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对送检样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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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16种仪器对样品的要求

常见16种仪器对样品的要求

常见16种仪器对样品的要求1.核磁共振波谱仪(1)送检样品纯度一般应>95% ,无铁屑、灰尘、滤纸毛等杂质。

一般有机物须提供的样品量:1H谱>5mg,13C 谱>15mg,对聚合物所需的样品量应适当增加。

(2)本仪器配置仅能进行液体样品分析,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送样者应先选好所用溶剂。

本室常备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DMSO、苯、邻二氯苯、乙腈、吡啶、醋酸、三氟乙酸。

(3)请送样者尽量提供样品的可能结构或来源。

如有特殊要求(如,检测温度、谱宽等)请于说明。

2.红外光谱仪为了保护仪器和保证样品红外谱图的质量,送本仪器分析的样品,必须做到:(1)样品必须预先纯化,以保证有足够的纯度;(2)样品须预先除水干燥,避免损坏仪器,同时避免水峰对样品谱图的干扰;(3)易潮解的样品,请用户自备干燥器放置;(4)对易挥发、升华、对热不稳定的样品,请用带密封盖或塞子的容器盛装并盖紧,同时必须在样品分析任务单上注明;(5)对于有毒性和腐蚀性的样品,用户必须用密封容器装好。

送样时必须分别在样品瓶标签的明显位置和分析任务单上注明。

3.有机质谱仪适合分析相对分子质量为50~2000 μ的液体、固体有机化合物样品,试样应尽可能为纯净的单一组分。

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均使用毛细管柱(不能使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样品,必须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内能够完全汽化。

5.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样品必须注明。

(2)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要求样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机械杂质;未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注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标明浓度。

(3)请尽可能提供样品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以便选择电离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所有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

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常见测量仪器的b类不确定度(常见仪器检测送样要求)

常见测量仪器的b类不确定度(常见仪器检测送样要求)

常见测量仪器的b类不确定度(常见仪器检测送样要求)1.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FESEM)送样要求1.样品中不得含有水、有机小分子等易挥发、易分解成分。

2. 样品尽量小,最大尺寸:高15mm,直径30mm。

3.多孔或易潮解样品,需提前真空干燥处理。

4.粉末样品中不能含有铁、钴、镍等具有磁性成分,且不易被磁化。

超声分散,滴在铝箔上,干燥后送样。

5.需观察样品断面时,断面自己制备。

6.只做元素分析时,要用红外压片机把纯粉末样品压片。

不能测硼以下元素,测铂元素要事先说明。

2.射线衍射仪(RD):测试项目常规测试、结晶度分析、取向度测试、晶粒尺寸分析、物相分析、小角衍射。

送样要求1.送样者在测试射线衍射之前,请务必事先了解晶体学的基础知识和射线衍射的基本原理。

为什么要用射线衍射仪以及测试项目(晶型、晶粒尺寸、结晶度、取向度、物相分析等);2.送样前,请用简单易记的英文字母(如:A,B,C…)和数字(如:1,2,3…)对样品进行编号等.3.粉末样品:须充分研磨,需0.2克左右;4.片状样品:需有一个大于55mm(最佳为1515mm)平整的测试面;5.块状样品:需有一个大于55mm(最佳为1515mm)平整的测试面,如不平整,可用砂纸轻轻磨平,无厚度要求;6.纤维样品:a. 取向度测试:样品须疏理整齐,最少需长约30mm,直径约3mm一束纤维(大约圆珠笔芯大小的一束丝);b.常规测试、结晶度、晶粒尺寸:样品须充分剪碎,呈细粉末状,需0.2克左右(大约一分钱硬币的体积);7.液体样品不能测试;3.小角射线散射(SAS)送样要求1.粉末样品:须充分研磨,需0.2克左右;2.片状样品:样品表面平整,可折叠制样,最佳厚度为1mm;3.液体样品:浓度极低的稀溶液,大约需要50μL,120 mm2;4. 纤维样品:一束梳理整齐的纤维,长度5 cm, 纤维束直径2mm;不符合以上送样要求,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数据处理请根据小角射线散射数据处理方法将数据按照其步骤导入origin软件中分析作图。

