持审慎态度,一定要求盖公司公章,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的内部机构必须经过法人授权(授权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私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且授权的范围须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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