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和《太原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细则》,根据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遵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工作职责分解第二章工作体系第二条管理体系1.学校的法人代表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设置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成立安全处,安全处为全校安全工作的行政处室。

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项工作。

2.安全工作领导组与当地政府的综治办、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集中研判所属学校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

相互配合、条块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头抓的分层管理体系;学校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条监管体系接受太原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网络,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建立与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第四条责任体系学校的每一名教职员工都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在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预案的同时,必须在学校法人、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各工作区域责任人之间,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全面建立“责任书面确认防范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管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第五条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救援救护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事故调查工作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应急疏散与应急救援演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3•【字号】晋政办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交通厅组织制订了《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

通过一年的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秩序及公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及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2.27•【字号】并教政字[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并教政字〔2007〕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西山教育处,经济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11.20会议精神,深化安全教育内容,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月。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预防各类事故和紧急状态的应急能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我市教育安全发展、率先发展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教育目的安全教育活动月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首位,把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震、用电、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自我救治、自我保护能力。

三、活动内容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第二部分是安全技能演练活动。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3.29•【字号】并教办字[2006]10号•【施行日期】2006.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并教办字[2006]10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济区社会局,太钢、西山教育处,市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用书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理顺征订发行渠道,彻底纠正教材、教辅用书征订、使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杜绝盗版教材、教辅用书在学校滥用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課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巩固扩大素质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和中小学教学用书编写、审查、使用、发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及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教材、教辅用书(包括教学用光盘、磁带等)。

第三条太原市教育教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教材中心”)在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国家、省有关征订、使用、发行教材、教辅用书的规定对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征订、使用、发行各类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进行监督、鉴定、管理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征订、使用、发行的教材、教辅用书,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征订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发行渠道第五条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由太原市普通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选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幼儿园教材;(二)根据教师、中小学生教学需要,经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推荐选用,从正式出版社发行的各类教辅用书;(三)根据各学科任课教师及专家的意见择优推荐供学生自愿购买的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辅用书;(四)建立学校教学用书校长负责制,成立教学用书监督责任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学科带头人及年级班主任担任成员;(五)其他应规范的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3.02施行日期2009.03.02文号并政办发[2009]10号主题类别中等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教育局)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月和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总体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有效防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内部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

二、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组长:马兆兴(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史洁(小店区副区长)李卫平(迎泽区副区长)冯原平(杏花岭区副区长)李晓沛(万柏林区副区长)朱蓉(尖草坪区副区长)安兴平(晋源区副区长)闫亮娥(古交市副市长)龙万清(清徐县副县长)何爱萍(阳曲县副县长)康变兰(娄烦县副县长)成员:马晓亮张海忠王同化白景春杜效林翟俊宏时桂萍康香香常计生陈双全原春仙邓俊峰市直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2024年学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4年学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4年学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建专项工作组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人,还应组建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

二、分工负责
由各部门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学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抓好整改工作。

所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每个环节都到位。

三、实行分类整治
对排查出的学校安全隐患,要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分级分类,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时限,并开展跟踪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根据事情性质迅速处置,同时要加强对涉及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广大师生重视学校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六、强化督导检查
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能一劳永逸,要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本方案旨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学校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全面实现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的目标而努力。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学校是教育的殿堂,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我校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下面就该行动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整治目标和内容1.整治目标:通过三年的行动,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2.整治内容:(1)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落实。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对学校内部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加强校园巡逻和防护措施,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4)加强联防联控: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联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学校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措施1.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项安全整治工作。

2.成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整治实施工作,指导各部门、班级做好相关工作。

3.建立安全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4.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三、整治实施计划1.第一年: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安全制度框架,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

2.第二年: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进行消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师生防范意识。

3.第三年: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成果评估1.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8•【字号】晋政办发[2008]71号•【施行日期】2008.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地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要全面摸清全省中小学校舍现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等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2.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本行政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

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要在50年以上。

大门、廊道、楼梯等重点部位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09]10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2
【实施日期】2009.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月和专项整治年活动工作总体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有效防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

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内部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
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
马兆兴(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史洁(小店区副区长)
李卫平(迎泽区副区长)
冯原平(杏花岭区副区长)
李晓沛(万柏林区副区长)
朱蓉(尖草坪区副区长)
安兴平(晋源区副区长)
闫亮娥(古交市副市长)
龙万清(清徐县副县长)
何爱萍(阳曲县副县长)
康变兰(娄烦县副县长)
成员:马晓亮张海忠王同化白景春杜效林翟俊宏时桂萍康香香常计生陈双全原春仙邓俊峰市直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处,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富海(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吕仲秋宋双喜杜志强张永莉庞连大宋肇智王建勇徐建忠王捷韩秋生张宝珍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

(三)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有关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人员组成10个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和10个直属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幼儿园以及民办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对学校检查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

2.学校消防防火设施情况。

重点排查消防设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