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培养博士生的途径,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部分学科试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 凡开展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2) 至少已有两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3) 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2名在岗的博士生导师;(4) 有健全的从事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 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要经所在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包括条件、时间、内容、方式、通过标准等)、学位论文、培养方式和方法及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申请一起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三条 选拔对象与条件(一) 选拔对象:一年级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
(二) 选拔条件: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3、学习成绩优良;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 选拔程序: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院(系、所)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研究课题的目的及出国学习预期目标THE AIM AND EXPECTATION OF THE RESEARCH:
研究具体实施方法THE EXPERIMENTAL METHODS AND DATA ANALYSIS METHODS (where required):
科研工作时间安排THE ARRAGEMENT OF THE RESEARCH WORK:
Date(yy/mm/dd):
学习期限/Duration of Study
months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from( yy/ mm/)to( yy/ mm/)
研究课题背景介绍INTRODUCTION OFTHERESEARCHBACKGROUND:
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THE SUMMERY OF THE RESEARCH PREPARATION
回国后续工作/学习计划THE STUDY/WORK PLAN AFTER RETURNING TO CHINA: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校发〔〕号

上海财经大学文件校发﹝2015﹞39号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已于2015年6月25日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该认定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7月7日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7月8日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术成果评价改革,完善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体系,调动全校师生科研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多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扩大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大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支撑学科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全面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定原则1.坚持质量导向。
学术成果认定按照国内外公认的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度作为认定依据。
2.鼓励多元发展。
鼓励多元发展,将各类学术成果纳入评价认定体系,充分尊重教师研究兴趣,发挥研究专长,最大限度激发教师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对接学校功能定位,鼓励教师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
第三条认定范围1.科研类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着作、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决策咨询等从事科学研究和科研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2.教学类成果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等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3.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的成果,包括: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重要学术类赛事等与学生学术研究相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
二、科研类成果认定第四条根据认定原则和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将学术论文、学术着作、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决策咨询等成果按学术影响力和学术贡献度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第五条学术论文认定。
以Thomson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和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索引(CSSCI)为蓝本,补充我校自定数学、计算机等理工类核心期刊目录,遴选我校自定国际期刊分类目录和权威期刊A、B目录,其认定办法为:(一)A级学术论文1.我校自定国际期刊分类目录中的第一类、第二类期刊论文;2.JCR分区目录SSCI、SCI一区(Q1)期刊论文;3.ESI高被引学术论文;4.权威期刊A论文;5.获得上海市(中央部委)一等奖及以上、教育部二等奖及以上和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论文;6.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的文章(3000字以上)。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位于中国上海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教育。
学院致力于培养优秀的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人才,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4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和教育基地。
学院秉承"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题,以真理追求为目标,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为使命"的宗旨,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学院设置了涵盖博士和硕士专业的完整的学位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了系统完备的学科教育和专业培养。
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包括了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专家。
学院注重学科交叉和融合,提供了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机会和平台,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的研究。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院不仅注重学术理论的研究,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除了课堂教学,学院还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研究实践的锻炼。
学院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科研平台和实践机会,并积极推动学生参与研究课题、学术交流和学术竞赛。
学院致力于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高水平的科研团队。
学院的科研方向广泛涉及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与投资、管理创新与组织变革、国际商务与贸易等领域。
学院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奖励。
学院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在提供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外,还充分发挥学院在研究方面的优势,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和经济政策研究等社会服务活动。
学院与培养单位、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关系,为社会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总之,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推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将继续坚持"追求卓越,终身学习,办学公正公正,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高等学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招生目录2023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招生目录202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数学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会计学院和商学院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三、招生专业见专业目录部分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应二级学科专业,详见下表。
四、招生名额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0名左右。
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修读过报考专业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
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第1、2、3、4、5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7.报考直接攻博选拔方式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1、3、4条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的各项要求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考核制-上海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兰州大学
企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一组
12
王震
男
1990/5/7
6 540
本科成绩76.6研究生成绩92
国家奖学金|2014-2015。
1、硕士论文:有源障碍问题的最优性条件;2、两阶段随机规划最优性条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作者1/2。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济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组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过全面审查和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以下26名同学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英语
核心课程成绩
奖励获处分
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
安徽财经大学
物流管理
上海理工大学
物流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一组
4
杨满
女
1993/2/3
6 474
本科成绩78.4研究生成绩86.6
2015年上海市大学生决策仿真实践大赛三等奖。
1、基于加权求和算法的多目标订货决策模型,工业工程,2016年第5期,作者1/3;2、已投稿论文:不同碳税模式下搭便车行为对双渠道供应链的影响,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作者1/3;3、已投稿论文:考虑碳减排和互惠偏好的低碳供应链成本分担模型,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9月学校校训厚德博学,经济匡时愿景与使命学校愿景:基于卓越的研究和教学,成为国际知名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使命: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民族精神,富有创造力、决断力及组织力的卓越财经人才;探索真理,促进知识创造和知识传播;匡时济民,参与公共服务,引领社会发展;传承文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学校研究生教育使命: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财经领域和其他社会领域的业界领袖,为世界文明与中国进步作出贡献。