样品送检要求

样品送检要求
2、每批总量至少为750克(mL),且至少分4个以上独立包装。
3、每个包装须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
生活饮用水
1、用于微生物分析检验的样品必须使用灭菌玻璃瓶装,样品数量一般为500mL。
2、用于理化分析检验的样品使用干净的塑
1、散装食品(如:熟食、冷饮、糕点)等易腐败变质的样品,请于上午送检。
2、样品检验检测需由委托方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的除外)一式三份
②填写的检验申请单一份
③其他
样品送检要求
样品类别
送样数量及包装要求
普通食品
每批总量至少750克(mL),且至少分3个以上独立包装。
保健食品
1、必须按销售所用的包装材料包装、送样。
2、每批总量至少为500克(mL),且至少分10个以上独立包装。
3、每个包装须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
化妆品
1、必须按销售所用的包装材料包装、送样。

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

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

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1. 引言为了确保送检材料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检测质量,本文档详细介绍了送检材料的合规性规范。

请各方在送检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2. 送检材料的基本要求2.1 送检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2.2 送检材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定。

2.3 送检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样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等。

2.4 送检材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和格式,文字清晰,易于理解。

3. 送检材料的分类与要求3.1 产品类材料3.1.1 产品说明书:应详细描述产品功能、性能、用途、注意事项等内容。

3.1.2 样品: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样品,以便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2 证书类材料3.2.1 相关证书: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等。

3.2.2 检测报告:应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3 资质类材料3.3.1 企业资质: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3.2 人员资质:应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4. 送检材料的提交与审核4.1 送检材料应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标明目录、页码。

4.2 送检材料应提交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4.3 检测机构应对送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4.4 审核通过的材料,检测机构应予以接收,并开展检测工作。

5. 违规处理5.1 送检材料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检测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5.2 对于提供虚假、误导性材料的,检测机构有权取消其检测资格。

5.3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检测机构应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 附则6.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检测机构所有。

请各方在送检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上规范,共同维护检测市场的秩序,确保检测质量。

样品测量管理制度

样品测量管理制度

样品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样品测量工作,提高测试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测试数据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样品测量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质检部门、生产部门等。

三、责任部门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样品测量管理制度,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样品接收人员:负责接收样品,并按照规定记录相关信息。

3. 测量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测量,保证测试结果准确性。

4. 质控人员:负责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保证数据可信度。

四、样品接收1. 样品接收应当有专人负责,接受样品送交单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对于特殊要求的样品,要及时通知测量人员进行测量。

3. 对于不合格或者无法测量的样品,需要及时上报,做好样品留样和处理记录。

五、测量过程1. 测量人员应当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测量。

2. 在测量过程中,要保证操作规程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测量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做好异常处理记录的相关工作。

六、质量控制1. 测量数据由测量人员录入系统,然后由质控人员进行审核。

2. 对于不合格数据,质控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测量人员,做好数据的再次测量和核实工作。

3. 对于合格数据,应当做好数据归档和备份工作,保证测试结果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

七、数据管理1. 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归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2. 数据应当有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授权访问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对于历史数据,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管理,保证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八、设备管理1. 实验室应当对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负责设备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九、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样品,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储存,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送检规范标准最新

送检规范标准最新

送检规范标准最新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标准旨在规范送检流程,确保送检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及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产品或材料。

二、送检样品的准备1.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批量产品的平均质量水平。

2. 样品应按照产品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取样。

3. 样品包装应符合运输和储存要求,防止污染和损坏。

三、送检流程1. 送检单位应填写送检申请表,明确送检目的、样品信息及检测项目。

2. 送检样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送检样品到达检测机构后,应进行登记,并由检测机构出具接收凭证。

四、样品的检测1. 检测机构应根据送检申请表的要求,制定检测方案。

2. 检测过程中应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结果。

3. 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测机构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并提供改进建议。

五、检测报告的出具1. 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报告应包含检测结果、结论及建议。

2. 检测报告应由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1. 检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七、保密与责任1. 检测机构应对送检单位提供的样品和信息保密。

2. 送检单位应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八、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部门负责解释。

原有相关送检规范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原材料送检规范

原材料送检规范

原材料送检规范一、引言。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因此对原材料进行送检是非常重要的。

送检规范能够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良品率,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材料送检的规范和流程。

二、送检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送检标准,在送检前,要明确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外观、尺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2.准备送检设备,准备好相应的送检设备,如显微镜、化验设备、检测仪器等。

3.确定送检数量,根据送检标准和技术要求,确定送检的数量,确保送检样品的代表性。

三、送检流程。

1.取样,从原材料中随机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标识样品,对取样的原材料进行标识,包括原材料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3.送检样品准备,根据送检标准,对样品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如切割、打磨、研磨等。

