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玉米、稻谷、小麦、马铃薯、制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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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惠民政策

农村惠民政策

农村惠民政策农村惠民政策一、农牧业补贴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

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

3、积极推广配方肥。

推广配方肥,每亩补助18元。

4、农机购置补贴。

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其中:某某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当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

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

组织工程户到供种单位按方案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局部价款。

7、农村户用沼气。

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

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

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10、种粮农民直补。

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

11、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

12、退耕还林草补助。

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

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

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

13、完善退耕还林草。

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

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3.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评估机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理赔服务
1.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2.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损失证明等。
3.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2.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20%,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品种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3.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险条款与费率
1.制定统一、规范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确保保险责任明确、费率合理。
2.保险条款应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险种确定。

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

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

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1. 背景介绍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是指国家对农民农业保险的部分费用予以补贴,并且对玉米的完全成本进行保险,以帮助农民减轻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这项政策旨在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的生计,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 完全成本保险条款的意义完全成本保险条款是指在玉米种植过程中,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中,所有的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人工、机械费用等都可以得到保障。

这对于农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农民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缓解经济压力,保障生计。

3. 基本原则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的实施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是公平公正原则,保险补贴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是风险共担原则,保险是一种共担风险的方式,农民需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来保险,同时政府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是激励约束原则,保险补贴的设立旨在激励农民科学种植、合理施肥、科学管理,从而减少灾害风险,提高玉米产量和质量。

4. 实施成效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是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减轻了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增强了农民的生产信心。

其次是促进了玉米产量和质量的提升,减少了农业灾害风险,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

再次是有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我认为这是一项非常有益的政策举措。

从政策的初衷来看,它既考虑了农民的利益和生计保障,又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增效。

从实施效果来看,这项政策为玉米种植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我认为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条款是一项具有良好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的政策,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党的农村富民政策解读

党的农村富民政策解读

Z a i p e i j i s h u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就是我们党的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此,就党的农村富民政策谈一点学习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我们知道,从2004年以来,党中央已连续11年发布了有关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体现了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对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又进行了安排。

各地各部门则制定出台了大量的具体政策。

本文概括了九个方面的内容,自2002年起,农业部以服务基层、服务农民为目标,连续14年共为农民办理了251件实事,切实解决了一些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今年,农业部继续开展为农民办实事活动,决定为农民办理12件实事。

与大家共同学习分享。

一、农村土地政策和农村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政策及其产权制度是党在整个农村政策中的基石,这也是根本性的政策。

1、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不仅我国整个农村改革,而且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就是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

由此也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这一政策将长久不变,但其具体实现形式还要深入研究和探索。

2、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既有利于推动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农业现代化,也有利于农民转移增收,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

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托管、反租倒包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用益物权,土地流转要遵循农民意愿和依法有偿原则,保证农民的收益不受到损害。

3、农村土地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制度。

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现在正试点)。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4.11.14•【文号】金发〔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1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农业管理综合规定,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4〕35号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银保信公司,保险业协会,精算师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投保精准性管理保险公司应加强承保信息精准性管理,对于集体投保类业务,重点审核分户投保清单,稳步提升抽查验标比例,抽查验标要精准到地块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对于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类业务,重点审核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风险等信息,确保保险标的精准到地块。

各地农业农村和林草部门应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流转情况核实工作,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在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备案。

各地应进一步完善耕地、林地、生猪等基础数据与保险数据的印证对比机制,加强辖内数据收集、积累、统计和分析,密切关注年度间较大幅度变化并及时核实,严把投保信息初审关口。

满足农户合理投保需求,做到愿保尽保。

保险公司应在确认收到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保费后,出具保险单。

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实施规范,提升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可操作性。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

08 2022年第3期·政策窗口·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分析判断未来五年发展趋势,对“十四五”时期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作出系统安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奶牛、生猪、家禽养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在产品保障目标上,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牛羊肉自给率保持在85%左右,奶源自给率达到70%以上,禽肉和禽蛋保持基本自给。

在产业安全目标上,实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大幅提高,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取得突破,饲料、兽药监管能力持续增强。

