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09•【字号】•【施行日期】202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推进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省教育厅2024年继续组织开展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工作。
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深入开展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加强教师教育学科队伍建设,促进地方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项目类别1.河南省2024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建设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2.省教育厅委托省级教师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的调查研究,不再设置委托(或招标)课题,纳入本次项目申报管理,择优进行立项。
三、申报限额省教育厅综合考虑各高校办学基本情况、教学改革实施成效、承担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量等因素,综合下达各高校申报限额(各高校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一)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能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阶段性验收等,汇报课题研究进展及成果。
建设开放大学——江苏省政府的重视支持

设计 比较 全 面 , 改 革力 度较 大 。建议 加快 落实 。 江苏 省人 民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发 实施 国家 教 育体 制 改革试 点项 目重点任 务 分解方 案 的通知 》 ( 苏
2 0 1 0年 6月 , 省教 育厅 将 建设 江 苏 开放 大 学 列 为 江
坚持以终身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宗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立足省情改革创新注重实践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各地电大社区教育机构等资源探索特色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和办学模式努力把江苏开放大学建设成为非学历社会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重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科学历授予权的新型大学
苏省 高等 教育 综合 改革 项 目之一 。2 0 1 0年 8月 , 江 苏省 将创 建江 苏开 放 大 学 , 加 快 构 建 终 身教 育 体 系 项 目申报 国家 教育 体制 改革 试点 项 目。
2 0 1 0年 8月 2 6日, 中共 江苏 省 委 、 江 苏省 人 民 政 府颁 发 的《 江苏 省 中 长期 教 育 改 革 和发 展 规 划 纲
会在 江苏 电大 召开 。江 苏省 政 府 副 省 长 、 江 苏 开 放 大学 建设 领 导小组 组 长曹卫 星 在为 江苏 开放 大学 揭 牌时 的讲 话 中指 出 : 江 苏 开 放 大学 作 为终 身 教 育 体 系建设 的有机 组成 部分 , 承 担着 重要 的 职责 和使命 。 省政 府将 一 如既往 地 支持 江 苏 开 放 大 学 建设 , 为 学
江 苏 开 放 大 学建 设 指 引 了方 向, 提 供 了强 有 力 的政 策 保 障 。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作 为 开 放 大 学项 目试 点 责任 单 位 , 高 度 重 视 开 放 大 学 的 筹建 工 作 , 在深 入调研 和充 分论证 的基础 上 , 进 行 了 科 学 的 方 案 设 计 。《 江 苏开 放大 学 建设方案》 确 定 了建 立 江 苏 开放 大 学 的 指 导 思 想 、 基本 原则 、 建 设 目标 、 重点任务 、 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 、 保障 措施等 , 其特点是立足江苏省情 , 着 眼 终 身 教 育 体 系构 建 , 强调资源整合 , 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 重在 改 革 创 新 。 关键词 : 开放大学 ; 江苏省政府 ; 江 苏 省教 育 厅 ; 政 策 支持 ; 终身教 育
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

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做好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学校拟于近期进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与鉴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参与本次结项鉴定的项目主要是2007-2011年我校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见附件1)。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主持人,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要尽量参加鉴定。
二、材料要求(一)须报送的相关材料有:1、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份(含电子版)。
2、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书(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单位意见栏”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内容要客观、准确,;3、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一套。
主要包括:结项报告(内容含项目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成果内容、创新点及推广应用情况,无结项报告者不予结项),论文复印件,专著或教材及其封面、版权页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光盘,课件等,以上材料分类排序并装订成册。
1一个项目一个档案袋,结项鉴定书的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电子稿由各单位汇总后发送到教研科邮箱hndxjyk@.(二)项目名称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必须由主持人写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三、时间安排2013年4月15日前,各单位集体将材料报送教研科,不接受个人申报。
所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1---河南大学2007-2011年未结项教改项目一览表附件2---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书教务处2013年4月1日2河南大学2007-2011年未结项教改项目一览表34567891011121314附件2: 河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登记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15附件3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书项目名称:项目完成单位(盖章):主要完成人:所有参与人的姓名都要填写立项时间:可在附件3中查找鉴定日期: 2013年4月河南大学制项目主要完成者情况—1—项目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项目填写)—2—项目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项目填写)—3—项目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项目填写)—4—项目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项目填写)—5——6——7——8——9——10——11—。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苏教改办[2016]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7.19【实施日期】2016.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苏教改办〔2016〕3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改办关于征集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苏教改办〔2016〕1号)精神,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十二五”以来教育改革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共向省教改办推荐案例184个。
经专家评选,确定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等93个案例为典型案例,其中优秀典型案例30个,现予公布。
对每个优秀典型案例,省教育厅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希望有关单位再接再厉,坚持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创造新的改革业绩。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各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名单省教改办2016年7月19日附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名单一、优秀典型案例(30个)1.南京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南京市教育局)2.为儿童的学习:教学改革的质量追求(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3.厚文养正以美立教(南京市宁海中学)4.无锡在全国率先地方立法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锡市教育局)5.“学讲计划”--区域推进教学改革的徐州实践(徐州市教育局)6.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7.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问题与对策(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8.教育督导的信息化:范式与价值(常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办)9.以评价改革引领教师发展(苏州市教育局)10.构建基于数据分析的五星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内涵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11.南通市名师培养项目的设计与实践(南通市教育局)12.“互联网+教育”打开教育均衡发展新格局(扬州市教育局)13.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镇江市教育局)14.简政放权与教育治理体系改革(镇江市教育局)15.信息技术类专业“工作室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6.实施创新实践工程全面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7.理工高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改革与创新(南京理工大学)18。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1+X”证书制度下的专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终期验收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1+X”证书制度下的专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终期验收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11.02
•【字号】苏教高〔2023〕17号
•【施行日期】2023.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1+X”证书制度下的专业教学改革研
究项目终期验收结果的通知
苏教高〔2023〕17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各在苏州高职高专院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在苏州分院: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高职高专院校“1+X”试点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23〕11号)精神,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教学联盟”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验收评审,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1+X’书证融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路径研究”等20项课题通过验收(详见附件),特此公布。
附件:苏州高职高专院校“1+X”试点理论实践研究课题通过验收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附件
苏州高职高专院校“1+X”试点理论实践研究课题通过验收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苏教高[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11〕29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14号)精神,依据“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原则,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评选出2011年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503项,其中,省财政资助课题451项(重中之重课题16项,重点课题85项,一般课题350项),省教育厅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合作立项并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的外语教学研究类课题52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11项,一般课题40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是按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求,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加强省级教改课题管理指导,建设所需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保证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按照要求及时组织课题鉴定结题,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推进教学改革。
二、认真开展课题研究,确保建设取得成效请各高校按照苏教高〔2011〕1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尤其要注重省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研究,确保所有立项课题建设取得成效。
1.重中之重课题涉及全省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实践性和指导性。
为此,必须有两所及以上高校(或企业)共同完成,使课题研究过程成为研究教学改革新挑战、研究教育创新新举措、取得教育发展新成效的过程,保证研究成果实践指导意义与推广应用价值,并可有效指导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江苏教育评估的主要做法与展望

