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
关于公布市中小学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的通知【模板】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基函〔2016〕97号
关于公布**市中小学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
第一学期校历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代管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市实际,现公布**市中小学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
2016年9月1日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
(2)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
2017年1月17日学期结束,1月18日放寒假。
(3)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
2017年2月12日开学。
附件:**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016年6月13日
附件:
注:(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16年9月1日开学(8月30、31日报到)。
(2)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2017年1月17日学期结束,1月18日放寒假。
(3)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均于2017年2月12日开学。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15•【字号】皖教秘[2011]286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皖教秘〔2011〕28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在4月16日到24日,组织人员分别对六安、蚌埠、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池州等地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暗访,重点检查了部分省市示范高中双休日补课等办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多数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取得了初步成效从暗访情况看,多数学校办学行为基本规范。
有的学校明确规定,禁止节假日集体补课,按规定组织考试。
有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要求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控制适当。
暗访组所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能够落实在校作息时间,没有组织学生在双休日到校补课;多数普通高中能按照课程方案开设课程,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有的还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安庆一中、安庆二中、芜湖一中、芜湖三中、固镇一中等校双休日没有补课。
固镇县还利用双休日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二、部分学校违反规定,办学行为存在突出问题暗访中,发现部分市县教育局和学校未能很好落实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一系列部署,存在违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一是部分高中学校课时节数安排过多,超出了规定的要求。
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周课时超出规定总量,部分学校晚自习时间安排过长,有的4节课,长达4小时,学生缺乏自由支配的时间,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严重不足,影响了身心的健康成长。
二是个别学校双休日组织学生考试。
检查期间,发现桐城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在校考试,池州一中组织高三学生在校考试,理由是大型活动和六月考试占用了学习时间,考试时间只得安排在双休日。
关于对2015~2016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进行评优工作的通知.doc

赣师训字〔2016〕5号关于对2015~2016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进行评优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3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5~2016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教师,以及优秀学员进行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并与本级教师培训机构商定,评选推荐本地培训工作组织得力、学习效果明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辅导教师(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市局和市级培训机构、县局和进修学校;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级全员远程培训工作管理者;优秀辅导教师评选对象必须是2015年度担任当地教师远程培训辅导任务的教师。
评选工作采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名额逐级评选推荐,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统一受理,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审核确认的方式开展。
具体评选条件、工作自查表、推荐表附后(见附件二、三、四),各地参照。
二、全员远程培训优秀学员,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根据课程学习及网络研修学习情况,按各学段参训人数的千分之二,在学习考核均为优秀的基础上,再依据学员提交的网络研修学习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优选产生。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院校(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评选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报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汇总。
经审定上报名单后,授予先进集体奖牌,颁发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室导师、优秀辅导教师证书,并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对获奖的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对评为优秀学员的教师,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发文通报表彰,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电子版)中注明考核档次“优”,作为学校评优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有关政策进行解答。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认定问题。
职称认定政策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对口或相近。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认定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审批县(区)属及以下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对于已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皖人社发〔2016〕13号取消了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直接认定的条款,二级和三级教师仍然可以认定。
二、关于“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农村和基层薄弱学校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理解问题。
跨校指的是人员的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均调动到拟聘学校(单位)。
比如,市重点学校A校没有空缺岗位,而该市下属某县农村B校有空缺岗位,A校教师申请到B校教学,需经A、B校同意,并经教育局批准,经市人社局备案,A校教师将工资、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全部转到B校,并在B校任教,则该A校教师可以通过B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竞聘。
三、借调教师如何申报职称无论申报哪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都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借调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学校推荐。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教〔2019〕13号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合肥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教〔2019〕13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尚未废止或失效的所有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2019年1月14日市教育局常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共建实验班工作的意见》(合教〔2010〕18号)、《合肥市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合教〔2014〕308号)、《合肥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合教〔2015〕350号)、《合肥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合教〔2016〕22号)、《合肥市实施省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合教〔2016〕336号)、《合肥市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合教〔2017〕143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34件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将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的意见》(合教〔2012〕1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合肥市实施<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细则》(合教〔2013〕24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0月27日、《合肥市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合教〔2014〕8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合教〔2018〕54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3月16日。
现将废止、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另行公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6•【字号】皖政〔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皖政〔2017〕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第一阶段清理,省政府决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37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
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67件)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26日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67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1〕1号)2.关于印发《安徽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1〕7号)3.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23号)4.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意见(皖政〔2001〕24号)5.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1〕27号)6.关于大力促进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皖政〔2001〕28号)7.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决定(皖政〔2001〕34号)8.批转《安徽省文化体育出版产业十五计划(摘要)》的通知(皖政〔2001〕35号)9.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41号)10.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决定的通知(皖政〔2001〕42号)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1〕43号)12.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皖政〔2001〕46号)13.转发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49号)14.关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教师工资发放的通知(皖政〔2001〕50号)15.关于批转安徽省“十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1〕52号)16.关于组织实施农产品流通、品牌和农业产业化三项工程的通知(皖政〔2001〕53号)17.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进户籍管理推进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54号)18.关于下达并严格执行“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皖政〔2001〕55号)19.批转省农委等十部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56号)20.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1〕57号)21.关于批转安徽省“十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1〕62号)22.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2001〕65号)23.关于从严控制全省性检查活动的通知(皖政〔2001〕66号)24.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72号)25.批转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73号)26.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皖政〔2001〕79号)27.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84号)28.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86号)29.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的意见(皖政〔2001〕92号)30.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皖政〔2001〕94号)31.关于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皖政〔2001〕96号)3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的决定(皖政〔2001〕98号)33.转发省物价局等六部门关于专项治理农民建房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99号)34.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通知(皖政〔2001〕102号)35.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01〕107号)36.转发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01〕109号)37.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方法》的通知(皖政〔2001〕111号)38.