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宗教十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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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于排查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宗教秩序,我部门对于非法宗教活动的排查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非法宗教活动的特点和表现非法宗教活动往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形式隐蔽,活动场所常常设在偏僻地区或秘密场所,难以被外部发现;二是宣传方式狡猾,多以“心灵慰藉”、“健康保健”等为幌子,吸引信徒加入;三是经济利益驱动,非法宗教组织通常以“输血”、“供奉”等方式向信徒募集资金,有的甚至进行诈骗活动;四是思想极端,往往会对社会、国家以及其他宗教进行敌视和歪曲宣传。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的典型表现。

例如某私人寺院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举办活动,吸引了大量信徒前来参与,并向他们收取高额“香油费”;又如某偏远地区存在一处隐秘的教派活动地,组织成员涉嫌非法传教和进行恶性募捐等活动。

这些非法宗教活动不仅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且也损害了正常宗教秩序和国家法律的权威。

二、排查工作的策略和方法针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存在,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排查工作策略和方法。

首先,我们建立了全面的宗教活动档案数据库,对各类宗教组织和活动进行定期排查和监测,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其次,我们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工作,督促宗教团体和信徒合法登记注册,规范运营活动;同时,我们还密切关注了互联网宗教传播的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的网络宗教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和打击。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也充分发挥了各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通过与他们的密切合作和沟通,加强了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我们还积极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信徒自觉依法参与宗教活动,共同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方面,在各项宗教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传播范围和规模明显减小;另一方面,各类宗教团体和信徒的法制意识和自觉性也有所提高,对于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制和举报意愿增强。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一篇: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是:(1)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迫他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

(2)违反宗教法规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

(3)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党和国家政策的实施。

(4)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外国宗教组织或个人捐赠,索要财物。

(5)违反宗教法规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之外举行集体宗教活动。

(6)违反宗教法规,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点,私带宗教学徒。

(7)无宗教教职人员合格证书即主持宗教活动,未经批准进行跨地区传教活动。

(8)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封建压迫剥削制度。

(9)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

(10)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举行宗教集会、游行等活动。

在上述非法宗教活动中,尤以非法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私办经文学校和私带“塔里甫”,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婚姻、计划生育等政非法宗教活动超越、背离、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造成对社会的危害,也包括对信教群众自身的危害。

(一)干扰并破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也是宗教活动依法正常进行的保证。

而非法宗教活动却强迫他人信教,或者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

尤其是在信教群众相对集中、宗教氛围相对浓厚的地区,非法宗教活动侵害不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尤为突出,不仅在宗教活动中将不信教群众视为“异类”而予以孤立,而且常常在各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生活习俗以及文化活动中予以排挤,使公民不信教的自由难以保障,侵犯了公民不信教也有自由的基本权利。

(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将正常的宗教活动推向非法宗教活动的邪路。

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他们的宗教感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祥和有序地进行,这本来是合法合民意的事情。

