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目次

总则

器材检验

工程测量

土方工程

人(手)孔、通道建筑

模板、钢筋及混凝土、沙浆

铺设管道

工程验收

第1.0.1条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新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中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等工作的技术依据,

并适用于通信管道改建、扩工程。

第1.0.2条凡本规范未列入的非常规建筑标准(规格),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1.0.3条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所用的器材,均应符合本规范和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

第1.0.4条施工中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规格要求时,可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的“临补充技术规定”,在本工程中使

用,并报上级备查。

第1.0.5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通过随工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的隐蔽工程检验、签证及工程质量

检查等工作。

第1.0.6条通信管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应按工程验收的法定程序进行;

其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示,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等级评

定接有关规定办理。

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本规范或有关规定的工作内容,

凡由施工单位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至合格。

第1.0.7条各施工单位制定通信管道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不得与本规范的规定相抵触。

第1.0.8条本规范的解释与修改权属邮电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及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在使用之前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2.1.2条凡有出厂证明的器材,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应做质量技术鉴定后处理;凡无出厂证明的器材,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

第2.1.3条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器材。

第二节水泥及水泥制品

第2.2.1条各种标号的水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过期的水泥,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水泥。

第2.2.2条水泥凡无产品出厂证明或无标记的,以及储存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有变质迹象的,使用前均应进行试验鉴定,依据鉴定情况确定使用

方案或另行更换。

第2.2.3条水泥预制品生产前,必须按水泥类另、标号及混泥土标号,做至少一组(三块)混凝土试块,具体组数由生产单位根据需要自定,其

混凝土试块的规格如表面化。2.2.3所示。

混凝士试块规格

第2.2.4条通信管道工的施工单位,亦应行第2.2.3条的规定。

第2.2.4条水泥制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块的标称孔径允许最大负偏差应不大于1 毫米,管孔无形变。

二、管块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0毫米,宽、高允许偏差不大于是5毫

米,一孔以上的多孔管块,其各管孔中心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不大于

0.5毫米,

三、干打水泥管块的实体重量就不低于表2.2.6的参考值。混凝土管块

应大于表2.2.6的参考值5%以上。

干打水泥管参考重量表

四、管块的成品表面单位强度应不小于10.78MPa(非帕)(指110kgf/cm2)

(系指养护28天的试块);如用管块整体试验,其破坏的单位强度

应不低于表面单位强度的8%。本规范的新旧的计量单位换算见附

录一。

五、干打水泥管块成品的其他指标要求和干打水泥管块的生产工艺应符

合附录二的规定。

六、水泥管块强度有问题应进行抽样试验。抽样的数量应以工程用管总

量的3‰(或大分屯点数量的3‰)为基数,试验的管块有90‰

达到标准即为合格;否则可再试3‰,其90‰(数量)达一标准仍

算合格;如试验数10‰以上达不到标准,则全部管块表面

强度应按不合格处理。

第2.2.7条水泥(含混凝土)管块表面强度可用撞痕法试验,试验方法见附录三。

第2.2.8条通信管道工程使用的水沿线制品管块,必须脱出气氢氧化钙物质(俗称“脱碱”),没有经过“脱碱“处理的管块,严禁在其管道内敷

设电缆。

第2.2.9条水泥管块的管身应完整,不缺棱短角,管孔的喇叭口必须圆滑,管孔内壁应光滑无凹凸起伏等缺陷,其磨擦系数应大于0.8。管体表面

的裂纹(指纵向、横向)长度应小于50毫米,超过50毫米的不宜整

块使用。管块的管孔外缘缺边应小于20毫米,但外缘应小于20毫米,

但外缘缺角的其边长小于50毫米的,允许修补后使用。

第三节钢材、管材与铁件

第2.3.1条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或严重锈蚀。

第2.3.2条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管的内径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管孔内壁应光滑、无节疤、无裂缝。

第2.3.3条各种管材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承插管的承口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第2.3.4条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层均匀完整,

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第2.3.5条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形变。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应大于1

毫米。

第2.3.6条人(手)孔铁盖应不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手)孔铁盖装置(包括外盖(内盖)、口圈等)的规格应符合

标准图的规定;

二、人(手)铁盖装置应用灰口铁铸造,铸铁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1.7kN

(即是1200kgf/cm2)铁铸质地应坚,铸铁件表面完整,无飞刺、

砂眼等缺陷。件的防锈个得应均完好;

三、铁盖与口圈应吻合,盖合后应平稳、不翘动;

四、铁盖与口圈的内缘间隙应不大于3毫米;铁盖与口圈盖合后,铁盖

边缘应高于口圈1~3毫米。

第2.3.7人(手)孔内装设的铁支架及电缆托板,应用铸钢(玛钢或球墨铸铁)或型钢制成,不得用铸铁制造。

第2.3.8条人(手)孔内设置的拉力(拉缆)环,应用ф16普通炭素圆钢制造,全部做镀锌防锈处理。拉力(拉缆)环不应有裂纹、节瘤、锻接等缺陷。

第四节建筑材料

第2.4.1条通管道工程有于砌筑的普通粘土砖(以下简称砖)或混凝土砌块品种、标号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其外形应完整,耐水性能好。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砖的标事情、强度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通信管道工程中严禁使用耐水性能差、遇水后强度降低的炉渣砖或矽酸盐砖等。

普通粘土砖标号及强度表表2。4。1

第2.4.2条使用推荐标准图纸中的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规格、强度等要求,应符合推荐标准图纸的各项要求。

第2.4.3条通信管道工程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采用天然砾石或人工碎石,不得使用风化石:

二、石料的粒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三、石料中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0%;

四、针状、片状颗粒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守20%;

五、硫化物和硫酸盐类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

六、石料中不得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第2.4.4条通信管道工程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通信管道工程应用砂符合下列规定;

二、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中砂;砂的细度模数(Mx)如下:

粗砂Mx为3.7~3.1,平均粒径不小于0.5毫米;

中砂Mx为3.0~2.3,平均粒径不小于0.35毫米;

细砂Mx为2.2~1.6,平均粒径不小于0.25毫米;

细砂Mx为1.5~0.7,平均粒径不小于0.15毫米;

泥系指粒径小于0.08毫米尘屑、粘土等。

三、砂中的云母和轻物质,按重量计不得超过3%;

四、砂中的泥土、按重量计不得超过5%;

五、砂土的硫化物和硫酸盐,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

六、砂土中不得含有树叶、草根、木屏等杂物。

第2.4.5条通信管道工程中用特细砂配制混凝土,应附录四规定执行。

第2.4.6条通信管道工程用水,应使用可供饮用的水,不得使用工业废污水及含有硫化物的泉水;施工时如发现水质可疑,应取样送有关部门进

行化验、鉴定后再确定可否使用。

第3.0.1条通信管道工程的测量,应按照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座标和高程进行。

第3.0.2条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通信管道及(人)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应钉设桩点。复测钉设的桩

(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人(手)孔中心3~5米处开始,沿管线每隔20~25米宜设一桩(板)应

