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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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8.12.13
•【文号】建办人〔2018〕60号
•【施行日期】2018.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
工作的通知
建办人〔2018〕6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推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面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

本文将介绍这些培训计划和课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培训计划概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处理城乡建设和房屋管理的能力。

计划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以及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培训计划涵盖了不同层级和岗位的工作人员,确保他们在不同领域有所了解和掌握。

二、培训课程内容1. 城乡建设政策和法规:工作人员需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家政策和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以指导实际工作。

2. 城市规划和设计: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城市规划和设计的基本原理,了解与城市发展和建设相关的概念和方法,以提升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3. 建筑工程技术: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知识和技术,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工程管理等,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4. 房地产市场分析:工作人员需学习房地产市场的运作机制和分析方法,了解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关系,以指导房屋管理和开发工作。

5. 建筑节能与环保: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建筑节能和环保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以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6. 城市土地管理:工作人员需学习城市土地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包括土地出让、土地规划和土地征收等,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7. 土地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土地和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市场价值评估、土地价格测评等,以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8.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人员需学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供水、供电、交通等方面,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三、培训效果和职业发展通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具备处理城乡建设和房屋管理工作的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第六条 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应遵循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相关部门政策法规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第十八条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证书信息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管理并汇总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信息查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内容与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相关部门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规定不相符的,从其规定。本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所在地市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意见
评审小组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适时推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信息化工作。继续教育机构应按照开展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参训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第十七条 参加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等网站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培训学习且考试(考核)合格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获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该证明作为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是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培训机构建立定期评估制度。评估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单位实施,出具评估意见。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机构通报表扬,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机构不再列入网上公布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doc

1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
沈阳全视卓铭眼镜销售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序号文件名称编号
1 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001
2 总经理质量职责002
3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职责003
4 主管质量工作经理质量职责004
5 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005
6 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006
7 货运员质量职责007
8 采购部质量职责008
9 采购员质量职责009
10 售后服务人员质量职责010
11 复核员质量职责011
12 内部审核制度012
13 管理评审制度013
14 质量否决制度014
15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015
16 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016
17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里制度017
18 设备使用保养制度018
19 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019
20 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0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6.25•【文号】建办人函〔2019〕384号•【施行日期】2019.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规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培训体系,统一标准要求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

为保证培训质量,推动各地培训互认,培训机构应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统一测试题库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见附件1)为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见附件2),培训机构或者测试合格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

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从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我部根据行业发展需求,适时组织编修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及继续教育大纲,建立并更新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供各地免费使用。

已开发建立题库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按要求申请将地方题库纳入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作为本地区培训测试的补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22•【文号】建办人函〔2020〕662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一)开发完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供各地免费使用。

(二)建立完善测试题库。

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并依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和题库进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费使用。

(三)编制继续教育大纲。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继续教育大纲。

针对施工员、质量员等13个岗位,明确本岗位应掌握的新法律、新法规、新标准和新规范,以及相关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着力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简称“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国家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从2011年开始,每年20家入选单位,截至目前共有七期140家单位入选。

第一批(2011年,共20家)名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网技术学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神州学院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黑龙江大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云南师范大学青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第二批(2012年,共20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防灾科技学院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培训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装备制造培训中心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中心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福州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广西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批(2016年,共20家)名录: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国家开放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中国电子学会湖南大学中国中车大学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石家庄铁道大学东北大学安徽大学武汉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贵州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第七批(2017年,共20家)1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河南科技大学等第八批(2018年12月,共20家)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山大学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钢铁研究总院燕山大学东北财经大学黑龙江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安徽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大学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八大员)继续教育题库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八大员)继续教育题库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2020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说法错误的是(D)。

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必须全部符合检验标准,一般项目的验收合格率不得低于(C)。

3、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的外脚手架是(A)。

4、下列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的说法正确的是(A)。

5、下列关于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的说法正确的是(B)。

6、高层建筑耐火节能窗的耐火完整性按照《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2513试验,其耐火完整性不小于(A)h。

7、下列关于装配化装修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是(B)。

8、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

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A)m³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9、下列关于安全防护用品的说法错误的是(B)。

10、城市平面控制点或建筑红线桩点使用前,应进行外业校测与内业校算,定位依据桩点数量不应少于(C)个。

11、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B)个步距及以上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12、坠落高度基准面(B)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13、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A)。

14、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D)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15、下列关于灭火器的配置数量的说法正确的是(A)。

16、混凝土叠合楼板中,预制预应力混凝土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D),且不应低于C30。

