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应急预案
海上溢油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海上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国家海上溢油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上溢油事故,包括船舶、平台、码头、管道等设施发生的溢油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国家海上溢油事故应急指挥部国家海上溢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国范围内海上溢油事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由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副总指挥:由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成员:由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3. 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全国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3)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工作。
(4)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海上溢油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1. 分级响应根据海上溢油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2. 响应流程(1)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故情况和影响范围,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应急处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信息发布:指挥部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应急响应情况。
3. 应急处置措施(1)事故现场处置:包括溢油围控、溢油回收、油污清除等。
(2)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3)人员救助: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4)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
船舶溢油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船舶溢油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3)协同作战,信息共享;(4)科学决策,合理处置。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2.1 事故类型船舶溢油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火灾、触礁、机械故障等引起的溢油。
2.2 危害程度船舶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具体表现为:(1)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系统;(2)影响渔业资源,降低海洋生物多样性;(3)损害沿海地区旅游业、养殖业等产业;(4)威胁沿海居民生活和健康。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指挥部成立船舶溢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3.2 应急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3.3 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事故应急响应方案;(2)组织协调应急力量;(3)调度应急物资;(4)发布应急信息;(5)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4.1 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4.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 现场处置(1)事故现场保护: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污染控制:采取围油栏、吸油、清污等措施,防止溢油扩散;(3)人员救援: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等工作;(4)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海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5)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保障5.1 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包括围油栏、吸油材料、清污设备等;(2)建立应急物资调拨机制,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严重溢油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石油资源的开发和海上运输的日益频繁,溢油事故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有效应对严重溢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建立健全严重溢油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能力;2. 最大限度地减少溢油事故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 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严重溢油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油轮、油罐车、输油管道等石油运输工具发生的溢油事故;2. 油田开采、加工、储存等环节发生的溢油事故;3. 海上平台、油气田设施等发生的溢油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事故应急响应工作;2. 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实施;3. 设立应急专家组,为事故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单位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危害程度等;(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 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设备、物资等力量投入救援;(3)开展溢油围控、清除、监测等工作;(4)开展人员疏散、救援、医疗救治等工作。
3. 后期处置(1)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2)环境监测与评估;(3)受损区域生态修复;(4)事故责任追究。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溢油围控(1)使用围油栏、吸附材料等围控设备,将溢油控制在一定范围内;(2)利用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进行人工清除;(3)使用化学消油剂等化学方法降解溢油。
2. 溢油清除(1)使用吸油设备、铲车等机械清除;(2)利用微生物、生物酶等生物方法降解溢油;(3)采用自然降解方法,降低溢油危害。
3. 环境监测与评估(1)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水质、土壤、空气等;(2)评估事故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为后续处置提供依据。
突发溢油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溢油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溢油对环境、生态和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溢油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平台、设施、管道、码头等溢油事件。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科学处置,安全第一。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市级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县级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 有关部门职责(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测、评估溢油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建议;(2)海事部门:负责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海上搜救力量;(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4)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处置物资运输;(5)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测、评估溢油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建议;(6)水利部门:负责水环境监测、治理,提出应急处置建议;(7)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测、评估溢油对渔业资源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置建议;(8)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9)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信息报告(1)发现溢油事件后,立即向市级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2)市级溢油事件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3.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开展溢油监测、评估,确定污染范围和危害程度;(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4)组织力量进行溢油围控、清除、修复等工作。
3.3 环境监测与评估(1)对污染区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范围和危害程度;(2)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溢油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02
各部门及时共享溢油事件相关信息,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
性。
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递
03
一旦发现溢油事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
迅速响应。
预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定期检查预警设备
确保预警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预警的可靠性。
培训操作人员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预警系统的理解和使用能力。
。
风险评估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 评估进行定期更新, 以适应新的风险变化
。
资源调查更新
定期调查可用资源状 况,确保资源的充足
和有效性。
应急措施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 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
03
溢油事件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流程
发现溢油事件
通过监测设备、人员目视 或其他方式,及时发现溢 油事件。
报告与核实
