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廊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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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

2024年版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特许经营权1.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3 建设项目1.4 合同双方第二条特许经营权的内容与范围2.1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2.2 特许经营权的行使2.3 特许经营权的限制第三条项目实施与运营管理3.1 项目的实施计划3.2 运营管理要求3.3 维护与修复第四条投资与融资4.1 投资估算4.2 融资方式与安排4.3 投资回报机制第五条技术与质量标准5.1 技术标准与规范5.2 质量控制与检测5.3 技术更新与改造第六条合同期限与终止6.1 合同期限6.2 合同终止条件6.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七条费用与支付7.1 特许经营权使用费7.2 项目投资回报7.3 费用支付方式与时间第八条监管与检查8.1 监管机构8.2 监督检查权8.3 违规处理第九条风险管理与责任分配9.1 风险识别与评估9.2 风险应对措施9.3 责任分配原则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仲裁地点与机构10.3 诉讼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1.1 合同变更条件11.2 合同解除条件11.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12.2 违约责任12.3 违约赔偿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暂停与终止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暂停条件13.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一般条款14.1 合同的履行与遵守14.2 保密条款14.3 法律适用14.4 合同的完整性14.5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中,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获得合理回报的权利。

1.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为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发展需求,将电力、通讯、给排水、燃气、热力、城市照明等市政管线集中布局在地下,形成的统一管线网络。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合同6篇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合同6篇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合同6篇篇1甲方(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特许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特许经营授权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从事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污水处理等。

2. 特许经营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项目1. 乙方应在授权区域内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公共交通运营、供水供电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三、投资与建设1. 乙方应按照约定完成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达到约定标准。

2. 乙方需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四、运营与管理1. 乙方应确保基础设施运营安全、高效,保障服务质量。

2. 乙方需制定详细运营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报告并调整运营计划。

五、收益与分配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享有基础设施经营收益。

2. 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双方可另行签订收益分配协议。

六、风险承担与保障措施1. 乙方应自行承担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风险。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或服务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为保障基础设施运营的稳定性,乙方需设立风险保证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双方约定。

七、监管与考核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基础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约的依据之一。

篇2甲方(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特许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需要对某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由乙方负责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甲方(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背景甲方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需要,决定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进行特许经营。

乙方经过合法程序获得甲方的特许,成为该项目的经营者。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公众利益,促进城市的发展。

三、特许经营范围及期限1.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范围)。

2. 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经营条件及要求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应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甲方合法权益。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缴纳特许经营费,并确保经营活动的资金安全。

4. 乙方应保证经营场所的安全,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五、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费,费用标准按年度计算,每年支付一次。

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2. 乙方应按期支付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支付滞纳金。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确保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4. 甲方应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

2. 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3. 乙方应按时缴纳特许经营费及其他费用。

4.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管,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损失。

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管廊)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管廊)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热力、燃气等公用设施管线的公共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融资、特许经营,及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第六条发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当遵循统筹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和多渠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八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基础设施,其特许经营管理活动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第25号令)。

第九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辅助力量,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的安全风险防控,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已明确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不再保留另外规划的管线位置。

管线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已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新建管线应当入廊,既有管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入廊。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第十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统筹考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因素,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长期建设发展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通用版5篇

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通用版5篇

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通用版5篇篇1甲方(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的经营项目的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并有意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内经营该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通过本协议的签订,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项目上的合作关系,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共同拓展市场,实现共赢。

二、特许经营项目和范围本协议涉及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于____________地区开展该特许经营项目。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的特许经营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使用1. 甲方将其拥有的特许经营项目之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授予乙方在特定区域内使用,并允许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擅自转让、质押或泄露甲方的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

3. 乙方需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第五条。

五、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特许经营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范本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范本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范本甲方(管廊运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廊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管廊设施,乙方需要使用该管廊进行相关业务活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管廊的安全运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管廊”指由甲方拥有并运营的,用于乙方及其他方输送、储存或处理相关物资的地下或地上通道。

1.2 “安全运营”指在确保管廊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管廊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协议目的2.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管廊安全运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管廊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条管廊使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管廊使用指南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3.2 乙方应保证其使用管廊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责任4.1 甲方负责管廊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监控,确保管廊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事故处理5.1 一旦发生管廊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对方。

5.2 事故责任由甲乙双方根据事故原因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确定。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上述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2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八条协议变更和解除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甲方(政府):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特许经营者):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为发展本地经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甲方决定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优势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经公开招标,乙方以其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专业能力获得甲方的青睐,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特许经营合同: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期限及经营范围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甲方授予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及权责分配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

2. 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3. 甲方应支持乙方依法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4. 双方共同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四、投资与收益分配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2. 收益分配应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具体分配方案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五、风险承担及应对机制1. 双方应共同承担项目风险,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甲方应给予合理补偿。

2. 双方应建立风险应对机制,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修改或补充。

2. 合同期限届满,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

如双方有意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进行协商。

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七、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模板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模板

