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要求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业绩成果简介——电子版1份,纸质系(部) 主人签字盖章1份
基本任职条件量化自评表——纸质1份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佐证材
料)——1册 所有材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职称评定表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辽职改办 字[1993]25号)
关于在图书系列实行以考试代替评审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 (辽人 发[2002]16号)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发[2007]11号) 工程系列职务评审条件
201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 (辽人社[2010]101号)
17、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下午10时35分38秒下午10时35分22:35:3823.7.10 9、杨柳散和风,青山澹吾虑。。23.7.1023.7.10Monday, July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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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22:35:3822:35:3822:357/10/2023 10:35:38 PM
以下系列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卫生(中医药) 档案 图书资料 文物博物 群众文化 新闻 出 版 中小学教师 技工学校教师 艺术(含美术、作家) 播音 工 艺美术 体育教练员(副高) 律师 翻译(二外)
所有中初级评审
免试条件
国外学习进修满1年 博士学位 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晋升非外语专业职称 副高A级外语证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 参加国家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标 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科
11、成功就是日复一日那一点点小小努力的积累。。23.7.1022:35:3822:35Jul-2310-Jul-23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规程(试行)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导师)在学生思想教育与成才发展中的指导作用,促进班主任(导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班主任(导师)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由各高等学校聘任到学生年级、班级,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行为引导、学习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师。
第二章班主任(导师)的设置与管理第三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可设置班主任,本科高等学校可设置班导师,实施学分制的高等职业(专科)学校也可设置导师。
第四条各高等学校以自然班为单位设置班主任(导师),每班应配备一名。
导师也可分别在不同的年级带学生,原则上所带学生数不宜超过24人。
第五条各高校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班主任(导师)工作的宏观指导,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院系班主任(导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班主任(导师)可由各高等学校所在院(系)直接聘任,名单由所在院(系)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备案,任期一般与所带年级学制一致。
聘任时向应聘教师颁发证书,明确任期、工作职责等事宜。
第七条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青年党员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班主任(导师)。
第三章班主任(导师)的任职条件第八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素质好。
第九条熟悉人才培养规律,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和实干精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热爱班主任(导师)工作,奉献精神强。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修订版)(精)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修订版一、教师岗位职责(一教授岗位1. 学科建设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发展方向,参与制定学院、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协助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设师资队伍,积极参与物色、推荐和吸引人才,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参与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广泛争取科研经费和社会支持,提升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竞争力及影响力。
2. 人才培养认真履行育人职责,以高尚的师德品行、良好的学术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
承担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培养任务,从事本科生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工作,教学中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72学时,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革,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3. 科(教学研究能够站在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学术前沿开展研究工作。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尤其在国际或国内一流刊物(四大检索或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或完成有较大影响的调查报告,或取得多次被权威刊物引用(评价的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或取得有应用价值的发明创造。
每学年举办一次所属学科领域发展前沿的学术报告会;组织或参与所在研究方向的学术讨论班。
4. 社会工作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作出贡献。
促进科技成果,特别是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的转化。
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发展。
(二副教授岗位1. 学科建设作为学术团队的成员,参与本学科和学术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扩大学科学术影响。
2. 教育教学承担所属学科专业的育人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 , 教学中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担任本科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根据需要指导本科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的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和资历要求:申报者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本领域内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如在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等。
2. 职务和影响力要求:申报者应具有行业内的重要职务或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
3. 学术团体职务和科研项目要求:申报者应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学术团体的职务或担任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的主要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
4. 贡献和特殊经历要求:申报者应在人才引进、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或有特殊的工作经历和成绩。
5. 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要求:申报者应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申报者应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同时应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申报者还应积极
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定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地区有所差异,因此申报者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具体的评定条件和要求。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破格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破格条件一、教授1、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
2、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4、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成绩。
对长期担任学校领导管理工作并兼任教师职务的,晋升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以及在学校管理研究方面的成绩。
二、副教授1、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2、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教学成绩优秀。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辽宁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一、概述副教授是高校教师的一种职称,是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的一种,也是博士生导师的职称之一。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中起主要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之一。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是高校教师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评定条件通常包括学历基本条件、科研成果、教学情况、社会服务、学术影响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学历基本条件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必须是全日制学历;2.取得正规高等院校的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3.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4.在有关部门审批的学历证明书,必须和原始学历证明书相印证。
三、科研成果1.在本学科或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奖等;2.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是评定副教授的重要标准,通常要求发表SCI、EI等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或者取得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教学情况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学生反馈良好,教学评价高;2.在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具有创新和实践经验;3.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有一定的经验和成果。