符合下列规定:

二、桩点设置应牢固。顶部宜与地面平齐。桩点附近有永久建筑物时,可做定

位拴点,并做好标志和记录;

三、平面复测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中心线不得大于10毫米;

2、直通型人(手)孔位的中心位置不得大于100毫米;

3、管道转弯处的人(手)孔中心位置不得大于20毫米。

第3.0.3条施工现场必须增设临时水准点,并应标定管道及人(手)孔施工直测的水准桩点。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必牢固、可靠,两点的间距应不大于150米;

二、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的顶部必须平整、稳定、并有明显

标记;

三、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应按顺序编号,测定相应高程,计

算出各点相应沟(或坑)底的深度,标在平尺板上并做好记录。

第3.0.4条施工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校测;

一、在完成沟(坑)挖方及地基处理后,应校测管沟、人(手)坑底地

基的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或平尺板)错位或丢失,应及时进行校

测并补设桩点。

第3.0.5条挖土方工作完成后,凡在沟(坑)中的其他管、线等(指不需移改的)地下设及移完毕的地下设施,必须测量其顶部(底部)的高程、

宽度等及临近人(手)孔和通信管道(通道)的相对位置、垂直间距、

水平间距,并做好记录,必须注明其类别规格等,为绘图竣工准备资

料。

第3.0.6条通信管道的各种高程,以临时水准为基准允许误差应不大于10毫米。

第一节挖掘沟(坑)

第4.1.1条在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4.1.2条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六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

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工作。

第4.1.3条施工现场条件允许,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坑)底,且挖深在3米以内时,可采用放坡法施工。放坡挖沟(坑)的坡度与深度

关系可参照表4.0.3的要求,如图4.1.3所示。

放坡挖沟(坑)参考表表4.1.3

注:H 为深度;D为放坡(一侧的)宽度。

第4.1.4条挖不支撑护土板的人(手)孔坑,其坑的平面形状可基本与人(手)孔形状相同,坑的侧壁与人(手)孔外壁的外侧间距应不小于0.4米,其放坡应按表

4.1.3执行.

第4.1.5条挖掘需支撑护土板的人(手)孔坑,宜挖矩形坑。人(手)孔坑的长边与人(手)孔壁长边的外侧(指最大宽处)间距应不小于0.3米,宽不小于0.4米.

第4.1.6条通信管道工程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跑的,必须重新进入人工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4.1.7条凡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设计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支撑护土板与否,遇下列地段应支撑护土

板。

一、横穿车行道的管道沟;

二、沟(坑)的土壤的松软的回填土、瓦砾、砂土、级配砂石层等;

三、沟(坑)土质松软且其深度低于地下水位的;

四、施工现场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而需在支撑护土板的地段,或与其他管

线平行较长且相距较小的地段等。

第4.1.8条挖沟(坑)接近设计的底部高程时,应避免挖掘过深破坏土壤结构;如挖深超过设计标高100毫米,应填铺细土或级配砂石交应夯实。

第4.1.9条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

二、堆土不应紧靠碎砖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

三、城镇内的堆土不应高度不宜超过1.5米;

四、堆置土不应压埋埋消火栓、闸门井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

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

五、土堆的范围应符合市政、市容、公安等部门的要求。

第4.1.10条控掘通信管道沟(坑)时,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放后进行挖掘工作。

第4.1.11条施工中,室外最低温在零下5℃时峄所挖的沟(坑)底部,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第二节回填土

第4.2.1条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也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24小时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第4.2.2条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的遗留木料、草帘、纸袋等杂物。

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第4.2.3条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除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道顶部30厘米以内及靠近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5厘米的

砾石、碎砖等坚硬物;

二、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厘米厚,用木夯排夯两遍;

三、管道顶部30厘米以上,每回填土30厘米应用木夯排夯三遍或用蛤蟆排夯排夯

两遍,直至回填、夯实与原地表平齐。

第4.2.4条通信管道工程挖明沟穿越道路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市内主干道路的回土夯实,应与路面平齐;

二、市内一般道路的回土夯实,应高出路面5~10厘米。在郊区大地上回填土,可高

出地表15~20厘米。

第4.2.5条人(手)孔坑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路上的人(手)孔坑两端管道回填土,应按照第4.2.3—4条的规定执行;

二、靠近人(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不应有直径大于10厘米的砾石、碎砖等坚

硬物;

三、人(手)孔坑每回土30厘米,应用蛤蟆夯排夯两遍或夯排夯三遍;

四、人(手)孔坑的回填土,严禁高出人(手)孔口圈的高程。

第4.2.6条在修复通信管道施工挖掘的路面之前,如回填土出现明显的坑、洼,通信管道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政部门的求及时处理。

第4.2.7条通信管道工程回土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的碎砖,破管等杂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砖、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第5.1.2条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12毫米,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第5.1.3条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20毫米,竖缝应为10~15毫米;横缝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

象。

第5.1.4条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

第5.1.5条设计规定抹面的砌体,应将墙面清扫干净,抹面应平整、压光、不空鼓,墙角不得歪斜抹面厚度!砂将配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勾缝的砌体,勾缝应整齐均匀,不得空鼓、不应脱落或遗漏。

第5.1.6条通道的建筑规格、尺寸、结构形式,通道内设置的安装等,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一般局同主机房引出建筑物的通道,不应越出局所院墙。其他地方的

通信浅埋通道,其内部净高宜为1.8米。

第5.1.7条通信管道的弯管道,当曲率半径小于30米时,宜改为通道。

第二节人(手)孔、通道的地基与基础

第5.2.1条人手孔、通道的地基应按设计规定处理,如系天然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的高程进行夯实、抄平。

人(手)孔、通道采用人工地基,必须校核基础形状、方向、地基高程等。

第5.2.2条人(手)孔、通道基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外形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厚度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

第5.2.3条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等应符合设计规定。浇灌混凝土前,应理清模板内的杂草等和,并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好积水罐安装坑。

积水罐安装坑应比积水罐外形四周大100毫米,坑深比积水高度深

100毫米;基础表面应从四方向积水罐做20毫米泛水。如图5.2.4

所示。

第5.2.4条设计文件对人(手)孔、通道地基、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如提高混凝土标号、加配钢筋、防水处理及安装地线等等,均应按设计规

定办理。

第三节墙体

第5.3.1条人(手)孔、通道内部净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墙体的垂直度(全部净高)允许偏差不大于10毫米,墙体顶部高程允许偏差应不大于

20毫米。

第5.3.2条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不漏水,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1:2.5水泥砂浆八字,基础进行抹面处理的可不抹内侧八字角,如图 5.2.3所示,

抹墙体与基础的内外八字角时,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

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第5.3.3条砌筑墙体的水泥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使用不低于75号水泥砂浆。

通信管道工程的砌体,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

第5.3.4条人(手)孔、通道墙体的预埋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缆支架穿钉的预埋