4.检测分析,使用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包括外观检查、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等。

5.结果记录,将检测分析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测数据、检测方法、检测人员等信息。

6.结果判定,根据送检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检测分析的结果进行判定,判断样品是否合格。

7.送检报告,对送检样品的检测分析结果进行整理,形成送检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送检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送检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注意样品的保存和保管,避免样品污染或损坏。

3.严格执行送检流程,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4.对送检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结论。

原材料的送检规范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送检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为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原材料送检规范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帮助,提高原材料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原材料送检规范

原材料送检规范

原材料送检规范原材料送检是指将供应商或生产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送往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合格。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因此原材料的送检工作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份原材料送检的规范,以供参考。

一、送检前的准备工作1.委托书:供应商或生产单位需提供委托书,明确指示送检的原材料及要求。

2.样品选择:供应商或生产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比例,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样品。

3.样品数量: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送检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样品数量。

二、送检过程1.样品接收: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核对样品数量和样品信息,确保与委托书一致。

2.样品分装:根据实验项目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分装,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3.实验项目: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送检要求,选择相应的实验项目进行检测。

4.实验方法: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实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5.测试仪器:使用规定的测试仪器进行检测,保证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6.测试条件:根据实验项目的要求,设置合适的测试条件,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7.检验记录:检验人员应认真记录检测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结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8.数据分析: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和评估。

三、送检结果处理1.合格判定:根据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检测结果,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2.不合格处理:若原材料不合格,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不合格品处理,包括退货、返工等。

3.结果反馈: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或生产单位,以供其参考和改进。

四、送检报告1.报告编制: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送检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测试项目和结果等。

2.报告审核:送检报告应经过质检部门的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报告发送:送检报告应及时发送给供应商或生产单位,并保存备查。

以上是原材料送检的规范,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能够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为产品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

同时,也能及时发现问题原材料,促进供应商或生产单位的改进,提高整体供应链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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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磁共振波谱仪:(1)送检样品纯度一般应>95% ,无铁屑、灰尘、滤纸毛等杂质。

一般有机物须提供的样品量:1H谱>5mg,13C谱>15mg ,对聚合物所需的样品量应适当增加。

(2)本仪器配置仅能进行液体样品分析,要求样品在某种氘代溶剂中有良好的溶解性能,送样者应先选好所用溶剂。

本室常备的氘代溶剂有氯仿、重水、甲醇、丙酮、 DMSO 、苯、邻二氯苯、乙腈、吡啶、醋酸、三氟乙酸。

(3)请送样者尽量提供样品的可能结构或来源。

如有特殊要求(如检测温度、谱宽等)请于说明。

2. 红外光谱仪:为了保护仪器和保证样品红外谱图的质量,送本仪器分析的样品,必须做到:(1)样品必须预先纯化,以保证有足够的纯度;(2)样品须预先除水干燥,避免损坏仪器,同时避免水峰对样品谱图的干扰;(3)易潮解的样品,请用户自备干燥器放置;(4)对易挥发、升华、对热不稳定的样品,请用带密封盖或塞子的容器盛装并盖紧,同时必须在样品分析任务单上注明;(5)对于有毒性和腐蚀性的样品,用户必须用密封容器装好。

送样时必须分别在样品瓶标签的明显位置和分析任务单上注明。

3. 有机质谱仪:适合分析相对分子质量为 50 ~ 2000u 的液体、固体有机化合物样品,试样应尽可能为纯净的单一组分。

4.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均使用毛细管柱(不能使用填充柱)。

进入气相色谱炉的样品,必须是在色谱柱的工作温度范围内能够完全汽化。

5. 液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1)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样品必须注明。

(2)为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要求样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机械杂质;未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注明溶剂,已配成溶液的样品请标明浓度。

(3)请尽可能提供样品的结构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团,以便选择电离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提供具体实验条件。

(4)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时,所有缓冲体系一律用易挥发性缓冲剂,如乙酸、醋酸铵、氢氧化四丁基铵等配成。

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请提供标准对照品。

6. 飞行时间质谱仪:(1)试样的种类、组分及样品量本仪器擅长测定多肽、蛋白质,也可以测定其它生物大分子如多糖、核酸和高分子聚合物、合成寡聚物以及一些相对分子质量较小的有机物,如C60或C60的接枝物等。

被测样品可以是单一组分也可以是多组分的,但样品组分越多,谱图就越复杂,谱图分析的难度也越大;如果电离过程中组分之间存在相互抑制作用,则不一定能保证每个组分都出峰。