邪教的大特征

邪教的大特征

转载邪教的12大特征1.思想控制: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无论教徒还是非教徒必须学习教规、教义之类的思想着作,目的是统一思想、控制思想,培养邪教接班人、拥护者和打手,其他思想皆视为异端,予以打击和消灭;2.信息控制:有专门的信息控制机构,控制所有信息来源,信息渠道由教内组织掌控,所有的信息发布必须在教内组织的控制下,以防滋生其他思想,导致教徒和非教徒变节,危及邪教的存在;3.妖魔化外界:有专门的宣传机构,把外界描述成敌对和危机重重的世界,制造对外界的抵触和恐惧,断绝教徒对外界的向往,妖魔化所有对邪教不利的国家、个人、组织和行为;4.神话教主和邪教组织:有专门的宣传机构,把教主和邪教组织塑造成伟大、光明、正确的典范,神话成所有教徒和非教徒的希望,掩盖所有不利于教派光辉形象的肮脏历史;5.活动区域控制:限制活动区域,所有教徒、非教徒均不得擅自离开邪教组织所划定的地区,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必须经过邪教组织的严格审批,确保所有人难以接触到不一样的思想;6.教派控制:国家邪教自命只有它一个教派是至高无上的,其他教派都必须在它的批准下才可以成立,其他教派必须认可其合法地位和遵从其领导,甚至是国家邪教独一无二,其他教派统统消灭;7.生存资源控制:所有自然资源,包括教徒和非教徒的生存资源、职业,都在邪教的操控之下,任何不利于邪教的行为,皆面临着无法生存的悲惨境地,从生存层面断绝邪教被消灭的可能性;8.强行入教:所有人在幼儿时期就被诱骗,宣誓加入邪教,在整个成长期间,不间断的用各种生存资源诱导非教徒加入邪教或者教徒升级其教派等级,以保证邪教成员的来源和其继续存在;9.暴力机构私有化:国家邪教必定将本属于国民公有的暴力机构私有化为邪教所有,国家邪教必定动用其属下的宣传机构制造各种借口将国家暴力机构据为己有,并动用其属下的教育机构培植被洗脑的私有化的暴力机构;10.虚构灾难,美化未来:虚构外界都是灾难,宣扬没有邪教的存在就一定会出大乱,宣扬在邪教教主的领导下一定会创造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完全忽视和压制邪教曾经的肮脏历史和现实越来越恶劣的真相;11.残害生灵的事实:所有的国家邪教必定有大规模残害生灵的历史和正在迫害生灵的事件在进行中,非国家邪教在残害生灵方面远远无法和国家邪教相比,国家邪教对生灵的摧残是大规模的、有组织的、严密的、制度化的,非国家邪教无法做到这些,在信息控制、思想控制、活动区域控制、教派控制、生存资源控制和暴力机构私有化等多方面的结合下,这些真相难以揭发和传播;12.邪教核心成员富可敌国:国家邪教组织核心成员掌握着绝对的权利和财富,其采取的所有手段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证邪教核心成员的利益最大化和永久享有此利益;作者注:绝大多数邪教徒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和炮灰,无法成为核心成员,即使成为了核心成员,其本人和家族成员最终也难免在教派内斗中成为牺牲品;在此国家内生存的人都难以避免被邪教组织压榨或者迫害,不要庆幸灾难还没有降临到你的头上,那只是暂时的幸运;要想一个国家成为人人向往的美好国家,只有消灭邪教和邪教体制,建立一个人人受益的正常体制,这才是一个正常国家的根本;。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界定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界定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界定介绍在中国,宗教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非法宗教活动也被严格监管。

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界定非法宗教活动。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26条界定。

一级标题二级标题:非法宗教活动的定义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中国宪法、法律法规的宗教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制造、散布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宗教仇恨与冲突;2.建立未经政府批准的宗教组织;3.违法抗拒国家政策,破坏社会公共秩序;4.骗取信众财产,进行非法募捐活动;5.催促信众放弃家庭、工作和教育等正常生活;6.违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7.妨碍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8.非法传教,进行未经许可的宗教宣传;9.恶意毁坏、侵占宗教场所;10.扰乱社会秩序,参与非法示威活动。

二级标题: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标准针对非法宗教活动,中国建立了一套界定标准,以便确保对非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打击。

这些标准包括:1.是否违反中国法律法规;2.是否干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3.是否进行未经许可的宗教活动;4.是否胁迫信众参与非法行为;5.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级标题:非法宗教活动的特征非法宗教活动通常具备一些特征,这些特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识别非法宗教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征:1.盲目崇拜宗教领袖和宗教教义,拒绝接受科学知识;2.对非信教者进行歧视和迫害;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稳定;4.将非法宗教活动与其他犯罪行为相结合;5.进行非法传教和宣传,扰乱社会秩序;6.强制信众进行非法捐款和募捐活动;7.妨碍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8.放弃正常生活,封闭群体,与外界隔绝。

二级标题: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非法宗教活动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对个人和社会都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危害:1.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2.伤害信众的身心健康;3.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正常生活和工作;5.传播误导性的宗教思想,导致信众迷信心理。

学习“非法宗教的23种表现形式”心得体会

学习“非法宗教的23种表现形式”心得体会

学习“非法宗教的23种表现形式”心得体会在“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的教育学习中,我校根据上级领导安排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非法宗教活动的23种表现形式”,通过学习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性。

意识到我们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

我们应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通过学习,我们充分认识“民族宗教无小事”,要从立足全局,着眼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如果宗教问体落实的不好,将会影响全县整个工作大局。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加大对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形成社会共识。

要全面、正确宣传宗教政策,正面、积极引导广大学生,运用历史的眼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处理“有神论”与“无神论”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与矛盾,把广大学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宗教政策上来,共同推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坚决遏制"两教"的发展渗透,同时大力抵制非法宗教宣传品、出版物和光盘。

大力宣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和不安全性,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在制止非法宗教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教育引导,落实有组织有计划,经常教育学生不进入宗教场所,同时严格监控外来人员讲经。

