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3篇)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
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
发票具体要求如下:(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民办院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民办院校及其附属单位、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成本;(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下设会计科、出纳科、审计科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处主任由校长任命,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预算管理:学校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收入管理:学校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三)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的原则。
(四)往来款项管理:学校往来款项要及时核对、清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学校设立资金账户,按照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应使用学校财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学校资金结算。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学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核算:学校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成本核算:学校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固定资产核算:学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条学校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每年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审计报告报校长审批后公布。
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办高等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参与学校财务决策。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民办高等学校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执行学校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五)组织学校财务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开展财务分析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民办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合理预测: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
(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搞赤字预算。
(四)重点保障:优先保障教育教学、科研、基本建设等重点项目。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民办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十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按照预算和项目用途使用资金。
(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资金管理权限和责任。
(三)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安全和稳健运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及其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遵循“财务纪律严明、收支合理、监督有序、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规、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民办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直接隶属于学校领导班子负责人,主要负责民办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设立财务处、审计处、财务监督处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立财务管理人员,从事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管理法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制定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流程和规范,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预算控制方案,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财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存储和分析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开展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流程,开展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账目的更新和准确性。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1、收入问题:为少交税收入记在账外或是将不确认收入,将收入挂在往来科目中,此时也不会开增值税发票,钱货早已经交易。
2、成本问题:①、情况1往往产生问题是账面库存商品成本结转不及时,货物已经发出但未记录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费已经计入成本,而与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产类企业因车间零部件较多,材料入库、出库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而产生账面成本不准确,甚至有企业平时的成本按估计的方法来核算成本。
③、平时不对库存进行盘点,使账务和实际情况脱节,财务记录不准确。
3、资金问题:①、一般缺少资金,向银行借款较多,一般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向个人借款用于暂时的资金往来或是生产经营,利息高于银行贷款;有的还会存在职工集资问题。
②、现金、银行存款:账面现金较多,实际现金一般远少于账面,存在较多白条;现金使用不合规。
③、往往有较多的业务费(给客户采购人员的回扣),在白条中列支,到最后没有相应的发票或是费用单。
④、出资、增资不实,往往是先出资再抽逃,以后通过费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员工资问题:①、往往缴纳不足,与部分员工不签订。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问题:①、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折旧、摊销在不同年度差异,也使损益表差异,甚至影响不同年度的盈亏情况。
②、账面记录与实际往往有差异;摊销问题。
有些可能已经报废或减值,但仍挂账。
③、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应与当地同等情况比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隐藏大额的非正常交易等。
此处仅列指几条,更多问题大家共同讨论分享。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的对学校职工外出乘车进行规范管理,更好的对学校的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归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具体要求1、学校员工外出办事,本着节约原则,应尽量乘坐市内普通公交车辆(公共交通车),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许乘出租车;2、员工外出办事,需事先向本部门领导或向直接上级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办事,如无事先上报而产生的乘车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教育部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办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机构等。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制度。
2. 诚信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诚实守信,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3. 效率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
4. 安全原则: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本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负总责。
2. 民办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等工作。
3.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3)及时足额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2. 资金支出管理(1)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支出,不得超支。
(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行为。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3)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2)加强会计凭证管理,确保凭证合法、合规。
(3)定期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及时反映财务状况。
五、财务管理监督1. 民办学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2.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 民办学校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二、预算管理第三条我校财务预算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条学校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学院应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部门、学院财务预算,并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三、收入管理第六条我校收入包括学费收入、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学费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收入应当专款专用,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者学校董事会决定使用。
第九条其他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并按照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四、支出管理第十条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其他支出等。
第十一条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公用经费按照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经费应当合理规划,确保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四条其他支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五、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知识产权保护、合理使用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外投资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的原则。
六、财务报告和审计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学校董事会和相关部门。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民办学校及其所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严谨细致:财务工作应严谨细致,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安全稳健: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学校利益。
4. 效率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学校财务效益最大化。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会计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情况。
2. 负责学校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和监督。
3. 负责学校资产、负债的核算和管理。
4. 负责学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5. 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
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学校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学校收入管理:1. 学校各项收入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2. 学校收入应设立专门账户,确保收入的安全。
3. 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支出管理:1. 学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2. 学校支出应实行分项核算,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 学校大额支出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产管理第九条学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条学校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明确资产所有权,确保资产安全。
2. 严格执行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手续。
3.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4. 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财务报告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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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
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
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
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
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
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2一、每学期制订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坚持“收支两条线”,搞好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二、坚持收入随收随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
三、坚持不预算不开支,学校校长和主管领导认真把好审批关,不能随意负债,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四、坚持购物验收制度,账物相符,大宗物品集体采购,不许拿回扣,购物前要与校长或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同意购买,500元以上要集体研究。
“坚持旅差费、招待费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报销,不得超标。
五、坚持开支勤俭节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严格控制出关次数,做到一人次办多件事。
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出差由校长签字。
招待客人实行派遣单制,特殊情况可先给校长打好招呼,或事后补派遣单。
旅差费按相关规定报销,招待费每人次不能超过20元。
六、坚持支出条据规范,坚持校长、主管领导审批,开支获取有效合法的条据,购物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消费发票“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同时经手人必须说明“招待某事某单位一行几人”七、坚持责任追究,凡违反财务管理行为,支出不合规定、乱收费。
坐收坐支、挤占专项资金,财务人员不作为,随意举债、签单,不按期结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3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
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
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4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
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5一、财务管理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
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
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6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把好财权,使经济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切实贯彻"量力而行,力行节约"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下报销原则:1、按核定核算,计划办理。
2、按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办理。
3、按合法的原则凭证办理。
4、按规定资金渠道办理。
(不得预算、预算外混用)5、按资金的支出口径办理。
(不得"以领代报"或"以拔持支")二、学校资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坚持首先保证教学,量力而行、力行节约的原则。
严格按照资金渠道,促进学校各项有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监督;必须坚持"量入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补欠"的原则。
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不同来源和用途分别设立账户,分别进行换算,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入凭证制度,加强收入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学校一切经济开支,要坚持按照规定手续审批,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线不管账。
对经费的交纳、核对、报销都应严格审查、复核。
要分清来往款项,严格防止制度不严,手续不清,用款混乱现象。
五、行政费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长要经常加强对财经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抓汇报,定期作检查,实行专职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师代表和领导进行审检,使学校财经工作规范化。
七、做好经济民主管理,搞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八、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现金要按规定送银行,帐目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送报。
九、设立银行支票专用户,资金使用要经学校领导,财务专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监证使用。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7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