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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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及政策建议在当今社会,劳动者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仍然存在诸多挑战,需要我们予以关注和解决。

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不容乐观。

首先,劳动报酬方面,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基层劳动者,工资水平偏低,且增长缓慢。

他们往往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时间和精力,却无法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经济回报。

同时,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其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在一些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者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

高强度的工作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影响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和个人发展。

此外,带薪年休假制度在部分企业未能得到落实,劳动者无法充分享受休息的权利。

再者,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

这使得劳动者在工作中面临着较高的安全风险,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另外,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广泛。

部分劳动者,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未能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参保比例较低。

这导致他们在面临失业、疾病、养老等问题时,缺乏应有的保障。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企业角度来看,一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竞争压力下,部分企业试图通过降低劳动成本来提高竞争力,从而出现了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相关法律法规虽然不断完善,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空白和模糊之处,给了一些不良企业可乘之机。

同时,执法力度也有待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从劳动者自身角度看,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了解自己的权益,或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因担心失去工作而不敢维权。

为了改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状,我们需要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明确各类劳动权益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填补法律空白,使劳动者权益保护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新进城农民工权益建议

新进城农民工权益建议

新进城农民工权益保障建议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农民进城务工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大量进城农民工已经成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因素,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民工在职业选择、劳动待遇、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仍受到不公正待遇,合法权益还不能得到基本保障,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及社会公平问题成为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农民工人数众多,成为生活在城市边缘的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集中在城市传统经济部门,主要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和密集型的企业,以及险、脏、累的行业和工种上。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个别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开除、辞退农民工;有的用人单位随意拖欠甚至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加班加点超时劳动而不支付合理报酬;劳动环境恶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却得不到企业的劳动医疗保障;用人单位不履行国家劳动合同制度,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等。

虽然我国已有不少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政策性和观念性歧视,在对农民工的管理中存在所谓的“接纳贡献”与“限制参与”的双重管理取向。

另外,一些地区普遍存在限制农民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维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主要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政府部门应转变观念,承担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责任。

政府要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真正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议事日程,建立包括农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公安、司法、信访、经济主管部门等在内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在行政执法与社会管理中,应当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以民主、法制、人权的原则实现农民工地位的平等。

推动农民工的本地化、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愿意向城市移民的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成为社会固定成员。

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

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

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政府角度、企业角度和社会角度三个方面探讨如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政府管理政府在农民工管理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同时,政府还应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医疗、养老等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二、企业责任倡导企业是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因此企业应当承担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责任。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用工管理制度,保证农民工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益。

同时,企业还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确保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企业还应依法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为他们提供就业保障和福利待遇。

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社会关爱持续发力社会应该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发声、倡导关爱。

在媒体上宣传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关注和支持。

同时,非政府组织和慈善机构也可以加大对农民工的支持力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权益维护。

此外,社会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政府、企业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与其辛勤劳动相比,他们的权益保障却并不尽如人意。

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又应该如何提升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呢?1. 已有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拖欠:农民工常常面临着工资拖欠的情况。

一些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出于各种原因,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造成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2)工作环境恶劣:许多农民工从事的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较差,经常面临着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风险。

3)社会保障缺失:由于户口信息制度的限制以及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 提升对策如何提升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让他们能够在城市中获得应有的权益呢?以下是一些提升对策的建议:1)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2)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管,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打破户口信息限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中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问题,更是一种道德问题。

因为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为我们的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权益和尊重。

而这种权益保障的不足,更多是由于社会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所致。

我认为应当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包括改革户口信息制度、落实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等多方面着手,让农民工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

总结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且需要重视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管理,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与解决方案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遇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工资拖欠问题工资拖欠是农民工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许多雇主违反劳动法规定,不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

这给农民工带来巨大的经济困难,影响其生活质量和尊严。

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劳动法。

政府应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拖欠工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需要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二、违法用工问题一些用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存在非法用工的行为。

他们以各种形式雇佣农民工,但却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农民工在工伤、社保等方面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方案:加强用工企业的监管,严禁非法用工。

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用工监管机制,提高对企业的审查和执法力度。

同时,鼓励企业依法用工,为农民工提供合法劳动保障。

三、工作环境安全问题农民工多数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环境通常较为恶劣,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缺乏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使得农民工易受到事故伤害,有时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解决方案:加大工作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强制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此外,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农民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

许多农民工没有被有效地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

解决方案: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工的权益。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用工企业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险制度,确保他们的工资能够得到及时支付。

总结:在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上,需要政府、用工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的共同努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日益重视。

以下是我对于如何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思考。

首先,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制度。

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工资支付透明化、规范化,同时加大力度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此外,还应建立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信用监管系统,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形成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

