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表
污染物排放标准

铲装作业时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配活动软管喷洒装置对矿堆进行喷雾洒水。增加矿石堆的湿度,粉尘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落矿毛石由运输汽车立刻拉到碎石生产线原料堆场或卖给其他碎石场,本项目不产生废石,所有毛石均可外售,故不设废石堆场,汽车运输路线由东侧道路运输,不走西侧村路,运输过程采用毡布覆盖并采取洒水车洒水抑尘。
主要污染工序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见表。
表主要污染工序表
序号
污染类别
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凿岩
粉尘
爆破
粉尘、、、等
工艺流程(图示):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逐水平台阶开采方法。矿区生产工艺流程图详见图。
图运营期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描述:
由于矿山为扩建项目,表土已全部剥离完毕,故本项目无需进行表土剥离,只需利用孔钻钻孔后进行爆破。钻孔采用潜孔钻机,目的为填充炸药爆破,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炸药爆破后落矿。本矿山不设置炸药库,爆破委托本溪市民爆公司爆破,按照公安、安全部门要求,严格控制爆破频次。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
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
表大气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监控点
浓度()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噪声排放限值类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见表。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须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物的建筑施工作业的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施工单位提报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申请报告2、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证明材料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拆除(关闭)、闲置或者因检修暂时停用污染防治设施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申报材料1、排污者按规定提报拆除2、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6、具有相应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
7、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核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辐射安全许可证一、办理依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二、申报材料1、环评材料(5份)2、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带编号的红头文件)3、许可证申请表4、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6、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环保批复文件(包括登记表、报告表及报告书等)88、专兼职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Ⅰ类、Ⅱ类射线装置必须是本科(理工类)以上学历,其它涉源单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9、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10、各项规章制度(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记制度)11、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13、关于处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承诺14、人员培训计划15、《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条件核查表三、办理程序1、受理规范化排污口审批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监测报告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批四、承诺时限报告书22个工作日,报告表9个工作日,登记表7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煤炭经营中的环境保护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申报材料1、企业经营煤炭的工商营业执照;场地示意图及租赁合同2、煤质化验报告3、煤炭质检部门资质证明4、煤炭经营资格环境保护审查意见三、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勘查3、审查4、转报四、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联系电话************排污许可一、办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申报材料(一)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2、有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3、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设施委托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5、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京环发[2012]143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京环发〔2012〕143号)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及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和细化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条件中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内容,我局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内容的细化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内容的细化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作,细化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条件中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及本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要污染物,现阶段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中确定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以及本市为改善空气质量确定的特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环境保护部及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涉及以下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报告表类建设项目。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凡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