1、穿钉的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穿钉与墙体应保持垂直。

2、上、下穿钉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允许垂直偏差不大于5毫米,间距偏差应

小于10毫米。

3、相邻两组穿钉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偏差应小于20毫米。

4、穿钉露出墙面应适度,应为50~70毫米;露出部分应无砂浆等附着物,穿

钉螺母应齐全有效。

5、穿钉安装必须牢固。

二、拉力(拉缆)环的预埋

1、拉力(接缆)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与管道底保持

200毫米以上的间距。

2、露出墙面部分应为80~100毫米。

3、安装必须牢固。

第5.3.5条管道进入人(手)孔、通道的窗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管道端边至墙体面应呈圆弧状的喇叭口;人(手)孔、通道内的窗口应堵抹严密,不得浮塞、外观整齐、表面平光。

第5.3.5条管道窗口宽度大于700毫米时,或使用承重易形变的管材如塑料管等的窗口处,应按设计规定加过梁或窗套。

第四节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

第5.4.1条人(手)孔上覆(简称上覆)及通道沟盖(简称沟盖)的钢筋配制、加工、绑扎,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第5.4.2条上覆、沟盖外形尺寸、设置的高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外形尺寸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厚度允许最大负偏左不大于5毫米。预

留孔洞的位置及形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第5.4.3条预制的上覆、沟盖两板之间颖隙应尽量缩小,其拼缝必须用1:

2.5的砂浆抹严密,不空鼓、不浮塞、外表平光、无欠茬、无飞刺、

无断裂等。人(手)孔、通道内顶部不应有浆等现象。板间拼堵如图

5.4.3所示。

第5.4.4条上覆、沟盖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以后,方可承受荷载或吊装、运输。

第5.4.5条上覆、沟盖底面应平整、光滑、不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第5.4.6条上覆、沟盖与墙体搭接的内、外侧,应用1:2.5的水泥砂浆抹八字角。但上覆、沟盖直接在墙体上浇灌的可不抹角。

八字抹角应严密、贴实、不空鼓、外表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上覆、沟盖与墙体抹角如图5.4.6所示。

第五节口圈安装

第5.5.1条人(手)孔口圈顶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正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

第5.5.2条稳固口圈的混凝土(或缘石)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自口圈外缘应向地表做相应的泛水。

第5.5.3条人孔口圈与上覆之间宜砌不小于200毫米的口腔(俗称井脖子);

人孔口腔应与上覆预留洞口形成同心圆的圆筒状,口腔内、外应抹面,

其要求与和5.1.5条相同。口腔与上覆搭接处应抹八字,八字抹角应

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第5.5.4条人(手)孔口圈应完整无损。车行道人也必须安装车行道的口圈。

第5.5.5条通信管道工程在正式验收之关,所有装置必须安装完毕、齐全有效。

第一节装拆模板

第6.1.2条浇制混凝土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类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浇注混凝土后不得产生形变;

二、模板的形状、规格应保证设计图纸要求所浇制单纯构件的规格和形状;

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严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

准确,尺寸符合规定;

四、重复使用的模板,表面不得有粘结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及泥土等附着物。

第6.1.3条模板拆除的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种非承重混凝土构件最早拆除模板的期限,应符合表6.1.3—1的规定。非承重混凝土构件拆模时间表表6.1.3—1

注:1.225水泥相当于300#水泥;325水泥相当于原400#水泥.

1.每24小早为一天。

二、各种承重混凝土构件的最早拆除模板期限,应符合表6.1.3—2的规定。

承重混凝土构件拆模时间表表6.1.3—2

第6.1.4条浇灌混凝土的模权各部位的尺寸,预留孔洞及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并应无跑浆、漏浆等现象。

第二节钢筋加工

第6.2.1条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钢筋品种、规格、型号均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第6.2.2条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表面应洁净,应清除钢筋的浮皮、锈蚀、油渍、漆污等。

二、钢筋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尺寸下料,并按规定的形状进行加工。圆钢(也叫I

级筋)如需进行端头钩处理的,基变钩圆弧的直径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如图6.2.2—1所示。

三、加工钢筋时应检查其质量,凡有劈裂、缺损等伤痕的残段不得使用。

四、短段钢筋允许接长用在分布筋(辅助筋),其接续如图6.2.2—A、B所示。主筋

严禁有接头。

第6.2.3条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位尺寸,主筋与分布筋位置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严禁倒置;主筋间距误差应不大于5毫米,分布筋间距

误差应不大于10毫米。

第6.2.4条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1.2毫米或1.0毫米的钢线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

第6.2.5条使用接续的钢筋时,接续点应避开应力最大处,并应相互错开,不得集中在一条线上,同一钢筋不得有一个以上的接续点。

第6.2.6条钢筋与模板的间距应为20毫米,为保持钢筋与模板的间距相等,可在钢筋下垫以自制的混凝土块或砂浆块等,严禁使用木块、塑料等

有机材料衬垫。

第三节混凝土浇灌

第6.3.1条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和水应符合使用标准。不同种类、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砂和石料的含泥量如超过标准,必须用水

洗干净后方能使用。

第6.3.2条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料比、水灰比应适量,以保证设计规定的混凝土标号。施工时,应采用实验后确定的各种配比。

第6.3.3条混凝土的搅拌必须均匀,以混凝土颜色一致为度,搅拌均匀的混凝土应在初凝期内(约45分钟)浇灌完毕。

第6.3.4条浇灌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内钢筋衬垫是否稳妥,并清除模内杂物。

混凝土在初凝之前如发生离析现象,可重新搅拌再浇灌。

混凝土浇灌倾落高度在3米以上时,应采用漏斗或斜槽的方法倾注。

第6.3.5条浇灌混凝土前构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次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

第6.3.6条混凝土灌注完毕经初凝(约一小时)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进行洒水养护;混凝土工作应避免被阳光直晒。

第6.3.7条在日平均气温5℃的自然条件下浇灌混凝土,应采取保温为主的蓄热法措施防冻。宜采用热水拌制混凝土或构件外露部分加以覆盖等措

施,或按设计规定要求处理。

第6.3.8条非直接承受荷载的混凝土构件浇灌混凝土后,在日平均气温15℃的情况下,必须养护24小时以上,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四节水泥砂浆

第6.4.1条水泥砂浆的配比,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配制。

第6.4.2条凡抹缝、抹角、抹面及管块接缝等处的水泥砂浆,其砂料必须过筛后使用,不得有豆石等较大粒碎石在内。

第6.4.3条水泥砂浆的养护,应执行本章节第三节的有关条款。

第一节地基

第7.1.1条通信管道的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凡采用天然地基而设计又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处理的,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

映,待处理后方可施工。

一、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及人(手)孔最低高程的;

二、土质松软、有腐蚀性土壤或属于回填的杂土层。

第7.1.2条凡是天然地基的管道沟挖成后必须夯实抄平,地基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

第7.1.3条通信管道沟底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基础63厘米以下宽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30厘米(即每侧

各加15厘米)。

二、管道基础63厘米以上宽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60厘米(即每侧

各加30厘米)。

三、无基础管道(水泥管块的管道在非特殊情况下应不采用此法)的沟底宽度,

应为管群宽度加40厘米(即每侧各加20厘米)。

第二节基础

第7.2.1条通信管道一般宜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标号、基础宽度、基础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凡设计规定管道基础使用预制基础板或钢筋段落,应按设计处理。

第7.2.2条通信管道基础的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规定,左右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高程差应不大于10毫米;基础的宽度和厚度负偏差应不大于10

毫米。

管道基础宽度应比管道组群宽度加宽100毫米(即每侧各宽50毫米)。

第7.2.3条通信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窗口的部分,设计有规定的应按设计规定处理;设计没有规定时,应按管道基础宽度参照表7.2.3和图

7.2.3加配钢筋.钢筋应搭在窗口墙上不少于100毫米.

