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行政处罚文书写作
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

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一、前言行政处罚是政府对违法和不良行为的惩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和重要文件,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针对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本篇文章将从文书的整体结构、文书要素和写作技巧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文书整体结构1.标题标题是文书的第一部分,是文书内容的概括和总称。
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中,标题应该包含“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编号”、“当事人名称”、“发文日期”四个要素。
2.正文正文是行政处罚文书的核心部分,主要包含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内容。
在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的写作中,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具体数额,并阐明具体的违法事实,详细地解释法律条款和规定,合理地说明理由和依据,清晰地表达处罚决定,并说明处罚的依据和期限。
在文书的写作中,应该融合法律语言和技术术语,严谨、周密、规范和简洁。
3.结尾结尾是文书的总结和印证,是文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的结尾应该包含“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内容和法律条款,并有处罚人的签名、日期和单位公章的盖章。
三、文书要素在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的撰写和格式上,应该涵盖以下要素:1.行政处罚决定书2.案件编号3.当事人名称4.发文日期5.违法事实6.法律依据7.行政处罚决定8.督促履行四、写作技巧在某单位行政处罚文书的写作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几点写作技巧:1.注意文书的形式和格式,规范、准确和简洁。
2.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撰写过程中,要注重条例规章的规范和精准。
3.撰写行政处罚文书时,注意语言的严谨、清晰和准确,尽量使用正式词汇与法律术语,慎用动词的情态语。
4.在文书的结尾处,要注意转述公民法、行政法和诉讼程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在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该尽量避免主观臆断和依据不明等情况。
同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及法律法规等来面对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优秀文书

行政处罚优秀文书尊敬的领导:根据我单位相关调查、核实的结果,对某事项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我特整理一份行政处罚优秀文书,以供参考: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根据我单位对某企业进行的审查,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违规操作:某企业违规操作,超过法定生产规模,未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违反了《生产安全法》中的规定;2. 未按时申报:某企业未按时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了《环境保护法》中的规定;3. 偷漏税款: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偷漏缴纳税款的行为,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4. 损害消费者权益:某企业在销售环节隐藏产品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
违法依据: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1. 《生产安全法》第X条第X款;2. 《环境保护法》第X条第X款;3.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X条第X款;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X条第X款。
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和依据,我单位决定对某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对某企业罚款XX万元,金额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2. 对某企业责令停产整顿X天;3. 某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存在的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某企业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X天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单位提交整改报告,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和效果。
监督与检查:本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我单位将派员对某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提醒与告知:某企业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向我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逾期未申请或者申请复议被驳回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XX单位。
第一讲 行政处罚文书写作

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一、引言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惩罚性措施。
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法律文件,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本文将从行政处罚文书的基本要素、行文格式、内容要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行政处罚文书的基本要素行政处罚文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 文书名称行政处罚文书应明确标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应的名称。
2. 头部信息头部应包括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文号、处罚机关名称、文书颁发日期等信息。
3. 当事人信息应包括违法行为主体的姓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必要信息。
4. 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应该客观、准确地进行描述,包括时间、地点、违法行为过程等。
5. 证据材料应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陈述,包括证明材料、证人证言、调查取证等。
6. 法律依据应引用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明确依据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
7. 处罚决定应明确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措施和处罚结果,包括罚款金额、管理措施、吊销证照等。
8. 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包括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途径和期限。
9. 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应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明确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
三、行文格式行政处罚文书的行文格式应符合统一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距、对齐方式等。
正文应采用规范的条文式写作,便于读者理解和查证。
四、内容要点行政处罚文书的内容要点包括:1. 违法事实的准确描述在文书中准确描述违法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准确的表述。
2. 证据充分、确凿行政处罚文书所引用的证据材料应充分、确凿,具备说服力。
需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法律依据的引用应引用与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条款,明确依据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
4. 处罚决定的合理性行政处罚决定应根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合理、公正,符合法律的要求。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第一章行政处罚程序文书格式第一节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格式____________局(委、办)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处[ ]第号被处罚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经查,你(单位) (时间、地点、违法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l、处以警告。
□2、罚款元。
□收款形式:1、当场收缴;□2、要求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将罚款交至银行支行(地址:路号,账号:)。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或者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时间:年月日处罚地点:被处罚人签名(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件号:(盖章)年月日说明(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注意事项1、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完毕,应当由执法人员和被处罚人签名,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
如被处罚人对违法事实、证据等与办案人员有较大分歧,办案人员应将该案转用一般程序处理。
2、对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办案人员除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外,还应填写罚款收据一并交付被处罚人。
3、办案人员实施当场处罚时,应向违法行为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口头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4、办案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并做好领取记录。
6、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可以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书面陈述范文

