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合集下载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

兼并与合并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兼并中的法律规定近年来,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成为我国的经济领域中非常令人瞩目的现象。

由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兼并立法条文笼统,可操作性差,法规之间、法规与政策之间缺乏整体和层次上的协调和衔接,更加上实务操作中的违规与随意,在法律上带来了许多问题,也引发了许多诉讼。

一、关于企业兼并概念的分析通常,我们把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出于减少竞争对手、降低重置成本、产生规模效应等动机,所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以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各种各样的方法,统称为“兼并”。

但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往往在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所称的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其内涵与外延等同于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同法第九十条所规定的“合并”。

在另一些情况下,兼并除了包括“合并”外,还包括“收购”行为,即一企业以某种条件取得另一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产权,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在一定情况下,收购可能演化为合并)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给兼并下的定义是:“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修正,认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改变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司法的实施,出现了多种兼并形式,虽然其中一些形式已经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吸收股份式、购买资产式、承担债务式、控股式四种形式不完全相符,但是总体上仍未超出这些形式,而且《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四种兼并方式,实际上仅是给出了兼并的四种操作方法,而不是其法律定义。

关于并购的若干知识

关于并购的若干知识

关于并购的若干知识并购的基本概念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

兼并(Merger)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收购(Acquisition)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成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收益,另一或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并购的类型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并购有如下不同的类型:1.按照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来分,并购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又称水平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生产或经营同类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又称垂直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在生产技术和工艺上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产品也不完全相同的企业间的并购行为。

2. 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构筑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以提高行业利润率。

3.按照并购后被并购企业法律状态来分,并购有三种类型:(1)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双方都解散后成立一个新的法人。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兼并、收购、合并都是企业与企业进⾏重组的⼀种形式,也是常常发⽣在企业中的⼀种⾏为,但是他们有存在不同的意义,那么你知道兼并、收购、合并有什么异同?下⾯,店铺⼩编就这个问题为⼤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

兼并,收购,合并的异同是什么⼀、兼并与收购的定义兼并通常是指⼀家企业以现⾦、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资格或改变法⼈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为。

收购是指企业⽤现⾦、债券或股票购买另⼀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

收购的对象⼀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

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成为被收购⽅的股东,因⽽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收购资产则仅是⼀般资产的买卖⾏为,由于在收购⽬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需承担其债务。

⼆、兼并与收购的相同点收购与兼并、合并有许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1.基本动因相似。

要么为扩⼤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

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

三、兼并与收购的区别1)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 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 兼并多发⽣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般需调整其⽣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收购⼀般发⽣在企业正常⽣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较平和。

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起使⽤,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进⾏的产权交易活动。

兼并、收购、合并和并购的区别

兼并、收购、合并和并购的区别

1.兼并根据权威性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兼并(merger)一词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兼并的方法:(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再次对兼并的含义作出解释:“兼并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并获得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这相当于吸收合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定义与此相近。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但是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一定丧失。

并购的概念和相关理论

并购的概念和相关理论

并购的概念和相关理论一、并购的概念和种类1.并购概念群——收购、兼并、合并和接管通常所谓的收购与兼并(Acquisition and Merger,M&A)包括相互联系和时有交叉的四个概念。

收购(Acquisition)的英文原意是“获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收购泛指任何购买行为。

狭义的收购概念是指买方企业从卖方企业购入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卖方企业控制权的行为。

股权收购既可以是完全收购也可以是部分收购。

在完全收购中,收购者购买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股本。

部分收购时,收购者获得控制权,股份额通常高于50%,低于100%。

收购后,买方企业和卖方企业仍然存在,通常也不改变名称。

兼并(Merger)是指两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新的经营整体。

法律上,它包括吸收兼并和新设兼并。

吸收兼并(Subsidiary Merger)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两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新的整体,目标公司成为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子公司的一部分;新设兼并(Statutory Merger)是指两个企业融合为一个新的整体。

例如,A、B两公司,合并后,A公司继续存在,B公司解散,此为吸收兼并,即A公司兼并了B公司;兼并后,A、B公司均解散,成立一家新的C公司,此为新设兼并,即两家公司合并了。