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窗口处配筋表表7.2.3

第7.2.4条基础在浇灌混凝土之前,应检查核对加钢筋的段落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其钢筋的绑扎、衬垫等是否符合规定;并应清除基础模板内的杂

草等物。

浇灌的混凝土应捣固密实,初凝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洒水养护,基础模

拆除后,基础侧面应无蜂窝、掉边、断裂及欠茬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

缺陷,应进行认真的修整补强等。

第7.2.4条通信管道基础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平整、无断裂、无波浪、无明显接茬、欠茬,混凝土表面不起皮、不粉化。

第三节管道铺设

第7.3.1条通信管道所用管材的材质、规格、程式和断面的组合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改、扩建管道工程,不应在原有管道两侧加扩管孔;在特殊情况下非

在原有管道的一侧扩孔时,必须对原有的人(手)孔及原有电缆等做

妥善的得理。

第7.3.2条水泥管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群的组合断面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二、水泥管块的顺向连接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上下两层管块间及管块与基础应为

15毫米,允许偏差不大于5毫米。

三、管群的两层管及两行管的接续缝应错开。水泥管块接缝无论行间、层间均宜错

开二分之一管长,如图7.3.2—1及图7.3.2—1所示。

四、水泥管块的弯管道及设计上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管道,其接续及垫层按设计规定。

第7.3.3条铺设水泥管道时,应在每个管块的对角管孔两根拉棒试通管孔;

其拉棒外径应小于管孔的标称孔径3~5毫米;拉棒长度,铺设线管道

宜为1200~1500毫米;铺变管道(其曲率半径大于36米)宜为

900~1200毫米。具体的拉棒规格可由施工单位自定。

第7.3.4条铺设水泥管道的管底层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砂浆的饱满程度不低于95%,不得出现凹心,不得用石块等物垫管块的边、角。

管块应平实铺卧在水泥砂垫层上。

两行管块间的竖缝充填的水泥砂浆,其标号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充填

的饱满程度应不低于75%。

管顶缝、管边缝、管底八字应抹1:2.5水泥砂浆;严禁使用铺管或

填充管间缝的水泥砂浆进行抹堵。抹顶缝、边缝及管底八字,如图

7.3.4所示。

第7.3.5条水泥管块的接续方法宜采用抹浆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管块接缝处应用纱布80毫米宽,允许10毫米的误差,长为管块周长加

80~120毫米,均匀地包在管块接缝上;

二、接缝纱布包好,应先在纱布上刷清水,水要刷到管块饱和为度,再刷纯水

泥浆;

三、接缝纱布刷完水泥浆后,应立即抹1:2.5的水泥砂浆;

四、纱布上抹的1:2.5水泥砂浆厚度应为12~15毫米,其下宽应为100毫米,上

宽应为80毫米,允许正偏差不大于5毫米,如图7.3.5所示。

第7.3.6条采用抹浆法接续管块,其所衬垫的纱布不应露在砂浆以外,水泥砂浆与管身粘结牢固,质地坚实、表面光滑、不空鼓、无飞刺、无欠

茬、不断裂。

第7.3.7条用1:2.5水泥砂浆抹管顶缝、管边缘、管底八字,应粘结牢固、平整光滑、不空鼓、无欠茬、不断裂。

第7.3.8条各种管道引入人(手)孔、通道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远规定,其管顶距人(手)孔、通道上覆、沟盖底面应不小于300毫米,管底

距人(手)孔、通道基础面应不小于400毫米。

第7.3.9条引上管引入人(手)孔及通道时,应在管道引入窗口以外的墙壁上,不得与管道叠置。引上管进入人(手)孔、通道,宜在上覆、沟

盖下200~400毫米范围以内。

第7.3.10条弯管道的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宜小于36米。其水平或纵向弯管道各折点座标或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弯管道应成圆

弧状。

第7.3.11条石棉水泥管通信管道的接续,应按设计的规定。其他如接续点错开等技术要求与水泥管道相同。

第7.3.12条钢管通信管道的铺设方法、断面组合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管接续宜采用管箍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根钢管应分别旋入管箍长度的三分之一以上。两端管口应锉成坡边。

二、使用有缝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

三、钢管在接续前,应将管口磨圆或锉成坡边,保证光滑无棱。

四、严禁不等径的钢管接续使用。

第7.3.13条铺设铸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铺设直线段铸铁管时,承口应在高程低的一端。

二、铺设引上管时,承口宜在人(手)孔、通道两端。

三、铸铁管的接续,应在插口端头缠两层20~30毫米的麻布条(缠麻布条应距管口

约10毫米),插入承口后再用水泥砂浆堵,堵抹与承口外缘平齐即可。

第7.3.14条各种引上管引入人(手)孔、通道时,管口不应凸出墙面,应终止在墙体内30~50毫米处,并应封堵严密、抹出喇叭口。

第7.3.15条塑料管通信管道宜采用硬质塑料管(如硬聚氯乙烯管等),其铺设方法、组群方式、接续方式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7.3.16条塑料管的接续宜采用承插法或双承插法等。采用承插法接续时,承插部分的长可参考表7.3.16—1。

塑料管承插接续部分长度参考表表7.3.16—1

采用双承插法接续塑料管,其他续管的接头如7.3.16,各部分长度如表7.3.16—2所示

塑料管双承接头各部尺寸参考表表7.3.16—2

第7.3.17条采用承插法接续塑料管,其承插部分可涂粘合剂,其粘合剂应近塑料管生产厂的要求或施工所在地的常用粘合剂,涂抹粘合剂应在距

直管管口10毫米处向管身涂抹,涂抹承插长度的近三分之二。

第7.3.18条塑料管的组群管间缝隙宜为10~15毫米,接续管头必须错天,每隔2~3米可设衬垫物(但不得用钢筋)的支撑,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

状统一,直至进入窗口部分其形状仍一致。窗口部分的堵抹要求与水

泥管相同。

第7.3.19条通信管道的包封规格、段落、混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7.3.20条通信管道的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待防护措施,必须按设计要求处理。

第7.3.21条各种材质构成的通信管道,其最小埋深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表7.3.21

注:1、具体应与铁道部门协商。

2、钢管最小埋深在有冰冻的范围以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有进水或存水的可

能。

第7.3.2通信管道与其他各种管线平行或交越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3.21的规定。

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表7。3。21

第一节竣工技术资料

第8.1.1条通信管道工程竣工后,应按竣工验收的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工作.