常规测定的样品量约为 1~10 皮摩尔 / 微升。

(2)样品的溶解性被测样品必须能够溶于适当的溶剂、最好是未溶解的固体或纯液体。

若样品为溶液,则应提供样品的溶剂、浓度或含量等信息。

(3)纯度为取得高质量的质谱图,多肽和蛋白质样品应避免含氯化钠、氯化钙、磷酸氢钾、三硝基甲苯、二甲亚砜、尿素、甘油、吐温、十二烷基硫酸钠等。

如果被测样品在预处理过程中不能避免使用上述试剂,则必须用透析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对样品进行纯化。

水、碳酸氢铵、醋酸铵、甲酸铵、乙腈、三氟乙酸等都是用于纯化样品的合适试剂。

蛋白质样品纯化后,应尽可能冻干。

样品中的盐可通过离子交换法祛除。

7. 紫外 - 可见吸收光谱仪:(1)样品溶液的浓度必须适当,且必须清澈透明,不能有气泡或悬浮物质存在;(2)固体样品量 > 0.2 g ,液体样品量 > 2 ml 。

8. 气相色谱仪:能直接分析的样品应是可挥发、且是热稳定的,沸点一般不超过300 ℃,不能直接进样的,需经前处理。

9. 液相色谱仪:样品要干燥,最好能提供要检测组份的结构;对于复杂样品,尽可能提供样品中可能还有其它哪些成分。

10. 元素分析仪:(1)填写元素分析送样登记表,尽可能提供分子式和元素的理论含量或其它相关信息;(2)样品必须是不含吸附水的均匀固体微粒或液体,并经过提纯。

如样品不纯(含吸附水、有机溶剂、无机盐或其它杂质)会影响分析结果,使测试值与计算值不符;(3)样品应有足够的量,以满足方法和仪器的线性和灵敏度。

11. 离子色谱仪:送检样品可以溶于水,或稀酸、稀碱,所用的酸碱不能含有待测离子。

对于样品中含有待测元素,但在水、酸、碱溶液中以非离子状态存在的化合物,需要进行相应的样品前处理。

12. 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1)对送检样品(检测条件)的要求:①请告知样品来源、种类、属性(如矿石、合金、硅酸盐、特种固熔体、高聚物等)。

尽可能列出主要成份、杂质成份及其(估计)含量;待检元素中最低(估计)含量是多少?对于溶液,请写明介质成份(溶剂、酸碱的种类及其(估计)含量)、含氟( F-)与否?因为氟(F-)将严重腐蚀雾化器!②固体样品要制成不含任何有机物的溶液,其最终酸度控制为 1 mol ,样品量:5-50 ml 。

如含悬浮物或沉淀,务必过滤;另请同时送上试剂空白溶液用作扣除空白,此项不收费!③样品要求处理成溶液以后才送至测试中心。

(2)由于条件限制,本室无法分析下列元素和某些物质:① 样品加热、加酸溶解时易挥发损失者(如 B,Hg,S-2 ,Se 及用氢氟酸 (HF) 溶样时的 Si );② 陶瓷、玻璃类及其它用无机酸不能溶解、只可用碱融熔者;③ 有机硅、硅橡胶、塑料制品、纤维类或任何在 500 oC 以内灰化、及其后的酸消解中:A. 易挥发损失者;B. 无法灰化或无法溶解者(如 B,Bi,Ge,Hg,Os,Ru,Sb,Se,Sn,Tl 及用氢氟酸(HF)溶样时的 Si ;特种固熔体、高聚物等。

)13. 原子荧光光谱仪:(1)样品分析一般要求原子荧光光谱仪分析的对象是以离子态存在的砷(As)、硒(Se)、锗(Ge)、碲(Te)等及汞(Hg)原子,样品必须是水溶液或能溶于酸。

(2)固体样品① 无机固体样品样品经简单溶解后保持适当酸度。

检测砷(As)、硒(Se)、碲(Te)、汞(Hg),介质为盐酸(5% ,v/v);检测锗(Ge),介质为硫酸(5% ,v/v);检测汞(Hg),介质也可为硝酸(5% ,v/v),检测(As)介质也可为硫酸(2% ,v/v)。

