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22•【字号】粤卫办人函〔2023〕5号•【施行日期】2023.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3、14、20、21日举行。
为确保我省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承担,考试组织工作按照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卫考办发〔2003〕4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密切协作,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公安、工业信息化、保密、纪检监察、交通、电力等部门单位,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XXJ19号)规定,珠宝专业的考试每2年举行一次。
山于考务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13年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佔师珠宝专业的考试调整到2011年举行。
三、未列入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考试的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排顺利进行。
公文范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试计划安排: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省两级分类推荐制,全部考试时间从招生当年9月至次年6月。
二、招考条件:技术人员应有确定期限的专业技术职务,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以及具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各招考单位应当经公开招聘和选拔,确定参加考试的受考人员,由招考单位负责向专业技术职务继任人员及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考卷、管理考试等工作。
四、考试细则:本次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并实行公平招考,平均分配考试机会,以满足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需要。
五、考试结果公布:考试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应当尽快向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报告考试结果。
本次考试是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环节,办公厅将对本次考试做出有力指导,督促各招考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严禁违规行为。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执业药师
10月19、20日
35
造价工程师
36
企业法律顾问
37
招标师
38
注册城市规划师
39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纸笔作答)
10月26日
40
经济(初、中级)
11月2日
41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律师(省考)
11月9日
4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1月9、10日
43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20
注册资产评估师
21
注册设备监理师
22
注册安全工程师
23
物业管理师
24
勘察设计行业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9月7、8日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水土结构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供配电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给水排水
动力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8
监理工程师
9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0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12
管理咨询师
5月26日
13
二级建造师
6月1、2日
14
土地登记代理人
6月15、16日
15
一级注册计量师
16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17
注册税务师
6月22、23日
18
质量(初级、中级)
6月23日
19
2023年新疆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image.png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要求,为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二、考试设置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3〕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1. 考试组织机构,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
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考试委员会等,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
权限。
2. 考试计划和安排,规定了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形式
等具体安排,以及考试的计划制定和调整程序。
3. 考试报名,规定了考生报名的条件、时间、方式和程序,包
括资格审核、报名费缴纳等事项。
4. 考试内容和标准,明确了考试科目的范围、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考试监督和管理,规定了考试监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以及考场秩序、作弊处理、考试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6. 考试成绩和证书,规定了成绩的统计、审核、公布和查询程序,以及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7. 考试后事务,包括考试材料的保管和处理、考生意见和申诉的处理程序等。
以上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也是考试工作的基本保障。
2023年度医师资格证考试时间计划

2023年度医师资格证考试时间计划2023年度医师资格证(助理/执业)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1月-2月份考试时间:技能考试6月份综合笔试8月份考试科目:第一单元/第二单元第三单元/第四单元哪些医学类专业不能考医师资格证一、医学技术类专业这类专业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专业应该就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在我们传统认知中,医学影像技术应该是在影像科进行工作,而医学检验技术应该是检验科的医生,口腔医学技术应该是口腔科的医生,但是其实并不然,医学影像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是一个实践性的岗位,主要是操作影像科和检验科的各项仪器。
而口腔医学技术通俗点来说就是做假牙的,不能从事临床工作。
并且这几个技术类专业一般授予的都是理学学位,也不符合医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我们在报考的时候要选择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以及口腔医学,这些是可以报考医师资格证的。
二、助产在很多人的认识中助产这个专业可以从事妇产科的专科医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深入了解过这个专业,从目前开设这个专业的大部分学校来说,这个专业所授予的学位都是理学学位,不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以后所能考取的资格证书为助产士/助产师资格证书,也没有办法报考医师资格证书。
三、生物类专业在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几个专业分别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科学专业,这类专业只能说与医学类有一定的关联,但是他们所学的内容完全与医学没有太多的交叉内容,并且这类专业在以后就业方向上也以一些药厂、科研单位为主,同样也没有办法报考医师资格证。
四、药学类专业在他人看来医学类专业和药学类专业是非常相似的,很多人也认为他们的证书也是可以互通的,但是无论是药学还是医学类专业,都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所授予的学位也是不一样的。