管廊安全运营协议书模板甲方(管廊所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管廊运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管廊(以下简称“管廊”),乙方具备管廊安全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管廊的安全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管廊: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下或地上管道廊道,用于输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安全运营:指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管廊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监控和管理,确保管廊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二条协议期限2.1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

2.2 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保证管廊的所有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廊的详细资料和相关法律文件。

3.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管廊运营所需的各项手续和许可。

3.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管廊进行安全运营。

4.2 乙方应制定管廊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3 乙方应定期对管廊进行维护、检修和监控,确保管廊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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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甲方: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乙方一:xxx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二: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中国·xx二○x年五月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月日在xxx市签署:甲方: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甲方”),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xxx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职能部门,为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法定代表人:【】,职务:【市住建委主任】,国籍:【中国】。

和乙方一:xxx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职务:【公司董事长】,国籍:【中国】。

乙方二: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系按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及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职务:【公司董事长】,国籍:【中国】。

为方便起见,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丙方:【】系是由乙方一和乙方二共同对xxx市安达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重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实施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为目的存在。

鉴于:为推动xxx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并授权xxx 市xx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x湖污水处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先行成立了【xxx市安达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xxx市人民政府文件(2016年第【】号),市政府已经同意实施本项目,甲方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 12 月 9 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标工作,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了投标文件;甲方根据《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乙方、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丙方,由丙方作为实施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的主体在本项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待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增资协议》的约定在xxx市成立项目公司即丙方后,由丙方通过在本协议首部和尾部丙方处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的形式补签协议,并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关于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的权利和义务,专属于乙方的股东权利义务、施工建设相关的权利义务除外。

甲方与乙方、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以规定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本项目及配套设施完好地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为此,三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1条定义和释义1.1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丙方之间签订的本《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本项目”指位于xxx市城区范围内,主要包括黄州大道、新港北路、中环路等道路下的地下综合管廊及其上新建及改造道路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已建道路恢复、综合管廊控制中心、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项目设施”指由丙方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本项目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特许经营权”指具有本协议第2.1条款规定的含义。

“生效日”指甲方、乙方、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开工日”指本项目的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的日期。

“正式运营日”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视为进入运营期的情形,丙方申请正式运营,甲方书面同意正式运营的日期。

“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丙方将项目设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的日期。

“特许经营期”指具有本协议第2.2条款规定的含义。

“建设期”指开工日起至正式运营日止的期间。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

“运营期”指本项目正式运营日至移交日的期间。

本项目的运营期为27年。

“管廊服务费”丙方管廊服务费收入来源包含两部分,即管廊经营管理收入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道路服务费”甲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费方式向丙方支付道路服务费“管廊可行性缺口补助”由于项目投资巨大,且有大量已建道路开挖修复,增加了建设成本,具有较强的正外部经济效应,仅靠使用者付费将无法收回投资。

为使本方案实现经济可行性,政府对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进行补助,以使乙方二能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投资建设并维持健康稳定运行。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丙方或为乙方、丙方将要进行的任何与特许经营权有关的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书面许可、执照、同意或授权。

“认定保险赔款”指丙方被要求获得并维持的保险所承保的事件发生时,如果丙方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并维持该等保险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的,但因丙方未遵守该等义务而无权获得的保险赔款。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提供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a)按照《投标人须知》、《增资协议》和融资文件的要求完成对项目公司的出资;(b)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主要融资文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投标人须知》”指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卷《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指乙方二在2016年12月30日向甲方提交的xxx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投标文件。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补偿事件”指乙方、丙方按本协议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

“一般补偿事件”指乙方、丙方按本协议第19.1条款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

抗力”本协议第16条款所规定的含义。

“缺陷责任期”指具有本协议第15.8条款所规定的含义。

“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其他所有强制性适用要求,导致(a)适用于乙方、丙方或由乙方、丙方承担的税收或关税发生变化;(b)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要求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增加。

适用上述法律变更的结果导致增加乙方、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而严重损害其预期利益的情况。

“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b)xx省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c)xxx市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第一个运营年应在正式运营日开始至满一年时间止,以此类推。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正式运营日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该月1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运营日”指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

“终止通知”指根据本协议第17.4.2条款发出的通知。

“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的惯例标准。

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a)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b)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c)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1.2释义1.2.1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a)协议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b)“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c)一方、各方:指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人或该方的受让人;(d)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e)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f)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g)任何条款、附表或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表或附件;(h)除非另有表述,时间应被解释为北京时间。

(i)本协议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协议的当然解释,本协议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同等的重要性;(j)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1.2.2在本协议中,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第2条特许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期2.1特许经营权2.1.1甲方将授权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提供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使用服务,同时丙方行使和享有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管线入廊费、管廊运营管理费,并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及道路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权利,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权益。

2.1.2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自行承担归丙方负责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负责项目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本协议第15条款的规定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抵押和质押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同时应履行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与xx湖污水处理公司对【xxx市安达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前的与投资建设本项目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对为投资建设本项目产生的经审计确认的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2.1.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丙方无需为大中修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享有中标项目特许经营权,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特许经营权项下的预期收益进行质押或其他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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