由于铜、银、金、铂等金属对待测元素的干扰较大,因此该几类合金样品中的砷、硒、碲、汞不宜采用本仪器测定。

② 有机或生物固体样品样品经硝化处理为溶液并保持适当酸度,其介质酸度与无机样品同。

(3)样品中待测元素限量要求由仪器灵敏度及分析方法决定,样品含待测元素上下限为 0.05 μg/g ~ 500 μg/g ,不在此含量范围内的样品使用本仪器检测将无法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4)样品份量每检测 1 个元素,要求固体样品量不少于 2 g ,液体样品量不少于 20 mL ,水样不少于 100 mL 。

(5)其它送样前请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尽量提供相关信息。

14. 差示扫描量热仪:固体样品,在所检测的温度范围内不会分解或升华,也无挥发物产生。

样品量:单次检测无机或有机材料不少于 20mg ,药物不少于5mg 。

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条件(包括检测温度范围,升、降温速率,恒温时间等)。

15. 热重分析仪:样品量:不少于30mg 。

送样时请注明检测温度范围,实验气氛(空气、 N2 或 Ar ),升温速率,气体流量(如有特殊要求)。

16. X- 射线粉末衍射仪:送检样品可为粉末状、块状、薄膜及其它形状。

粉末样品需要量约为0.2g(视其密度和衍射能力而定);块状样品要求具有一个面积小于1.8cm x 1.8cm 的近似平面;薄膜样品要求有一定的厚度,面积小于1.8cm x 1.8cm ;其它样品可咨询本实验室。

17. X- 射单晶末衍射仪:送检样品必须为单晶。

选择晶体时要注意所选晶体表面光洁、颜色和透明度一致。

不附着小晶体,没有缺损重叠、解理破坏、裂缝等缺陷。

晶体长、宽、高的尺寸均为 0.1 ~ 0.4 mm ,即晶体对角线长度不超过 0.5 mm (大晶体可用切割方法取样,小晶体则要考虑其衍射能力)。

18. 透射电子显微镜:由于受电镜高压限制,透射电子束一般只能穿透厚度为几十纳米以下的薄层样品。

除微细粒状样品可以通过介质分散法并直接滴样外,其它样品的制备方法主要有物理减薄(离子和双喷减薄等)和超薄切片法。

一般情况下,需要采用物理减薄法的样品制备过程,须由用户自己完成(不具备此制样条件的院系,可租用本室的相关设备)。

超薄切片样品的制备,需经样品前处理、包埋、切片等复杂工序,周期较长(约一周左右)。

由于该仪器是高分辨型电镜,为确保仪器性能和发挥其高分辨象观察特点,目前主要接受材料领域的样品。

19.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送检样品必须为干燥固体、块状、片状、纤维状及粉末状均可。

应有一定的化学、物理稳定性,在真空中及电子束轰击下不会挥发或变形;无磁性、放射性和腐蚀性。

含水分较多的生物软组织的样品制备,要求用户自己进行临界点干燥之前的固定、清洗、脱水及用醋酸(异)戊酯置换等处理,最后由本室进行临界点干燥处理。

观察图像样品应预先喷金膜。

一般情况下,样品尽量小块些( ≤10x10x5mm 较方便 ) 。

粉末样品每个需1克左右。

纳米样品一般需超声波分散,并喷涂超细微金膜。

20. 扫描电子显微镜 -X 射线能谱仪:送检样品必须为干燥固体,块状、片状、纤维状、颗粒或粉末状均可。

应有一定的化学、物理稳定性,在真空中及电子束轰击下不会挥发或变形;无磁性、放射性和腐蚀性。

对含水份较多的生物软组织样品,要求用户预先进行临界点干燥前的固定、清洗、脱水及用醋酸(异)戊酯置换等处理。

最后再由本室进行临界点干燥处理。

图像观察样品应预先镀金膜,成份分析样品必需镀碳膜。

一般情况下 , 样品体积不宜太大(≤ 5x5x2mm较适合)。

21. 电子探针:定量分析的样品必须磨平抛光、清洗干净。

若样品不能进行表面磨平抛光(将影响分析精度)处理应事先说明。

为测试方便和节约机时,样品应先切成小薄片,不能切割制样,必须先与测试人员商量。

应先标记好分析面上的测试点,无标记测试位置时,测试时只选有代表性、较平整位置测试。

液体样必须先浓缩干燥。

分析的样品必须是在高能电子轰击下物理和化学性能稳定的固体、不分解、不爆炸、不挥发、无放射性、无磁性。

送样时最好注明样品可能包含什么元素。

样品必须喷涂一层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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