江苏教育评估的主要做法与展望作者:苏平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8年第02期2017年,在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等与会嘉宾高度评价了江苏教育评估工作20年来取得的成绩。
他们指出,20年前江苏开风气之先,在全国率先创办省级教育评估机构;20年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取得了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
在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教育评估正在成为江苏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和优势品牌。
一、制度建设1997年,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经省编办批复,江苏省成立国内首家教育评估院——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作为江苏省教委(教育厅)直属专门从事教育评估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化教育评估工作。
伴随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江苏省教育评估体制机制和政策不断完善。
2001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评估工作的意见》,对教育评估工作提出基本要求。
2005年6月,印发《江苏省教育厅十项公开承诺》,明确宣布:转变机关职能,厅机关不直接组织评估。
同年,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的通知》,对评估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评估计划、评估项目和评估要求,报厅务会议审定后,由评估院具体负责实施,有关业务处室参与。
2008年12月,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评估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指导、规范教育评估工作。
20多年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秉持“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改革发展”理念,实行“小机构、大网络”的运作模式,除22个编制内专职人员外,还建有由千余名省内外一流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及由厅领导领衔的各评估项目专家委员会。
同时,建立与教育厅相关处室的会商协调机制,及时通报评估计划和实施情况,明确评估工作方向和重点,协商解决评估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了各评估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评估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特色经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把队伍建设、规范评估、科研创新和评风管理作为提高教育评估质量的四大支柱,致力于“公、真、矩、和”院训的价值追求,努力以现代化的评估理念、科学化的组织体系、专业化的评估方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评估制度体系。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苏教改办[2014]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4.06.16【实施日期】2014.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4〕3号)各有关试点单位:根据省教改办《关于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开展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4〕1号)要求,各试点单位对承担的教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我办报送了自查报告。
结合近年来对教改试点项目实地调研情况,我办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了集中评估。
从总体上看,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教改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一些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良好影响。
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我省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江苏特色与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试点单位改革力度不大,未将项目试点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以推进,少数项目进展迟缓等问题。
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现将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19个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创造新的改革业绩,为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其他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强化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为榜样,增强改革动力,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力度,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我办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全省教改试点项目的检查指导、跟踪调研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努力开创我省教育改革新局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
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苏教改办[2014]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4.06.16
【实施日期】2014.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改办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阶段评估结果的通知
(苏教改办〔2014〕3号)
各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省教改办《关于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开展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改办〔2014〕1号)要求,各试点单位对承担的教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我办报送了自查报告。
结合近年来对教改试点项目实地调研情况,我办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了集中评估。
从总体上看,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教改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一些改革已经有了实质性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良好影响。
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对我省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江苏特色与
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试点单位改革力度不大,未将项目试点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以推进,少数项目进展迟缓等问题。
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现将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19个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创造新的改革业绩,为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其他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强化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为榜样,增强改革动力,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力度,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确保如期实现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我办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全省教改试点项目的检查指导、跟踪调研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努力开创我省教育改革新局面。
附件: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
省教改办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本次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教改试点项目及所在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