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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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将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业务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公司的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风险偏好,是指公司为了实现目标愿意承担相应风险的基本态度,同时是根据风险的种类和程度来承担的。

风险就是一种不确定性,公司面对这种不确定性所表现出的态度、倾向便是其风险偏好的具体体现。

公司的风险偏好是经营以稳健为主,是中性的,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制定、实施公司战略目标和运营。

风险偏好的概念是建立在风险容忍度概念基础上的。

风险容忍度是指在公司目标实现过程中对差异的可接受程度,是公司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设定的对相关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出现差异的可容忍限度。

在确定各目标的风险容忍度时,公司应考虑相关目标的重要性,并将其与公司风险偏好联系起来。

将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之内能够更大程度的保证公司的风险被控制,在风险偏好的范围内,也就能够更高程度上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

公司的风险容忍度是项目在未来如果有可能发生风险,且风险通过控制措施仍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失,那公司就会放弃项目,规避风险。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符合公司风险评审委员会制订的风险管理政策要求的前提下, 通过建立、实施和维护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以便公司能够在确保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审慎地承担风险活动,实现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

具体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如下:(一)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平衡,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股东权益。

(二)保证公司经营运作的合规性,树立“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融资租赁的常见运营风险及管理要点

融资租赁的常见运营风险及管理要点

融资租赁的常见运营风险及管理融资租赁业务虽看似简单, 但由于其包含了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两宗交易, 且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互相兼容渗透互为表里,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其复杂程度往往较单纯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更甚。

本文试图从融资租赁实务操作中经常出现的违约风险, 分析融资租赁运营中的风险应对。

融资租赁中租赁公司(出租人的主要风险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风险包含如下:1、承租人在缔约阶段随意终止缔约;2、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风险;3、承租人以租赁物延迟交付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拒付租金;4、承租人以租赁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质量瑕疵为由拒付租金;5、承租人以租赁物运行中的维修保养事由拒付部分租金;6、承租人不能继续支付租金;7、承租人擅自转让租赁物或在租赁物上擅自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8、承租人以格式条款为由拒付租金或拒绝承担违约责任;9、租赁物非因不可抗力意外毁损、灭失;10、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意外毁损灭失等。

租赁公司(出租人的风险管理措施针对上述风险情形, 本文试图从法律及商业融合的角度,为租赁公司设计如下风险管理措施:1、针对缔约阶段的跳单、跑单等随意终止缔约风险建议租赁公司在承租人有租赁意向时,与承租人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 约定排他性合作条款、保密条款等,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前期费用,用于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尽职调查等实际合理支出费用。

2、针对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风险建议:①尽量以现有物(而非未来物作为租赁标的物;②尽量实现租赁物的现实交付转移并留存书面记录。

以上两点是为了防止融资租赁合同因缺乏现实租赁物而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风险。

③无论合同是否会被认定为无效,一定要对租赁物归属作出清晰约定。

或约定无效情形时归属于出租人; 或约定无效情形时归属于承租人, 且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的合理补偿价款。

这种约定并不因合同无效而当然失效,最高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值得借鉴参考。

3、针对延迟交货所致的解除合同、拒付租金的风险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兼容了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 本来交货义务应是租赁公司应向承租人而为的义务,但由于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皆由承租人选定,且验收亦只能由承租人实际负责,因此,实际业务操作中常常由出卖人直接向承租人交货。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暂行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暂行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暂行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工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特制定本《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风险分类根据公司资产的风险程度,将资产划分为以下几类:1. 低风险资产:资产价值稳定、收益可靠,风险相对较低的资产;2. 中风险资产:资产价值波动较大,但风险相对可控的资产;3. 高风险资产:资产价值波动较大,风险较高的资产。

公司应对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并将其划分到相应的风险分类中。

三、预计亏损计提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亏损情况,公司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预计亏损计提:1. 低风险资产: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趋势,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亏损,并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金;2. 中风险资产: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前期经验,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亏损,并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金;3. 高风险资产:由于高风险资产的风险较大,公司应采取更加慎重的预计亏损计提策略,充分考虑可能的风险因素,并计提足够的损失准备金。

公司应定期进行预计亏损计提的评估和调整,确保计提金额与实际风险相匹配。

四、监督与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工作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同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管理办法的实施由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必要时可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相关规定。

所有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规定,均视为无效。

若对本管理办法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的,可直接联系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和指导。