关于继续支持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皖政〔2001〕113号)39.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规划等6个重点规划的通知(皖政〔2001〕115号)40.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通知(皖政〔2001〕116号)41.批转省计委关于安徽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皖政〔2002〕1号)42.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2〕3号)43.批转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意见和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皖政〔2002〕6号)44.关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皖政〔2002〕8号)45.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皖政〔2002〕20号)46.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皖政〔2002〕24号)47.关于实行扩大就业目标责任管理的通知(皖政〔2002〕27号)48.关于印发《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通知(皖政〔2002〕30号)4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的通知(皖政〔2002〕54号)5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02〕65号)5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用车辆地方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2〕69号)5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2〕70号)5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皖政〔2002〕71号)5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2002〕72号)55.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通知(皖政〔2002〕77号)5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3〕13号)5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的通知(皖政〔2003〕19号)5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5?13”定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日的决定(皖政〔2003〕25号)5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皖政〔2003〕27号)6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6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30号)6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粮食市场环境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的通知(皖政〔2003〕32号)63.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皖政〔2003〕34号)6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皖政〔2003〕39号)6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股份制企业财务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2003〕40号)6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03〕41号)6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皖政〔2003〕42号)6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2号)6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农委《安徽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皖政〔2003〕56号)7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3〕61号)7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皖政〔2003〕64号)7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克服非典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皖政〔2003〕67号)73.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2003〕88号)7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五年规划纲要(2003—2007年)的通知(皖政〔2003〕89号)7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2007年安徽省国有企业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3〕90号)76.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皖政〔2003〕91号)7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治淮工程建设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的通知(皖政〔2003〕96号)7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03—2007年)的通知(皖政〔2003〕102号)7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2003〕103号)8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皖政〔2003〕104号)8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3〕108号)82.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03〕111号)8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的通知(皖政〔2004〕9号)8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皖政〔2004〕12号)8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皖政〔2004〕18号)8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省属国有大企业利用外资步伐的若干意见(皖政〔2004〕27号)8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的通知(皖政〔2004〕32号)8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8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皖政〔2004〕51号)90.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皖政〔2004〕54号)9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皖政〔2004〕57号)9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皖政〔2004〕59号)9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4〕66号)9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04〕72号)9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皖政〔2004〕80号)9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的意见(皖政〔2004〕81号)9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88号)9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皖政〔2004〕92号)9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04〕94号)100.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政〔2005〕1号)10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皖政〔2005〕7号)10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2005〕18号)10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29号)10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利用外资步伐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4号)105.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2005〕77号)10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皖政〔2005〕80号)107.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皖政〔2005〕83号)10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5〕85号)10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86号)1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皖政〔2005〕88号)1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93号)112.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皖政〔2005〕95号)11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05〕116号)11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2005〕128号)1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2005〕131号)116.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皖政〔2006〕2号)1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6〕3号)11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29号)11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的通知(皖政〔2006〕31号)12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着力提升“861”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36号)12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皖政〔2006〕40号)12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皖政〔2006〕43号)12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2号)12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12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7号)12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61号)12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62号)128.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71号)12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84号)13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96号)13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01号)132.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皖政〔2006〕102号)13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05号)13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07号)13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111号)13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13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6〕118号)13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19号)13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21号)14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25号)14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126号)14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28号)14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制造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29号)14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30号)14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6〕131号)14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6〕132号)14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皖政〔2007〕1号)14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14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7〕5号)150.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皖政〔2007〕11号)15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7〕12号)15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7〕16号)15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2007〕25号)15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7〕40号)15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政〔2007〕41号)15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07〕47号)157.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皖政〔2007〕55号)15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皖政〔2007〕57号)15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7〕59号)16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2007〕60号)16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07〕66号)16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07〕67号)16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16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7〕70号)16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合成品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皖政〔2007〕73号)16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7〕77号)16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89号)16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皖政〔2007〕90号)169.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意见的通知(皖政〔2007〕91号)170.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07〕125号)17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扶贫开发区整村推进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27号)172.