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房地产和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除外。
挥发性有机物:石化、化工、电子、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和印刷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技术方法

总量指标,吨/年;
CAPi 为第 i 台机组的装机容量,兆瓦; GPSi 为第 i 台机组的排放绩效值,克/千瓦时。 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热部分折算成发电量,用等效发电量表
示。计算公式为:
Di=Hi×0.278×0.3
(2)
式中:Di 为第 i 台机组供热量折算的等效发电量,千瓦时;
Hi 为第 i 台机组的供热量,兆焦。 表 1 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排放绩效值表
表 2 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表
地区
锅炉/机组类型
绩效值(克/千瓦时)
重点地区*
全部
0.35
其他地区
W 型火焰锅炉
0.70
其他锅炉
0.35
注:*重点地区范围同表 1。
燃油、燃气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根据建设项目所用燃料对应的单位发电
量 烟气排放情况及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予以核定。
一、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
重点地区(范围同表 1)绩效值按 0.8 千克/吨熟料取值。
二、造纸及纸制品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
造纸及纸制品企业所需替代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
量指标,根据机制纸及纸板(浆)生产规模,采用绩效方法核
定。有地方排放标准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对应的绩效值核定。
表 4 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绩效值表
五、印染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
印染企业所需替代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根
据印染布等主要产品生产规模,采用绩效方法核定。有地方排
放标准的,按照地方排放标准对应的绩效值核定。
表 5 印染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绩效值表
产品类型
印染布 印染布(针织) 蚕丝及交织机织物 (含蚕丝≥50%) 毛机织物(呢绒)
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的核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2011〕108号)以及《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具体如下:一、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凡含有下列内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均列入本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一)涉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总量控制方面:凡排放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的工业项目,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人工煤气、液化气、高炉(转炉)煤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设施除外。
(二)涉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量控制方面:凡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或者向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除外。
(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总量控制方面:凡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的工业项目。
(四)生产性、中试及以上规模的研发机构应参照产业项目进行总量计算。
二、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一)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
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只需计算总量,无需说明总量指标来源。
三、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方法(一)废水污染物总量计算公式废水污染物总量计算公式如下:E水= Q水×C水×10-6式中:E水——废水污染物总量,单位:吨/年;Q水——废水量,单位:吨/年;C水——废水污染物浓度,单位:毫克/升。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发 号

表 4 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绩效值表
企业生产类型
产品 类型
制浆企业
浆
制浆和造纸联合 浆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跨行政区替代,须调 入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调出企业确认,并经调出方与调 入方所在地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环评文件审 批后,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总量指标跨区域替代方案
—5—
函告调入地和调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主要大气污染
划期前建成投运的企事业单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受五年规 划期限制)采取减排措施并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后形成的“可替代总 量指标”。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地区,建设项目可通过排污权交易获 取总量指标。集中供热或企业内以新带老等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 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或设施可形成的削减量中预支,替代削 减方案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落实到位。
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
办法执行。
(二)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