其次,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宣传教育。

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农民工知晓权益和应对拖欠的能力。

第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同时,加强对劳动监察机构的监督力度,确保其依法履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调查研究。

要加大对拖欠工资问题的调研力度,深入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同时,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数据统计,形成科学研究的依据。

第五,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要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建设,完善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的争议解决渠道。

同时,要加强对争议解决机构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争议。

第六,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监督,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

综上所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机制的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和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才能真正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

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近年来,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他们的就业权益保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现状1. 就业机会不均衡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市场中面临就业机会不均衡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一线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而二线、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往往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收入较低的工作。

2. 薪酬待遇不公平农民工在工资薪酬方面面临不公平待遇。

一方面,一些用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与城市居民和其他劳动者相比存在差距。

3. 社会保障不完善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面临不完善的情况。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他们往往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这使得农民工在生病、退休等方面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改进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的措施1. 加强就业机会均衡分配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城市及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实施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立工厂,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

2. 提高农民工薪酬待遇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同时,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确保农民工的薪酬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同时,政府可以推动建立跨地区的社会保障互认机制,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过程中能够顺利转移社会保障待遇。

4.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支持。

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

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

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改进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然而,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他们的劳动合同和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的现状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现状1.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仅有约50%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对农民工的不信任,以及农民工自身对劳动合同的知识缺乏等原因所致。

2. 合同内容不规范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规范。

合同中缺乏明确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权益保障难以实现。

3. 合同执行不到位在一些地区,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执行不到位。

例如,拖欠工资、不提供社会保险等问题时有发生。

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导致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权益保障的改进1. 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对劳动合同和权益保障的认知。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合同解释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

2.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完善农民工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

3. 加强用工单位的责任约束加大对用工单位的责任约束力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 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合同内容的规范程度。

电子劳动合同便于管理和查询,同时也方便了农民工对合同内容的了解和维权。

5.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和权益保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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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之建议【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他们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为我国的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我国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农民工的地位也愈发的重要起来。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着我国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但现如今,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仍旧遭受着不同程度的侵害,其保护依然面临严峻的态势。

因此,要改善农民工的现状,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应当从健全法制体系、贯彻平等法治理念、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会作用等方面入手,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原则,全面地深刻地考察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制定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宏观思路与长远筹划。

【关键词】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措施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发生改变,产生了一个不同于普通劳动者的群体——农民工。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42亿人。

其中外出就业1.53亿人,本地非农就业0.89亿人[1]。

农民工们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一方面,他们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权益实现问题仍旧存在,其社会地位和生存现状依然令人担忧。

农民工问题的实质是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缺失之现状与成因(一)农民工劳动权益缺失之现状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范围很广,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就业权受到侵害劳动市场上各种条件的限制和过高的门槛导致农民工并不能平等的就业。

另外,“许多城市,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出于就业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某些岗位就业的政策。

”[3]这就表明农民工作为公民的工作选择权受到了限制与侵犯。

2、劳动报酬权遭遇不平等对待劳动者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相应报酬,但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却遭受不同程度的侵害。

归纳起来基本存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工不同酬,即从事相同的工作,或在相同的工作强度下,农民工的工资往往低于城镇劳动者;另一种是工资报酬被拖欠或克扣,用人单位采用各种手段拖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扣发部分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拿不到本来就不多的全额工资。

3、休息休假权未能实现休息权是我国宪法、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不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竞争的加剧,劳动者加班加点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强度也逐渐增大,其休息权受到的侵害也越来越严重: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的工作制在农民工的工作中根本得不到保障,加班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也常常得不到遵守。

4、劳动条件权、劳动安全卫生权严重缺乏在劳动市场上依然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农民工不仅工作繁重,而且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也并不足够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提供缺乏基本安全卫生保障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工作场所给农民工。

尤其是对于女性农民工来讲,其应有的权益更加得不到保障。

2009年引起媒体普遍关注的河南新郑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暴露出的正是令人担忧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

5、职业培训权缺失随着社会经济和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与革新,劳动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技能。

但由于农民工工自身条件的限制,农民工很难有时间和金钱自觉地通过职业技能教育来提升自己,并且用人单位鲜少履行提供职业培训这一义务,同时目前政府组织的职业技术培训往往将外来农民工排除在范围之外。

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滞后致使农民工只能做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工作,而加大了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之间的差距,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6、社会保险权不受重视农民工从事的一般是较重、苦、累、脏、危险的工作,经常深受职业病的危害。

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大多数农民工仍旧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而且,工资待遇低,工资被随意拖欠、克扣和拒发使农民工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很难接受目前较昂贵的保险金,也很难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待遇。