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的通知(皖政〔2008〕31号)17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17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蒙城等18个县(市)列为第二批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的通知(皖政〔2008〕39号)17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的意见(皖政〔2008〕46号)17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8〕48号)17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08〕51号)17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恢复重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2008〕64号)17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861”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政〔2008〕66号)18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皖政〔2008〕84号)18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18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县域分类考核的通知(皖政〔2008〕90号)18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95号)18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和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皖政〔2008〕99号)18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皖政〔2009〕22号)18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09〕24号)18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54号)18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55号)18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56号)19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57号)19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的通知(皖政〔2009〕58号)19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皖政〔2009〕61号)19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皖政〔2009〕80号)19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81号)19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82号)19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83号)19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89号)19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96号)19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皖政〔2009〕97号)20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8号)20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08—2012)的通知(皖政〔2009〕99号)20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08号)20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16号)20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20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9〕119号)20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22号)20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20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20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2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皖政〔2010〕5号)2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0〕20号)21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861”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政〔2010〕26号)21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皖政〔2010〕38号)21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皖政〔2010〕39号)2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21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皖政〔2010〕67号)2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0〕87号)21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2010〕95号)21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22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皖政〔2011〕30号)22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3号)22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861”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政〔2011〕40号)22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11〕41号)。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7‟5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认识度,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
保证参与“晒课”教师超过4万名,提高“优课”质量,做好“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
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二、活动范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内容(一)组织网上晒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版本要求“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级以上“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川教〔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16〕50号各市(州)教育局,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
一、本《目录》由《四川省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附件2)、《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挂图、磁带、光盘等教学资源目录》(附件3)组成。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工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号)要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要明确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并与当地发行单位加强沟通、衔接,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按时上报。
(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号)要求,凡整体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部分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循环使用教科书科目为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关于举行2016~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初中学段
关于举行2016~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初中学段
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各中学:
为了总结南岸区2016~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
名师”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开展2017~2018年度相关工作,经
研究决定举办南岸区2016~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初中学
段总结表彰会(获奖统计见附件)。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
地点: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4-1教室
二、参会对象
分管副校长及获奖教师代表
三、议程安排
1.签到,采集获奖学校相关资料信息;
2.进修学院领导讲话;
3.教研员代表经验介绍;
4.获奖教师代表经验分享;
5.下一步工作建议与思考。
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2016-2017年度南岸区初中一师一优课资源获奖统计。
最新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级讲师符合下列条件之⼀:1.获得博⼠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作均满2年。
2.获得⼤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作均满5年。
3.获得⼤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作满20年。
(第⼗条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能⼒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章能⼒业绩条件第⼗⼀条⾼级讲师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能⼒条件1.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定理论⽔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教改试验报告)1篇。
2.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化基础课教师应具有任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
能胜任2门以上课程(以1门课程为主)的教学⼯作;并能独⽴指导学⽣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3.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作,教学⼯作量饱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教学⼯作量的三分之⼀。
4.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1年以上,胜任⼯作,并取得⼀定成绩。
5.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经常听同⾏教师的课,与同⾏教师交流。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少每学年上1节(次)校内公开课(或研究课、⽰范课)且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申报当年,按照管理权限,在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省属学校)统⼀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6.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以上时间到企业、⽣产服务⼀线(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到中⼩学、幼⼉园,下同)进⾏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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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模块与专题
一、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模块与专题
(一)中学(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专题1:中小学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
专题2:中学(小学)教师专业知识与能力
专题3: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知识与能力
专题4:中学(小学)教师发展愿景规划与终身学习策略(二)国家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
专题1:国家课程方案与学科课程标准解读
专题2:学校课程方案与学生选课走班
专题3:新课程组织实施与学校管理变革
专题4: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专题5:新课程与评价改革
专题6: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
(三)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专题1: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解读
专题2: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
专题3: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路径与策略
专题4: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评价
(四)考试招生评价改革:
专题1:深化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背景意义及政策解读专题2: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专题3: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专题4:中考中招改革思路与实践探索
专题5:高考综合改革与高中育人模式改革
(五)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
专题1:教育信息化推进与实施策略
专题2:教育信息化平台管理与使用
专题3: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路径与策略
专题4:教育信息化资源开发与应用
专题5: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评价
二、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模块与专题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专题1:幼儿园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
专题2: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与能力
专题3: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知识与能力
专题4:幼儿园教师发展愿景规划与终身学习策略(二)学前教育改革与幼儿发展核心素养
专题1:学前教育改革动态
专题2:《指南》与幼儿发展核心素养
专题3:《指南》与幼儿教育理念变革
专题4:家园共育与家庭教育指导
(三)幼儿园工作规程与保教行为改进
专题1:幼儿园工作规程
专题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专题3:幼儿教育保教实践创新
专题4:幼儿园和小学教育衔接
(四)研究幼儿学习与幼儿教育问题解决
专题1:幼儿学习与发展研究策略与方法
专题2:幼儿为本的优质环境创设与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策略专题3:幼儿为本的一日生活组织与保育
专题4:幼儿为本游戏活动支持与引导
专题5:幼儿园区角游戏设计与指导
(五)信息技术与幼儿教育活动深度融合
专题1:教育信息化推进与实施策略
专题2:教育信息化平台管理与使用
专题3:信息技术与教育活动计划
专题4:信息技术与教育活动实施
专题5:信息技术与教育活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