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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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所建⽴的企业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的公司类型。

⽽各类型的公司由于设⽴要求的不同,存在着较⼤差异,下⾯就由店铺公司法律师为你讲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例来表⽰,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每⼀股⾦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票表决权。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也不能发⾏股票,不能得上市。

设⽴流程为:订⽴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并上市融资,但设⽴流程⽐较复杂:订⽴公司章程——发起⼈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会——设⽴登记。

4、股东⼈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股东⼈数⽆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必须设⽴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外部独⽴董事。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们在组织结构、股权组成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有着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进行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有限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LLC。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仅限于对公司投资的金额。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追究。

有限公司可以由个人或其他公司拥有,且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需要通过股东的投资来进行。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参与公司运营,也可以选择成为被动投资者。

而股份公司是指由股份构成的公司,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数量来参与公司所有权和利益的共享。

股份公司通常发行股票来吸引投资者,股东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公司的所有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程度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价值。

其次,在有限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

这意味着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管理和支配自己的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然而,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他们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指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他们的权利,投票表决以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决策。

在监管方面,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也存在一些差异。

通常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监管较为宽松,政府对其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

这使得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享受较大的自由度。

而股份公司由于涉及更多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所以通常受到政府的调控和监管。

股份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以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股东权益。

最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它们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

首先,它们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自己的财产和负债。

此外,它们都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然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司所有权的性质和管理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则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或者经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追偿时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承担其所持股份的全部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转让其所持股份。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有权的性质、管理方式和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在选择企业类型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前,现在的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类。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以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公司。

那他们两者⼜有什么不同呢?下⾯店铺⼩编将为⼤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最多5O⼈(亦有规定3O⼈的)。

因为股东⼈数少,不⼀定⾮设⽴股东会不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公司达⼏⼗万⼈,甚⾄上百万⼈。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权⼒机构。

2.股本的划分⽅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每⼀股⾦额相等。

3.发起⼈筹集资⾦的⽅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向社会筹集资⾦,其股票可以公开发⾏并上市交易。

4.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可实⾏;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5.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希望我们的⽂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些帮助。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所认购或者购买的股份为限制责任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法人。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购或购买的股份金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持有股份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股权收益和股东决策权。

3. 股东数量不限:股份公司最低股东数为2人,股东数量没有上限,可以有很多股东。

4. 资本金不限: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没有下限要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股权自由转让: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便于流动性和投资者退出。

6. 监管严格:股份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政府监管。

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只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股东责任有限: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2. 股东权益明确:股东以其出资额的多少来体现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享有分红和公司决策权。

3. 股东数量有限: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数为1人,最多不超过200人。

4. 资本金有最低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一定的最低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设定。

5. 股权受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6. 监管相对宽松: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其设立和运营方面的监管相对宽松。

异同点总结:1. 受限责任: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

2. 股权转让: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更自由,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受限。

3. 股东数量:股份公司无最大限制,而有限公司最多200人。

4. 注册资本: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没有下限,有限公司有最低要求。

5. 监管程度:股份公司的监管相对严格,有限公司较为宽松。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和治理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影响着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形式,该实体形式允许商业所有者以有限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公司。

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组成,他们被称为股东。

这些股东在公司运营中负有有限的责任,即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法律诉讼,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不同,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商业实体形式。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并通过股份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由股东以购买股票的方式获得。

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行使权力和控制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会议来影响公司的决策。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通常取决于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根据股份比例。

这使得在股东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允许灵活性和合作精神的存在。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个人、合伙人、其他公司或外国个体拥有,这增加了公司结构的灵活性。

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治理结构。

它们由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和高管团队管理。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决策权,并通过股东会议来审查重要决策。

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与此相比,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没有董事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层级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管理可能由股东直接或间接实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诉讼的影响。

这意味着,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的个人资产通常得到保护。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相反,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份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方式上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人资两合(无限责任公司则属于典型的人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资合公司•3、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限于1人之上50人之下。

股份有限公司:人数没有上限,发起人规定是2—200人。

•4、认缴股份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各个股东所认购的股份比例通常由股东们相互协商而定,而且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由股东一次认缴。

之后,由公司向其出具股份证书,以证明其在公司内部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风险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并不得少于总资产的35%.剩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5、出资转让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能自由转让,不能像股票一样上市交易,不能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允许自由转让。

它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其股票可依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流通。

•6、公司账目: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会信息无须上社会公开,只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给各股东审阅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利润分配表等。

•7、公司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主要股东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并直接参加公司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权人,与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分离的,即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活动是董事会和管理层。

拥有者和管理者大都分离。

董事会权力较大。

•8、公司规模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性规模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类公司一般属于股本大、资金雄厚、股东人数众多、内部管理机构权责分明、效益高、竞争力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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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的公司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结合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作一个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新公司法将股东人数改为了五十个以下)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义务。

(2)两者的股东都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不管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只对公司负责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

需注意的是,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两者对于其债务都要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以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4)两种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而不再承担其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具有非股份性,其资本一般不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出资不以股份为单位计算,而直接以出资额计算。

我国《公司法》第41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而不是以一股一权为标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具有股份性,公司资本要划分为等额的股份,每一股份的金额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即为公司的资本总额,股东通过认购股份出资,股东的出资额是以股份数额来计算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在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简便,一般符合相关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的,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即可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则比较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设置也较股份有限公司简单灵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两名监事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其管理机构复杂庞大。

(3)募集资金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不能发行股票。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还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发起人须认购公司注册资本35%以上的股份外,剩余部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4)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

但新法对此做了修改,一是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二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三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须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新法将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了500万元。

(5)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但新公司法对此作了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这就意味着新公司法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制,没有最高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

但新公司法既限制了最低人数又限制了最高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6)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发给股东的书面出资证明被称为“出资证明书”,亦称股单。

股单只是一种权力证书,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7)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出资时,应该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股份转让是自由的,一般不受限制。

(8)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

(9)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务账目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向社会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但需注意的是,新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10)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公司,有效地实现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股东人数有最高限制,股东出资的转让亦受到限制,股东较为稳定,而使股东与公司关系十分密切,公司经营很难完全独立于股东。

综上,股份有限公司比较适合大型企业,因其融资快,规模大。

有限责任公司则比较适合中小企业,因它带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间相互了解信任,其组织简便、内部协调性好、不需要证券市场的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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