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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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7

华工科技: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负责人马新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含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3,425,840,571.633,335,357,495.47 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669,299,714.391,629,187,607.24 2.46%股本(股)407,607,816.00407,607,816.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10 4.00 2.50%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561,180,095.65413,079,026.95 3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466,833.71141,119,865.66 -42.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02,901.984,763,570.58 -15.9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0.01 0.0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35 -42.8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35 -42.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8.98% -4.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4.01% 1.99% 2.02%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760.75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17,231,998.38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0,228.83所得税影响额-2,226,058.5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131,808.21合计13,471,663.5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988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68,378,199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9,357,318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999,796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513,547人民币普通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480,068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942,687人民币普通股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720,558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944,296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农业银行-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03,090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93,750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1)资产负债表项目项目期末余额上年末余额增减率变动原因开发支出63,505,673.70 43,800,837.39 44.99%本期加大了研究开发投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金额同比上升。

建新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3

建新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3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11-01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守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俊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俊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业务回顾和展望§4 重要事项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新大洲A: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9

新大洲A: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公告编号:定2011-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序宏先生、财务总监陈祥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元证券投资情况说明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3.6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适用√不适用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高盟新材: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6-11

高盟新材: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6-11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臧海娜律师、谢发友律师(“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2011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2011年5月25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6月10日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14号,公司大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

联合化工: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1

联合化工: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1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西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 附录4.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03月31日单位:元4.2 利润表编制单位: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4.3 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4.4 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未经审计§5 其他报送数据5.1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适用√不适用5.2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宜明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三元达: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7

三元达: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7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公告编号:2011-02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建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国英2011年4月27日。

青松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5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11-01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柯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福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彩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注: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因权益分派股本已增至12060万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规定,用调整后的股数计算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业务回顾和展望§4 重要事项4.1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钢研高纳: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1-04-21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赵明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洪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业务回顾和展望§4 重要事项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适用√不适用§5 附录5.1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03月31日单位:元5.2 利润表编制单位: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5.3 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3月单位:元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5.4 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未经审计§6 其他报送数据6.1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适用√不适用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干勇2011年4月2011。

高盟新材: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0252020年04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宇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向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股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单位:元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8,746.34万元,增幅为237.38%,主要系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64.03万元,增幅为79.01%,主要系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73.57万元,增幅为66.11%,主要系期末员工尚未报销的借款增加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277.28万元,降幅为96.70%,主要系期末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6.05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系相关费用本期摊销所致;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646.38万元,增幅为43.42%,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高盟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25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公告编号:2011-007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专人送达。

本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罗善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1年3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9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票2,680万股,募集资金已经验资机构验证到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06号)文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收资本已增至10,68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将由原来的8,000万元变更为10,680万元,公司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将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审议结果:会议经投票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里共计4处条款进行重新修订,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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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公告编号:2011-005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虎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向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目前公司还没有规划超募资金投向“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具体使用,所以无法确定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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