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罗夫永
【期刊名称】《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7(028)002
【摘要】建国以来,我国发生了四次绩效迥异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释放出巨大的政策效应.然而,按照当时综合环境所设计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综合形势的变化,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和缺陷.文章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回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力和原因,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总页数】6页(P86-91)
【作者】罗夫永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1
【相关文献】
1.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以1949年-1982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为例浅谈我国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应有的角色定位 [J], 熊杰
2.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由产权制度缺陷引发的征地问题 [J], 唐雨晴
3.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产权分析——基于阿尔奇安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 [J], 彭前生
4.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J], 罗夫永
5.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历程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J], 许静;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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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看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提要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从夏商周至清朝中期经历了井田制到均田制的变迁。
由于制度效率存在递减现象,这就意味着当制度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制度的变迁是必要的。
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因、过程、方式及其影响的研究,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并对现行土地制度改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古代土地制度;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引人注目的发展之一。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的视角来解释制度并检查它的结果,对引导经济事务的具体制度安排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并为改变这些安排以增强经济效率提供理论基础。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代表是诺斯。
诺斯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了解释,其基本观点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是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
这就是诺斯著名的“制度决定论”。
按照诺斯与托马斯的观点,只有当经济组织是有效时才会发生增长。
为保持经济组织效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其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就是确立产权。
诺斯运用产权理论进行经济史的研究,最终形成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需求-供给”分析是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
作为新古典经济学“修正”者的新制度经济学自然也离不开这一分析方法。
其中,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的一个直接应用。
1968年舒尔茨明确地提出了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制度供求分析、制度均衡和非均衡等概念,并把它们引入到制度变迁的分析中。
对制度变迁需求和供给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实际上就是对制度变迁原因的分析。
制度既然有变迁需求与供给,就一定存在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
制度均衡是指在给定的一般条件下,现存的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任何个人或任何个人的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新趋势——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视角

收稿日期:2021-03-23作者简介:何金旗(1973—)男,江苏南通人,南京审计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货币经济学,国际投资。
亢瑞瑞(1995-),女,山西临汾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
一、土地流转制度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制度的变革带动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具有“分散经营”特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逐渐暴露。
在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土地产权划分不清晰,使得土地的生产经营效率较低;地块分散,规模较小,导致农民难以使用专业化生产技术,很难有效配置和使用土地资源。
由于农业种植带来的低收益,农民转而进入到新兴的第二、第三产业中去,农村弃耕现象愈发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起进行了土地流转的探索与实践。
而在当今世界整体粮食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土地流转更应被重视。
土地流转包含狭义层面的土地流转以及广义层面的土地流转。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其狭义层面的定义。
广义流转是在狭义概念的基础上再加上土地功能的流转,土地权利的流转与土地功能的流转相辅相成,紧密相连,构成“土地的复合流转”。
土地所有权的流转,流转方式包括交换所有权以及国家对农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等。
但是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用更为广泛。
根据土地权利来源即土地权利转出方是否所有者,可以分“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
“初次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拥有者将权利转让给集体组织或者个人,土地使用权者是土地权利的转出方的土地权利流转称为“再次流转”。
在土地使用权初次流转中,按照土地权利是在一个集体内部进行的权利流转,可以划分为初次内部流转和初次外部流转。
我国往往对土地转出的不同形式采取不同的标准。
在初次内部流转时,往往采取农民承包土地的形式,农民承包土地时,如果转出方和转入方同属于一个集体,不需要经过集体内部批准。
而在初次外部流转时,往往采取出让或租赁土地的形式。
当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与土地经济研究

当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与土地经济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被视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中国社会获得财富和福利的主要来源。
但是,土地制度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与其紧密相关的土地经济问题则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当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与土地经济研究,希望能够提供一些观点和思考。
一、中国的土地制度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主要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和城市土地制度问题。
1. 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国家土地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改革后建立的土地制度,它将所有土地都划归到农村集体所有,并按照户口分配给每户家庭使用。