第8.1.2条通信管道工程验收前十日,施工单位应交给建设单位竣工图纸一式二份,全部工程的隐蔽工程签证一份。在提交竣工资料的同时送给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定表”一式四份,待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签退施工单位二份。

第二节检验项目及内容

第8.2.1条通信管道工程可分段进行竣工验收,可按不小于一公里的整段道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常用通信管道类型 目前常用通信管道按所用管材可分为三类:钢管管道、塑料管管道、水泥管管道。其中PVC-U塑管管道用本地网通信管道,HIPE硅芯管多用于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 2、土方工程 管道沟开挖时,与其它管线的隔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注意地下原有管 线安全,如煤气管道、自来水管、电力线等。 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值

注:(1)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5m; ⑵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

能避免时 , 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 (4)如电力电缆保护管时 , 净距可减至 0.15m 4、回填 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 24 小时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 通信管道工程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顶部 30cm 以内及靠近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 5cm的砾石、碎石等坚硬物; 2)、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 15cm厚,应夯实; 3)、管道顶部30cm以上,每回填土 30cm厚,应夯实。 4)、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5、人(手)孔、通道建筑砖、混凝土左右块(以下简称砌块)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 80%砖缝宽度应为8— 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砌块砌体横缝应为 15—20mm 竖缝应为 10—15mm 横缝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 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 6、铺设管道

通信工程施工协议书

工程合作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工程施工的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移动工程 2.工程地点:定西市岷县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及工程结算工作。 2.甲方负责监督工程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实施计划。 3.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协助办理工程变更、验收和工程实施的其他事宜。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甲方代表可对正在施工和已施工完的部分进行质量检查。 5.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杆路、光缆占用当地村民土地而产生的赔偿由甲方承担。 6.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第三方。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负责工程材料管理工作,严格按质量要求和材料配比进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的剩余,剩余部分须在工程结束后退回甲方仓库并双方签署工余料签收证明。 4.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说明组织施工,出现工程变更时,必须由甲方单位确认。 5.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良好为止,甲方不承担返工费用。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 7.工程竣工未移交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须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参与施工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作备案,在施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报甲方备案。发生劳资纠纷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9.参加验收,编制结算和竣工文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验收移交工作。 四、工程工期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新)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 一、施工测量 1.各施工班组进场后,根据初步设计为依据的前提下,以安全、稳固,便于维护,便于施工、减少投资等综合因素考虑选择路由,进行测量,测量时杆距为45-55米,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米、大于55米; 2.杆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两侧不能设角杆; 3.杆路跨越村路、县道应距公路路界5米外立杆,省道应距公路路界10米外立杆,测量时注意与原杆路保持倒杆距离; 4.测量时杆距为70-100米两端做终端拉线,100-120米两端做三方拉(加辅助线),120米以上两端做门形杆(8米电杆)。 二、打洞、立杆、挖沟 1.立杆,附注洞深:7米杆综合土1.5米,软石1.4米,坚石1.2米;8米杆综合土1.6米,软石1.5米,坚石1.3米;9米杆综合土1.7米,软石1.6米,坚石1.4米;10米杆综合土1.8米,软石1.7米,坚石1.5米; 2.杆洞土质如为坚石,洞深1.2米,另做石护墩保护; 3.立杆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4.立杆人员8-10人; 5.准备好立杆工具;

6.必须开好马槽、清理杆洞; 7.杆路不得有眉毛弯、S弯、梅花桩,杆根偏差不可以大于5厘米; 8.角杆杆根必须内移15厘米,杆稍向外偏移25度; 9.与高压线交越时,两端杆子在立杆前应先做好穿心地气线; 10.杆稍顶是空洞的,必须先用水泥浆堵好; 11.跨公路等特殊情况根据地形实际情况配杆。 三、吊线布放、拉线规格及程式 1.布放吊线时应用千斤顶或转盘布放,严禁打圈及死结; 2.与电力交越时,施工前应先做好防护措施; 3.吊线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过公路不得低于5.5米,过铁路不得低于7.5米; 4.双方拉每隔8档一个,四方拉每隔32档一个,如遇到角杆时需前后移动2根电杆,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前后移动; 5.拉线位置要打在角平分线上,角拉、双方拉、四方拉必须做拉线地气; 6.角深在7米以下装7/2.6拉线一条,7米以上装7/2.6拉线两条。 四、光缆敷设 1.杆路每隔500米需安装预留支架,每个支架盘留10-12米光缆; 2.挂钩间隔为50公分,必须全部一致;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精)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通信竣工验收规范

上海有线网络系统验收规范 说明 本规范用于新建HFC双向网络改建工程。系统为二级光缆一级电缆(放大器不超过两级),传输带宽860MHZ,87-550M下行模拟电视信号,550-860M下行数字调制信号,5-65M上行数字调制信号。 一﹑总则 1.1系统规模 每一光结点带用户数小于1000户,放大器使用不超过两级。 1.2系统验收引用标准 上海市广电局<<上海市有线电视工程工艺,安全和施工规范>> <<上海市有线电视网络技术标准>>。 1.3系统所选用的设备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上海市有线电视管理规定。 1.4验收内容 1,系统指标的仪器测试。 包括下行模拟调制和数字调制信号上行数字调制信号,以及光缆熔接质量。 2,系统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 按国标 3,系统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的检查。 4,系统避雷,安全和接地设施的检查。 5,验收文件和图纸的审核。 1.5测试点的选择 1,光缆测试主要在结点机房内进行。

2,测试下行系统指标时,宜挑选最后一个分配器之后,一个小区选一点。 3,测试点应仔细选择,应是指标影响最大,外界干扰频率最大的点。 4,测试上行系统指标时,应选上行信道满载时进行测试。 5,测试用户电平和进行主观评价时,宜每个放大器后选择1个用户。 1.6系统工程竣工运行后第二个月内应由设计施工单位向市验收部门申请验收,并应提交竣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以计算机软盘型式)。 1.7系统验收不合格,设计施工单位应限期改正,三个月内复验。 1.8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广泛征求用户对收视质量,施工质量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将此意见转给验收单位。

通信管道工程合作协议

通信管道工程合作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单项工程。 2、工程起止点: 3、承接专业及数量: 4、专业界面及内容: (1)、通信线路工程:包括通信管道施工定位测量、路面开挖、回填、清淤泥、清除障碍物、水泥包砼、砖砌手井、铺设PVC管。做井、井位编号、试通、提交竣工资料等相关验收和移动送审所需资料事项。(2)、所有工程包括验收(包含材料、顶管、包含所有协调问题)。 5、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工程施工以及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包含报建、材料、顶管、协调、竣工资料、验收和移动结算送审所需资料); (2)承包方式: ①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括辅助材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协调赔偿、包路由勘查、包报建(包括所需的图纸资料、设计、验线费用)、包办理产权手续、包综合赔补、包特殊路段处理(含过桥、顶管、水泥包封、炸石、钢管材料等)、包路面恢复等的全包方式。 ②乙方负责通信管道工程的报建(以发包方名义报建)和施工,不享有本合同通信管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新建管道必须与发包方指定的现有管道或电力槽道相连,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单独占用管井,管首家在不具备单独占用管井条件时可与其它管道需求单位共井。 ③乙方负责通信管道工程通过有关验收(包括所有资料和费用);乙方负责提供移动结算送审所需资料。