行政处罚书面陈述范文尊敬的[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您好!我是[你的姓名或公司名称],首先得说,收到这个行政处罚的通知,我心里那真是五味杂陈啊,就像吃了怪味豆一样。
不过呢,我知道咱得按规矩来,所以我想好好跟您说说这事儿。
一、关于被处罚事件的整体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简单描述一下引发处罚的事件]。
当时啊,我也不是故意要违反规定的,真的是有点特殊情况。
就好比我本来是沿着一条好好的路走呢,结果突然前面出现了个大坑,我当时一着急,可能就不小心偏离了一点方向。
二、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
1. 客观因素。
您知道吗,当时[详细阐述客观存在的困难或者不可抗因素]。
比如说天气突然变得特别恶劣,就像老天爷故意捣乱似的。
这就好比我本来是个骑自行车的新手,在风和日丽的时候还能勉强稳住,结果一阵狂风刮来,我就有点把控不住车把了。
这天气状况对事情的发展影响可太大了,让我当时很难完全按照规定去做。
2. 主观误解(如果有的话)还有啊,我对这个规定可能存在一点误解。
我以为[解释你错误理解规定的地方],就像我一直以为红灯停是指车停,人可以走呢(这只是个夸张的例子哈)。
我不是想找借口,只是想说明我当时真的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我这就好比一个学生,考试的时候理解错了题目的意思,结果答错了,不是不想考好,是真的没搞明白啊。
三、我们已经采取或者计划采取的措施。
知道这个事情不对之后,我们可没有坐以待毙哦。
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纠正错误并且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1. 内部整改。
我们在公司内部(或者我自己个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批评。
就像开一场严肃的家庭会议一样,把大家(或者自己)都聚在一起,好好地分析了这次事件中出问题的地方。
然后制定了严格的新规定,每个人(或者我自己)都得签字保证遵守,这就像签了个军令状似的,大家(我自己)都不敢马虎了。
2. 加强培训学习。
我们还组织了专门的培训,学习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就像小学生上课一样,认真听讲,做笔记,还互相提问呢。
第一讲 行政处罚文书写作

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
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时用来通知和告知被处罚人的一种书面形式。
行政处罚文书的写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法定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文书应明确指出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真实原则:文书应客观、真实地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文书中应避免使用主观臆断、夸大事实或无法确定的说法。
3. 公正原则:文书应公正、中立地对待被处罚人和相关事实,不得偏袒一方或歧视某一群体。
处罚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应充分、明确地列出,确保被处罚人能够理解和接受处罚。
4. 清晰原则:文书应表达清晰、简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款和处罚决定的内容,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或难以理解的术语。
5. 合规原则:文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有关行政程序进行。
文书的格式、内容和表达方式应符合规定,确保文书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行政处罚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标题、文书种类、被处罚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处罚决定、附则等。
在写作过程中,还应注意文书的格式规范、语言准确、逻辑清晰和条理性强。
文书中的表述应客观、公正,避免使用侮辱、歧视等言辞。
公文写作基础;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分类

公文写作基础;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分类
;行政处罚文书的写作要点
一、公文写作基础
1、公文写作要做到准确、简洁、明了,不能出现多余的字句;
2、要求用词准确,不能使用不规范的词句;
3、要求表达清楚,不能使用模糊的措辞;
4、注意文体的选择,要求恰当的表达方式;
5、要求时态的正确使用,不能出现时态错误;
6、要求文章结构完整,不能出现断章断句;
7、要求文章语言文字正确,不能出现语法错误。
二、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分类
1、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
为作出处罚的文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变更):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对原行政处
罚决定书作出变更的文书;
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对被处罚当事人
进行听证告知的文书;
4、行政处罚听证笔录: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对被处罚当事人进
行听证的文书;
5、行政处罚复议决定书: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对被处罚当事人
提出复议的文书。
三、行政处罚文书的写作要点
1、文书标题要准确:文书标题要准确表达文书的内容,不能
出现模糊的表述;
2、正文要完整:文书的正文要完整,不能出现缺失的内容;
3、要求文书准确:文书的内容要准确,不能出现错误的描述;
4、要求文。
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