这种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制度的特殊性,该制度也引发了许多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使得土地流转和交易不便,无法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由于土地使用权只属于家庭而不是个人,导致每个家庭的土地面积非常有限,难以满足现代高效农业需要。
最后,由于农村土地不可抵押,银行不会给予农民贷款,降低农村发展的经济效益。
2. 城市土地制度问题中国的城市土地制度主要是按照市场原则管理土地。
城市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和收益权则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分配给企业或个人。
这种制度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土地资源的开发往往是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决定,土地发展规划和土地出让价格往往存在审批不规范和价格不透明等问题。
其次,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涉及到土地所在地的行政审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性,影响土地的流转和交易。
二、中国的土地经济中国的土地经济是指在土地资源上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农村土地经济问题中国农村的土地经济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在近年来的农村土地利用变革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土地经济的新方向。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我国农村承包地流转制度变迁探析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视 角 下 我 国 农 村 承 包 地 流 转 制 度 变 迁 探 析
帅 晓 林
( 内江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 院, 四川 内江 6 l 1 4 l2)
摘 要 : 度 变 迁 的 过 程 是 一 种 效 益 更 高 的 制 度 对 另 一 种 制 度 的 替 代 过 程 , 目的是 使 外 在 的 潜 在 利 润 内部 化 。 制 其
A bsr c : n tt in lc a g a st e r p a e e fa l y tm y a mo e p o tbl n n o _ t a t An i si o a h n e me n h e lc m nto n o d s se b r r f a e o e i r ut i d rt n e n l e t e p tn i le tr a r ft W ih t e d e nig o h e o m n p n — u lc e o i tr a i h o e ta x e n lp o . z i t h e pe n ft e r fr a d o e p poiy,t e m a — h r
ta t d l n r n f r r s tn n a n u e nsiu ina h n e. Ho v r u h a l n r nse y tm sf r r ce a d ta se , e ul g i n i d c d i tt to lc a g i we e ,s c a d ta f rs se i a fo sa a d a td e o ol w n e u ai n . W ih t e f s n usraia in a d u b nz to fCh na, r m tnd r s i o s n tf l o a yrg lt s o t h a t id tilz to n r a ia in o i t e g v r m e t e p ca l he c n r lg v r m e ts o d p a h o n n oe wh n c n r ce a d ta f r h o e n n , s e i l t e ta o e n n h ul l y t e d mi a tr l e o ta t d l n r nse y s se i o e e f c ,a d tk h e r lg a fa rc l a e e o y t m sn ty tp re t n a e t e g ne a o lo g i u t l d v lpme ta d n to le o o n o c n— ur n n aina c n my i t o
我国农村改革实验土地流转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我国农村改革实验土地流转制度的经济学分析内容摘要: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原因、制度变迁进程以及社会总收益变化,并对现有试点地区的新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
文章探讨了在行政力量推行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农民、企业、政府的作用和该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总收益变化。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农地流转收益成本分析帕累托改进文献综述菲尼(1996)提出了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经济理论只有三大传统柱石(天分、技术和偏好)是不够的,第四大柱石就是制度。
因为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些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功能。
丁利(2007)用主观博弈论解释了制度变迁是由一种均衡向另一种均衡的跃迁。
姚洋(2000)就将农地产权制度分解为三个部分,提出了对土地交易使用的自由度探析,并和其他一些学者提到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障效应。
邓宏图提出了“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一体化方式,土地制度进一步自由化时,农地用途进一步多样化。
这样的合约形式集中了市场高能激励和企业行政效率的双重优势,因而被农业产业化企业甚至非农业化企业所选择。
现在国家在许多地区进行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希望可以进一步提高农地制度的自由度,提高农民收益。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农地转非趋势形成一般认为,城镇化是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快速起飞的重要途径。
因为伴随工业化的城镇化进程,会制造出产出效率的比较优势远高于传统农业的多样型经济,又可通过精心的城市经营与企业家管理,极大地提升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并显著提高土地的经济产出水平和土地的附加值。
一国经济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必然需要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城镇经济。
城镇化是国民经济纵深发展的基础,城镇化发展必然会引起土地从传统农业部门向非传统农业部门转移。
在土地所有面积一定的前提条件下,由于城镇的人口密度高,基础建设设施全面又常常附有工商业一体化的发展,城镇的土地利用率要远远高于农村。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的开题报告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土地制度的不断变迁,对中国农民、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十分深远,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同时,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探讨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逻辑和制度机制,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深刻的理论指导。
二、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和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最终通过对土地制度的分析和评价,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历程。
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对比不同时期的土地制度形态,探究其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制度机制。
2. 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中的应用。
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阐述其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并探讨如何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
3.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逻辑。
探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逻辑,分析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对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格局和动力的影响。