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3—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应与总量 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对未完成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目标的地区或企业,暂停新增相关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威海南海新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批表

控制指标
——
0.006
——
0.0006
——
——
0.06
三、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新区分局总量意见:威环南海总表(2020)10-1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一级标准后排放。环评预测,项目废水排放量144t/a,排放口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06吨/年、0.0006吨/年,总量指标从威海市龙鹏乳业有限公司的分配指标中调剂。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燃料燃烧废气产生。
4、企业原有污染物指标情况
无
5、项目建成后企业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COD、氨氮排放量分为0.006t/a、0.0006t/a;
VOCs排放量为0.06t/a。
二、总量指标批复(吨)
COD
控制指标
COD
管理指标
氨氮
控制指标氨氮管理指标S2控制指标NOX
控制指标
VOCs
威海南海新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批表
申请单位
明池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乘用车配套玻璃生产自动智能化连线项目
建设项目主要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技术方法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技术方法一、火电机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火电机组所需替代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采用绩效方法核定,平均发电小时数原则上按5500小时取值。
计算公式为:M i =(CAP i ×5500+D i /1000)×GPS i ×10-3 (1) 式中:M i 为第i 台机组所需替代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吨/年;CAP i 为第i 台机组的装机容量,兆瓦; GPS i 为第i 台机组的排放绩效值,克/千瓦时。
热电联产机组的供热部分折算成发电量,用等效发电量表示。
计算公式为:3.0278.0⨯⨯=i i H D (2)式中:D i 为第i 台机组供热量折算的等效发电量,千瓦时; H i 为第i 台机组的供热量,兆焦。
表1 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排放绩效值表注:1高硫煤地区指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四省(区、市)。
2重点地区为《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中确定的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同步调整。
表2 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表注:*重点地区范围同表1。
燃油、燃气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根据建设项目所用燃料对应的单位发电量烟气排放情况及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予以核定。
二、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钢铁企业所需替代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根据相应生产线产量规模,采用绩效方法核定。
表3 钢铁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绩效值表注:*重点地区范围同表1。
三、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核定水泥企业所需替代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根据熟料生产规模,采用绩效方法核定,绩效值按1千克/吨熟料取值。
重点地区(范围同表1)绩效值按0.8千克/吨熟料取值。
四、造纸及纸制品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造纸及纸制品企业所需替代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根据机制纸及纸板(浆)生产规模,采用绩效方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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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生物质为生物质的热值,3500大卡/kg。
通过计算得到项目冬季供暖消耗生物质压块量:40(kg /m2) ×10-3×13019(m2)×7000(大卡/kg )3500(大卡/kg)=1041.5t。
根据可研,项目生产蒸汽用量为1t/h,每头猪消耗蒸汽量约为4.8kg。
项目化制间用汽为间断用汽,在此折算为平均值,约为0.005t/h,年用汽量约为12t,则化制间用生物质压块量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B=K煤×10-3×U×H煤/ H生物质
式中:B为化制间消耗生物质压块量,kg/h;
K煤产生1t/h蒸汽消耗煤(热值为4200大卡/kg)的量,175;
U为化制间用汽量,5kg/h;
综上,烟尘排放量为0.52t/a。
化学需氧量
(117.51)吨/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屠宰与分割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待宰间地面冲洗废水。
猪屠宰生产线废水主要来自于浸烫、冲洗、内脏加工、胴体分割等工序排水,根据《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生猪屠宰废水产生量为0.5~0.7m3/头,本项目采用机械化屠宰,废水量按0.5m3/头计算,每天加工生猪1667头(50万头/年),则项目屠宰与分割用水量为833.3m3/d。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90%计,屠宰与分割废水产生量为750.0m3/d;生猪待宰间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根据可研,待宰间冲洗用水量取0.01m3/头,每天屠宰生猪1667头,则待宰间用水量为16.7m3/d。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5%计,待宰间废水产生量为14.2m3/d。项目生产废水共764.2m3/d。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m=C2×V×10-6
式中:
m:污染物排放量,t/a;
C2: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mg/L;
V:废水排放量,t/a。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35020t/a,水污染物COD排放标准浓度为500 mg/L,故COD的排放量:235020(t/a)×500 (mg/L)×10-6=117.51(t/a)。
1333.55
1.005
1.005
综上,项目生物质压块燃料总用量为1594.4t/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版)中生物质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SO2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GSO2=17S×B×10-3
式中:GSO2—SO2核定排放量,t/a;
S—全硫分(%),0.1%;
