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铁路客运运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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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为正确体现国家的运价政策,确定国家铁路(简称国铁,以下同)货物运输费用计算方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铁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服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铁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铁道部另有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外,都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第6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7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

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路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在货物运输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铁路货物的运价,各国铁路管理部门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制度。

本文将探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背景、内容以及对于货物运输市场的影响。

一、背景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物流需求日益增长,对于货物运输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铁路作为一种高效、安全、环保的运输方式,逐渐受到市场的青睐。

然而,由于铁路货物运输涉及多方利益,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运价规则以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收费。

二、货物运价规则的内容1. 费率分类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距离等因素,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将物品分为不同的类别,并为每个类别制定特定的运价标准。

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货物的运输需求。

2. 运输距离和费率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通常会根据运输距离的远近来确定运费,距离越远,费率相应增加。

这主要是因为长距离运输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时间,所以运费也应该相应提高。

3. 特殊货物的处理某些特殊货物,如易爆品、危险品等,需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特殊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因此,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也会对这些特殊货物制定更为严格的运输费用以及相关的安全规定,以确保安全运输。

4. 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更多的货物通过铁路进行运输,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还包括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大批量运输的货物,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或是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给予相应的优惠等。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客户选择铁路货物运输。

三、对货物运输市场的影响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货物运输市场的正常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运价规则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鼓励公平竞争,同时也能为运输企业提供合理的收费标准。

另外,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还可以加强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

通过与公路、水路、空运等配套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可以提高整体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总结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而制定的。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铁路的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

国家铁路的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特定货物的运价率和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得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后规定。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道部运价主管部门集中管理。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货钡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腋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运行费用、车站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家铁路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本规则以外的货物运输费用,按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计算核收。

第6条铁路货物运价和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程序第7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本规则附件四)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货物运输里程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发列基价和主价基价。

4.货物适用的发列基价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和出计算到运纲:主价基价与货物的主价里程相乘运积,再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数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价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8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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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 46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为正确体现国家的运价政策,确定国家铁路(简称国铁,以下同)及合资、地方铁路涉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计算方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铁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服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铁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铁道部另有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外,都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第6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基价1和基价2,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基价1加基价2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7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的合资、地方铁路和铁路局临管线到发的货物也按发、到站间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

铁路货运运价规则

铁路货运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指中国铁道部有关铁路货物运价的各项规定。

这些规定是铁路货物运价制度及有关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核算铁路货物运费的依据。

主要包括:货物运杂费的计算、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査表、货物运价里程表以及有关的说明。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主要根据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距离来计算运费。

货物的重量通常以吨为单位,如果货物的重量小于2.5吨/公里,则基本运费为0.5元/吨/公里;如果货物的重量在2.5吨/公里至5吨/公里之间,则基本运费为1.0元/吨/公里;如果货物的重量大于5吨/公里,则基本运费为2.0元/吨/公里。

此外,还有一些附加费用,如超限附加费、超长附加费以及其他一些附加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还规定了不同的运价类型,如普通运价、特定运价、优待运价、国际联运运价及地方运价等。

普通运价是货物运价的基本形式,适用于全路办理正式营业的铁路运输线上都适用的统一运价。

特定运价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运送一定种类货物时规定的运价。

总的来说,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市场,保障货物运输的公平、公正和合理,促进铁路货物运
输的发展而制定的。

同时,也为货主提供了更加明确、透明的运费计算方式,有利于货主更好地掌握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02铁路客运运价规则

02铁路客运运价规则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客运运价包括旅客票价和行李、包裹运价。

客运运价与客运杂费构成全部运输费用。

第三条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行李、包裹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客运杂费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

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特殊区段可实行特殊运价。

第四条在国务院批准的价格内,经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实行浮动价格;对在铁路局内运行的旅客列车的票、运价,可根据具体情况,赋予铁路局自行浮动的权力。

第五条国家铁路的客运运价,以元为计算单位,不足1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但半价票价,棚车票价,市郊单程票价,行李、包裹运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

对浮动票价应分别按票种处理尾数。

第六条除另有规定者外,本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的旅客、行李、包裹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下列用语在本规则内的含义:“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超过”、“大于”、“不满”、“小于”、“不足”、“不够”—不包括本数。

“过轨运输”—国家铁路与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的相互运输。

第二章运价里程第八条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

发到站间跨及两条及其以上线路时,应按规定的接算站接算;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第九条旅客票价里程,按旅客乘车的实际径路计算。

第十条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

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

第十一条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

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

第十二条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20千米;空调票20千米;加快票100千米;卧铺票400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20千米;包裹100千米。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71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为正确体现国家的运价政策,确定国家铁路(简称国铁,以下同)货物运输费用计算方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铁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服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车站费用、运行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铁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铁道部另有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外,都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第6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7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

铁路货物运价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铁路的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

国家铁路的特定运营线的运价率、特定货物的运价率和临时运营线的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得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后规定。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由铁道部运价主管部门集中管理。

第2条《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货钡运输费用的依据,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3条铁路货物运输费用是对铁路运输企业所提供的各项生产腋务消耗的补偿,包括运行费用、车站费用、服务费用和额外占用铁路设备的费用等。

铁路运输费用由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货票和运费杂费收据核收。

第4条国家铁路营业线的货物运输,除军事运输(后付)、水陆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过境运输及其他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本规则计算货物运输费用。

第5条本规则以外的货物运输费用,按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计算核收。

第6条铁路货物运价和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在车站营业场所公告。

未经公告,不得实行。

第二章货物运输费用第一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程序第7条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本规则附件四)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货物运输里程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发列基价和主价基价。

4.货物适用的发列基价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和出计算到运纲:主价基价与货物的主价里程相乘运积,再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数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价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第8条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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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
1. 引言
铁路客运是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和铁路部门的运
营利益,国家和铁路部门都对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政策。

2. 运价规则的基本概念
2.1 运价
运价是指旅客在乘车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基本费用。

铁路运价按照时间、线路、
座位等不同变量来计算。

2.2 基准价
基准价是指针对铁路客运,铁路部门给出的标准运价,是铁路票价的参考标准。

2.3 票价
票价是指旅客购买火车票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是根据运价规则计算出来的,不
同等级的座位所需要支付的价格不同。

2.4 折扣
折扣是指一些特定条件下的票价优惠,铁路部门和政府会制定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针对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的优惠折扣。

2.5 上浮/下浮
为了调控市场和保障铁路利益,铁路部门对运价规则会做出一些调整,上浮和
下浮即是指调整运价变化的方向。

上浮表示涨价,下浮则表示降价。

3. 运价规则政策
3.1 票种
铁路部门为方便旅客,定制了多种票种,包括成人票、学生票、儿童票、团体
票等。

不同票种有不同的运价规则,请旅客在购票前仔细选择。

3.2 车次种类和座位等级
铁路部门提供普通列车、特快列车、动车组等车次种类,并给出不同等级的座
位(如硬座、软座、硬卧、软卧等)。

旅客在购票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不同等级的座位。

3.3 跨越区间
铁路部门会对不同区间的运价做出不同的规定,旅客需要根据不同区间的票价
选择自己需要的车次。

4. 运价规则实施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实施依赖于相关的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持。

旅客可以通过铁路
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等方式购票。

铁路部门会根据旅客购票信息计算出相应的运价和折扣,并发放相应的车票。

旅客在乘车时应该携带相应的证件以验证身份信息,保证购票核验无误。

5.
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在保障铁路运营的同时,也保障了旅客的合法
权益。

旅客在购票和乘车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顺利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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