4.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影响。
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进行评价,探讨其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变化的影响。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文采用文献资料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国内外有关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和相关文献资料。
2. 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和影响因素进行梳理和分析。
3.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济逻辑进行分析和讨论。
4. 通过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案例分析,评价其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其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影响。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变革及机理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变革及机理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资源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了一项重要工作。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进行了多次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市场化和合法化的手段,实现了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
本文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发展现状以及机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实现了土地的集体化和公有制化。
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遇到了瓶颈,农民的土地流转受到了限制,土地流转的效率得不到有效的提升。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挑战,需要重新审视农村土地制度。
因此,我国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二、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深入开展的阶段。
2008年之后,我国先后实施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等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变革。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改革政策并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延续,而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改进。
例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原本的使用权转变为所有权,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利,从而解决了过去农民无法卖掉或转让宅基地的困境。
同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因此,在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需要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管理,以保护农村土地流转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要结合地理和经济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三、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机理分析1.物质基础为改革奠定基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改善农村物质生活条件。
通过改革,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土地使用权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企业,并通过就业和创业等方式增强农民收入,从而达到改善物质基础的目的。
这也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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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罗夫永柯娟丽(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发生了四次绩效迥异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释放出了巨大的政策效应。
然而,按照当时综合环境所设计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综合形势的变化,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回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力和原因,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渐进式改革Analysis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on our rural land system varianceLuo fu yong(Xinjiang university,Urumchi,Xinjiang 8300047,China)Abstract:It has occurred four rural land system variances which had different effect from 1949 。
We executed new rural land system ---household contract system of land from 1978。
At first,the new system have released huge policy power。
As devised under the condition of that time,the system expressed some limitation and defects。
From review of the four rural land system variances, the author analyses the reason and the impet us of our rural land system variance in method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nd offers some ideas for farther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system variance。
Keywords: rural land system;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ystem variance ; gradual innovation 建国以来,我国发生了四次绩效迥异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50年代初,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农民私有制;1953—1957年,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1958—1978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1979年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由农户家庭经营。
四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产生了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
我国当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释放出了巨大的政策效应。
然而,按照当时综合环境所设计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综合形势的变化,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次变迁的回顾,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土地制度变迁的动力和原因,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
一、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基本概念1、制度的内涵作为一种协调社会关系的规则,制度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
学者对制度的定义和分类很多,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这是制度的宏观含义,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制度”。
另一种含义是指“要求成员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则”,简言之,制度是一种规则,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制度”概念的,即“制度”是指“众所周知的约束人们的各种规则”。