在绿色发展目标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方式。

在现代化建设目标上,实现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78%,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8%以上,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全产业链生产经营集约化、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在重点产业建设方面,《规划》创新提出构建“2+4”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着力打造生猪、家禽2个万亿级产业和奶畜、肉牛肉羊、特色畜禽、饲草4个千亿级产业,并明确了每个产业的发展指标和产业布局。

为确保预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规划》提出畜禽种业、畜禽养殖、疫病防控、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兽医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等九大重点任务,并细化了34项具体工作,还列举了拟开展的10项重大专项工作和重大工程。

同时《规划》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关支持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提出进一步巩固拓展的要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引导畜牧兽医全行业了解掌握“十四五”期间畜牧兽医行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各省(区、市)畜牧兽医工作的谋划和开展,强化督促检查,使《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摘编自农业农村部网(2021-12-22)《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2022年1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

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1]7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引导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就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一)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

1、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油料作物保险。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为40%,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为65%。

2、马铃薯保险。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河北、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40%。

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未提及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201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0]49号)执行,下同。

(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

中央财政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保费补贴地区增加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其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80%。

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保费补贴地区增加广东、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增加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地区在制定森林保险方案时,应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县、市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具体工作事项和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1.12.31
•【文号】财金〔2021〕130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预算、决算,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21〕130号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农业保险加快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对2016年制定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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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玉米、稻谷、小麦、马铃薯、制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为实施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XX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保障粮食作物和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XX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XX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内容(一)保险范围1种植险。

(1)保险标的。

符合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稻谷、玉米、小麦、马铃薯及制种水稻、玉米、小麦。

(2)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3)保险责任。

根据县主要灾害特点,为降低农户保险成本,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草害、鼠害等。

(4)责任免除。

①故意行为、管理不善;②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③由于人为造成水土失控,作物面积超出水量或人为原因造成水量减少导致保险标的损失。

(5)下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标的;②按本实施方案载明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③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2.养殖险。

(1)保险标的。

能繁母猪品种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畜龄在8月龄以上(含8月龄)、4周岁以下(不含4周岁)。

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一年(含)以上;投保时育肥猪体重达到15公斤(含)以上,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含)以下。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能繁母猪饲养场(户)每批存栏数量达到30头(含)以上;育肥猪饲养场(户)每批存栏数量达到30头(含)以上或年出栏150头(含)以上,奶牛存栏Ic)C)头以上,未达到此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村为单位,以集体方式投保;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非行洪区;育肥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动物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育肥猪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

(2)能繁母猪、奶牛保险期限为一年,育肥猪保险期限为6个月,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3)保险责任。

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扑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发生保险责任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4)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①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②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含)为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的疾病观察期。

在疾病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导致死亡或被政府扑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能繁母猪,免除观察期。

③保险标的死亡时不符合正常的生长规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1 .种植睑:保险金额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每茬保险金额包含直接物化成本。

稻谷保险金额600元/亩、保险费率4.5%、保费27元/亩;玉米稻谷保险金额500元/亩、保险费率3.6%、保费18元/亩;小麦保险金额400元/亩、保险费率4%、保费16元/亩;马铃薯保险金额600元/亩、保险费率4.5%、保费27元/亩。

2 .制种保险:水稻制种保险金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8%、保险费160元庙;玉米制种保险金额1600元/亩、保险费率7.5%、保险费120元/亩;小麦制种保险金额700元/亩、保险费率6%、保险费42元/亩。

3 .养殖险:能繁母猪保险金额I1OO元/头、保险费率5.45%、保费60元/头;育肥猪保险金额700元/头、保险费率4.57%、保费32元/头;奶牛保险金额7000元/头、保险费率5.29%、保费370元/头。

(三)服务模式。

2023年XX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项目,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承担保险出单、保费划转、赔款理算、赔款支付、收取农户自付保费、接报案、查勘定损、收集索赔单证、培训等具体工作,指定专门人员组成保险服务小组负责日常业务和相关事宜处理,以保证对农户的保险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

(四)赔偿处理。

1种植险。

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责任直接造成投保的稻谷、玉米、小麦、马铃薯及制种水稻、制种玉米、制种小麦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定损办法。