(3)施工工期: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初定个月) 4、按建设单位指定设计院出具的设计方案施工。 5、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第二条、双方代表 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2、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金额; 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 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 和整改工程的权利;对乙方的整改不及时进行处罚并扣违约款。 3、负责对接建设单位的各项工作; 4、对乙方进行考核。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工程需要做好施工所需的施工围蔽和安全工作; 2.在施工中乙方严格服从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 3.按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本合同已含一切费用,所以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文明施工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4.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按

通信线路验收规范方案

某某监理有限公司线路工程验收方案 工程技术部 2012年5月8日

某某监理有限公司线路工程验收方案

目录 前言 (2) 1、总则 (3) 2、验收依据与组织形式 (3) 2.1验收依据 (3) 2.2验收组织形式 (3) 3、光(电)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4) 3.1器材检验 (4) 3.2杆路工程 (5) 3.3管道光(电)缆的敷设 (17) 3.4架空光缆的敷设 (17) 3.5敷设墙壁光(电)缆 (18) 3.6光(电)缆接续和成端 (19) 3.7光(电)缆交接箱与分线设备 (20) 3.8线路防护 (20) 3.9工程验收 (21) 4、光缆线路工程竣工文件及编制规范 (26) 4.1竣工文件编制 (26) 4.2竣工图 (27)

前言 工程竣工验收是通信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为此,根据目前国内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规范传输工程验收工作,加大工程管理控制力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工艺,形成规划设计、施工管理、随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支付分工协作、统一协调的工程管理机制,抓质量求实效确保传输线路工程按时完成。

1、总则 1、为了加强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产业部政策文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通信线路工程,作为工程验收的相关依据。 3、本规范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当在保证工程安全、稳定、标准、优质的原则下协商实施,并将此类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上报,以备今后修订规范时参考补充。 4、若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新颁布规范、规定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规范、规定为准。同时本规范也将根据新颁布的规范、规定进行相应补充与修订。 5、本规范的解释权所属某某监理有限公司。 6、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验收依据与组织形式 2.1 验收依据 2.1.1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或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设计还应包括技术设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和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 2.1.2当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其竣工验收的依据除应符合第一条规定外,还应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1.3验收技术标准参照以下规范及制度要求: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5121-2010 《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YD/T5183-2010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范》 YD5039-2009 2.2 验收组织形式 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网络部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工程建设部项目经理、网络运维管理部人员、施工单位代表、接收管理单位维修负责人(或维护人员)、监理单位人员。 建设单位网络部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后逐一登记编号,根据先后次序和工程轻重缓急情况,在一个月内安排验收。 参加验收人员需要分工对验收项目进行核实、检验、测量。只有所有现场验收结果都是合格的工程才能评定为合格。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器材检验 1.1 一般规定 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 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 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 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 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通信管道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解析

通信管道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一、管道坑槽质量要求 1、坑槽宽度、深度:管道基础为63厘米以下宽时,其沟底宽度为基础宽度加30厘米(即每侧各加15厘米);管道基础在63厘米以上宽时,其沟底宽度为基础宽度加60厘米(即每侧各加30厘米);当设计规定管道沟槽需要支撑、挡土板时,沟底宽度应另加10厘米;坑槽深度应当按设计给定的高程进行施工,管道顶部距地面不小于0.8米。小于上述标准的应有技术加固措施。 2、放坡比例要求:应符合“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表4.1.3的要求。 3、槽底障碍处理:应符合管道与障碍物的净距要求的规定,便于施工操作(规范表7.3.21)。

5、护板支撑安全:根据土质情况和放坡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增加护土板支撑措施,做到牢固、安全。 二、管道基础质量要求 1、基础宽度、厚度:根据铺设管底的宽度,两侧各加8厘米,基础厚度不小于8厘米。 2、基础位置偏移:基础位置要求距管道中心线左、右不得偏移3厘米。 3、养护时间、强度:管道基础在常温情况下,养护时间为24小时,冬季施工应加保温措施。 4、灰、砂、石的配比:150#混凝土配比,325#水泥为1:2:4,425#水泥为1:3:5。 三、水泥管道铺设质量要求 1、铺管工艺平直:要求铺设水泥管块的顺向连接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上下两层管块间及管块与基础间隙应为15毫米,允许偏差不大于5毫米。管群的两层管及两行管的接续缝应错开。水泥管块接缝无论行间、层间均宜错开1/2管长。 2、纱布规格摆放位置:两管块接缝处应用纱布80毫米宽。允许±10毫米的误差,长为管块周长加80—120毫米,均匀地包在管块接缝上(接缝中间)。 3、管带管缝处理:纱布上抹的1:2.5水泥砂浆厚度为12—15毫米,其下宽应为100毫米,上宽应为80毫米,允许偏差不大于5毫米。 4、底角八字抹灰:用1:2.5水泥砂浆抹管顶缝、管边缝及管底八字灰,要求方5厘米,斜7厘米,应粘结牢固、平整光滑、不空鼓、无欠茬、不断裂。 5、铺管灰砂配比:水泥比、中粗砂1:5。 6、养护时间、强度:管带、管缝、八字灰在常温情况下养护时间为24小时,冬季施工应加保温措施。 四、钢管铺设质量要求 1、钢管、管道坑槽质量检查:与水泥管道坑槽质量检查点相同。 2、钢管基础质量检查 钢管基础质量要求:普通原土时可超平(找平)铺管,如果是回填土应夯实超平铺管。 3、钢管铺设质量要求 (1)、钢管排列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排列组合群管(一般在4孔以上每层基数为双数)。 (2)、钢管定位架采用Φ10mm钢筋制作,其间隔尺寸一致,钢管管道每隔2

