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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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与不予执行层报制度的两个文件

撤销与不予执行层报制度的两个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8日法发〔199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保障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进行,现决定对人民法院受理具有仲裁协议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等问题建立报告制度。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凡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人民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一方当事人起诉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予受理。

二、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情形之一的,或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不符合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互惠原则的,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

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法〔1998〕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保障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进行,现决定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之矛盾分析——兼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仲裁裁决能否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之矛盾分析——兼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仲裁裁决能否申请撤销

和 冲 突 , 文从 司法 实践 中 出现 的 已 申请 不 予执行 又达 成执行 和 解的仲 裁 裁 决 本
能 否 申请 撤销 问题 入 手 , 析仲 裁 裁 决 效 力 阻却 的 两种 方 式之 间在 审 查 范 围 、 分
审查及 公 共秩序 保 留 , 消不 予执 行程序 的立 法建议 。 取
管辖权 、 理期 限 、 审 法律 效 力等 方 面的 冲 突矛盾 , 并提 出将 司法 审查仅 限 于程 序 [ 关键 词 ] 仲 裁裁 决 效 力阻却 司法审 查 不 予执 行
仲裁 裁决 效力 阻却 制度 是指 人 民法 院在仲 裁裁 决生 效后 , 依据 当事 人 的 申
请, 利用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 , 阻却仲裁裁决效力的顺利实现。我 国现行法 律 中 的仲裁裁 决效 力 阻却制 度包 括 撤 销 仲裁 裁 决 和 仲裁 裁 决 不 予执 行 两 种 具
事诉讼 法 的规定 , 在执 行 中 , 方 当事人 自行 和解 达成 协议 , 双 如一 方 当事人 不 履
行和 解协议 , 民法 院可 以根 据对 方 当事 人 的 申请 , 复 对原 生 效法 律 文 书 的 人 恢 执行 。因此 , 方 当事人 达成 执行 和解 后 一方 反 悔 的 , 裁裁 决 效 力 的确 定 依 双 仲
方 当事 人签署 时 生效 , 原法 律文 书不再 执 行 , 旦一 方 当事人违 反 , 一 就应 承 担违
约责任 , 方 当事 人 可 以依 据 和解 协 议 向法 院提 起 新 的诉 讼 。虽 然 有 观 点认 对
事人之 间确 立 了一种 债权 债务 关 系 , 和解 协 议 是 在执 行 过 程 中 , 而 当事 人 双 方 自愿 达成 的新 的 民事 法律 关 系 , 是对 原 民事 法律关 系 的变更 。而合 同是平 等 主 体 的 自然 人 、 人 和其他 组织 之 间设 立 、 法 变更 、 止 民事权 利 义 务关 系 的协议 。 终 因此 , 执行 和解 协议 是一 个独 立 的合 同 , 立 了 当事 人 之 间新 的 民事权 利 义 务 设 关 系 。尽 管 和解协议 与原 合 同债 务具有 密切 联 系 , 但仍 然 可 以认 为是两 个不 同 的合 同关 系。 ① 既 然执 行 和解 协议 是 一 个新 的独立 的合 同 , 效 力就 应 当 是确 定 的 , 其 自双

仲裁法期末复习资料

仲裁法期末复习资料

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

当仲裁协议违反了该条件和规范时,该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

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

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第888套)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第888套)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测试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由于不同的科目的题型不同,文档中可能会只有大分标题而没有题的情况发生,这是正常情况。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30题)1.杨小乐与花儿超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鲜奶供应合同,其中约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均提交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因为选择了两个法院,因此该管辖协议无效B.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合意选择出一个管辖法院,则该协议有效C.若杨小乐因为送货时间与花儿超市发生争议,则其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D.若杨小乐因为牛奶品质问题将花儿超市诉至合同签订地法院,该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2.T市是国家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诸多5A级景区,每年游人如织。

2017年,蒋某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T市郊区建立了R化丁厂,R排除的诸多废弃物污染了T市的旅游景观,造成T市水源和植被的大量破坏。

现有关主体欲对R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T市检察院可以直接向T市法院提请公益诉讼,要求蒋某和R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B.T市消费者协会的成员们对R企业的行为深恶痛绝,其可以向T市法院起诉R企业C.T市市民李某的鱼塘也被R企业排出的废弃物所污染,在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案件后,李某便不能再提请诉讼D.T市法院受理关于R企业的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经T市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应列为共同原告3.甲乙公司因供销合同纠纷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并获得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可分,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裁定撤销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C.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D.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4.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法作业(完整答案)

仲裁法作业(完整答案)