受损面积根据损失时原始查勘记录和损失清单,采取随机抽样或实际丈量办法确定。

损失程度根据作物受损面积大小,随机选择若干个抽样点,按实际抽样地受损植株全损总数与保险单约定的抽样地作物总株数的比例计算确定。

(2)赔偿办法。

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生育期进行赔付,具体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为:①赔偿标准: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不同的生长期进行赔付,具体赔偿标准为:稻谷保额6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含制种)为移栽成活出苗期40%、分票拔节期70%、孕穗成熟期100%o玉米保额5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含制种)为播种出苗期40%、生长期70%、成熟期100%。

小麦保额4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含制种)为播种出苗期40%、拔节期一抽穗开花期70%、成熟期100%。

马铃薯保额600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为播种出苗期40%、生长期70%、成熟期100%。

②赔偿计算: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X损失率X受损面积X(1-免赔率)。

损失率二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2.养殖险。

(1)定损办法。

发生保险范围内灾害事故时,养殖户第一时间拨打报案电话95519进行报案,由保险公司和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直勘、定损,确定损失数量,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认可。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及时支付赔款。

(2)无害化处理。

保险公司要与农科部门配合,积极宣传、督促养殖户执行病死猪"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屠宰、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采取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

(3)赔偿办法。

①能繁母猪保额1IOO元/头,畜龄8月(含)以上48个月以下。

②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含)以下。

③育肥猪保额700元/头,体重在15公斤以上(含)或出生饲养60天以上(含),通过验标必须佩戴耳标才能承保。

可以确定保险育肥猪尸重的:每头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X不同尸重范围内每头保险育肥猪赔偿比例。

不同尸重范围每头保险育肥猪赔偿比例为:15公斤(含)-60公斤(不含)60%、60公斤(含)・90公斤(不含)90%、90公斤以上100%。

难于确定保险育肥猪尸重的:每头赔偿金额=(事故发生时的已起保天数/保险期间天数)X每头保险金额。

(五)承保、定损及理赔1 .承保方式。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在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应做到愿保尽保,不应设置计划上限;同时,做好投保农户资料收集、制作分户清单、投保单、收取保费等工作,在收取农户自缴保费后,向农户出具保险凭证。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人,并附农户花名册;种养殖大户以投保清单为准,已投保制种保险的水稻、玉米、小麦,不得再投保种植险项目保险。

2 .定损及理赔。

(1)出险报案。

被保险人在获悉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之内或可能情况下的第一时间拨打报案电话,报告出险的时间、具体地点和出险原因。

(2)查勘定损。

出险后由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邀请当地农业技术部门人员协助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对于损失确定清晰、相关理赔资料收集完备的,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对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或损失率的,应设立观察期,观察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以及赔款到户。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要将数据作详实记录,作为农业保险灾害损失理赔的依据。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要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定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

(3)赔款支付。

保险赔款由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受灾农户,用于灾后恢复生产。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受灾农户完整的索赔单证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灾农户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业务。

二、投保区域参保数量本着"应保尽保、愿保尽保”的原则,投保的种植区域应是相对集中连片(坝区要求1000亩以上连片,山区要求300亩以上连片)和自然灾害频发区域。

根据省、州下达指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拟定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计划,种植业险12万亩(其中:玉米10万亩、水稻1万亩、马铃薯1万亩),制种保险1.37万亩(其中:水稻制种0.05万亩、玉米制种1.3万亩、小麦制种0.02万亩),养殖险5.8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2万头、育肥猪3.5万头、奶牛0∙1万头)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保费构成及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加大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政策作出力度,支持建档立卡户积极参与农业保险。

未脱贫出列的贫困县,可统筹使用县级财政资金、专项扶贫资金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自负部分保费,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保费构成。

2023年,预计保费总额为679.84万元。

投保资金按照各级承担比例计算,中央财政补贴300.04万元、省级财政补贴165.71万元、县财政补贴121.71万元、农户承担92.39万元。

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执行云财金[2017]16号、云财金(2018)156号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2)。

(二)财政保费支付。

在农户自主缴纳其承担保费的前提下,由县级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年度填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经县级农科部门审核后,由县级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待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通知付款后,由县级农科部门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具体按照《XXX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农户自担保费收缴。

农业经营单位或个人承担保险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收缴:一是在各乡(镇)协助下,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向农业经营单位或农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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