社会也没有负起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帮助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缺失之成因1、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中,关于农民工的立法仅限于行政法规和政策调整层面上,并不具有如法律一般的强制性。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也只是政策的大致倾斜性引导,并非一部完整健全严谨的法律,尚未达到法律的高度。

再者,农民工自身有流动性大工期较短的特征,《劳动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于拥有固定工作的职工,并不适用于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

因此,立法体系就形成了一定空白,使农民工在维权时仅仅依靠有限的几部法律,造成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此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规定不明,它们亟待修改,以适应我国社会和农民工发展的现状,更好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2、具体可操作性法律细则的缺失对农民工劳动权益采取有倾斜性的保护,有利于实质上的平等。

如今,法律法规只是大致的笼统规定,涉及到具体问题的如何做怎样做时并没有详细阐述。

对于农民工的倾斜性政策还远远不够,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也很少。

农民工的发展与稳定关系着国家的发展与稳定,所以应该加大对于农民工的倾斜性措施,适当放松对农民工的限制。

比如,对于岗位多使用农民工的单位给予嘉奖,大力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市的一体化建设,鼓励农民工就近择业与自主创业,对于家庭确实贫困的农民工可以适当给予补助等等。

3、用人单位内部制度的缺失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供劳动条件,提供社会保险等相关义务,但是法律并没有加以详细阐述,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利益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所追求的最高目的、最终目标。

用人单位通常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益,而鲜少在其内部的规章制度等各类文件中提出或写入“上岗必须培训”等立法要求。

许多的用人单位即使需要高技能的工人,也会在招聘时就提出相应的要求,然后在报名的工人中挑选技能最高的予以聘用,而不是花一笔经费区培训或提供培训。

因此,用人单位内部的制度缺失也成为其法律缺失的原因之一。

4、政府理念的缺乏政府应当坚持平等原则,对所有劳动者应当一视同仁。

平等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遵循的原则。

有些地方单位以种种借口将农民工拒之于保护之门外,而有些政府单位在农民工寻求帮助时不予理睬或利用权力进行压制。

同时,政府也缺乏了应当具有的法治理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不能真正落实。

因此,政府应当严格执法,而不能使法大于情,不能因为和某些企业有关系就漠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甚至生命。

5、监督缺失纵观我国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的有关用工情况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法律法规依然缺乏,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力度也远远不够,在一些地方,本应是农民工维权重要支撑的鉴定机构却存在着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缺少监督,就会导致法的滥用,权力的滥用。

无论是公法还是私法,都不能缺少监督,不论此项监督是由法律执行还是人为实施。

而监督的缺失就是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得不到较好实现的原因之一。

6、农民工自身特点农民工自身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特点造成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形。

同时,缺乏资金是农民工参保率低的首要原因。

我国农民工具有双重社会属性——户籍上的农民属性和职业上的工人属性,而这种双重属性导致他们在城市生产生活的尴尬境地:身份没有随着地域转变而转变,许多农民工很难融入到当地城市、很难产生归属感。

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也还不够,而其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主动维权的意识不强,少数人虽想维权,但不知向何处申述。

因而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之建议(一)健全法制体系对农民工来说,维权主要依靠几部有限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但是,这些法律本身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很难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诉讼的前提是已经经过劳动仲裁且其中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

但是,这无疑提高了诉讼成本,降低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效率。

因此,应当废止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代之以裁审选择自由。

当劳动争议发生后,立法应赋予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即废除“一裁两审”,实行“裁审分离”“或裁或审”的制度[2]。

同时,完善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也可以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将农民工的一切合法权益纳入法制轨道,从法律上解决农民工的平等就业、劳动条件、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等问题,全面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二)贯彻平等的法治理念平等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公平正义。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具有很强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的最主要体现之一在于法律的公正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由于受我国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缺乏平等法治理念。

因此,当务之急是在现代的法律建设中加强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在全社会大力贯彻平等的法治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律观。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权力行使者的政府必须首先树立权利意识,树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政府的理念,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树立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农民工,要给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均等的机会;在适用法律时要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不能因农民工身份以及其他各种因素不同而区别对待[4]。

同时加大力度重点推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建设,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发展[5]。

(三)建立与完善保障机制1、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国家应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收入较低、管理复杂等情况,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改革现行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向农民工开放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转移就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集合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等部门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发展能力[6]。

2、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是加强对企业欠薪的前置监控,是规避拖欠的一种有效机制[7]。

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中标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5%-10%)到指定银行设立工资预留账户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用于企业经营状况不好,遭遇破产关门、老板隐匿或企业资金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时保障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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