对发现的溢油事件进行初 步核实,确认事件性质和 规模。
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 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现场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溢油扩 散,减轻污染影响。
后期处置
对溢油事件进行清理和恢 复,确保环境安全。
应急响应措施
溢油控制
使用围油栏、吸附材料、化学剂等手段, 控制溢油的扩散。
人员疏散
案。
制定演练方案
根据应急预案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 的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流程和 要求。
记录演练过程
对演练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演练 时间、参与人员、操作步骤等,为评 估和改进提供依据。
培训与演练的评估与改进
评估标准制定
根据应急预案和培训内容,制定评估 标准,用于评估员工对应急预案的掌
溢油抢险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溢油事故,降低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沿岸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海洋及内陆水域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溢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应急指挥部工作。
3. 应急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和决策支持。
4. 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现场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溢油事故应急处置方案;2.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3. 负责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4.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 负责接收和传递应急信息;2. 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3. 负责应急处置物资和设备的调度;4.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三)应急专家组职责:1. 提供技术咨询、评估和决策支持;2. 参与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3. 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四)应急处置小组职责:1. 负责现场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 负责组织溢油回收、围油栏布设、应急监测等工作;3. 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保障;4.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发现溢油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应急处置:(1)控制事故源:采取措施控制溢油源,防止进一步扩散。
(2)应急监测:对事故水域进行监测,评估溢油对环境和周边设施的影响。
(3)溢油回收:采取围油栏、吸油毡等手段,对溢油进行回收。
(4)围油栏布设:在事故水域布设围油栏,防止溢油扩散。
(5)应急监测:对事故水域进行监测,评估溢油对环境和周边设施的影响。
3. 环境修复:对受溢油污染的水域、岸线等进行修复。
4. 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溢油库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溢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库范围内的溢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故分级1.一般溢油事故:溢油量在100立方米以下,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较大溢油事故:溢油量在100-1000立方米,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重大溢油事故:溢油量在1000-10000立方米,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4.特大溢油事故:溢油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对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溢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调度等工作。
(2)救援小组:负责溢油事故的现场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3)环保监测小组:负责监测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提供监测数据。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供应等工作。
(5)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1)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到位。
(3)指挥现场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监督、指导环保监测小组开展工作。
(5)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各小组职责(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调度等工作。
(2)救援小组:负责溢油事故的现场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3)环保监测小组:负责监测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提供监测数据。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供应等工作。
(5)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发现溢油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
3.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调度等工作。
4.救援小组负责溢油事故的现场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溢油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对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溢油事件对海洋环境、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船舶、设施、平台及作业活动发生的溢油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海上溢油、陆上溢油和管道溢油等。
三、预案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3. 生态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4. 信息公开、透明管理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溢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溢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溢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3. 应急响应小组:负责溢油事故的现场处置、溢油围控、清污作业、生态监测等工作。
4. 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确保信息畅通。
5. 保障供应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力、财力等保障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初步响应(1)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当地海事、环保、公安等部门。
(2)事故单位组织人员对溢油进行初步围控,防止扩散。
2. 中级响应(1)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溢油进行围控、清污作业。
(3)通报相关部门,协调力量支援。
3. 高级响应(1)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协调各方力量。
(2)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溢油进行围控、清污作业。
(3)通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六、应急处置措施1. 溢油围控(1)利用围油栏、吸油毡等材料对溢油进行围控。
(2)在溢油扩散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船舶注意。
2. 清污作业(1)采用化学清污剂、吸油毡、机械清污等方法进行清污作业。
(2)对清污作业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清污效果。
3. 生态监测(1)对溢油事故区域进行生态监测,评估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对受影响的生物进行救助和恢复。
七、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对溢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溢油应急预案溢油应急预案溢油事故产生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那么相关的应急预案又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溢油应急预案,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溢油应急预案一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本工程中的码头施工包括打桩、水上安装以及主体工程,施工辅助作业船舶数量多,船体状况及船舶内部管理参差不齐,如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易引发环境污染,影响面积广,相关方关注程度高,应急处理困难,企业形象影响损失大,因此船舶防油污工作也是本工程施工项目中的一重点。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2.1.1控制事故影响范围优先的基本原则;2.1.2保护环境优先的基本原则;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3船舶溢油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3、溢油事故的预防3.1严格执行资源准入审核制度,船况不佳、船舶内部管理混乱等不合要求船舶不得进场。
3.2加强船机的维修保养,防止船机“跑、滴、漏”油。
3.3油水分离器等油污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船舶须备有消油剂等清油污材料以及围油栏等初级油污扩散控制设施。
3.4油污或废油料须由专业资格回收机构进行回收,不得将报废油料和油污排入海中。
4、报告制度与现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4.2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4.2.1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生船舶溢油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按“溢油应急反应部署表” 的规定迅速到达自已的岗位。
4.2.2船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海上/港航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向港口有关部门以及与本船有关的部门通报。
4.2.3在确定漏泄和原因的同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把已溢流在甲板上的油围住、收集在一起,将排泄到船外的溢油限制在最小程度。
4.2.4尽快用围油栏或代替物等将溢入海面的油围住防止扩散,同时用吸附材料等回收溢油。