积极引导,促进“两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两教”积极挖掘教义教规中符合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并做出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阐释;摒弃原有教义教规中消极的、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东西,自觉服从政府部门的宗教事务管理,抵制境外渗透。

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强化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

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

非法宗教活动的26条(实用版)目录1.非法宗教活动的定义与特点2.非法宗教活动的 26 条具体表现3.我国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态度和处理方法4.结论:维护社会稳定,倡导合法宗教活动正文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定义与特点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宗教活动。

这类活动往往具有隐蔽性、破坏性和煽动性,对社会和谐产生消极影响。

二、非法宗教活动的 26 条具体表现根据相关资料,非法宗教活动主要有以下 26 种表现: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2.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宗教活动;3.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募捐;4.未经批准,擅自编印、销售宗教书籍和音像制品;5.利用宗教进行境外渗透活动;6.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境外宗教人士来访;7.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8.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9.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制造事端;10.利用宗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1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院校;12.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宗教培训活动;13.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聚会;14.利用宗教进行邪教活动;15.利用宗教进行诈骗活动;16.利用宗教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17.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跨境赌博活动;18.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贩毒活动;19.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洗钱活动;20.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武装活动;21.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恐怖活动;22.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活动;23.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颠覆国家政权活动;24.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煽动民族仇恨活动;25.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活动;26.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活动。

三、我国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态度和处理方法我国政府始终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对涉及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抵制宗教渗透ppt课件

抵制宗教渗透ppt课件

➢ 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 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 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 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
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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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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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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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宗教对学校渗透的严峻形势
➢ (一)“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 渗透
➢ ◆目的:争取意识形态领城 阵地,培植分裂
➢ (二)“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 ➢◆渗手段透:利的用目宗的教向、教本育质领域及渗危透害 的
手段和方式
➢◆方式: 1、以办学校的方式宣传宗教地
➢下经文学校
➢ 分子,与我们争夺接班人, ➢2、借助互联网及新兴现代传媒手段
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及宗教极端思想对学校进行渗透的目的, 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青少年、争夺下一一代、 争夺未来。
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及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工作,事关党的教 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 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具有重要而深 远的意义。
-----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教育与宗教关系的基本原则 政教分离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宗教不得干预 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的内容。 “两个不得”---学校教职工不得信教学生不得信 教。 “五个严禁”---在校园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 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
加强民族团结 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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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最终为其分裂的政治目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务

【7A文】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

【7A文】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

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

擅自祝圣神职人员。

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

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

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

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

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

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

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

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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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宗教十种表现
1.礼拜方式不同。

持“瓦哈比”思想人员做“乃麻子”时通常三台手。

双手抬至胸前,双臂交叉抱住身
体,两脚分开跨立,高念“啊咪乃”礼拜事与传统礼拜站姿不同,礼拜结束后不掌手念“都哇”提前离开清真寺。

2.外表不同。

持“瓦哈比”思想人员,男子年轻时开始留大胡须,染须;女子蒙面纱,着吉利巴普,穿戴
奇装异服,禁止骑自行车。

3.不过“乃孜尔”,坟地不念经,悼念亡人不哭泣,不朝拜圣陵,先祖的拱北(麻扎),反对生日聚会,
举行歌咏比赛和舞蹈等纪念活动。

4.婚假不放音乐,不跳舞,结婚时“尼卡”必须由“自己人”来念,只在同一教派内通婚,女孩年龄到
16岁时即可婚嫁。

5.选寺礼拜或不去清真寺礼拜,选寺时去伊玛目不够强硬,允许其“特殊”礼拜方式的清真寺,极端者
甚至不去清真寺礼拜。

6.狂热追求“清真”,如洗手壶,香皂,牙膏等都必须是“清真”的才能使用,甚至持有与“异教徒”一
般礼节性握手都是“阿拉姆”的思想。

7.极端,封闭,固执,持“瓦哈比”思想人员通常是独来独往的,不与邻里交往,自成圈子与传统习俗
格格不入,处事极端固执,不容易听取不同意见。

8.“泰比利克”聚会的主要群体,热衷于组织本教派人员聚会,在聚会中非法讲经。

9.习俗不同,持“瓦哈比”思想的人员在新生儿出生7天左右割礼。

10.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反对采取节育措施,一旦怀孕,即认为是“安拉所赐”,生育是本人的基本权利,
生育间隔时间很短,子女之间年龄差有少于一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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