五、社会服务1.参与到学术和学术组织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2.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并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3.在学术界和科研圈中有一定的人脉和社会关系。
六、学术影响力七、结语第二篇示例:辽宁副教授是高校教师中的一个重要职称,担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
副教授评定条件是对教师进行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全面评价,以确保其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水平。
辽宁省对副教授评定条件有着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对于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报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这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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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评等级
高级 (正、副教授)
中级 (讲师)
要求
课程门数
教学数量
一门主干基础课 或
二门课程
一门课程
专职教师: 180学时/年
兼职教师: 60学时/年
教授
学术论文2篇并(学术专著或主编过通用教材一部)
(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如无专著或教材,需发表上述水平的论文 五篇以上)。
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 等奖。
资格或具备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公共课教师应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 知识 基础课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 的后续课程基本内容
业绩成果简介——电子版1份,纸质系(部) 主人签字盖章1份
教授
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 (经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
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 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省级行业主管 部门鉴定。
主持两个以上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 并制订实训基地的实训操作规程。
正副高级职称 —— 两个模块
中级职称
—— 一个模块
免试条件 —— 45周岁以上;
其它系列(A4)
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B5双面打印)
按照辽人发【2007】12号和大人发【2007】 129号文件规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 应完成12天(计72学时)的继续教育,初级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8天(计48学时)的 继续教育,连续三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学分)的,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 职资格的具体条件 (辽教委职改字[199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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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
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教委、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一条学校教师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团结协作,热爱集体、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二条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教师职务基本条件:
1。
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
2。
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3。
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
4.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并且考核不合格者;
5。
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
1。
晋升教师职务,任现职期间本科院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原则在140学时以上,其中师范学院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60学时以上;专科学校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
2。
晋升讲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应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
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
各类学校中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位、资历、进修
1。
考核确定助教职务,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确定讲师职务,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
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没有教师职务任职资历一般不能评定教授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任教,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试用,评定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不受初定教师职务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
4。
不同类型的学校、承担不同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评定教师职务,在学位上可以有不同的要求.地处偏远地区的学校及特殊专业的教师没有学士学位的,应经过三年以上的见习考察,并经过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考试合格的,方可确定助教职务.
5。
晋升讲师职务应区别不同情况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助教进修班或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晋升副教授职务应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或参加过反映本学科前沿水平课程学习二门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应参加过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及相应水平的研讨班、讲习班的进修。
第五条学术水平
(一)讲师
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教学思想、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
善于教书育人。
(二)副教授
1。
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
改革教学方法,教学质量高,
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社会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五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或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
3.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译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本人主持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4。
师范院校、专科学校及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艺术,形成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
但在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及篇数、在著述字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
社会科学学科教师或减少论文一至二篇,减少著述字数二至三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可减少论文一篇,减少著述字数二万字。
5.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五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的要求。
(三)教授ﻭ1。
对本门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
能及时掌握本
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2.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年轻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的能力;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
3.公开发表过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创新论著。
社会科学学科教师要求发表上术水平论文两篇、公开出版上述水平论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或主持编写过有独到学术见解通用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自然科学学科教师发表上述水平论文三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公共课、专科学校教师论文数量可减少一篇。
4.获国家二等、或省部一等以上奖励,或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
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可替代对论文及出版物的要求。
第六条实践能力
(一)讲师
掌握本专业必须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具有解决本专业领域生产、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科教师应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理科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实验动手能力。
理工、农林、医药、财经、外语等专业课教师在实践技能上应达到本专业相同级别技术人员(如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药)师、经济(会计、统计)师、翻译等)的技术水
平和业务水平。
公共课教师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课程教师应掌握学生所学与所教课程相关的后继课基本内容。
(二)副教授
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或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材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贡献。
或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方面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教授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第七条外语要求,计算机要求
根据《条例》对各级职务教师外语水平的要求,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