[1]新制度经济学“制度”概念包含三方面基本含义:一是制度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任何制度都只适用于特定共同体内,离开了这个共同体,制度就失去了约束力;二是制度是众所周知的。
制度是公开的、透明的,为共同体成员所共知;三是制度具有约束力。
这是制度的强制性,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守,违反制度必须受到惩罚。
2、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化与交易过程。
制度变迁受到来自制度变迁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的各种变量和因素的约束。
从主体方面讲,参与制度创新的行为主体包括个人、自愿性团体和政府这三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基本单位,他们参与制度创新的根本动机是获取外部的潜在利润。
如果不存在改变制度安排会带来更多收益的可能性,或制度创新的预期收益低于预期成本,制度创新便不会发生。
新制度经济学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变迁的实证模型,其中较有影响的是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
前者指对现行制度做出变更、替代或创造新的制度安排时,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后者是由政府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推行和实施的制度变迁。
3、制度变迁成本与收益比较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要获得制度变迁的收益,必然要付出制度变迁的成本。
制度变迁成本就是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所支付的各种成本,主要有:设计新制度的成本;预期的制度实施成本;预期的摩擦成本,即清除旧制度的成本,清除新旧制度之间摩擦和减少变革过程中的阻力所需成本;随机成本,即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预料的不确定因素,同时作为“公共物品”的制度及创新本身就包含“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
制度变迁收益是指制度变迁给制度内部成员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的总和。
制度变迁成本常成为制度变迁的阻碍因素,一般而言,只有制度变迁的预期总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预期总成本,即存在一个净收益(表现为社会福利增加)时,制度变迁才有可能发生。
二、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及制度经济学解释1、农村土地农民私人所有,农民个体经营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土地改革取得了较大的突破。
但在广大解放区内,仍约有2.64亿农民仍未进行土地改革。
实现这些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遗留任务之一,也是为促进农业生产,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以推动土地改革运动。
通过土改,消灭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这阶段农地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于农民,农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的自主经营者;土地产权可以自由流动,允许买卖、出租、典当、赠予等交易行为;国家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征收契税等对土地进行管理。
从制度供给角度而言,农村土地农民私人所有、农民个体经营的土地制度改变了土地改革前制度非均衡状态,符合了当时的制度环境,明确了产权边界,土改极大地解放了长期被封建制度束缚的生产力,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稳定当时农村秩序做出了巨大贡献。
与1949年相比,1952年全国粮食产量增长42.8%,棉花增长193.7%,农业总产值增长41.4%,农民的购买力提高了一倍。
[2]2、农村土地农民私人所有,农民合作经营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最大力量发展农业生产以支援国家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国家决定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
于是全国各地掀起了大办农业合作社的热潮。
互助组是建立在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基础之上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它是为了弥补个体农户单干的不足而采取的一定程度的劳动联合,所以它并没有改变原先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它的特点是农户在劳动上进行互助合作,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则保持独立,农产品的分配也保持独立。
初级农业合作社的基本做法是:在允许社员有小块自留土地的情况下,社员的土地必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按照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获得土地收益。
初级农业合作化还是承认土地归农民个人私有,只是使用权由个人使用变为集体共同使用。
为了克服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国家提倡发展互助合作,是适应当时国家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
尽管曾出现过一些急躁冒进的做法,但总的说来,其发展还是健康的。
初级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克服了以自有土地、自我经营为主要特征的个体小农经济所不可避免的缺陷。
其制度创新表现出了显著的优势。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保留与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符合了当时的农村生产力水平,渐进式改革没有触动农民的所有权,相对于个体经营和互助组而言,对当时的农业生产潜力进行了进一步的挖掘,使弱小的农民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增进利益,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大发展,体现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应该说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成功的一页。
[3]3、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经营从1956年初开始,初级社没来得及巩固,高级社就在全国就进入了大发展阶段。
高级农业合作化废除了土地私有制,使土地由农民所有转变为农业合作社集体所有。
这是农村土地所有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对农民土地私有制改造的成功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但是农业合作化的改造过程中存在着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倾向,突出表现在初级农业合作社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过渡到了高级农业合作社,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迅速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成为当时中国面临的迫切问题。
“赶超英美”、“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经济建设中“左”倾思想进一步发展,于是促成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
人民公社化的途径是在高级合作社基础上小社并大社。
至1958年11月初,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6572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1%。
[4]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公社所有。
人民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
农村土地仍然属于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经营,公有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完全掌握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手中,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来控制和管理土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上的任何权利都不能转移、出租。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创新,理论和实践上必然导致产权是残缺的,必然导致劳动监督成本过高和劳动激励过低问题,超越了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