目录一、上海财经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目录.. 1二、培养相关制度 (5)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5)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9)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12)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1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17)上海财经大学暑期国际课程管理办法 (20)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6)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位课程教学与考核要求的暂行规定 (27)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28)三、学位相关制度 (29)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 (29)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35)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45)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范 (48)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 (51)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5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异议论文处理办法 (58)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试行办法 (61)上海市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64)四、学籍及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6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65)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72)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细则 (79)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考试试场规则 (82)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85)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89)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暂行办法 (9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00)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证管理规定 (10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06)上海财经大学学生户籍管理相关规定 (107)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110)五、国际交流相关制度 (11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境外高校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试行) (115)上海财经大学落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 (119)上海财经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暂行管理办法 .. 122六、学术科研奖励资助相关制度 (12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25)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127)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办法 .. 130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134)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 (139)一、上海财经大学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目录注:1、# 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设置年份标*者为在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点。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考博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考博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 2011-01-28Google提供的广告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招生香港名校费用低成功率高留学首选环宙帮你香港名校读研,不成功全额退款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和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培养目标:为提高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力争使我院的博士生水平接近发达一流大学的博士生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自愿原则,在第一学期的期末,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考核小组审查同意后,参加由经济学院组织的统一选拔考试。
选拔合格的同学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硕博连读的硕士阶段学习。
硕博连读阶段的培养计划按硕博连读教学计划执行。
第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五年(包括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
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二年(包括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完成硕士学位课程,硕士生课程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
进入“硕博连读”阶段学习的学生的主要基础课程是持续的高级微观经济学系列Ⅱ-Ⅲ、高级宏观经济学系列Ⅰ-Ⅲ及高级计量经济学系列Ⅱ-Ⅲ。
再加上相关的专业课程。
“硕博连读”的基础课程教学任务主要由经济学院承担。
第一阶段的学习完成后,“硕博连读”培养对象必须参加于第三学期末举行的博士资格考试。
博士资格考试内容为: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Ⅲ、高级宏观经济学Ⅰ- Ⅱ、高级计量经济学Ⅰ-Ⅲ的全部课程内容。
通过“硕博连读”培养对象博士资格考试的硕士研究生成为博士生候选人,最终进入“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的专业课程的学习。
未能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学生转为硕士生,其在第4学期必须同时修读2-3门专业学位课程并撰写硕士论文。
未能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转为硕士生的学生,必须完成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后,可获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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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我校对每届博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测评。
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生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作分流处理,终止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中期考核包括二个程序:学科综合考试与中期测评。
一、学科综合考试
(一)学科综合考试的内容
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中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考试内容应覆盖五门学位课,包括专业外语以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要求体现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科综合考试的评价
考试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考试小组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
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评价”,评分以A、B、C、D及不合格五级记载,标准是A:90-100分;B:80-89;C:70-79;D:60-69;不合格:60分以下。
“综合考试评价”及试题和答卷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三)学科综合考试的组织
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考试小组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
博士生导师可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
学科综合考试应安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最迟应在第四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考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试范围、方法和时间。
二、中期测评
(一)中期测评的对象
对进入第四学期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科综合考试的基础上,结合综合考试的成绩进行中期测评。
(二)中期测评的内容
(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参加测评的博士生须凭本人填写的“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
划”审核计划完成情况和修课情况。
(2)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
参加测评的博士生须以提交所学专业文献综述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自我鉴定。
具体要求博士生在阅读专业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写出文献综述书面报告。
报告应对学科相关领域的近期国内外研究动态,包括学科领域的主要进展,前沿课题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等作出详尽的介绍和评论。
文献综述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计算机编辑打印输出,提交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处转中期考核小组。
(3)考核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学术作风和学术道德。
具体要求参加测评的博士生须向院系所研究生秘书提交入校以来完成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课题、论文和专著)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各1份,作为审核的依据。
提交成果的复印件应包括科研成果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完成部分的内容共4个部分。
(三)中期测评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4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博士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提交文献综述报告。
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导师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4月30日和10月30日前,由各院(系、所)考核小组召开小组成员和导师会议,根据学生的自我鉴定、文献综述报告及其完成科研情况,并参考学科综合考试评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每位博士研究生进行评议,提出测评意见。
测评意见分A、B、C、D四等:A等(优秀)、B等(合格、继续攻读学位)、C等(警告、考察一学期)、D等(不合格、取消学籍做退学处理)。
材料经汇总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每年5月和11月份,由研究生部协同有关院系所讨论并公布应予以表彰、奖励或分流处理的博士生名单。
(四)中期测评的组织
以院(系、所)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人。
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所)领导担任。
(五)中期测评的原则
1.博士研究生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学术道德。
(2)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科研成果明显。
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3)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成绩合格,修满总学分。
2.博士研究生达到下列要求予以一定奖励:
(1)凡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科研成果显著,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10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申报专项奖学金。
(2)凡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过专业或相近专业5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申报优秀奖学金;
各院(系、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院系(所)实际情况,评定奖学金。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并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酌情处理:(1)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补考者;(2)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3)在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旷课累计达24课时,擅自离校达一周以上(包括寒暑假后开学不注册)者;(4)课程成绩合格,但科研能力很差,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