以上为《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和预计亏损计提暂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进一步查阅正式文档以获取完整信息。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三篇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三篇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增强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明确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全面管理是指董事会(包括监事会,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各部门人员全面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二)全程管理原则全程管理是指对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评价、风险预防、风险报告、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各个环节划清职责,分别把关,落实风险,管理到位,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三)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四)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五)职责明确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执行、监督、检查的项目风险管理体制。

第二章风险类型及风险管理组织第四条主要风险类型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业务过程复杂多变,其风险按照公司层次分为外部风险、内部风险。

外部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内部控制风险、道德风险。

第五条风险管理层级风险管理层级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部门、各职员。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或以特定业务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为从事某类具体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同时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和租赁物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至出租人的特点。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即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业务。

第五条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第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及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国有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及防范

国有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及防范

国有融资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及防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金融行业的一种特殊机构,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着重探讨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以期为这一领域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一、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现状1. 市场风险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这使得公司面临着市场利率、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融资成本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2. 信用风险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各类企业,而这些企业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不尽相同。

一旦客户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将给公司带来重大的信用风险。

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周期或行业市场出现波动时,客户的还款能力会受到更大的挑战,导致公司资产质量下降。

3. 操作风险由于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涉及广泛、操作复杂,所以存在操作风险。

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可能导致资金管理风险、人员管理风险。

外部环境的政策法规变化、市场条件的变化也会导致公司业务操作面临风险。

4. 法律风险在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中,涉及到多个国家的法律制度。

一旦涉及合同纠纷、跨国诉讼等问题,将会给公司带来重大法律风险。

尤其是在一些国家的法律环境相对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需要公司加强对这些法律风险的防范。

5. 战略风险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战略风险也不可忽视。

公司在进行资产配置和业务拓展时,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出现战略失误,进而带来重大损失。

1.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明确各类风险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

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2. 加强内部控制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制定合理的审批权限和业务限额,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融资租赁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险资产风险管理,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风险资产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风险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

通过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的质量;(二)发现授信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防范;(三)为判断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四)为风险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资产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三条风险资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一)“把握标准、实事求是”原则“把握标准”是指在对风险资产分类时,要紧扣风险资产分类的核心标准。

“实事求是”是指从审慎原则出发,在风险资产分类过程中,要根据风险资产的实际风险状况确认分类结果,不得人为高估或低估风险资产的风险。

(二)“动态分类、及时调整”原则原则上公司每季度对风险资产进行一次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影响风险资产安全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风险资产分类与授信后检查相互促进”原则授信后检查是资产分类的基础,是对资产质量正确评价的主要信息来源;同时通过资产分类可以起到督促授信后检查的落实、加强风险防范的作用。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四条风险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评价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将风险资产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五个类别。

前两类为正常资产,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五个类别的核心标准分别为:正常类资产:授信客户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能够正常归还授信本息,公司对授信客户最终还款付息有充分把握。

关注类资产:尽管目前授信客户没有违约,但是存在一些影响正常归还授信本息的不利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授信客户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但是,不存在重大安全性问题。

次级类资产:授信客户的经营情况已经出现一定问题,还款能力明显受到影响,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可能无法保证按时足额偿还融资本息。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2024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2024

引言概述: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它结合了租赁和信贷两种金融服务的特点。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是指对融资租赁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规和规定。

最近,融资租赁管理办法进行了最新的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融资租赁市场的运作。

本文将介绍融资租赁管理办法最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一、融资租赁交易主体管理:1.注册资本要求:根据最新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

2.符合资格审查:融资租赁公司在进行业务前,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资质。

二、融资租赁合同管理:1.合同内容规定:最新规定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租赁物的描述、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以确保合同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2.合同公示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应将合同内容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提高合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融资租赁监管机构管理:1.监管机构的设立:根据最新规定,设立专门的融资租赁监管机构,负责对融资租赁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2.监管措施强化: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融资租赁风险管理:1.风险分析和评估:融资租赁公司应通过风险分析和评估,对租赁项目进行合理评估风险,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防范措施:最新规定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风险警示机制、风险分散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五、融资租赁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应将相关信息披露给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包括财务状况、风险情况等,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2.定期报告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应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运营情况,以便监管机构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总结:融资租赁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形式,其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旨在加强对融资租赁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

在融资租赁交易主体管理、融资租赁合同管理、融资租赁监管机构管理、融资租赁风险管理以及融资租赁信息披露等方面,最新规定均有详细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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