综上,氨氮排放量为6.75t/a。
本项目有职工约200人,包括卫生清扫、食堂在内,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共产生生活污水约19.2m3/d。
本项目共产生废水量为783.4m3/d(235020t/a)。
本项目建设了一座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采用“隔油沉沙+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国家《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的要求(COD的浓度≤500mg/L),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巴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五岳河,最终进入松花江。
烟尘排放量采用下式计算:
烟尘排放量:
Gd=Vy×C烟尘×10-9
式中:Gd—烟尘排放量,t/a;
Vy—烟气排放量,Nm3/a;
C烟尘—烟尘排放浓度限值,mg/m3。
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3,通过上式计算可得出烟尘预测排放量:10446970(m3/a)×50(mg/m3)×10-9=0.52(t/a);
B—燃料消耗量,t/a。
生物质压块全硫分按1%,通过上式计算得出SO2核定排放量:1594.4(t/a)×17×0.1(kg/t)×10-3=2.71(t/a)。
综上,SO2排放量为2.71t/a。
氮氧化物
(1.63)吨/年
本项目运营期NOx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仅包括燃气锅炉排放的NOx部分。
本项目生产和冬季供暖利用自建锅炉,安装了2台(一用一备)4t/h燃生物质压块燃料蒸汽锅炉。通过以上计算可知,项目生物质压块燃料总用量为1594.4t/a。
综上,COD排放量为117.51t/a。
氨氮
(6.75)吨/年
根据上面计算可知,本项目共产生废水量为783.4m3/d(235020t/a)。
本项目建设了一座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采用“隔油沉沙+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国家《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的要求(COD的浓度≤500mg/L),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巴彦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五岳河,最终进入松花江。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版)中生物质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NOx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GNOx=L×B×10-3
式中:GNOx—NOx核定排放量,t/a;
L—NOx产污系数,1.02kg/t原料;
B—燃料消耗量,t/a。
通过上式计算可得出NOx核定排放量=1594.4(t/a)×1.02(kg/t)×10-3=1.63(t/a)。
根据经验系数,产生1t/h蒸汽(压力为0.6MPa,温度为160℃)需要消耗175kg/h的煤(热值为4200大卡/kg)。则生产用生物质压块量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B=K煤×10-3×m蒸汽×H煤/H生物质
式中:B为每头猪消耗生物质压块量,kg/头;
K煤为产生1t/h蒸汽消耗煤(热值为4200大卡/kg)的量,175;
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5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地点巴彦县巴彦镇建设单位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r改建扩建计划投产日期2016年6月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排放量测算过程二氧化硫271吨年本项目运营期so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仅包括燃生物质压块锅炉排放的so2部分
H煤为煤的热值,4200大卡/kg;
H生物质为生物质的热值,3500大卡/kg。
通过计算得到化制间用生物质压块量:175×10-3×5(kg/h)×4200(大卡/kg)/ 3500(大卡/kg) =1.05(kg/h),则项目生产用生物质压块年用量为2.5t。
管道热损失按3%计算,热量损失换算为生物质压块量为:冬季38.8t,夏季7.6t。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5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巴彦县巴彦镇
建设单位
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计划投产日期
2016年6月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排放量
测算过程
二氧化硫
(2.71)吨/年
本项目运营期SO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仅包括燃生物质压块锅炉排放的SO2部分。
本项目生产和冬季供暖利用自建锅炉,安装了2台(一用一备)4t/h燃生物质压块燃料蒸汽锅炉。
锅炉冬季供暖消耗生物质压块量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A=L×10-3×S×H标煤/H生物质
式中:A为供暖消耗生物质压块量,t;
L为1 m2的供热面积1个供暖季需要燃煤量,40kg标煤/m2;
S为供热面积,项目总供热面积为13019m2;
综上,NOx排放量为1.63t/a。
挥发性有机物
()吨/年
烟粉尘
(颗粒物)
(0.52)吨/年
本项目运营期烟尘(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仅包括燃气锅炉排放的烟尘(颗粒物)部分。
本项目生产和冬季供暖利用自建锅炉,安装了2台(一用一备)4t/h燃生物质压块燃料蒸汽锅炉。通过以上计算可知,项目生物质压块燃料总用量为1594.4t/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版)中生物质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计算烟气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烟气排放量:
Vy=K×B
式中:Vy—烟气排放量,Nm3/a;
K—烟气产污系数,6552.29Nm3/t原料;
B—燃料消耗量,t/a。
项目生物质压块燃料消耗量为1594.4t/a,则项目烟气排放量为1044.697万m3/a。
m蒸汽为每头猪消耗蒸汽量,4.8kg/头;
H煤为煤的热值,4200大卡/kg;
H生物质为生物质的热值,3500大卡/kg。
通过计算得到项目生产用生物质压块量:175×10-3×4.8(kg/头)×4200(大卡/kg) /3500(大卡/kg) =1.008(kg/头),项目年屠宰生猪量为50万头,则项目生产用生物质压块年用量为504t。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m=C2×V×10-6
式中:
m:污染物排放量,t/a;
C2: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mg/L;
V:废水排放量,t/a。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35020t/a,《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未对氨氮排放浓度做出要求,故氨氮排放标准浓度按预测排放浓度(28.7mg/L)核定,故氨氮的排放量:235020(t/a)×28.7(mg/L)×10-6=6.75(t/a)。
全厂热负荷消耗情况见表1。
表1 全厂热负荷表
序号
用汽部门
用汽压力Mpa
用生物质
压块量t
用汽量(t/h)
备注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1
生产用汽
0.6
252
252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