4.2.5最后可用消油剂将油污清除,但使用前必须得到海上/港航安全监督部门的许可,而且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物品。
4.2.6在做最后处理之前,船上应精心地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
4.2.7当本船无力清除海面溢油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溢油应急预案二1.总则1.1目的建立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有关专业部门和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对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科学应对海上溢油污染事件,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1.2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协同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3)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行动高效。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及其议定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制定本预案。
1.4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分级按照溢油量或溢油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海上溢油事件(Ⅰ级)、重大海上溢油事件(Ⅱ级)、较大海上溢油事件(Ⅲ级)和一般海上溢油事件(Ⅳ级)四级。
1.4.1 特别重大海上溢油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海上溢油事件:(1)溢油量1000吨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人民币以上;(3)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4)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5)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国界影响;(6)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1.4.2 重大海上溢油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海上溢油事件:(1)溢油量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足2亿元人民币;(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4)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5)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6)造成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1.4.3 较大海上溢油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海上溢油事件:(1)溢油量100吨以上不足500吨;(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1亿元人民币;(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4)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影响,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4.4 一般海上溢油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海上溢油事件:(1)溢油量不足100吨;(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3)造成3人以下死亡;(4)因海上溢油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影响,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近岸海域(北黄海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渤海沿岸低潮线向海一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下同)内发生的重大及以上海上溢油事件。
在山东省近岸海域外发生的重大及以上海上溢油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山东省近岸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预案。
较大和一般海上溢油事件适用沿海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海上溢油事件地方应急处置预案。
1.6应急预案体系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包括:(1)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是全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省应对海上溢油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2)海上溢油事件专业部门应急处置预案。
是省政府有关部门(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国家有关单位(山东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根据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为应对海上溢油事件而制定的预案。
(3)海上溢油事件地方应急处置预案。
是沿海各设区的市政府为应对海上溢油事件,根据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而制定的预案。
(4)海上溢油事件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可能引发海上溢油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体系省政府成立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简称“省应急指挥中心”)。
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体系由省应急指挥中心、各专业部门和应急处置支持保障部门(均为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专家咨询机构、设区的市政府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等组成。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的支持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机构为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由环保、海洋、海事、渔业、救捞、消防、化学品防护救助、气象、石油工程、保险财务和法律等溢油应急处置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参与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海上污染事故的调查,对事故的善后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沿海设区的市政府的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组成及职责由相应的地方政府确定。
2.2省应急指挥中心2.2.1省应急指挥中心组成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与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合署办公,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归口组织、协调、指挥和指导全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省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以及山东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省环境保护厅、海洋与渔业厅分管领导担任。
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青岛海关、省旅游局、省气象局、济南司令部作战部、省军区司令部、北海舰队司令部作战处、武警山东省总队、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山东航空公司等单位为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
各成员单位在省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2.2省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在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和省政府领导下,统一归口组织、协调、指挥和指导全省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全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3)组织召开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发生重大海上溢油事件时,负责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发生特别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件时,负责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国家有关应急响应。
(6)溢油事故污染范围已波及邻近省(市)管辖海域时,负责向相关省(市)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相关事宜。
(7)负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省际合作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
(8)指导海上溢油事件部门应急处置预案、海上溢油事件地方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
2.3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2.3.1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成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山东海事局,与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
承担海上溢油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山东海事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山东海事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2.3.2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1)在省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预案,并监督海上溢油事件应急行动的实施。
(2)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具体负责重大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3)具体负责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4)负责跟踪、研究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技术和处置对策,以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负责专家咨询机构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
2.4成员单位职责2.4.1有关专业部门职责山东海事局负责《山东辖区船舶重大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发生船舶重大海上溢油事件时,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