药学类专业目前是没有办法报考医师资格证的,而医学类专业是可以跨考药学类专业的证书的,我们在选择此类专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总体来说,能够报考医师资格证的专业在最后所授予的学位都是医学学士学位,这就需要在选择专业的时候看一下最后所授予的专业学位是什么样的,也要注意他们的学制,一般来说医学类专业的学制都为5年,而其他一些类似于医学的专业的学制一般都为4年,另外我们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如果有条件的话尽量向在这方面有经验的人请教一下经验,这样我们才能够选择到一个合适的专业。
2020年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计划

行 注册化工工程师
业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 一级
程师
二级
32 房地产估价师
33 拍卖师(纸笔作答)
34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5 一级造价工程师
精品文档
9月5-7日 9月12日 9月19、20日 10月11日 10月17日
10月17、18日
10月18日 10月17、18日 10月18日 10月24、25日
精品文档
考试日期 3月14日 4月11、12日 4月18、19日 5月9-17日 5月16、17、23、24日 5月16、17日 5月16-18日 5月16、17日
5月23、24、30、31日 5月23、24日 5月30日 6月13、14日
6月20、21日
9月5、6日
9月5、6日
1
21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54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55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10月31日、11月1日
11月7、8日
11月13-15日 11月14日
11月14、15日
3月 28-29 日 ,5 月 30-31 日 , 7 月 11-12 日 , 8 月 29-30日,11月28-29日 1月11日,3月14日,5月 16日,7月18日,9月12日, 11月21日
2
36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37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38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39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0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41 经济(初级、中级) 4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44 税务师 45 注册验船师 46 专利代理师 47 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 48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49 导游资格 50 拍卖师(实际操作) 51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52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53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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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立足于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发展战略,全面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提高考试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改革,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提升。
第二条t考核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要素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为基础的多项服务体系,构建以考试信息库和考试报名安排等为内容的网上考务系统,提高考试效率、规范考试管理,保障考试公平、运行规范;
2、统一规范考试课程体系,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范的要求,实施科学合理的考试大纲设置,充分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变化,主持合理有效的课程设置;
3、提高考试题库质量,深入开展题库建设、审核和维护,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试题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题库利用效率;
4、完善考试监督管理体系,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控制考试的准入、准考证的发放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确保考试的规范化进行。
第三条t考核安排
1、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时间安排为从3月开始,至12月结束,按照顶岗上岗、职业资格认证先后安排,对不同地区考生实行分类和分期报名,依据考生备考情况安排考试;
2、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内容安排为三类:第一类为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实践考试,职业能力素质考核,行业知识考核等;第二类为竞赛考试,内容包括针对特定行业技术和知识的考核,结合素质测评等;第三类为其他类型考核,内容涵盖专业技能技术考核,技师考核等。
3、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将采用多种考试形式,综合考试形式根据各地区考试要求进行区分,计划在每个专业考试中采用多种试题类型,适当综合应用笔试、口试和实操考核,运用多种形式提高考核质量。
第四条t考试组织
1、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各省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地市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省级行业管理机构和行业技术协会负责协同服务;
2、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由重到轻、由前到后的原则,依次把协调统筹职责、共建共管共用机制,把考试申请、考试安排、准考证发放、考场监督安排、考试成绩发布等工作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3、加强考核组织实施环节的有效控制,优化考试的管理机制,实行考生准入和准考证管理考生,细化考试报名流程,建立考场、考卷、监督员的管理机制;
4、建立考试信息库,收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相关资料,定期发布考试相关信息,做好考试宣传工作;
5、完善考场管理和监督安排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考试进行分层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监考行政安排;
6、按照考试工作安排确定考试费用标准,调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积极性。
第五条t考核宣传
1、强化考试规范宣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考生自身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各种培训,使他们具备终身发展的素质,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考试宣传活动,建立考试宣传网络,向考生普及考试规定及要求;
4、建立分级管理的考试政策宣传网,并向考生充分宣传考试的考试费用政策和其他考试福利政策;
5、开展考试成绩公布活动,使考试客观反映考生的能力水平,给考生以满足和动力,提高考生的终身发展素质。
第六条t考核考核
1、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理机制,查处考生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2、定期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进行教学检查,进行评估考核,督促各级考试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存在的质量问题;
3、定期对考试效果进行就业检查,定期对考生进行就业跟踪调
查,及时了解考生的就业情况,对考试组织有效性进行考核,改进考试机制。
第七条t投入使用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计划自2023年1月起投入使用,至2023年12月底暂定停止使用。
特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