仲裁法作业分校专业姓名仲裁法作业一、二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A.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B.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C.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D.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2、方某与秦某两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房屋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3、下列人员中哪个不能担任仲裁员?(C )A.那某,法学研究所研究员B.葛某,曾担任审判员8年C.田某,曾担任公务员10年D.钮某,从事律师工作9年4、大地公司与天宇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大地公司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下列有关该仲裁裁决的说法错误的是(D)A.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B.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刘某在裁决书上可以不签名C.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D.仲裁庭五名仲裁员中有四名仲裁员认为应当裁决天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首席仲裁员则坚持认为天宇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5、下列哪项仲裁协议有效( D )A.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C.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后,自愿达成了补充协议6、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并单独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

2021年押题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0含答案和解析

2021年押题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0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0单项选择题1.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

随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

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A. 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B. 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C. 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 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在未对调解书效力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调解书,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C、D项正确。

2.鑫鑫养殖基地与新兴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交由A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后争议发生,仲裁裁决作出后,鑫鑫养殖基地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D。

)A. 鑫鑫养殖基地应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B. 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鑫鑫养殖基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拒不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C. 对不予受理裁定,鑫鑫养殖基地可以提出上诉D. 对不予受理裁定。

鑫鑫养殖基地可以申请复议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执行。

根据《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规定》第6条第1款,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者经确认无误的副本,A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7条第2款、第3款,BC项正确,D项错误。

仲裁法模拟题

仲裁法模拟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科仲裁法模拟题1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有一个以上的答案,每题3分,共30分)1.一方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仲裁机关( )受理。

A.可以B.不予 c.必须 D.与法院协商可以2.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后,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 )为首席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共同审理案件。

A.指定其中1名仲裁员B.任意确定1名仲裁员C.指定1名仲裁员或副主任D.指定第3名仲裁员3.《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此处的一裁终局是指( )。

A.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C.裁决生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决D.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前不得反悔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何时提出?( )A.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B.申请仲裁之时C.仲裁裁决作出前D.仲裁程序终结前5.根据《仲裁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B.仲裁委员会应由当事人协议选定C.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D.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但仲裁委员会之间有隶属关系6.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客观题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

A.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视双方对仲裁是否意见一致而确定B.驳回提交方的提交行为C.驳回起诉D.视为放弃仲裁协议,因为此时答辩期已过7.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只有( )时,仲裁庭可以不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裁决。

A.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B.仲裁庭认为没有必要开庭审理的C.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数额较小的D.当事人协议不开庭时8.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其来源是( )。

仲裁法学复习资料

仲裁法学复习资料

仲裁法学:仲裁的概念与性质仲裁的概念: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 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上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法的概念及意义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确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与诉讼,调解等其他方式相比较,有如下特征:(一)仲裁具有自愿性(二)仲裁具有专业性(三)仲裁程序具有灵便性(四)仲裁具有保密性(五)仲裁具有效率性和经济性(六)仲裁具有独立性二、仲裁制度的性质仲裁特有的本质属性。

其性质归纳起来有四种观点:1.司法权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虽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但仲裁的效力、仲裁员的权利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其权威性来自国家法律。

如果没有国家授权及国家司法权的授予,国家法律不承认当事人有权提交仲裁,不授权仲裁员审理和裁决争议,不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性,则仲裁是无意义的,也是无效的。

2.契约说。

这种学说认为,仲裁是一种器乐性质的行为。

仲裁员权利的取得不是自法律授权,而是来自当事人的协议。

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和基础,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等均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也是由当事人直接或者间接选定。

由于裁决是双方当事人授权仲裁员作出的,仲裁员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裁决也就相当于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该学说主张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约束力均属于合同约束力的范畴,均遵循“契约比寻信守执行”原则,而不需任何国家授权或者批准,当事人有义务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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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指南: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比较
实务类别: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比较
一、两者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性质相同。

从其性质上来看,两者并不是仲裁程序中的正常程序制度,而是在仲裁程序完毕之后,对仲裁裁决之不公正予以纠正的非正常制度,它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制度,同时也是对仲裁裁决予以监督的制度。

(2)行使权利的主体相同。

虽然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但是,行使撤销权与不予执行权的主体是一致的,即都是由人民法院行使。

(3)对当事人的后果相同。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仲裁裁决予以审查,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对当事人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即依据仲裁裁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无法实现。

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4)撤销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相同。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而言,人民法院对其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均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

二、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同。

(2)申请的主体不同。

仲裁裁决作出后,依据法定情形,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既可以是依据仲裁裁决享有权利的权利人,也可以是仲裁裁决所确定的需要承担实体义务的义务人。

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主体只能是依据仲裁裁决需要承担实体义务的义务人。

(3)申请的时间不同。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要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只能在接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完毕前提出。

(4)管辖法院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向受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

(5)法院的处理不同。

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过审查后,除作出是否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还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情况下,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并根据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情况作出处理;而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只要经过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作出是否不予执行的裁定即可。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
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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