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for communication conduit engineering GB5037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5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23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4-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1、4.1.2、4.1.3、4.1.5、4.1.8、4.1.9、4.1.10、4.1.11(1、2、4、5、6)、4.1.12、4.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在参考目前国内有关标准和收集有关工程通信管道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的。 本规范主要对通信系统工程的通信管道施工及验收作出规定和要求,共分8章及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器材检验,工程测量,土方工程,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人(手)孔、通道建筑,铺设管道,工程验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互助路1号,邮编:45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陈万虎尹卫兵顾荣生 目次 1总则…………………………………………………(1 2器材检验…………………………………………………(2 2.1一般规定………………………………………………(2 2.2水泥及水泥制品…………………………………………(2 2.3砂………………………………………………………(3 2.4石子……………………………………………………(4 2.5砖………………………………………………………(4 2.6砌块……………………………………………………(5 2.7水………………………………………………………(5 2.8水泥管块………………………………………………(5 2.9塑料管及配件……………………………………………(6 2.10钢材、钢管与铁件………………………………………(9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总则 1.0.1为了加强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时速250-350公里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时速250公里以下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参照执行。 1.0.3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1.0.4高速铁路通信工程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求。 1.0.5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系统使用功能和安全、质量性能的要求,保证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1.0.6高速铁路通信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和铁路行业相关标准及准入的规定 1.0.7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高于本标准的时应符合其要求 1.0.8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1.0.9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伤害。 1.0.10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施工手段。 1.0.11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有方法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仪器性能应符合质量检测的要求。质量检测人员应有规定的资格。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标准及检查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技术规范 一器材检验 一.水泥及水泥制品 (1)各种标号的水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过期的水泥,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水泥。 (2)水泥凡无产品出产证明或无标记的以及存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有变质迹象的,使用前,均应进行试验签订,依据签订情况确定使用方案或另行更换。 (3)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或严重锈蚀。 (4)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管的内径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管孔的内壁应光滑无节疤、无裂缝。 (5)各种管材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承插管的承口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6)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铁件的防锈处理和—曾均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7)人(手)孔铁盖装置(包括外内盖口圈的规格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铁盖与口圈应吻合,盖合后应平稳、不翘动,铁盖的外缘与口圈的内缘间隙应大于3mm,铁盖与口 圈盖合后,铁盖边缘应高于口圈1—3毫米。 (8)人(手)孔内装设的铁支架及电缆托板应用铸钢或型钢制成,不得用铸铁制造。 (9)人(手)孔内设置的拉力环(拉缆)环,应用φ16普通碳素钢制造,全部做镀锌处理,不应有裂纹、节瘤、锻接等缺陷。 (10)通信管道工程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石料中不得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11)通信管道工程用水,应使用可供饮用的水,不得使用工业废污水及含有硫化物的泉水。 二工程测量 (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有交底的控制据点进行通信管道及人(手)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应钉设据点。 复测钉设的桩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自人(手)孔中心3—5米处开始,沿管线每隔20—25米宜设一桩(板)。 ⑵桩点设置应牢固,顶部宜与地面平齐。 三土方工程 1.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处理后可继续施工。 2.挖掘洞(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 ⑵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 ⑶土堆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厘米以上。 ⑷挖掘通信管道时(沟坑)严禁在有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必须将水排故后进行挖掘 工作。 ⑸施工中室外最低气温在零下5℃,对所挖的沟(坑)底部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通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第三章通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一、通信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规范规定 根据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多样性的固有特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质量规范,控制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按照事先明确的质量标准,遵循必要的质量行为规范。 (一)、依法承揽及分包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扎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立质量责任制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同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从事影响工程质量工作并承担规定职责的人员应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岗位职责的能力要求、法定的强制性培训及持证上岗要求,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教育培训,使其能够持续满足要求;保持员工的教育、培训、技能、资格认可的适当记录,对不能满足要求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做好项目施工前质量策划及设备器材检验工作 施工单位应坚持做好施工前的质量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每项工程都应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 施工单位应按行业的相关要求,参加设备和器材出厂或施工现场开箱的检验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进行检验。检验的设备、材料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不能从外观检验判断质量的设备、材料,在使用或测试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自购的设备、材料应立即更换,与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向供应商获得索赔;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应向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汇报,由建设单位确定处理办法。 (四)、按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 国家和部颁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是工程项目是否达到合格要求的标准和依据,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和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性能指标要求是对验收规范的补充,也是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和部颁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工序管理,坚持“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把问题消灭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不留隐患。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应有记录,隐蔽工程在实施隐蔽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依据有关质量法规、规章行使质量监督职能的机构,具有典型的第三方检验的公正性。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全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个行政区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标准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讲义 1.概述(P1)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以下简称规),是新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中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并适用于通信管道的改建、扩建工程。未列入本规(YD5103-2003)的非常规标准(规格),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有关规定办理。 1.1常用通信管道类型 目前常用通信管道按所用管材可分为三类: 其中PVC-U 塑管管道用本地网通信管道,HIPE 硅芯管多用于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光缆采用气吹法敷设。 1.2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流程

. . . . 通信管道施工流程图

1.3通信管道工程常用术语 (1)水泥标号:通信管道工程常用水泥标号分三种: ① P0.27.5(软练325#) ② P0.32.5(软练425#) ③ P0.42.5(软练525#) (2)混凝土标号:普通混凝土标号分为C10、C15、C20、C25、C30五种。(每立方米配合比见附表) (3)水泥沙浆标号:分为M2.5、M5、M7.5、M10及素浆五种。(每立方米配合比见附表) (4)标高:用水平仪测得的某点的标杆高度。(相对于水准点)(5)高程:用水平仪测得的两点标高的差值。 (6)水准点:测量标高时选定的基准点。 (7)红线:城市道路规划所给各类地下管线的断面位置。 2.器材检验 2.1一般规定 2.1.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及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检验。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2.1.2凡有出厂证明的器材,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应做质量技术鉴定后处理;凡无出厂证明的器材,禁止在工程中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器材。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一、通信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不同的施工工序,规定不同的质量控制点。按照这些控制点实施逐点控制,依据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指标和标准对质量进行逐点检查和验收,以达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总体验收标准之目的。 1、通信管道建筑 1) 施工复测 复测时,分公司应采取现场见证方法,监督复测过程完成情况,检查核定所测管道路由必须与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位置、坐标和高程要求相一致。 (1) 技术要求 检查施工单位在复测中设定的标记要满足下述要求: ①直线管道,自人(手)孔中心3~5m处开始,沿管线每20~25m设一桩(板),弯管道段的桩(板)要适当加密。 ②平面复测允许偏差:管道中心线不得大于±10mm; 直通型人(手)孔中心位置不得大于100mm;管道转角处的人(手)孔中心位置不得大于20mm。 ③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水准点,其设置要符合《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有关规定。 (2) 校测 遇到下列情况时,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校测: ①在完成沟(坑)及地基处理后,校测管道沟、人(手)孔坑底地基的高程是否仍