合并(Consolidation)可以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

虽然参与企业的实际地位可能存在差别,存在起主导作用的企业,但不存在买方和卖方的划分。

合并以后,原来的企业全部整合为一家新的企业。

通常,当合并的公司规模比较接近时,会使用“合并”一词;而当两家公司规模相差悬殊时,则使用“兼并”一词。

吸收兼并是典型的兼并;新设兼并不存在买方与卖方的划分,两个企业的地位大体上是平等的,更接近合并的本来含义。

在收购业务中,买方企业和卖方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和交易完成后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存在明显的主导方,买方掌握了卖方的控制权,符合“获得”(Acquisition)的本来含义。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

兼并、收购与合并三者的异同企业的兼并、收购与合并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些种类,这三者对于企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异同一、兼并、收购、合并的共同点在于:1、三者的对象是共同的。

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

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

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兼并、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在于: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

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

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

兼并行为的交易也是以债务和整体产权价值之比而定的;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时,需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红权利和承担债务义务。

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将原资产、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兼并方成为企业资产的新所有者及债务承担者。

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兼并方所有人将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成为兼并方的一个股东,而与兼并方共但债务。

而收购中,兼并企业作为被兼并企业的新股东,对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仅以控股出资的股金为限。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并购与收购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公司发展壮大,许多人看到了两者达到的效果跟目的一致时,忽略了两者的在操作方式上的区分,就都误以为两者是一个概念了。

但从广义上来讲,并购一般通指为兼并与收购,收购是并购的一种方式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1、并购的定义并购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通常为一家占有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家公司。

而并购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兼并与收购,兼并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体,由多个法人变为一个法人;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2、并购的类型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根据所并购的产业结构来进行划分,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生产和销售相同的范围内的并购行为称为横向并购。

企业可以通过横向并购来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质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这是一种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快捷方式;处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业线阶段之间的企业并购称之为纵向并购,这类并购方式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省交易费用等;不同产业种类之间的企业并购行为称为混合并购,混合并购的优点相对来说较多,他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企业进入新的经营领域也较方便,同时也增加了进行新行业的成功率,这有助于企业实行战略转移与其技术战略,并且能在市场流动中优化资源配置。

3、收购的定义收购指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来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收购是企业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主要意义在于获取目标公司的经营控制权。

收购支付方式有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用现金购买对方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称之为资产收购,而用自身公司股票来交换对方公司的股票或资产获取对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则称为股权收购。

4、收购的方式收购的方式又分为三种,分别为公开收购、杠杆收购、协议收购等。

企业并购概述

企业并购概述

企业并购概述内容与方法一、教学要点(一)企业并购概述1.兼并与收购的概念兼并(Merger)是指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所吸收,后者保留其名称及独立性并获得前者的财产、责任、特权和其他权利,而前者将不再保留法人地位。

我国《公司法》将其定义为吸收合并。

合并指两家或多家公司依照法律程序重新组合,最后形成一家新的公司,原先参与合并的所有公司被解散,只有新的实体继续运作。

我国的《公司法》将其定义为新设合并。

收购(Acquisition)是指并购企业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营业部门或股票,从而控制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收购可以分成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两种形式。

2.企业并购的功能企业并购的战略意义具体表现在:(1)实现规模经济:由工厂规模经济和企业规模经济两个层次组成。

(2)实现协同效应:包括战略协同、业务协同以及能力与资源的协同等。

(3)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一个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越高,新进入者采用并购战略进入的可能性就越大。

(4)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通过企业并购、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民族企业发展的一条出路。

3.兼并与收购的分类(1)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从事行业的关联程度分类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从事行业的关联程度不同,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类型。

(2)按并购企业对兼并与收购的态度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主动式并购和被动式并购两种类型。

(3)按兼并与收购的支付方式分类按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现金并购、股票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类型。

(4)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态度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兼并与收购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两种类型。

4.企业并购的五次浪潮19世纪末至今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西方企业已经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

(1)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高峰时期是1898-1903年。

并购主要发生在铁路、冶金、石化、机械等行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
并购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相信很多人都无法把它们详细的区分开来,都只是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本文将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这四种形式一一列举,方便区分四者的异同。

一、合并
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

二、收购
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
度的控制权。

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
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

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

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

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 承担债务式兼并;2. 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

四、并购
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

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

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