17、下列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的说法错误的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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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22016年7月,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继续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规划制定背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转折点,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众多挑战。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全面部署,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离不开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设计人才、建筑设计人才、城市管理人才、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及现场管理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与乡村住宅设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迫切需要加大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迫切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经过近20年来的人才队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行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端人才数量逐步提升,人才分布渐趋均衡。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超过1100万人,注册执业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高层次、骨干人才,目前已发展到272万人。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还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知识更新培训跟不上行业发展需要,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尚不完善等。

做好“十三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只有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才能行稳致远,才能把人才强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为重点,分层分类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服务重点。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突出特色。

突出“六新”培训特色,即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新法规、新理论、新方法”的培训。

——共建共享。

与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行业学协会共建共享基地服务平台,共同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优质资源。

——注重实效。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培养人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工作目标。

——有效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引领示范作用。

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和行业发展需要,“十三五”时期对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房地产和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新法规、新理论、新方法培训。

——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

组织选派与自主选学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络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积极推动行动学习、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建立灵活多样、充满活力的继续教育培训新格局。

规划期内实现培训行业“总师”一万名、网络培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00万人次。

——健全培训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学员管理、考核评价、质量评估等规章制度,形成制度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计划。

1.举办总师培训班。

以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双修”、智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化、村镇规划与建设、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方面的“六新”培训为重点,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型骨干企业、科研单位的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免收培训费,聘请行业院士、设计大师、知名专家教授授课,使行业高层次骨干专业人员及时实现知识更新。

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培训2200人,具体培训计划如下:——甲级城乡规划设计院、地级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每年培训200人。

——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每年培训400人。

——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每年培训400人。

——甲级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每年培训600人。

——特级、一级市政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每年培训200人。

2.举办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

结合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请举办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每年不少于3期,每期70人。

(二)举办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

在总师班和高级研修班的基础上,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部中心工作,如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双修”、智慧城市、园林绿化、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管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工程建设标准化、公积金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方面,开展“六新”培训。

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

(三)开展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

按照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继续教育大纲,编写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研发注册执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接受地方和企业委托,承办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四)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适应“互联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满足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需求,构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训平台”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网络平台包括在线学习、实时交互、学习行为分析、学员管理及评估、师资管理、课程管理、测评考试等功能。

每年更新制作不少于300学时网络课程,创建国家级网络继续教育品牌,规划期内实现在线学习人数不少于300万人次。

(五)强化精品课程和课题研究。

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际需求,根据培训对象、项目特点、培训目标的不同,通过自主研发、联合开发、外部引进等途径,打造出一批适合培训需求的精品高端课程,如城市设计与城市“双修”、海绵城市设计与施工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与运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小城镇规划建设等。

每年开发3个以上精品高端系列课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研究方向,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和成果,将有关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同时,加强科研成果的教学资源转化,利用科研成果指导教学实践,实现科研和实践的相互促进。

每年完成1项部级科研课题项目和2项自选课题项目。

(六)加强教材和案例库建设。

针对一些热点专题研讨班,及时将有关最新政策和实践案例编写成教材,实现教学成果固化和在更大范围内分享,如城镇化与小城镇建设、海绵城市与地下管廊、城市生态修复、城市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公积金管理等。

每年完成2个以上专题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材编写任务。

树立“现场为课堂、案例为教材、实践者为老师”的教学理念,通过公开征集和有关单位推荐,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门类齐全的教学案例库,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组织管理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部干部学院工作的部领导任组长,人事司、部干部学院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部有关司局和部干部学院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基地建设发展工作。

部干部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实施小组,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工作。

组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部,负责继续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师资建设。

加强与行业内著名科研规划设计院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大型骨干建筑企业和高端智库机构等的合作,聘请业内院士、大师、专家、知名教授和部有关司局领导作为兼职教授,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库。

通过聘任引进和培养等方式,加快继续教育基地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继续教育基地要用好3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要求制定专项经费使用年度预算计划,每年预算执行结束后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绩效评价的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为继续教育基地协调争取配套经费。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部干部学院要充分利用部网站、中国建设报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导学等方式,让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知悉继续教育基地信息,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五、工作计划(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2月)。

成立部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并确定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机构的人员及职责。

通过部网站、建设报社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获批继续教育基地的信息。

(二)启动阶段(2017年3月—4月)。

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有关制度,包括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等。

(三)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20年10月)。

2017年6月前,搭建网络教育平台。

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师资库和案例库。

2017年5月—2020年10月,按计划开发设计精品高端课程,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四)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2月)。

对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和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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