符合设计要求。 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错位或丢失,必须进行校测并补设桩点。 2) 挖掘管道沟(坑) (1) 沟(坑)挖掘 按照设计图纸检查全部管道沟(坑)的尺寸,包括沟(坑)深、沟(坑)底标高。检查积水和地下水处理、护土板支撑等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 放坡系数要求 对于地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坑)底,挖深不超过3m,在施工现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采用放坡法施工。放坡挖沟(坑)的坡宽与深度关系可按照(二)表-1的要求数据进行检查。 (二)表1 放坡挖沟(坑)参考数据表 挖沟(坑)深度超过3m的地点,应适当增设倒土平台(宽400mm)或加大放坡系数。 (3) 护土板的使用 ①支撑护土板的地段 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规定支撑护土板。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通信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通信铁塔基础的施工质量管理,保证铁塔基础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通信工程中的自立角钢塔、自立钢管塔及拉线塔的基础施工,通信工程中其它类型铁塔基础也可参照使用。 1.0.3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验收应以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为主要依据,并遵守施工质量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0.4 通信铁塔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探报告及基础地下管线、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电缆和其他工艺设施的构造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1.0.5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验收制度。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0.6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水泥、砂、石、钢筋及混凝土试块、焊件等,应按规范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0.7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过程控制应做到程序到位、签字完善、资料齐全。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企业三级质量检查验收。按GB50300-2001《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重要工序需报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的,应按工程四级验收体系执行。地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进行验收;钢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程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预埋件及地锚螺栓工程隐蔽前,应由基础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复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精度,并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混凝土试块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督见证下现场取样。在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安装施工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工种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1.0.8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应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成若干检验批,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应执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基础分部应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参加联合检查验收,在工程实体、文件资料两方面合格的前提下,方可移交安装单位施工。 2独立柱基础 2.1 基础土方工程 2.1.1 独立基础土方开挖时,开挖的工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序相一致,并遵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其土方工程的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2.1.2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通信管道施工方案计划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 林芝至工布江达段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质量目标 (2) 4、施工部署 (2) 5、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6) 6、施工重点和难点保证措施 (12) 7、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15) 8、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6) 9、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17)

一、编制依据 (1)《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2006); (2)《通信管道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02-2010);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103-2003); (4)《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YD 5178-2009);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6)其他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 二、工程概况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林芝至工布江达段,本段路线起于贡日(贡日:K4264+800),接本项目第二合同段,向西跨尼洋河后,左转沿国道G318南侧展线,经强嘎村、大坝村、连别村后,设百巴服务区,后下穿国道G318,经扎地村,百巴镇南,设百巴互通,后沿国道G318南侧展线,经伍巴村,至折巴村,两次跨越尼洋河,至秀巴村,设秀巴停车区,继续沿国道G318南侧展线,终于巴河以东约3km处(桩号:K4296+000),本段路线全长31.185km。通信管道是为高速公路的通信光缆、电缆提供敷设和为监控外场设备提供安装的基础,电力管道是为监控外场设备的供电提供安装基础。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干线通信管道施工,电力管道(监控设备供电)施工,分支管道施工,人、手孔和紧急电话平台等设施的施工。 通信管道干线传输管道采用9根Φ40/33HDPE硅芯管,在管道横过公路地段采用镀锌钢管作为辅助管道。本路的通信管道工程是通信系统的基础设施,管道路线分为干线和用户。干线管道敷设于道路右

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新安路通信管线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电讯管道专业施工作业应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穿插进行。通信管道设在道路南侧人行道,距道路中心线19.5米,主干线采用12根排管(3层*4),其中4根为?110PVC-U管,8根为7孔(7*?32)梅花管,通信管道采用塑料排架固定,填细砂,排架间隔2米左右。 第二章施工组织方案 2.1施工准备 (1)备齐本工程采用的设计规、施工规、操作规程、检验标准及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集。 (2)组织施工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说明,准确领会设计意图,及时形成图纸审记录。约请业主、设计、监理进行技术交底。配合业主整理技术交底记录。 (3)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和业主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工种专业施工员、材料员、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5)根据设计图纸及说明,拟定本工程各种施工配合比。并随着工程进度,提前进行试配和检验工作。 2.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仪器需用计划

2.3 施工工序 2.3.1 测量放线方案 1、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控制对放线专业测量工程师和放线工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测量总体安排及具体施工方法、要求。 (2)计算施工测量控制网,并绘制出测量控制网图。再在现场根据控制网,利用全站仪对所有控制点进行精确测定,并将他们与附近的道路等级点进行联测,使其坐标与高程统一为一个系统,建立高程控制点。控制点按半永久性要求设置,设置点应牢固、无沉降、变形及受现场施工影响的位置。建立施工方格控制网必须从整个施工过程考虑,基础和主体施工过程中均能应用所建立的施工控制网。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复测校核,并将控制网延伸到施工影响区之外。 2、施工测量 (1)通信管道的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坐标和高程进行。 (2)采用埋深测试仪对所有通信管道开挖位置进行测试,对是否有原有通讯、消防、管道等设施进行精确探测,以防止在开挖过程中破坏原有设施。如遇原有设施阻碍通信管道安装,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

通信管道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 高翔

通信管道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高翔 发表时间:2019-08-07T15:31:57.500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9期作者:高翔 [导读] 在正式开工前,必须组织相关参建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熟悉与会审。 身份证号码:43018119920620xxxx 摘要:通信管道工程是高速公路通信设施的基础工程,通信管道是铺设光缆和电缆的保护性构造物。本文对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做了较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 关键词:高速公路;通信管道;施工质量;质量控制 1.施工前预备工作 1.1做好图纸审核工作 在正式开工前,必须组织相关参建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熟悉与会审,在设计会审会议上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问题和遗漏提出建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保证参建各方负责人都能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施工图纸的内容,并提出一些有利于工程施工的建议与办法。 1.2审核施工组织方案 审核施工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是否有具体措施及专人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进度、施工人员组织、施工工具、仪表及车辆等配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以方便后期工程施工的指导工作。 1.3做好材料的采购及预算 对于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及早编制计划,制定材料的供应计划,加强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施工中所花费的各类材料、人工、费用等合理预算,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具、材料、人力是否符合施工要求,以有效地确保后续施工进度安排。 1.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技术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进行现场踏勘及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对特殊管道类型如过桥桥架架空管道及非开挖顶管的交底要明确位置,并进行重新测量复核,验证设计方案可行性。确认建设主体单位施工计划,根据业主方对工期的要求,了解施工现场是否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并确定是否有搭建临时工棚的条件,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查勘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施工组织方案。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控制 工程开工后,投资方的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对材料、半成品的监督检查 通信管道的材料有水泥、砖、沙子、石子,半成品有管材、接地铁、钢混凝土上覆板、铁盖板等,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投资方应要求施工单位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信誉好的产品,对要求复检的产品,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投资方的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沟槽深度和混凝土包封浇灌过程等,投资方还应派人实行全过程的监控或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 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人下一道工序。 2.3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 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应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并实行实时监控。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及时地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投资方的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4现场施工人员监督检查 投资方的管理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工、机械操作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施工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投资方的管理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及工具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开挖、运输、打夯设备及沙浆、混凝土搅拌机是否满足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要求。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3.1通信管道材料质量控制 通信管道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镀锌钢管或玻璃钢管、高密度聚乙烯硅芯管及预制人(手)孔所用的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其材料质量直接影响通信管道工程的质量,所以对使用材料必须严格控制。 3.1.1审查通信管道材料清单 根据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审查通信管道材料,避免出现材料的差、错、漏及缺陷,保证通信管道材料质量满足要求。 3.1.2通信管道材料的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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