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案例导入】长沙望城破获特大假酒案提问:1、如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程序2、行政处罚的主要文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基本知识】一、行政处罚制度概述行政处罚是一种重要而且应用十分广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范围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性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职权的组织,以下同)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实施的制裁。
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的性质1、从行政行为本身的角度看,属于制裁性质,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实施的惩戒,以维护社会秩序。
2、从行政行为后果的角度看,属于法律责任性质,是受制裁的相对人因其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法定性。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对象特定性。
只有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并且是法律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务员违反内部行政法律规范和纪律,那就应当受行政处分,而不是行政处罚。
3、性质的惩戒性。
行政处罚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通过对违法者的惩戒,使其今后不再违法。
(三)行政处罚制度的完善在大量的行政法规范中,为了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大都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但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标准、适用程序等均不统一、不规范、不协调。
以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的尺度不一,处罚的程序混乱。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根据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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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行政处罚文书写作【案例导入】长沙望城破获特大假酒案提问:1、如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程序2、行政处罚的主要文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基本知识】一、行政处罚制度概述行政处罚是一种重要而且应用十分广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范围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性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职权的组织,以下同)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实施的制裁。
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的性质1、从行政行为本身的角度看,属于制裁性质,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实施的惩戒,以维护社会秩序。
2、从行政行为后果的角度看,属于法律责任性质,是受制裁的相对人因其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法定性。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对象特定性。
只有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并且是法律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务员违反内部行政法律规范和纪律,那就应当受行政处分,而不是行政处罚。
3、性质的惩戒性。
行政处罚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通过对违法者的惩戒,使其今后不再违法。
(三)行政处罚制度的完善在大量的行政法规范中,为了确保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大都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但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标准、适用程序等均不统一、不规范、不协调。
以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的尺度不一,处罚的程序混乱。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根据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处罚法》对该法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即不仅从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上进行了统一规范,也从行政处罚的程序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1、立案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案件调查终结,或者办案机构认为应当终止调查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3、核审案件核审由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
核审机构接到办案机构的核审材料后,应当予以登记,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核审工作。
案件核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四)定性是否准确;(五)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六)处罚是否适当;(七)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机构经过对案件进行核审,提出以下书面意见和建议:(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同意办案机构意见,建议报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告知当事人;(二)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修改;(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补正;(四)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纠正;(五)对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已超过追责期限的案件,建议销案;(六)对违法事实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建议不予行政处罚;(七)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按有关规定移送;(八)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核审机构核审完毕,应当及时退卷。
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负责人审查决定。
4、告知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以办案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采取口头形式告知的,办案机构或者受委托的机关应当将告知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书面形式告知的,机关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机关代为送达,还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由机关以公告的方式告知。
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者办案机关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5、听证凡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6、决定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核审意见或者听证报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四)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当事人,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时间、地点、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名称,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进行申辩的,办案人员应当记入笔录。
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办案人员应当交其所在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归档保存。
三、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文书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行政处罚文书作不同的分类。
各国家机关,根据相关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按照办案程序不同阶段,将行政处罚文书分为:管辖、立案、调查文书,处罚决定文书,执行、结案文书三类。
1、管辖、立案、调查文书。
包括案件移送审批表、案件移送书、举报登记表、立案申请表、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封条、物品清单、行政处理通知书、解除先行登记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处罚决定文书。
包括案件合议记录、撒案申请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审批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凭证、责令改正通知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
3、执行、结案文书。
包括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2009年版)》为例,包含78种文书,其中行政处罚文书42种,行政复议文书33种,行政赔偿文书3种。
行政处罚文书包括:1.指定管辖通知书2.案件移送函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4.行政建议书5.案件来源登记表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7.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8.行政处理告知记录9.协助调查函10.询问通知书11.询问(调查)笔录12.现场笔录13.抽样取证记录14.委托鉴定书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1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18.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19.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20.财物清单21.检查建议书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3.案件核审表24.行政处罚告知书2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6.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7.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28.听证笔录29.听证报告3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31.行政处罚决定书32.责令改正通知书33.当场处罚决定书34.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5.物品处理记录36.送达回证37.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38.责令重新审查决定书39.督办案件通知书40.附页4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42.卷内文件目录【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格式。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指对行政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办案机构认为已经调查终结,或者应当终止调查的情况下,将全部案件情况和处理意见总结而成的书面报告,属于内部运转的专用文书。
1.文书应用范围办案机构经调查取证后,出现以下情形时,认为调查终结或者应当终止调查,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
(3)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但由于法定事由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认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人不具备承担行政责任能力的;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等。
(4)认为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